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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纤纤:一生不过一夜,一夜不过一些 ...

  •   天不早了,窗外风声一直响着。
      北京的冬天比台北干燥得多,真令我为皮肤操心。每天坐在梳妆台前的时间越来越长。
      少妇该打扮得明媚鲜亮。妈妈说。男人都是追逐美丽的。我仔细打量镜中的自己,不愧于自幼至今亲友的赞誉。
      而我除了美丽,还幸运。
      妈妈何尝不是美女,可她只能对牢一本《红楼梦》与一庭玫瑰过日子,对爸爸送多少礼物给青春少女视而不见。嫂子宋雨玫绝色且聪慧,周清苦追赢得美人归之后一样到外面频繁应酬。我认识的所有男性都爱在风月场所同莉娜淑娜美娜娜娜们暧昧地调笑起舞,带回各种香水味过浓、包装各异的火柴盒。不仅父兄,二叔也是。
      说起来,二叔周致礼还是我们家的骄傲──台大的名教授,且英俊幽默。爸爸爱说他是不小心做了学者的诗人,而且还有许多学生崇拜他。即便如此,也挡不住他去风月之地。
      我的David则不同,每天下了班就准时回家,若有生意或人际应酬,就携我同行。不是没有刻薄亲友说他看中的是周家的钱,但周家有子,他能到手的不过是我一点嫁妆。这点钱能换来如此令人满意的婚姻,我总是感到幸运。
      钥匙声音准时响起。他还是不习惯叩门等妻子来开,每天自己抱着一堆书报进门。
      我赶快迎出去,为他递拖鞋脱大衣,待他沙发中坐定之后又泡上一杯绿茶。这一切看着妈妈做了多年,早已熟悉。倒是他半年前新婚时不习惯。如今亦已很随意地一路Thanks,给我一个微笑之后,把头埋进英文报纸里。

      当初,除了二叔断然反对,所有人都认定我会嫁林濛,那个台大最年轻的副教授,二叔的得意门生。林濛是人人看好的青年才俊,不但斯文内向、相貌清俊,且家财不凡,视学问为生命。
      如果不是那年夏天我缠着二叔跟他到北京玩,肯定会成为林濛的妻。
      可是,那次是David 潘来机场接我们,又陪了我们半个月。
      David有张很江南的面孔,不抢眼但看起来舒服。他彬彬有礼的孤傲,英式的自尊和忧郁都令我难忘,何况他优雅的幽默感常常让人高质量地快乐。而林濛在我面前,总是有种淡淡的冷漠,我感觉得到他是无所谓的。David不一样,是很温暖的愉悦。是我先爱上他的。
      我告诉二叔我喜欢的是David潘。二叔审视我良久后,帮我同爸爸大吵一架,定下这门婚事。放弃门当户对的林濛而下嫁毫无家底、穷得有看中周家财产之嫌的David,人们都认为我疯了。
      而我怡然。尤其每天晚饭前我摆着杯盘、他替我盛饭的时候,我追看八点档剧集、一回头看见他在身边沙发里翻报纸的时候。
      饭桌上,David爱很英式地讲一些小笑话,从不重复,因为是他自己编的。我笑得失态时,他就拍拍我的脸,温然微笑,目光平和而安恬。柔黄的灯光和缭绕的菜香中,小小的公寓里一片温馨。
      家人都心疼我嫁入鸽子笼,可我喜欢这个小窝,处处塞满了他的身影,浮动着他身上咖啡、剃须水和电脑键盘的味道。家中徒有华美的饭厅,却没有男主人的身影,岂非不如我?
      像每天饭后一样,David顺手打开电视,让千篇一律的地久天长的对白浮动在空气之中,头深深埋进报纸。他喜欢在电视声中看书,从哲学到武侠、从名著到经济什么书都看,似乎只要是书就可以。我们很少交谈,常常这样任时间在电视琐细的声音中平稳地滑过。
      心情不好时,David会久久不翻一页,只怔怔地盯着书,低哼一首叫《Sad Lisa》的老歌,一脸隐约的落寞消沉──也许这里面有个故事,但谁没有旧故事?我还有个林濛呢。所以我从不询问,只凑巧买来有这歌的CD,悄悄放进唱片柜。
      夜常常这样平静地流淌,如果林濛不来的话──近来他在北京的时间比较多,是我们家的常客。
      快十点钟了,我打一个呵欠,起身去放洗澡水,准备睡觉。一般David都睡得比我晚。
      恰巧门铃响,David抬头笑:再没有别人,一定是林濛。
      门外的确是他,白皙的脸上泛着微醺的晕红,“纤纤,我来得是不是太晚?”
      “David是夜猫子,你再晚些来他也是醒着的。”我含笑把他让进来。“他跟我又没话说,又不喜欢应酬,你来他是最高兴了,我哪会不欢迎?”
      实情确是如此。
      林濛这个心高气傲的书生突然放弃教职,接手林家的生意,曾令他老父喜出望外,大宴亲朋。他经常到北京来巡视分部的情况,开始常来我们家。
      一开始我不是不心惊的,后来发现他的目的是同David聊天,两人在一起从李白李贺一直到贺拉斯无所不谈,有时一杯清茶一杯酒地直到天明,我也稍放了一点心。林濛其实是不错的,但我总觉他天生内向斯文、对人比较淡泊,大家从小一起长大,却只觉他亲切,没法把他当成男友,也许这就是无缘吧?看着我生命中最熟悉的两个男人居然成了好友,我暗暗高兴之余,总觉得不可思议。
      客厅里,他们已热烈地聊起来,似乎是在说一些新书。我没有听下去,直接沐浴后回卧室关上门。对Man\'s Talk我一向不感兴趣,因为不懂。
      躺在柔软的床上,酒红的光线里是一本打开的《红楼梦》。我无心看这本陪了妈妈一辈子的书,懒懒地想着明天的安排:是邀几个人打几圈麻将,还是去做发型?对了,该去医院一趟,看看腹中的孩子是否一切无恙。
      我熄了灯,客厅里的谈话声还在继续。
      今晚和我一生已渡过和将渡过的每一个夜一样平淡无奇。但我相信David是爱我的,最少他是愿意爱我的──不惊心动魄的感情才比较可能一生一世,不期待才无所谓失望。什么叫相知相守,什么叫暮暮朝朝?不过是在一个个大致相同的日子里厮守着慢慢变老,直到须发如银。
      我不希望生命中上演传奇。
      睡意袭来。但愿这孩子是个男儿,迷迷糊糊中我想。
      他们偶尔夹杂着轻微笑意的谈话声仍断续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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