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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

  •   白云福利院
      院长看着坐在桌前一言不发的男孩,无奈地摇了摇头,背着两只手走了出去。
      即将被收养的那个男孩叫林月,听说是因为他在一个月光盈地的夜晚里在福利院门口捡到的,那时福利院已经快入不敷出了,再加上他一个实在艰难。
      但是好心的前福利院长林芷何女士依旧咬着牙将他收养了下来,并且给了他自己的姓,就叫——林月。
      这也是为何现任常院长不怎么待见他的原因,因为当初对于养不养这个小家伙的问题,当时还在副院长的他就被林女士大骂没良心没爱心遗忘了最开始创建福利院的初衷。
      爱心爱心,爱心也要量力而行啊,这样不顾实际的带回来一个小孩子,上上下下那么多张嘴到底往哪里要饭吃?但是当时的他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是接受了这个小孩。
      林院长积劳成疾去世前,就是林月守的床,常院长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谈了些什么,但是林院长去世时那孩子一滴眼泪都没掉也就让他寒心了。
      开福利院的大抵都是较好心的人,这也是为什么林院长临死之前力排众议要把福利院交给现在这个老头的原因,还特别交代了要照顾好林月。
      照顾好他,唉,院长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林院长都没想过特别的照顾在这个人情淡薄的福利院里无异于被枪打的出头鸟,以至于他的手……
      林月喝了一口稀拉拉的粥,盯了盯电视里坐在旋转椅上侃侃而谈的男子,节目的标题是——旭日大佬陆旭平常的一天。
      主持人欧阳贝贝盈盈的微笑与旁边那个不苟言笑的秘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明明才25岁的女人打扮得像35岁一样,老气横秋的。
      林月撇了撇嘴,傻子。
      低下头,又喝了一口,把空碗端到水龙头下自己洗。
      6月的天很暖很舒服,如果没有面前几个不识趣的小孩子就更好了。
      旁边几个小男孩似乎不经意间就把林月围住了,
      “喂,魔鬼,听说那个昨天来的女人要领养你呢!”个子较大的有点胖的男孩率先发话,
      林月一声不吭,把汤勺放在铝盒碗里,甩了甩手上的手,带着东西就要走,
      “别啊!走什么呢走那么快!”胖男孩全身脏兮兮的,膝盖的裤子上又破了一个大洞,是前天和学校里的一个不怕死的低年级的小学生打得架。
      他打得很有技巧,专打肉多且不留痕迹的地方,比如屁*股,但是昨天的那个小学生竟然在最后他要放过他时从背后踹了他一脚,他向前一扑,把膝盖处的裤子蹭破了,这下好了,他的脾气就上来了,昨天下了狠手直接把那个小子揍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了,以至于到今天还被关禁闭,现在还是偷偷跑出来的。
      福利院里就是一个小社会,这个社会比大学来得更现实,它纵容孩子拉帮结派,鼓励孩子用暴力维护自己,唆使孩子欺负弱小来获得自重感,似乎也就是这样才能证明你是存在的,像人一样的存在。
      “对啊,别走,把话说完了再走,你说你一个手都被烫成这样的魔鬼,这怎么还有人要啊?莫非对方是妖精,还是长得很好看的妖精,这样才配的上我们的魔鬼啊,对不对啊兄弟们”
      “对对对,就是,就是。”
      “壮哥一不在你就出来作妖,使了啥把式呢。”其余几个男孩附和着!
      林月无动于衷地站着,又不是第一次了,他的眼神落在自己拿着饭盒的手上,被开水烫到的双手,上面的皮是翻腾歪曲的,暗红的的伤疤,狰狞地像一条条生锈的缆绳,看着就让人胆战心惊,更何况这伤疤从手指头一直延伸到手臂,好几年了呢,一直穿着长袖,自从那年之后似乎很少被人提起呢!
      胖男孩更近一步,推了他一把,
      “院长说,你10岁?”
      “你们信不信,他才10岁?”他把他往前再推一把,他一个踉跄就栽倒土地上,福利院院子是土泥混石头的,林月下意识用手去撑,铝盒饭碗摔了出去,瓷质的汤勺磕在地上“啪嗒”一声碎了。
      “你们在干嘛?”
      常院长大喝道,远远地从大门边跑来,男孩子们一窝蜂地全四处乱窜,林月的手指和脊背就这样在混乱中被“不经意地”踩了几脚,
      “魔鬼!”临跑前那个胖男孩还不忘转头在讥笑一声,“妖精配魔鬼!”林月的手指头慢慢地握紧,在院长即将到来时,又慢慢地放开,似乎谁也没看见一个男孩曾经不甘过。
      常院长跑来,看了看还趴在泥土地里的男孩,手关节蹭破了,手指头也是血混合着土,他摇了摇头,扶起男孩,
      “你怎么都不叫一声呢?”林月看了他一眼,捡起碗和断裂的汤勺,一声不吭地走了,
      “诶,你这孩子,东西都坏了,”常院长有点气急败坏,
      “回头自己去找一副吧你!”

      沈晨伸长了双腿,直接倒在草坪上。她的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世界在黑夜中安静下来。
      她很喜欢这种感觉,每次心情烦躁时她就用手平摊在自己的眼睛上,安抚自己那颗或躁动或忧郁的心。
      这似乎是一个很有效的方法,至少在沈晨身上屡试屡效。
      “姐姐,姐姐!”
      女孩子甜甜的声音从隔壁的花园传来,沈晨刚回来时就注意到隔壁似乎建起了一幢别墅,大概是城里某个富人又给自己多了一个回归自然的暂住地吧。
      沈晨站起来环顾了下四周的,没有其他人,她走过去。
      女孩站在篱笆的一旁甜甜地笑,像一团棉花糖,白嫩嫩的皮肤,婴儿肥的脸,眼睛水汪汪的,穿着一件酷酷的牛仔夹克,大概3岁吧,但是沈晨不太确定,因为她一直都不擅长将人家的面容和年龄相联系起来。
      “姐姐,”
      穆光儿又叫了一声,她一点儿也不怕生,眼前的女子,似乎有点眼熟,大概长得漂亮吧!
      因为每次行哥哥看见漂亮的女孩子都会说,“嘿,这个姑娘,我看你很眼熟啊!”
      爸爸说行哥哥那是轻浮,并且告诫自己说不能有这种坏习惯,但是遇见自己喜欢的帅哥哥可以过去礼貌地打个招呼,比如说,“嘿,男孩,我看你很眼熟啊!”
      想到这里,穆光儿不由得擦汗,真是一个比一个不正经,好歹自己也有5岁了,还把她当三岁的小孩子来骗。
      如此一想,她大概也觉得自己是遇见了自己认为的漂亮姐姐所以才会觉得眼熟吧!
      于是她的第一句话是,
      “这位姐姐,看起来很眼熟啊!”
      沈晨脑子的第一反应就是,姑娘,你家的家教有待提高啊!
      “额,你也很眼熟啊!”
      人精一样的沈晨竟然词穷,她的脸一红,大概是好久没调戏男人了,所以被人家小姑娘这样一撩就脸红了。
      “姐姐,我说真的!”
      “我也没说假的啊!”沈晨的脸还是红的,
      “撒谎脸还红!”打开天窗说话,沈晨的头上飞过几只乌鸦,姑娘,你太不会聊天了,这样在谈判桌上会输惨的。机智的沈晨决定转移话题。
      “我大你那么多岁,叫我姐姐太年轻了,要不,你叫我阿姨。”
      “没事,就是姐姐,行哥哥说长得漂亮的都要叫姐姐。”沈晨汗颜,这家教简直了。
      “你知道吗?有一次我下班很累,一直流汗,在公交车上,一个小男孩突然指着我说‘姐姐丑’,他爸爸抱着他,说‘怎么可以这么没礼貌呢!’当时我就很开心啊,我想好歹他爸爸是个懂事的,怎么可以这样说别人呢?然后他爸爸强调说‘应该是阿姨’……”
      沈晨边说边坐在篱笆旁,小姑娘这次特别上道,她小心翼翼地从篱笆下的空隙爬过来,坐在沈晨旁边,
      “那姐姐,你现在肯定很开心,因为你看你还是姐姐啊!”
      沈晨摸了摸她的头,两个人竟然相靠着看星星。
      乡下的空气很好很新鲜,天空很大很大,星星很多很多。
      沈晨的心被澄澈的夜空所充盈,她是生长在这片土地的女孩,对这里有着莫名的亲切感和安全感。
      她很喜欢路遥先生,虽然这位先生去世时她还未出生,但是就如同史蒂夫乔布斯愿意花所有的科技去换取和苏格拉底的一个下午一样,她对路遥先生充满了敬仰与爱戴。
      突然想起路遥先生,是因为此时的她和一个不知名的小女孩一起,在大自然中沉淀。
      她非常羡慕路遥先生可以在故乡毛乌素的大沙漠里思考人生思考他的岁月与迷津,但同时她对这位作者有着深深的同情,不仅是天妒英才的遗憾,更是他孤身一人思索的寂寞。
      可是,他的寂寞成就了他的伟大。
      沈晨觉得自己做不到这一点,她可以在每一个工作日后捧一杯香茗盘腿在阳台上静静读书看报,享受属于自己思维漫步的岁月,但她依旧会和所有的都市女子一样喧嚣在假期的夜店里。
      疯狂与放纵,偶尔心血来潮就夜宿在某个男子家里,相识或不相识,上床或盖被子纯聊天……
      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至少目前为止,仅仅几次而已。
      想到这里,她的眉头不仅一皱,因为一旦决定领养了小孩,那么她就要和所有的夜生活说再见了。
      她的皱眉不仅仅因为她要为了这个即将到来的孩子放弃自己的一些生活乐趣,而是在她最近一次从别人床*上爬起来时,似乎遇见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想想就该皱眉吧!
      “美人倚稚童,深坐颦蛾眉。”沈晨摸了摸小女孩蓬蓬的短发,
      “竟然还能自己改诗!”沈晨惊讶她的才气之余慢慢地改变对小女孩家的家教的印象,
      “uncle说我妈妈才情绝出,所以我也应该要无师自通。”女孩眨巴着一双大眼睛,认真地回答,但是她的眼神里有着一丝丝的遗憾,
      沈晨来了点兴趣,她很有礼貌地避开她家父母的话题。
      她把她当好朋友了,但是目前为止她并不是很想将小姑娘的伤心事拿到明面上来说,作为一个有着心理医生执照的她,对一个小女孩的心思还是可以直接看出来的。
      “哈,那你说说,你是怎么无师自通的啊?”
      女孩很郁闷地看了她一眼,似乎在说“你很白痴”。沈晨不是道自己有没有看错,她似乎在嘲笑她?
      但是她的直觉是对的!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额……
      “光儿,光儿,在哪呢你啊!”一个细声细语又带点气喘的声音传来,
      有点耳熟,可能是认识的人吧!沈晨心里暗暗想。
      “韩水阿姨,我在这呢!”
      小姑娘一跃而起,兴冲冲地朝着声音的来源招手。
      沈韩水刚一出现,小姑娘就扑过去,来的女子高高瘦瘦的,一张白净的小脸还有她的一口樱桃小嘴比她的大眼睛还出众,
      “淡妆娇面,轻注朱唇,一朵梅花。”
      和13年前的评价一模一样,沈晨的内心不断发笑,看看岁月总是优待美人的,13年后的沈韩水站在她面前,依旧是让她惊叹的女子,只是现在的她却不再是当初那个站在她身后不敢见她的沈晨了。
      沈韩水含着笑擦了擦穆光儿额上的汗,一边擦还一边“责怪”着,
      “看你,一刻也不停的,也不怕走丢,看我等下不去和你爸打报告,惩罚你哦!”
      看得出来,她们关系很好,沈晨的微笑自打沈韩水出现就没消失过,她站了起来,一米六八的个子还是没有沈韩水高,心里可笑的比较感又出来了,
      “阿姨,看,这是我新认识的姐姐。”沈韩水一抬头,凝住了笑容,但很快又融化了,
      “好久不见啊!”
      “嗯。”
      尴尬吗?大概吧!
      继父亲生的女儿和养着的女儿的确尴尬。
      此时的沈晨不打算和她深谈也没什么好深谈的,
      “那个你家办事!那我们就不打扰了。”
      穆光儿小朋友有点奇怪地看了看两人,人精一样的她自然是觉察出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她选择了不出声。
      “嗯,”沈晨停顿了一下,对着穆光儿,
      “我叫沈晨,你叫什么?”
      “光儿。”
      没有说姓,沈晨的心一下子就掉了下去,好像什么东西弄丢了,她知道小姑娘虽然不怕生,也理解她此时的防御心理,但是她就是不舒服,不知道为何,可能刚刚她们不是这样的吧!她的心里真的不舒服,好像似乎所有人见到沈韩水后就下意识的疏远她,不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
      沈晨自嘲着,但她自欺着。
      可能自己——看错了吧!
      “哦,那光儿,再见!”
      沈韩水也不自在,她似乎不想让光儿和她多待,
      “先走了。”她抱起穆光儿跨过篱笆。
      穆光儿在沈韩水的怀里转过头,“再见,沈姐姐。”
      沈晨笑了笑,看着她们越走越远,在一空的繁星下越走越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chapte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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