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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捡回家的姑凉 ...

  •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落日的余晖洒落在群山上,给它们镀上一层金边。林间不时传来虫儿的鸣叫声,还有不知名的鸟叫声。

      也是,现在已是黄昏,倦鸟归巢的时候。白日的酷热似不存在过般,迎面来的都是凉风。

      崎岖不平的山道上,有一个穿着蓝色短打的高大身影在稳步前行。男人身高八尺有余,肤色黝黑,面目严肃,看不出喜怒。
      只见他右手上提了三只正在不停挣扎的肥硕野鸡,左手则是两只死掉的野兔,身后背着一把弯弓,几只羽箭,还有一把锃亮的柴刀。打眼一看,就知这是一个技艺精湛的猎户。

      这汉子就是前边不远处,水林村的村民姜从文。十七岁时,官家征兵,他和同村的六个人同去戍守边关,三年后兵役结束,却只回来了五个人,官家说他和另外一人都死在了边关,给了每家十两银子的抚恤金。

      待再过四年,姜从文回来,却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订过亲的姑娘成了他二弟的媳妇,大侄女已经五岁,二侄女三岁。三弟用他用命换来的银子也娶了媳妇。

      他的回归除了村人的议论纷纷,父亲的高兴,似乎再掀不起什么波澜。毕竟,母亲不是亲母,兄弟不是亲兄弟,好像除了父亲,他也没有什么亲人了。所有人都对他冷眼相待,他也不在乎,要是什么都让她在乎,他早就死在边关战场上了。

      姜从文从来都不是优柔寡断的人,他一直知道自己在家里的地位是怎样的,从有记忆里就是可有可无。初时他难过,后来却是麻木了,再长大些,他甚至有点感谢继母,虽然没有给他亲子一样的疼爱,却也没有过分虐待他,让他得以平安长大。

      即使能和平共处,他却不想和曾经与他订过亲的弟媳,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自从他去了边疆,他就知道她会嫁给别人,他生死未卜,她嫁人也是应该的,只是从未想过,她会嫁给他二弟,虽然似乎合情合理。他不恨任何人,却不想委屈自己。

      七年的边关生活让他变得冷硬,回来之后,他自己在山脚下建了一栋木屋,自己生活,以种田打猎为生。偶尔猎得猎物,便送给父亲吃些,与家人并无太多往来。

      只需从这座山翻过,便会到达水林村。太阳还未落下,姜从文并不着急,等回到家,他可以慢慢做饭吃。如果不想自己生火,还可以拿只鸡或者兔子,去父亲那里。

      走至一个较为宽阔的路段,却发现前方有些异样,似乎有人倒在那里。

      姜从文心中一紧,加快了脚步,很快发现了地上躺着一个女人,离她一丈远的地方还有一个破烂的马车,一头死马。

      来不及想这情况有多奇怪,姜从文放下手中猎物,伸出手去探她的鼻息,发现人没有死,想来只是昏迷。有心探查女子的伤势,他便细细打量着此人。

      这女子身穿杏红色对襟上裳,米白色绣花下裙,连脚上的鞋子都是绣着花样的。她皮肤白皙,貌若桃李,是个美人,头上还有几件极为精致的首饰,手上也有一对精美的镶玉金镯。虽昏迷不醒,躺在地上有些狼狈,却不难看出她定是富贵人家的女子。

      姜从文一个山野村夫,虽去过边关,见惯生死,却哪里接触这样美丽的女子。只是心知她受伤昏迷,得及时救治,口中道了一声冒犯,便小心翼翼探查她的伤势,尽量避免触碰到她。

      看了一会儿,发现她左边小腿有伤口,已经流了一些血,左边额头有一小块红肿的地方,其余地方都没有发现伤处。

      姜从文站起身来,将他的东西都背到身后,再抱起她。事急从权,人命关天,为了救她,他只能这样,想必这姑娘也不会介意的。

      没有去查看马车里还有没有什么,姜从文觉得救人要紧,回家的步子就快了许多。他在边关自然是受过伤的,也学会了许多处理外伤的法子,家里也备着药物。水林村连个大夫都没有,他又常常进山,不得不这样做,现在倒是有些庆幸,不用进城请大夫了。

      姜从文独自住在山脚下,离村里人虽不算远,却也隔着一段距离。

      太阳刚刚下山,姜从文就抱着女子走到了家里,路上倒是没有遇见别人,他心中庆幸,这就免了流言蜚语伤姑娘名誉。

      将人放在家里唯一的床上,姜从文急忙去找来自己的伤药,犹豫半天,还是掀起了女子的裤脚。尽量不去看那白嫩嫩的肌肤,用干净的帕子去擦净那血迹。忽的听到一声轻哼,姜从文迅速缩回手,看向女子的脸。

      只见她蹙着眉头,鬓角冒出细细的冷汗,双唇无一丝血色,面白如纸,似是觉得疼痛非常,可是依旧没有醒来。

      姜从文心里松了一口气,手上动作却不慢,继续清洗完后,再撒上药粉,用纱布包扎好,快速放下掀开的裤脚,想了想,又用干的帕子擦去她额角的汗水,然后奔出了房间。

      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姜从文放松下来,才发现自己已是出了一身冷汗,不由得苦笑。

      他第一次和女子离得这样近,虽说是替人家治伤,他问心无愧,却也怕她醒过来后愤怒委屈,觉得自己玷污了她的清白。他深知清白对姑娘家的重要,虽然和别的姑娘订过亲,却连个手指头都没有碰过的。

      人言可畏,他一个大老爷们倒是无所谓,就怕人家姑娘想不开。不过想不开也没法,他也是为了救她,只要不寻死觅活,他就道感谢了。

      心里乱七八糟想了一些,最后摇摇头,想那么多没有任何用,还是得等人家醒过来。

      木屋虽小,五脏俱全,除了那昏迷姑娘所在的房间,外面还有一间房子,是姜从文平时做饭的地方。姜从文走到厨房,熟练地生火烧灶,煮了一锅热水后,又煮上大米饭,然后用热水将刚割脖子的鸡浇透,拔毛开肚。

      乡间还是穷的,一般农家一年也吃不了几顿肉,几顿白米饭,就算是要补身体,也是几个鸡蛋而已,大多都是吃糙米,再穷些的人家,都是吃糠、吃野菜,只有过年时才舍得杀鸡买肉,煮一顿白米饭。

      姜从文以前也是这样长大的,可是在边关呆了七年,他受过伤,杀过敌人,吃过草根树皮,也吃过大鱼大肉,最终悟到一个道理——世事无常,生死难料,该享乐的时候决不能委屈了自己。

      尤其是现在,母亲早亡,父亲也有子有孙,习惯了他不在的生活,他只需时常尽孝,就不用考虑太多外事。于是,姜从文所穿所食,都不曾寒酸过。

      大山里有无限的宝藏,村里平时也没有人敢进山,他练有一身武艺,进山打猎只需小心谨慎,就会有许多收获。

      --------------

      锦玉迷迷糊糊中,只觉得自己头痛欲裂,左腿处也是有如刀割,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依稀还记得马儿疯狂奔跑,她在车厢里摇摇晃晃,最后不知是撞到了哪里,昏迷过去。

      挣扎着睁开眼睛,却只见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锦玉心里惶恐不安,自己这是在哪里,是不是死了?难道这里就是阴曹地府,怪不得这么黑呢!可是为什么死了还会痛呢?她的左小腿好疼啊,像是裂了一样,难道人生前受了伤,死了还是会痛的吗?不然怎么会这样疼,老人说死了就没有什么感觉了,这话可真不能信。

      为什么这里只有自己一个鬼,她不知道在这里呆了多久了,怎么没有鬼差大人来带她去投胎?她生前可没做过坏事,应该不用下地狱吧!以前好像在话本里看过,说书人也说过,好像冤死的人是不能投胎的。

      锦玉知道自己是冤死的,她应该不能投胎了,要一个人一直呆在这黑漆漆的地方,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怪不得人人都怕死,为了自己活着,居然不惜让别人去死。

      想到自己的主子,锦玉心里难过极了。她忠心地伺候了小姐十几年,从未有过一点不尽心,平时小姐对她也是满意的。可是事情最后为什么成了这样,小姐要这样心狠,竟然买通车夫杀她,她想不通,真的想不通,明明小姐也对她很好的,十几年来,连夫人也对她赞不绝口,被罚的次数屈指可数,怎么会让人杀她呢。

  • 作者有话要说:  此文背景架空,请勿对号入座。文中提到的尺寸问题与现在不一,是作者查资料所得,一尺为现在的二十三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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