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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桃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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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修一贯早起,这日清晨,云修推开房门,却见一人孑孓立于院中。
玄色长衫,骨簪束发,桃花眼,远山眉,若是再美一分,便显女气。
那好看的远山眉轻轻皱着,似是在思索着什么。
云修见这院中人,渐渐与记忆中的少年人影重合……
记得那时入秋不久,云墟山较山下村落还要冷上几分。那小少年自小体寒,换季之时最是难熬,老是嚷嚷着山上太冷要下山去。
一连几天常雨,小少年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留下一张写得歪歪扭扭的字条,“山上太冷我走了”,就溜下山去了。
少年喜动,又怎么是真的换季不适,下了山,捉野兔烧鸡,玩闹一番。直到,明月高悬,尽兴而归,这哪有半点不适的样子。
那是云修难得一次大发雷霆,罚他一人跪在屋前院中,没有他的允许不许起来。
这一年,云家家主云一卓已携妻裴清薏云游四海,留下云家少主云修主事。
云修知晓少年心性贪玩,这般那般胡闹也都由他去了。只是不知那一夜,见院中那尽兴而回的少年,怎就如此不耐,如此烦躁。
那夜风雨大作,院中的小少年昂着头不肯服软,屋里的人一夜辗转难眠。
翌日,云修慌急推开门,见那依旧跪在院中的清癯少年,垂着头,板着身子,右手握拳。
稳住身形,云修打横抱起了闭眼不动的少年,第一次云修的双手无比颤抖,他恼怀中人为何这般固执,恼自己为何这般迂腐。
虽是年少好动贪玩,但这清癯身子本就畏寒,又怎么吃得消一夜冷风吹雨。
这一趟,少年真真是病倒了。
给少年换下湿衣时,云修发现,他的右手一直攥着,死死不撒手。云修只得一点点细细掰开,只见少年修长苍白骨节分明的手中攥着,一颗饴糖。
那一瞬,云修眼前一白。
云修嗜甜,但碍于云家少主雅正端庄的自我修养,他都只能偶尔下山吃一两次糖,平日里是绝不让别人知晓的。
而这少年,怕是唯一知晓他嗜甜的人。
这糖,怕是担心受雨沾水化了,少年才死死攥住……
“云公子!”院中玄衣男子的一声把云修从回忆中抽离。
云修再看去眼前人,已不是多年前稚气未脱的少年模样,似是纨绔无赖的,桃花眼星河流转,哪有方才疑惑失意的样子。
归未这天起了趟早,没有搭理花染的疑问,直接出了门,就鬼使神差地逛到了云修暂居的客栈。
院中有一棵梨树,早间晨风,吹落曳曳白絮。
归未立于院中,这一等便是许久。
恍然之间,竟觉得多年前,似是也曾这般孑孓独身,风雨枯等,等一人推开房门,告诉他给他带了饴糖,告诉他自己知道他嗜甜又怕被人知晓,告诉他自己错了再也不气他恼他……
再想去,又是什么都想不起了。
“这位公子,不知找在下何事?”云修不知,昨日还是栖梧楼栖风姑娘,今日怎就化为本尊示人。
他又该如何称呼呢?
“呵,你这就不认得我了?明明昨夜,云公子还要你我坦诚相待,”归未虚摇一柄折扇,一脸调笑。
“哦?栖风……公子?”
“栖风,是栖梧楼的栖风。”归未眼中星河熠熠。
“你眼前的,是坦诚相待的归未。”归未收了折扇,空空作揖。
归未是个怕无聊的人,遇上这么个妙人,怎能轻易放过。
“云公子,第一次来长安吧?”归未与云修并肩走在城中大街上。
归未自是知晓云修不喜多言,也不管他,就自顾自说,“这长安城由逐月河贯穿南北,分做东市西市。东市做些市井买卖,走南闯北的商人各有各的活动圈子。西市又分南街北街,北街有文人雅士诗词茶品,南街主雪月风花……”
自始至终,云修也不多看,丝毫没有把来京途中家父“好好游玩一番”的殷切嘱托放在心上。
但归未总有个错觉,云修在很认真地听他说话。
“我说云公子啊,”归未觉得这云公子,仙风道骨,啧,不好,太不好了。
“你说。”此时,云修正临逐月河立着。
本来满是烟火气的的逐月河,此时,也好像敛去了平日里的喧闹躁动,在云修手中,成了条升仙河。
感觉这云家少主,随时就要乘云飞升……
“咳,”归未自我感觉很不好,“你们云墟山是不是有很多美道姑啊?”
归未拇指食指捏了捏鼻子,东瞧西看,目光游离,有一种在外面偷人担心家里男人发现而左右试探的小媳妇样。
“云墟山不收弟子。”云修若有深意地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又转过去看河上一叶扁舟。
“啊,这样啊,”归未莫名有点尴尬,“那,云公子可有婚配?”
归未心想这般谪仙的人物,不亵玩玷污一番,实在有损他“易水谷第一纨绔”的称号,于是乎,他决定再接再厉。
俗话说得好,舍不得孩子,套不找狼,他归未一直以来都是个虚心好学,举一反三,乐于实践,厚脸无耻的四好青年,他这会也得英雄一把,面子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调戏谪仙云公子才是头等大事,没准日后还能写成本子卖给城西说书的老张头,他归未也传奇了一把。
归未一双桃花眼含着笑,他总是这般,有人与他对视,他瞧过来的目光立刻就会泛起涟涟笑意,哪怕是与路边卖花的大妈开茶馆的大爷端茶送水的店小二,也会瞧出几分的暧昧。
“没有。”这会,云修转过身,一双冷色的眸子直直看着归未。
“嗯……”归未继续目光游离,“我饿了,想吃烧鸡!”
“好,走。”云修收回目光,径自走在前头。
归未一时没反应过来,愣在原地,但想想还是烧鸡重要,又一步两步跟了上去。
这是一家小馆子,开在逐月河边,馆子门面不大,和门庭若市的栖梧楼相比,还简陋不止一点。
“二位爷,这边请。”店小二很是热情,显然归未是这的熟客,“还是照旧?”
“好啊。”归未对店小二笑了笑,又朝着在柜台后算账正抬头瞧他的掌柜的笑了笑。
“常来?”云修环顾四周,还未到饭点,店中已是八成满座。
“那可不,”归未说起话来,骄傲得好像这是他开的馆子一般,“要在这牛鬼蛇神一把抓的长安混下去,欸,没点拿得出手,还真就开不了场面。这家店的金字招牌就是这烧鸡。”
“这位爷真是抬举小人了,”店家上菜很快,说话的功夫,已是一一上桌,掌柜的端了金光闪闪的烧鸡上来,“您的烧鸡。”
“菜上齐了,二位爷慢用。”店小二也是个贪笑的人,一脸憨相。
“云公子,先尝尝这家的烧鸡,香味浓郁、酥香软烂、咸淡适口、肥而不腻。”归未难得有严肃的时候,一本正经地渲染着烧鸡何等的美味。
“尚可。”到底是谪仙般的人物,云修动了动几筷子,给了句不咸不淡的评价。
“我和你说句实话,”归未凑到云修面前,压低声音,还左右扫了一圈,神秘兮兮,“有时候我不方便出来,都是叫花翊帮我带回栖梧楼的,他那小马达贼溜,到手都还热腾腾。”
归未一脸“这赚钱的好法子我只偷偷告诉你你不要告诉别人”的严肃。
“是么?花少侠倒是个好人。”云修回了句,不咸不淡。
这话,归未听了总觉得怪怪的,似乎还有点咬牙切齿的意思。
在和烧鸡的斗争中,归未眼尖,瞧见了一个熟人。
“爷,这是宁王要的菜,都备齐了。”掌柜的毕恭毕敬为一黑衣剑客送上一大镶丝竹木食盒。
见那人急急要走,归未一个闪身,截住了他去路。
“哟,这不是白大侠啊,怎么沦落到这般田地?竟给你家十一爷跑腿送餐去了?”归未唰的一声开了折扇,一脸玩味,似有不肯轻易放他走的意思。
归未一心只想逗弄这主仆二人一番,却忘了他自己也总是叫花翊给他跑腿送烧鸡。
“……如你所见,”白灼也是个冷性子的人,回了归未一句,就闪身走了。
全长安的人都知道,十一爷宁王是个难伺候的主,这难伺候说的不是宁王性子恶劣,恰恰相反,这十一爷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对了意思他都能和街边乞丐称兄道弟。
这不学无术玩闹成性的十一爷,备受圣上宠爱,成了一众想对他溜须拍马之人的心头病,他们总是无法准确捕捉十一爷的喜好,每次下手都会被十一爷撂倒一边。
这十一爷,上午听曲儿,下午没准就去茶馆听说书,入了夜没准又能在逐月河边捏泥人的摊子前见着人。
甚是,扑朔迷离……
阿林最近很疑惑,他发觉自家王爷和白灼之间,好像似乎仿佛闹别扭了,对,就是闹别扭!
不过,按照阿林的观察分析,显然是自家王爷瞎闹一场。
先是上元宫宴打发了白灼不准跟随,称病早退,又到栖梧楼玩闹一番,回宫后,又是对白灼百般不待见,打发白灼打扫庭院,打发白灼去买烧鸡,打发白灼把城西说书的老张头驾到别院给他说一段霸王别姬……
可每次见到白灼那挥刀弄枪挥斥方遒的手拿扫帚一脸冷漠地低头扫地,宫里的宫女又会成群结队有意无意地恰好路过,自家王爷看了又是肝火上脑,立马下令,不准白灼打扫庭院,改成打扫内室……
综上所述,阿林觉得自家王爷,真是……太英明神武了!
作者有话要说: 码完字就去吃鸡 大吉大利 溜了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