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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攻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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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明三年,冥和帝登基已三载。
一朝天子一朝臣,冥和帝登基后,勤政爱民,广纳良贤,三年间,兴科举,办学堂。减税赋,开良田,引进商贩,开通各地交易市场,船港码头,使百姓的生活安居乐业,蒸蒸日上。
真可谓是政通人和,百废俱兴!
宣明国为神州大陆之首,土地分布辽阔,西至关中塞北,南下江东宁江。初京为宣明的皇都是全国最大的贸易市场,个番小国之间商队往来频繁,此时聚首初京最多的却不是各国商队,乃粗布麻衣,各色各样的考生学子。
春暖花开,又到了三年一度的科举大赛,莘莘学子十年寒窗苦读,都为有一朝能站在庙堂之上,为君分忧。
初京的地安街是传说般的存在。
此街的状元楼才是佳话源头。
当年,这里本是初京一条小小的昏暗残破小巷,都是些外省外乡付不起初京客栈高额房费的考生秀才居住的地方。
后来两朝元老,右相卢秀一朝金榜题名,高中状元,不仅光耀门楣,连当年住过的穷酸客栈都被贴了金。
原来客栈名叫好运来,当真是名字取得好,鸡窝里走出去一只凤凰,后为应景名至实归改叫状元楼。
两朝元老右相大人感叹状元楼给自己带来的好运,亲自提笔写了匾额赠送。
又因冥和帝登基后不久举办的一场武举考试,二甲武榜眼从这里走出,状元楼自此名声大震,整条小巷扩张改建并入初京第二大街,地安街,此处对于赶考的秀才好比求学若渴的书生,挣破脑袋想进的皇家学院——凤阳府。
此事过后更是确保了状元楼在地安街的地位,更谬论,这位右相有些念旧,时不时还要来状元楼坐上一坐,缅怀当年奋笔疾书的少年时光。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事一传开,朝中风向一转,大臣有着巴结右相之意,纷纷聚集此地,明面上感叹时光白驹过意,暗地里不知在勾搭什么,宣明帝得知后此事,怒不可遏,明文禁止官员再来此处聚首,违令者,革职查办,状元楼被明令禁止营业半年,导致该楼一度消沉了一年。
直到一年前,此楼在最尴尬之际被一名叫辛九娘的女子接手,大肆改建,并购下左右两间客栈,所有人都在着急脱手靠近昔日辉煌,如今的烫手山芋的状元楼的所有客栈酒楼,辛九娘不走寻常路,被人暗地里嘲笑脑子不正常怕是要赔个底朝天。
状元楼被重新包装推出市场,官府却没有出面阻止时,好些商贾才后悔,巴不得给自己几个耳光,暗骂自己把黄金看做茅坑里的石头,错过商机。
辛九娘经营手段了得,不仅上能吃开,下面的百姓也很是愿意和她打交道。自从她接手状元楼后,防止有些本家就是初京的门阀贵族,打着沾状元的喜气的旗号,暗地里却想承包状元楼的勾当,将房价抬的普通老百姓望尘莫及,老板娘出了奇招,多出一项制度!状元楼不是你有钱就可以住的,当然,你钱多也不一定思想肮脏,真心替孩子寻更好的学习环境,你砸钱,我还是要赚的。不过你没钱,又想住状元楼,也没事,大堂里有个答题榜,只要你能答对其中的三个问题,没钱你也可以住。
这经营手段一出,又有传言这辛九娘怕是上面有人罩着,方能如此大胆,不怕得罪贵族。商贾们又感谢祖宗庇佑,没有贸然出手,不然家业难保不说,小命怕是都要丢掉,明里暗里都伸出橄榄枝,想与此楼交好,辛九娘不负所望,玲珑手段在初京打出了名声。
看路上往来的学子,有些甚至当街还拿着书卷在预习,地安街状元楼上,临窗的“凿壁借光”包间内。齐同秀换了张脸,依旧红衣似火,标准的脸蛋看向窗外,樱红的薄唇向上勾起,标志性的小眼半眯着弯起,姿态闲暇的感叹道:“啧啧,临时抱佛脚,毛用。不过三年没来,初京变化还挺大。”
当初风风火火的赶来狠狠戳了阿宣那宝贝小徒儿的“小心脏”一把,又火急火燎的赶回来,好不容易用还魂续命丹,堪堪吊回了他那奄奄一息的小命,三年来,又在他的精心调理,各类稀世补药下,身子骨终于好的大半。
可是就在三个月前,一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感觉自己还在做梦的齐同秀,内心苍凉,手里的白玉扇有节奏的轻敲几下窗沿,齐同秀走回桌边,坐在软垫铺着的座椅上,没半分钟,就本性暴露,单脚挂上扶手,另一脚搭在桌子上。
忘忧端着茶水点心进来时,就看见自家公子这幅“不雅”的模样,摇摇头,道:“公子,把脚放一放,茶水来了。”
“阿宣呢?”
“无玹公子还没回来。”
齐同秀答非所问道:“哎!忘忧啊,你说公子是不是找罪受啊,若不是这张不牢靠的嘴三个月前说漏了嘴,此时我还和阿宣在归云谷琴瑟和鸣,风流快活呢?哎!”
忘忧很是不想打击自家公子的小心脏,低声碎了一句:“在我看来,无玹公子根本就无心和您琴瑟和鸣,风流快活。”
不轻不重,刚好被齐同秀听见耳里,白玉扇敲了一下忘忧的脑袋,道:“嘴毒的小丫头,公子平日是怎么教你的?公子我现在肠子都后悔的乌青,莫要在伤口上撒盐。”
忘忧整理好手边的盘子,见怪不怪,自从三个月前,自家公子就每天活在悔恨和叹息中,但她还是语重心长的劝道:“公子,那你看开点,每天这样唉声叹气听是会短命的。”
“你...你个牙尖嘴利的小丫头,公子带你出来是让你损我的吗?”
小丫头低下头,又偷偷拿眼珠子瞄自家主子,一副做错事虚心改过又鬼灵精怪的模样,小声道“可这是公子教我们的医理啊?”
“你...早知道公子带八角那呆子出门了。”
“公子,八角已经在来的路上了。”想到自家公子总以为胖子等同于呆子,忘忧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八角来了,公子怕更是会被气的吐血三升。
“说什么,在楼下就听到你呵斥忘忧。”包厢的门被打开,进来个身着白衣男子,浅色披风裹住劲瘦修长的身形,定眼一看这脸却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扔大街上随便一抓一大把。
“没有,刚刚在讲笑话呢。”
白衣男子,甚是无聊的看了他一眼,漂亮的桃花眼一转,如此平凡的脸蛋突兀的长了双好看又灵气的眼睛让人觉得很是可惜,妃青宣笑笑道:“你齐同秀的笑点低,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且...啧啧啧,你这品味,当真是无人敢和你苟同。”
齐同秀顺竿上趴,立即委屈道:“阿宣,我在这初京有多少仇人,你还不知道?若不是为了你,我是不会出谷的,我这一出谷,能不能活着回去还未知呢?呜呜呜~~~不如我们就回去吧。”作势还要掩面而泣。
“少装模作样,你的仇人要能找到你,我还是比较担心他们的安危。”
“你、、、”
妃青宣一撂衣摆,大刀阔斧的坐下,拿起手里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香气四溢的茶水。
装可怜没用,齐同秀撇撇嘴,道:“打听到什么了?”
妃青宣垂眸吹了吹杯子里的香茗,蒸腾的雾气被吹散,他低声道:“回家再说。”
“啊?有没有搞错啊,老子花重金好不容易要了这么间什么凿壁借光文绉绉的临窗包间,屁股还没做热,就要走啊?不干。”
“我让你乱花钱了?”
忘忧立即上前,公正道:“是公子说路边茶棚不符合他的形象,还非要来这炽手可热之地,说是想见识一番有何不同。”
看着自家没文化的公子,除了对医学,药理方面的知识精通,熟透,连凿壁借光这个刻苦学习的典故都不知道,怪不得每次和宣公子争论,都败下风,忘忧无奈的在心里摇了摇头。
齐同秀瞪眼看着这吃里扒外的小丫头,妃青宣直接挑眉,桃花眼微微一眯,嘴角还没扬起,看着就像笑开了。
忘忧看准时机,铺下台阶,讨好道:“我家公子最帅,这种小地方定也不符合您的气质,咱们快走吧,说不定八角都在家等了。”
三人走下楼出来门口走在地安街,期间齐同秀还很不乐意的碎碎念道:“早三个月来,是来挨冻的吧。”
说完,伸手扯了一下妃青宣的披肩,妃青宣低头看眼被齐同秀扯过的地方,果然更皱了些。
此时有个头戴玉冠墨色锦缎衣袍的青年从身侧而过,行走间自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
男子的衣料下摆随走动间轻抚过妃青宣的大腿,袍内绣着的银色木槿花的镶边随风而动。
他下意识的伸出手想叫住那人,手一把被人握住,齐同秀随着他的目光看见一个劲瘦挺拔的翩翩公子背影,道:“发什么呆?光天化日下的还想调戏谁不成。”心想难道阿宣喜欢这种?
难怪自己常年一身红,对不上他的眼?可书上说,红色,热情如火,洋溢基情,就像爱情热情奔放,最主要,红色是新鲜血液的颜色,自己最喜欢的颜色。
再看了眼那背影,见他进了状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