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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杯浊酒,记忆上头 ...

  •   琳霜沉默了一会儿,“好,我原谅你了。”

      她一字一句地说出来,整个人是空洞的,戚迷几乎感受不到任何一丝或悲或喜的情绪,仿佛琳霜已经进入了一个和自己毫无交集的次元世界里,但是为什么此刻,戚迷完全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他甚至讨厌这种疏离,甚至在这一刻变态地希望这个女人永远不要原谅自己。不原谅,也许他们还在爱恨里纠缠,一原谅,他们从此,就走上陌路。

      那天,戚迷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迈开脚步离开那个院落的。他失魂落魄地走着,走在日落后街灯泛起的马路上,白玉兰的香气仍在,只是路的前方再也没有女人和女孩的身影。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走到家门口的时候,远远地看到一个身影,走近了看才发现是笙陌站在那里,他似乎已经等了很久。戚迷想问他,你怎么会知道我家的地址,然而他收住了。同是一个公司,想了解上司的家庭住址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嘛,更何况笙陌所处的是档案室。

      “你怎么突然来了?”戚迷盯着黑夜里的笙陌。

      笙陌抬抬手,举起手上晃荡着瓶子的塑料袋,“呐,你以前最喜欢的啤酒牌子,找你喝一杯不介意吧?”

      戚迷有些懵,竟有种不知眼前的男人是敌是友的幻觉。他这一整天都在承受着挫败感,此刻看到曾经的挚友,无论他究竟来意是什么,总算内心得到了有些许安慰。他笑着望着笙陌,“走吧。”

      戚迷的家不大,却被收拾得整整齐齐,虽然戚迷自谦说这都是他母亲的功劳。笙陌并不惊讶,戚迷一向是有条理的男人,当年他们共住一个单位公寓,虽然只有非常短暂的一个月时间,笙陌那时候就发现,别的男人的窝都是乱糟糟的,臭袜子内裤都是堆在厕所里几天才洗一次的,但是和戚迷住一起,笙陌都不好意思把脱下来的袜子乱扔,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鄙视了。

      “坐吧,随便参观。”戚迷一边指挥着,一边把外套脱下来挂在衣服架上。

      “我其实来是有事想跟你说,但觉得有点酒会更好,所以就。。。”还没等笙陌说完,戚迷就笑了,虽然笙陌说话的时候有种小心翼翼地拘谨和尴尬,但他依旧觉得他和笙陌之间好像没怎么变。

      笙陌坐在这个陌生的客厅里,不知怎地,脑海中生出十多年前初识戚迷的景象,“还记得我刚认识你那会,只是一个无业游民。若不是因为你,今天的我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转眼间十多年都过去了。”他说话的声音很低,似乎一半是在喃喃自语,大段的回忆便此刻涌入脑海中。

      笙陌刚来Z市的时候只有20来岁,大学刚毕业,为了能找份安稳的工作,在这个城市立足脚跟,他什么都尝试过。大学时候他学的是英语,这个专业在十几年前还是相当的热门,然而不同于那些理工科的毕业生们,待到求职的季节,笙陌就发现,虽然这是一门实用的技能,却恰恰不能带给他一份高薪安稳的工作。做翻译的话,成天要面对一大批枯燥无味和冷门生僻的文献和词汇;当个英语老师,偏偏收入尚可的市重点学校通通都要求硕士以上;口译倒是一个很赚钱的工作,但是也是吃个青春饭,更何况对临场反应和双语的灵活熟练要求甚高,于是刚毕业的笙陌自然想到了外企。可偏偏在求职栏目里左挑右选,发现各个岗位都对工作经验有要求,要么就是对学历,对是否是个“海龟”有要求,笙陌觉得极度的失望。在激烈的求职洪流中,他把目光转向了他热爱的音乐。

      白天,他在一个生产乐器的工厂里做全职的助理,晚上,他就在一个叫做Blues的酒吧里打工。开始的时候他什么都愿意做,Blues生意兴隆,即便不是周末,也都能常常满座。笙陌有些晚上做驻场,有些时候吹口琴,有些时候弹吉他。他从大学时候开始就是一个音乐天才,只可惜这个时代有音乐天赋的孩子太多,笙陌非常清楚,纵使他曾经想过靠“音乐”为生,这也不过是年少无知的岁月里最纯粹的梦想。

      “你也不能这么说。”戚迷笑道,“当年你在Blues驻场的景象我可是印象深刻,那会儿的酒吧,就属Blues最特别。别的乐队演出,一个主唱,一个吉他手,一个鼓手,一个贝斯手,可Blues却唯独多了你,吹蓝调口琴。怎么样,你现在还吹吗?”

      “多少年都不碰了。”笙陌有些无奈道,“现在想想,还是很怀念那个时候。”他沉默了会儿,眼里的怀旧情绪一览无余,“其实今天是我进启辰十周年纪念。”

      “是吗?”戚迷笑笑,对笙陌的仪式感表示惊讶的同时,也跟着有些感触,“这么说,我们都认识十二年了?”

      “恩。”笙陌点了点头。

      他第一次认识戚迷是在Blues。戚迷讲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或许是因为父亲常年从事高等教育和文化产业的传播,并不允许一个从美国长大的孩子数典忘祖,戚迷便从小时候开始就被送到洛杉矶附近的私立学校里补习中文,每周两次,那些唐诗宋词对他来说并不困难,真正艰难的是文化,虽然从10岁开始,戚耀文就把母亲,也就是戚迷的奶奶,接到加州生活,奶奶负责照顾戚迷的生活起居,包括饮食。但是戚迷那会儿已经习惯了吃西餐,对他来说,早饭必须是面包加起司配上牛奶,而白米粥加馒头则是如此的怪异。所以即便是二十二岁彻底回归祖国,他依然习惯家附近的西餐厅,甚至是KCF和麦当劳,也好过家里保姆做的西红柿炒鸡蛋。戚迷就是这样进的Blues,一家意大利人开的“洋”酒吧,然后结识了笙陌。

      笙陌由于念英语系的缘故,也和不少的外教和外国来的交换生接触过。当戚迷在看完一场笙陌的演出后,主动用熟练的中文朝他问道,“刚刚看你们乐队的表演,很不错,现在你可不可以给我推荐一下这里的牛排?”,笙陌很热情地坐下解答他的问题。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有时候不需要华丽的辞藻和推心置腹的表达,也许,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你就会知道,对方是不是值得交往的朋友。笙陌觉得他和戚迷就是这样的朋友。他们虽然出生在不同的地域,有着不一样的家庭环境,接受过截然不同的教育,但是他们还是可以天南地北的聊,聊喜欢的音乐风格,聊各自交往过的女孩,聊美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聊笙陌的大学生活是怎样度过的,还有,大学的时候,笙陌组建过的乐队以及同初恋女友走过的那条没有尽头的铁道。

      几个月以后,笙陌向Blues的老板推荐了戚迷做这里的主唱;

      一年多以后,戚迷则向当时在职的启辰公司推荐了笙陌。

      所以当笙陌这些天坐在办公室里回想起当年的一幕幕,他的心也跟着柔软了。纵使后来发生过种种纠葛,毕竟也抵不过岁月曾给予的抚慰,戚迷是他最孤独的时候认识的朋友,那个意义,即便是到了今天,依旧存在。

      戚迷从厨房的抽屉里拿出了开瓶器,两个人坐在客厅里,“这么多年没喝了,你还行不行啊?”

      笙陌笑笑,用中英文调侃道,“没事,喝酒涂个尽兴,至于酒量嘛,I don't give a shit!”

      戚迷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两手一摊,“All right! 不过我觉得你应该不怎么ok,要知道,你现在又不像我孤家寡人一个可以浪,老实说吧,你多久没喝了?”

      “确实很久了。”笙陌叹了口气,“也没什么人可以一起喝。”

      “所以你就想到我了,觉得我至少是个可以对酌的同伴?”

      “也许吧,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到那个时候,毕竟你现在是我的boss。”笙陌拿着酒瓶狂饮了一大口。

      “少来!”戚迷故意做出一副要轰他出门的动作。

      “我其实来之前心里还没有底,上次突然在公司见到你,我也一时有些感触,后来我想了很久,当年的事情虽然是你做的不厚道,但是我想你也是形势所逼吧,我明白。我宁愿相信很多事情是你身不由己,所以我想,过去的就当过去吧,没必要紧紧抓着不放了。”笙陌看了看窗外的夜色,有种时过境迁之感。

      “你明白,你明白什么?你到底知不知道当年的实情是怎样的?”

      “不管我明不明白,但是戚迷,都过去了,我们就不提了好吗?”

      “不,我觉得我太憋屈了,必须要说。笙陌,看来你还是不清楚当年发生了什么,我来告诉你好了,“戚迷愈发地激动,提着酒瓶猛的站了起来,语气愤然道,“当年那个江海,就是那个项目B组的组长江海,他贪污了公司100多万的项目款,就是启辰在槐安承包的那个工程项目,叫“助勤乐善”,我到现在都记得那名字,当时他是分派的项目负责人之一。这么多年了,我也不怕告诉你实话,我当时之所以给检察院的人打电话是因为我手里确实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贪污,那个叫“助勤乐善”的慈善活动是我干妈弄的,因为戚迷的贪念,导致在槐安的那所学校最终没有建成,我干妈还损失了很多。你还记不记得那年轰动网度贴吧的人肉搜索事件?”

      “你是说当年那条与08汶川地震慈善捐款相关的?”笙陌怔怔道。

      “是,就是那条被你破解了IP地址的贴子,事后证明江海他就是在诬陷,当年我干妈齐集的每一分钱都到了灾区,而他竟然为了消灭自己贪赃的证据,在那里偷天换日,反诬陷我干妈。这个人简直就是可怕!”

      “你先别激动。来,坐下。”笙陌试图安抚他,可戚迷酒劲上来,全然不顾他的劝阻,愤然道,“江海选择自杀是他脓包,他不敢面对法律制裁,他当时如果没死,最多也就是判个十几年的有期徒刑,我后来问过了,只要他在牢里表现好,最多十年就出来了。我没觉得我做错,可能唯一做错的就是。。。”戚迷突然停住了。

      “哎,”笙陌叹了口气,“我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想和你讨论。”

      戚迷缓了缓自己的愤怒之色,“你是想跟我说齐方圆的事情是吗?”

      “恩。”

      “人在高位,有些事情不得已而为之,这些我明白,只是他做得实在过分,一个项目净收入一千万,体现在账目上的只有三百万,这怎么能不惹人怀疑?”

      “所以这次是证据确凿,而不是。。。?”笙陌顿了顿,不忍再说下去。

      “你是觉得又是我去举报的?”

      “不是,我只是怕事情的复杂度又远超我眼前看到的。”

      戚迷将自己重重地扔进沙发里,让这柔软的沙发质感缓解他内心的疲惫,然后淡淡道,“上周我见到你时,你们档案室难道不就在整理有关齐方圆的卷宗?”

      “是这样。。。但是,好像又不是。”

      “什么意思?”

      “今天检察院来人把齐方圆带走的时候,我也是立马想到了张聚生上周交给我的任务,起初我想,估计是上头早就有所怀疑,才让我们档案室调出文件,可我后来细想了一下张聚生当时的话术,他把这个任务给我时,并未说清究竟要找什么,只是和以前一样,让我们将相关资料归类,但他也说了,尤其是财务和人事的资料,要分开整理。”

      “这不就得了,他总不能明跟你说,我就要齐方圆的人事和财务数据吧。这不是明摆着打草惊蛇嘛。”

      “不不,这事是有些奇怪的。”笙陌眉头一皱,“从前我们整理旧的纸质档案也是惯例,但是只就近一年来的整理,尤其是现在都是科技时代,不少数据都以电子方式录入存档,他叫我们档案室把近十年来所有的资料都整理了,所以才会工程浩大。”他啧了一声,“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齐方圆是公司的老员工,说起贪污工程款,可能也不止这么一次,或许是想全方位的把他的老底都翻出来,恩,可能是我想多了吧。”

      “说起这个张聚生。。。”戚迷一下子从沙发里坐起来,“他是不是当年和江海私交甚好,后来被他推荐去后勤部的?”

      “恩。”笙陌点点头,“所以我还有些担心,不会张聚生到了今天又想重审八年前的案子吧?”

      “哼”戚迷翻了个白眼,不屑一顾道,“重审就重审,我也不在怕的。”

      “可他毕竟现在是我的直接上司,你可能不清楚,八年前那事发生,不久之后,你也离开奔赴美国,那时候项目组一下人去楼空,我被提名做项目B组的组长,但说实话,那会儿,心里想着这个岗位上的人出了这么件事就觉得不舒服,我怕我早晚也会,不说重蹈覆辙吧,万一入了坑怎么办。我想了很久,差点就想辞职算了,就在一两个月以后,听说档案室有空缺,我就提出调了过去,这个张聚生算是好说话的,调到他的下属,他也没怎么刁难我。”

      “你到底想说什么?”

      笙陌猜到他有些疑惑,说道,“我只是觉得,以我对张聚生的了解,他为人忠厚老实,不是奸邪之辈,如果江海是那样的人,那他们。。。”

      “你不相信我说的?”戚迷打断他。

      “不是不是,你别多想。我只觉得。。。”笙陌使劲用手磕了磕自己的脑袋,“算了,太复杂的事情,不提了。”

      “算了,不聊公事,来,庆祝你来启辰十周年,干杯!”

      “干杯!”

      整整八年,笙陌都没有像今天这样释放过,虽然无可避免的谈及到了陈年旧案,他也觉得是时过境迁了,离开戚迷家之前,他借着微醺的酒意,最后问了一个问题,“你真的不知道米乐在哪里吗?”,从戚迷的语气和神情里,他确定了一件事,戚迷的确不知道,或许根本也没有人知道,米乐就像是曾经降临在笙陌生命里的天使,在人间住腻了,就回到她曾经的地方去了。

      到家的时候已经差不多12点了,他蹑手蹑脚的进屋,见儿子已经熟睡,邱定安被他进门的声音吵醒,翻了个身,朝他问,“去戚迷家聊到现在啊?”

      “恩,是啊。”笙陌还有些微醺,没怎么站稳,就一下坐到了床边。

      定安索性起身,问道,“聊得怎么样?”

      “还不错,感觉戚迷没怎么变,还好还好,还好他没怎么变。”

      “那。。。调去做项目组组长,有希望吗?”

      笙陌晃了晃脑袋,“我没问唉。”

      定安像是彻底没了困意,“为什么?”

      “我和戚迷是朋友,虽然他现在有权有能,可我。。。说实话,我不想麻烦他。而且,这样一来,多少有些利用朋友之意。”

      定安也不回应,伸长地吸了一口气,“你啊,就是这样。算了,不指望你。医院有个护士快临盆了,下周末我要替她值班,儿子运动会,你陪他去吧。”

      “好。”

      运动会的前一晚,笙宇乐穿着新衣服,又蹦又跳的到笙陌面前。“爸爸爸爸,你看我穿这套运动服是不是很酷,妈妈上礼拜刚帮我买的。”

      笙陌眼含笑意的抱起他来,朝他竖了个大拇指,“那当然,我们的宇乐,帅!”

      “真的吗?那我明天一定要跑第一名,爸爸你觉得我会跑第一名吗?”

      “会吧。”笙陌半敷衍半给儿子鼓励。

      “什么叫‘吧’,爸爸,我一定要得第一名。”

      笙陌不解地笑,“为什么一定要争第一呢?爸爸就希望你做个快乐的人。”

      “因为我在我们一二班是风云人物,而且我跟一个同学打赌,如果我这次跑了第一名,他就不能和我抢。。。”

      “抢什么?”

      宇乐一脸坏笑,“这是秘密,我不告诉你。”宇乐一边笑着,一边蹦跶着跑到爷爷奶奶那里去炫耀,仿佛自己已经得了第一名似的。

      第二天的上午,淮小的运动会在市体育场正式开幕。由于淮小这几年扩招,每个年级的人数都有增长,校领导觉得小小的田径场再也装不下这么多的孩子,就和市里的体育局申请了这块地。笙陌觉得自己很多年没有参加过这种学校范畴内的活动,竟然有些怀旧,比赛还没开始,宇乐冲到看台的边上,大声地叫着,“爸爸,你看我这衣服穿得还行吗?”

      笙陌止不住地笑出声来,同时感到一丝疑惑,定安虽然平常也总把儿子捯饬地像模像样,但宇乐在穿着上一向不那么讲究,也不挑剔,都是妈妈让他穿什么就照做了,今天却看起来有些不同,出门前前后后整理了他这身运动服好几次,这会快要比赛了,还在记挂着衣服穿整齐了没。

      他把儿子叫到身边来,然后给他整了整衣服,“好了,这下完全没有问题,加油!爸爸在这里呢!”

      谁知宇乐东张西望了一番,紧接着脸上泛出难以掩饰的喜悦之情,“琴笙,我在这里呢!”他一边挥手一边大声叫着。笙陌随着宇乐的视线望去,只见一个长相清秀体型偏瘦的女孩子从看台的上方走了下来,一步一步的,走到宇乐跟前。

      笙陌望着她,竟觉得有似曾相识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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