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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年代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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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砖小院里,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坐在树荫下的小板凳上,眉目间俱是惫懒,嘴里叼着块硬邦邦的红薯干,时不时地磨着牙。
忽而,大门被打开了。
几个男孩兴匆匆地跑进来,“姑姑,姑姑,瞧!我们摘了什么?”
他们身上脏兮兮的,脸上一道道灰痕,最小的那个笑得咧开了嘴,露出漏风的门牙,还有一个感冒还没好全,鼻涕控制不住流了出来,他吸吸鼻子把鼻涕吸回去了。
这几个小破孩把衣服掀起来,围成一个小兜兜,兜里装着一堆黑紫的野葡萄。
乡下地方没什么零嘴,这些从山里找到的野葡萄都是孩子们难得的美味,只是他们跑得急,有些野葡萄都被挤坏了。
常彩凤看着她这些便宜侄子们兜里的野葡萄,眼睛一亮。
随即她又唾弃自己,换以前,这么寒碜的葡萄,她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现在,她堕落了。
视线从野葡萄上面移开,落在脏兮兮的侄子们身上,常彩凤眼里划过一丝嫌弃,但她面上仍笑盈盈的,拿了平时盛水的葫芦瓢过来,“来,把葡萄放这里,咱们洗干净了再吃。”
男孩们一个个排着队,把兜里的野葡萄一个不剩地倒进葫芦瓢里。
后来,葫芦瓢装不下那么多葡萄,老大还噔噔噔地把洗菜的木盆搬了过来。
常彩凤没让侄子们洗葡萄,纯粹是怕他们洗不干净。她挑了最大最黑的几颗葡萄出来,仔细洗干净留给自己吃,剩下了就随便洗一洗,捞起来装好。
“我先尝尝。”她塞了个葡萄进嘴里,眼睛眯了眯,这葡萄有点酸。
男孩们眼巴巴地看着她,嘴里吞了吞口水。
“嗯,这葡萄有点酸。”常彩凤评价,又招呼侄子们,“你们去洗洗手,再过来吃。”
“好!”声音响亮又清脆。
他们很快就洗好了手,争先恐后地抢着葡萄吃。
常彩凤一边吃葡萄,一边叮嘱他们,“你们别吃完,留点给爷奶和爹妈吃。”
“知道了姑姑!”
吃完葡萄,她又咸鱼地坐回她的专属小板凳,忧郁地发着呆。
她,常彩凤,一个大写的惨!
好端端的,睡了一觉就穿越到了这破山脚旮旯。
真是太惨了。
她又不是遇见渣男的小白兔,也不是碰上渣爹的小白菜,更不是什么车祸或飞机失事的倒霉鬼,怎么就偏偏是她穿越了呢?
现实里的她,过得可滋润了,完全用不着穿越后寻找人生第二春。
呜呜,她想念她的大别墅。
想念她刚刚泡到的小鲜肉。
想念她的游轮跑车,她的包包小裙子。
……还有她那满世界潇洒快活的太上皇和太后。
好在这身体的原主处境还不错,家里阳盛阴衰,往上数五代就出了她这么一个小姑娘,所以自小受宠,根本不用下地干活,在家里也是油瓶跌了都不扶一下的主儿。
谁让她有那么一对老来得女的爹妈?谁让她有一二三四五个亲哥,一二三……十八个堂哥,以及一二三……十一个侄子?
这姑娘真是好命,在这种年代都能活得舒舒服服的。
可惜福薄,一场高烧就去了。
就像她一样,命好,但福薄。
要不是这样,穿越到这么个破地方,她都想试试能不能自杀回去了。
“姑姑?”
“嗯?”常彩凤懒懒地应道,看着蹲在她板凳旁边,仰着脸冲她卖萌的小侄子,“啥事啊?”
“咱们去抓野□□!”小侄子葡萄般的眼睛亮晶晶的,一看就知道在打什么主意,想着美味的鸡肉,都快流口水了。
说实话,常彩凤有些心动。
一大家子人都如珠似宝地宠她又有什么用,也掩饰不了穷这个字。
以前,为了保持身材,不被死对头pk下去,她可是三催四请都不肯吃肉的。
每次吃饭都要用最好的食材,请最好的厨师……现在是什么都别想了。
来这里一个月了,餐桌上也就上过几次肉,除了那只倒霉透顶的野鸡,就是河里的鱼,又小又腥,刺也多得很,一不小心就卡牙齿缝里或者是卡喉咙里。
常彩凤舔舔唇,懒洋洋地站起来,“走吧,上山抓野鸡去。”
侄子们欢呼一声,拿工具的拿工具,一伙子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他们很快就上了山。
当然,他们不是谢安歌,自然是不敢深入山林里的,也就在外围——村民们常去的区域转悠。
常彩凤摸了摸左手手腕上的一颗红痣,嘴角勾起,露出一个神秘的笑。
她想法一动,意识就进入到了随身空间里面。
随身空间是她穿越前得到的金手指,没想到穿越后也跟着过来了。
里面是十来亩的土地和一口灵泉,灵泉和一般小说里提到的灵泉没什么区别,喝了能美容养颜、驱毒养身。
说来,她能在姐妹圈里,哪怕见天的熬夜泡吧,却始终保持着独一份的好皮肤好身材,少不了灵泉的帮助。
至于那地,她又不想当农民,自然就闲置在那里了。
后来,她干脆把这空间当仓库用,那些过时的珠宝衣服包包、追求者送的礼物、一些舍不得扔掉但又没什么用的东西……反正杂七杂八的,什么都有。
就是没有吃的。
常彩凤: “……”
因为走神,她走着走着就落在了最后面。
走在前面的侄子回头冲她招手,“姑姑,快点!”
常彩凤郁闷地叹气,应了一声,“来了。”然后快走了几步。
走着走着,她脚步又慢了下来。
特么的,太累了。
在这里生存,真的太难了。
常彩凤开始怀疑,就为了一口吃的,费这个劲,值得吗?
最大的侄子回头大声问,“姑姑,你是不是累了?”
常彩凤一手叉腰,一手摘了张大叶子给自己扇风,十分坦然地说:“对,姑姑累了,咱们歇一会儿吧?”
说着她就停了下来,找了块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地方,一屁股坐下来了。
大侄子看看累得不行的姑姑,又看了看精神奕奕的弟弟们,心想女孩子和男孩子大概是不一样的。
可是村子里其他女孩子也不会这么容易累啊……姑姑和其他女孩子可能也不一样吧?
大侄子挠挠头,心里迷糊。
想着平时爷奶都说要孝顺姑姑,那就歇一会儿吧。
一行人拖拖拉拉的,最后还是到了。
一个男孩拿出一个竹筒,里面装着一些蚯蚓,递给了常彩凤。
常彩凤想着上次就放了一滴灵泉,引来了一只野鸡,这次多放点,也许能多引来几只野鸡,于是就往竹筒多放了几滴灵泉。
她盯着竹筒,感觉一滴灵泉和几滴灵泉好像没什么区别。
手一抖,竹筒里的灵泉都快溢出来了。
常彩凤吓了一跳,心里隐隐不安,但还是用绳子绑着竹筒,吊着放到了猎人挖的陷阱里。
这灵泉她还要回收利用的。
拿回去浇菜也好啊。
常彩凤完全没想到,这一次灵泉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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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生产大队快到了。
看着被余晖温柔笼罩的山村,张丽华深呼吸了一口气,稍稍缓解了些许心中的紧张,紧握着的拳头慢慢松开了。
但她仍然能感到胸腔里的心脏在砰砰砰,有力地跳动。
许安国,我知道你是个感恩的人。
这一世,我愿意离开城市来到农村陪你度过最艰难的日子,我甚至准备了药来挽救你爷爷……
想到这里,张丽华眼中露出几分憧憬之色,两颗水汪汪的眼睛灵气逼人,白皙的脸庞被余晖涂抹上一层灿烂的色彩,只有几分清秀的容貌被妆点得动人起来。
……只求你,以后在张家落难的时候,拉张家一把。
因为身体不适而显得脸色苍白的赵爱国一转头就看见了这一幕。
晚霞中的少女神情恬静,壮丽的群山只能与她作配,宛若西方油画中那些穿着华丽的长裙,在田园风光或自然景色的背景中,微微垂眸,羞涩微笑,面向相框外的纯洁少女。
赵爱国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觉得心脏跳得太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大队支书将二人送到知青们住的地方就离开了,也不管他们是怎么个安排法,只告诉他们尽快上工拿公分。
赵爱国目瞪口呆,指着大队支书的背影,“他、他就这么走了?!那咱们怎么办?”
张丽华也有点懵逼。
她对这里的了解并不比赵爱国多多少,她只隐隐约约知道,这里后来好像成了一个民俗村。
许安国的自传里也说过,这个村子很排外,村民对知青们十分冷淡,但也没什么龌蹉。
只是,这里到底有什么习俗,她是一概不知的。
张丽华毕竟比赵爱国多活了一世,见识也多些,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安慰道:“这样其实也挺好的。”
她上辈子可是听说了不少知青被当地人欺负的事情,有些知青为了不受这个罪,干脆和本地人结婚了,后来能回城了,抛妻弃子的或抛夫弃子的,并不少见。
这样冷淡一些,其实真的挺好的。
张丽华拎着行李,上前敲了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