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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看书 投亡而存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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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芯看着正文的字有些无语,其实那字也不是特别丑,只不过很明显是没练过毛笔字的,再加上刚看过扉页的字,没有任何过渡的就更衬出它的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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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里五天了,仍然回家无望,真不该去抠墙上的砖,‘投亡而存陷死后生’字面意思很明白,但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我穿越了,我本来在盛乐出差,到古城府院考察时从墙上抠了一张纸出来,我拿着它默念了一遍就来到了这里,可无论我再怎么默念明念却都回不去,这太不科学了,可我还能怎么办?
既来之则安之……古国游高大上啊!
就是到现在我还没出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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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芯看完第一页就觉得好笑,在古董书店从一个正经老板手上拿过来的,居然是本穿越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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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尉辰景。
当时落在这里的我很茫然,突然听见有两个人在说话,便只好躲在书架后面,我是声控,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两个声音,但更爱其中的一个,我忍不住想要一睹真容,刚动一下尉辰景就出现在了我面前,吓的我没控制住的猛地一抖。
这种惊吓是真的很要命,太突然了,同时还觉得有些丢人。
尉辰景看着我,脸上是淡淡的笑,但我却有一种命不由己的感觉,大概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就在我心里种下了恐惧的种子,并且等着它慢慢地茁壮成长。
尉辰景一直不说话,我虽害怕但也总得弄清楚这到底是哪儿,便只好开口问他是谁,他答,尉辰景。
他就是我更爱的那个声音。
尉辰景没问我是谁,直接叫人把我关进了地牢,我不想描述古代的地牢。
我不吃不喝地熬了好几天,心里充满了恐惧,尤其在黑漆漆的夜里,总觉得周围有异动,好像下一秒就会有什么东西拍上我的肩膀,我只好强迫自己睡觉,睡着了时间会过得快些,但越集中精神去睡越睡不着。
我有些后悔,心想他还不如一掌劈了我,也好过生不如死的待在这里,万一再来个严刑逼供,我想招都不知道怎么招。
在我即将崩溃之时,终于有人把我带了出去。
带我出去的是锦平,尉辰景的贴身侍卫,他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里,桌上有饭菜,我看着饭菜感慨万千,没想到有生之年还有被毒死的机会,结果锦平说他们不会费时费力地做顿饭只为放点毒药,而且在这么干净的房间里。
锦平倒是个很风趣的人,仔细一想也是,他们没必要对我如此优待。
那是我来这里吃的第一口食物,突然吃到千年前的食物的感觉很奇妙,但是不好吃,和我偏爱的火锅比起来,简直是寡淡无味。
说到火锅,我最爱的火锅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吃到了,人生若没有了火锅,还有什么盼头。
锦平让我吃完饭了换身衣服去书房见王爷,也就是尉辰景,北辰王府的主人。
吃是没什么盼头了,但穿确实得好好夸一夸,这古人的手艺比现在的可精致太多,素青衣裙还有厚裘披风都裁剪严谨,布料柔软轻透,任谁穿上这样的衣裙都会很美很仙很有范儿,这身衣服让我绝望的心灵受到了那么一丝丝的安慰。
我迫不及待的穿上了它,虽然之前有cos过古装,但cos的衣服大都简化过,正版服装是真的一层层一件件,我想我穿的没毛病,反正看起来是齐整的。
在去见尉辰景之前,我先睡了一觉,实在太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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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芯看到这里不禁赞叹这人心真大,竟然还睡得着,她偏头看了一眼楼下,见棋盘一角厮杀正酣,小葵眉头紧锁,狠狠地盯着棋盘,苏方木抿一口茶,茶杯轻握手中,食指摩挲着杯身。
这个人从头到脚到手指,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让人瞅一眼就挪不动眼神了。
叶芯强迫自己收回眼神,继续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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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这一觉睡到天都黑了,锦平说我没有身为一个婢女的自觉,语气颇为恨铁不成钢,但我从这句话里听到了一个关键词——婢女。
我去见了尉辰景后,就莫名其妙成了替他打扫书房的小婢女,他还擅自给我取了个字——“忈”,和锦平一个姓。
罢了,他是老大他说了算,总之我是终于安定下来了,这无论古今,只要有住处有工作,就能有存在感有安全感,至少不用担心食不果腹惨死街头。
不得不说打扫书房这件差事真是甚得我心,尉辰景本就喜整洁,书也放的整齐有序,说是打扫书房,其实并没有太多事需要做,而且他有很多玄学一类的书,虽然认字基本靠猜,内容基本不懂,但说不定哪天歪打正着咻的一下就回去了呢。
嘿,第一次写毛笔字,有点意思,写的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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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芯忍不住拿手遮住眼睛,心中无语,这份自信到底哪儿来的。
“看困了?还是看哭了?”苏方木的声音忽然在她上方响起。
叶芯拿开手,站起来摇摇头,叹了口气道:“这字儿看的我是挺想哭的。”
苏方木哦了一声,笑着问:“那还继续看吗?”
叶芯嫌弃的瞥了瞥书:“看吧,都开了头起码要知道结局,强迫症。”
苏方木点点头:“后面的字会好一点。”
叶芯疑惑地抬起头问:“你,你也看过?这书不是你的吧。”
苏方木看着叶芯,眼底光芒很盛:“不是,有人留下的。”
“哦。”叶芯避开苏方木的眼神看向楼下,见小葵正咬着嘴唇盯着棋盘,满脸的不甘心,“已经结束了?这么快。”
棋盘上的棋子很少,比叶芯见过的大多数棋盘都要干净,如果已分胜负,不用想也知道输得那个得是多么的惨烈,她有些同情小葵:“你是不是下手太重了些,人家还那么小。”
苏方木笑了声:“呵,在棋盘上,小葵比你年长多了。”
外面的阳光刚好从窗户空隙里穿进来,照在苏方木的身上像加了一层柔光滤镜,使他看起来八分雅致十分温润,看的叶芯心中微动,她退后一步,不自在地问道:“你,你要用躺椅吗?”
“不用,”苏方木递过去一杯茶,“我是来送茶的。”
叶芯赶紧接过茶杯:“谢谢,怎劳苏老板亲自送茶。”
“劳得。”苏方木笑着搭了一句,便转身下了楼。
叶芯重新坐下,看着手里的茶杯喝了一口,茶香浓烈芬芳口感很是鲜醇,含在嘴里似有淡淡的果香味。
这个苏方木,真的很会享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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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出府了!还骑马了!
尉辰景给我衣服还笑着说带我出去玩的时候,我简直惊喜的就要哭了,终于可以出去撒欢啦!
其实尉辰景算是一个细致体贴的人,虽然他把我丢进了牢里,但放出来后先让我吃饭睡觉,我身份不明他就给我一个身份,还给了我一个轻松的工作,现在又给了我这一身更自在的劲装还带我出去玩。
我们的王爷对奴婢可真好啊。
我本来还在幻想能与尉辰景并肩策马,同看那片大草原上的夕阳,但当我见到他时,他正眼角噙笑,温柔的看着身边一位娇柔碧玉的女子。
凌念颖,某位将军的女儿。
我当时尴尬的意识到,在这里是存在个身份悬殊的问题的,好在没人注意到我这份小心思。
除了凌念颖,我还见到了两位皇子,元煦和元翼,元煦就是我刚来那天听到的另外一个好听的声音,人也是极帅的,尤其是那双大长腿,当然了,尉辰景也毫不逊色。
元翼也是小帅小帅的,有点小霸王的感觉,这群人往那一站,贵胄之气尽显,天地为其失色,我只好默默躲在一边,尽量不与他们同框。
盛乐城外地缘广阔,水草丰美,植物多样,这里大都是牧民,热情豪爽,喜歌舞擅策马,更好赛马,见尉辰景好友自远方来,设宴好酒好菜款待,不过要先赛马,输了的不仅要罚酒,还要罚歌。
大家都去赛马了,包括看似柔弱的凌念颖,她的马术很好,一个利落的翻身就能立在马背上,还能时而侧骑时而在马上打个翻身,裙裾迎风飞舞,英姿非凡。
我不会骑马,自然不参加赛马,没想到尉辰景也不参加,本想着他既不赛马大概也不会骑马,要么随意走走要么坐马车,但他却还是牵来了两匹马,还笑说这里风景很好,不骑马太可惜了。
我笑哭,问他既然如此为何不去赛马。
尉辰景答的轻巧:没意思,不如教你骑马。
好吧,随便他怎么说,反正也随了我最初的梦想,并肩策马,共赏艳阳。
尉辰景教了一些简单的要领,然后就牵着我和马一声不响的缓缓走了起来,虽然我很乐于享受,但毕竟他是一位尊贵的王爷,不好太过分,便向他表示我能骑,他也不推辞,当即翻身上马。
草原真是辽阔无边一望无际,晴空万里无云,没有雾霾没有毒烟,我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有种脱胎换骨重生为人的感觉。
尉辰景也是闲散的不得了,话不多,偶尔教我快跑两步,但大部分时间都是慢悠悠的晃。
那个时候,我突然就有一种想要走到天荒地老的沧桑感。
快晃到目的地时天已经快黑了,远处都能看见燃烧着的火堆,尉辰景突然提出赛马,我一个激动就答应了,两脚一蹬,马儿就奔了出去。
策马奔腾的感觉就一个字——爽!
可爽是爽了,等马儿快冲进人群的时候我才发现,停马是项很有技术难度的活儿,他没有刹车啊!
我那会儿想宁愿摔了自己也不能撞人更不能冲进火堆,眼睛一闭牙一咬就准备勒缰绳,然后马儿突然停了下来,是尉辰景救了我。
他似乎有些无语,说我一个姑娘家,怎得如此好胜,我刚想说点什么,他却忽然闭了眼皱起了眉,我立刻闭紧了嘴巴。
尉辰景这个人吧,平时温温雅雅的像猫一样,但是一皱眉,瞬间就变成了老虎。
锦平他们快速围到他跟前,说着什么,大概是建议把我再关进牢房之类的。
我当时被隔离在外围,一个人不知所措的站着,直到看见尉辰景摇了摇头,我心里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凌念颖仍然怨恨的看着我,大概是很希望我立刻在她面前消失。
我那会儿挺委屈,我也想离开,想回家,这不是没办法么。我越想越委屈,终于掉下了眼泪。
想想也是搞笑,刚来这里就被关进牢房的时候都没哭,被她一个眼神就气哭了。
我低着头陷在自己的情绪里无法自拔,尉辰景忽然问我是不是被吓到了。
他的声音很平稳,带有一丢丢真切的关心。
其实他要不问,我自己默默掉会儿眼泪也就好了,但他这么一问,眼泪就止不住了,连带喉咙都开始哽咽起来。
好在那会儿天已经黑了,我摇了摇头,然后道了歉,我是低着头的,样子应该显得很诚恳。
人在异乡不宜过刚,保命要紧啊,况且我还只是个没人帮的小婢女。
这里我必须表扬一下元煦同志,因为他是第一个回应我的人,甚至还带有安慰的成分。
尉辰景没再说什么,却让锦平带着我坐到了火堆旁,还给了我一杯热水。
火堆烧的噼里啪啦的响,我坐在火堆旁,身上烤的暖烘烘的,心里也
暖烘烘的。
我们的王爷,算不算是在护短?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组织的人了,不仅仅是个打扫书房的婢女甲。
那里是一个牧民村,搭着很多帐篷,旁边有一条小河。村民们渐渐烤起了羊肉,喝起了酒,唱起了歌儿,跳起了舞。
赛马输了的开始挨个惩罚,喝完酒,再唱歌或跳舞,不过他们都会耍赖带上别人一起,所以热热闹闹的,像在开年会。
元煦他们也会偶尔参与其中,只有尉辰景从头到尾靠在椅背上,把玩手中酒杯,愉悦地看着他们。
怎么看都觉得,我们的王爷遗世而独立,自成一派风景。
宴会接近尾声,大家都有些蹦跶不动了,四周回响着悠扬婉转的琴声。
尉辰景突然笑着框我表演节目,我简单的解释了一下歌曲这个东西,然后哼唱了一曲。
那歌本身就是表达对美丽大草原的热爱之情,而且歌词第一句就是‘有一个地方很远很远’,我当时觉得很应景。
本来我还担心他们对现代歌曲的接受能力,不过大家都很善良,很给面子的应了好,旁边有位小哥,还在第二段给了伴奏。
相当的牛掰。
站在大草原上唱这歌,真的太爽了。
我想那个表演应该很成功,因为后来很多村民向我敬酒,他们看我的眼神变得亲切。
那个晚上最让我动容的,是尉辰景他们最后举杯,约定‘若无战事,每年此时,相聚于此,把酒言欢,直到喝光他的酒’。
那一幕,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小伙伴们。
后来元翼开始打趣尉辰景和凌念颖,凌念颖的脸都红了,露出少女的姿态。
我想,大概,尉辰景与凌念颖,是互相爱慕的吧,门当户对,青梅竹马,就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
可是我不喜欢凌念颖,她配不上尉辰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