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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 ...

  •   接下来的事就是用膝盖想也猜得到了,以我与冷胭为胁,卷毛没有理由不束手就擒。

      风云二人一起的时候,总是卷毛一人单挑BOSS,小马用雪饮剁周围的喽罗,等清理干净了小角色,还没拿下头头,两人就联手,有必要时使出杀手锏——谟诃无量,这已经成了万年不变的潜规则。也说不出是谁比较吃亏,不过卷毛总是稳赚的,往往单挑时都能提升技能,爆发出新能力;比起小马同学光增加经验不能升级要好得多。现在,没有惯用的绝世好剑在手,没有他可爱的风师弟的帮助,卷毛也是聪明人;虽然不排除偶尔发作的逆反心理死不松手,但凭经验,以少敌多,终究不是他擅长的范围,不如先放手再想办法,就像当年他进入天下会伺机报复一样。

      综上所述,也就是现在咱蹲在墙角画圈圈的缘故。

      大概是为了增加劫狱的难度,守卫大哥把咱和冷胭分开了两个牢房关押,看起来其间的路程也不小,至少不是咱吼一声那边就能听得见的距离。

      咱还是颇幸运的,皇家的牢房设备齐全,纪律严明,卫生整洁,为防有高手破墙而出,墙壁垒了好几层,轻轻一敲,似乎还能听见钢筋的回音,这可着实是先进啊。地面是大理石,打碎了传统中用汤匙、叉子挖地洞逃走的期翼。最重要的是,一间牢房只关一个人,以免发生斗殴或互相帮忙越狱的事。瞧这气派,这规模,天牢花的劳力、财力估计也不会比后陵小。感慨啊,皇家出手真是大方。

      没有印象中的稻草用来编九连环,也没有小碎石可以在墙上刻下咱到此一游的真迹,整个牢房除了一堆貌似炉灰或沙土大约是用来解决方便问题的东西,干净得一尘不染。守卫们都很敬业,但也意味着不苟言笑。能进宫的人多少还是有些能耐的,想来不是咱拿几个小钱就能改善伙食啥的。况且无论咱是做广播操还是挥几手不标准的咏春拳,这些大哥都目不斜视地走过,丝毫不受影响,咱也只能暗叹果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一个人,在一间什么都没有的屋里,能干什么呢?当然是睡觉了。别的监狱犯人还要每天起早摸黑做苦力,干的好才有的减刑,天牢连这套都给免了。对他们来说,要是出来溜狗反而被狗咬了半死是得不偿失的。这见鬼的天牢,连个天窗都没准备,全靠矿物燃料燃烧提供光亮,以及一个拳头大的不知通向何方的通风口以防一氧化碳中毒,杜绝了咱仰望天空,思考宇宙的愿望。这设计其实还挺高明的,要是有人伪装了进来,告诉某某今晚子时来救你,这情形连白天黑夜都分不清,更别提时辰了,兴许等别人来救的时候某某还在做梦呢。

      就在这日夜不分的建筑里,咱的生物钟也被完全打乱了。只知道端来饭的时候扒两口,吃完了碗筷被收回去再继续睡觉,也不晓得一天吃了几顿,过了几天。人是恐惧未知的,在这样的生活情况下,咱只觉得自己要被养肥再狠狠地宰了,总是莫名的感到脊背发凉。也不知道天牢是不是不准聊天,还是咱旁边的牢房都被清空了,至少不管咱怎么叫都只听见自己的回音。孤独倒是其次,关键是咱已经无聊到了手脚发麻,给本字典都能开心得倒着读上来的程度。

      “吃饭了。”火光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迅速地把碗塞进了铁栏的缝隙中。

      这位管饭的大哥估计也是高手,反正咱每次都察觉不到他是怎么来的,而且他拿的东西也不少,硬是没发出一点声音。

      “喂,大哥,为什么要抓我啊?”接过饭,咱准备搭讪这位兄弟问问内幕。卷毛犯事也不用牵扯到我吧,要是闯后陵真是灭九族的差事,养了咱这么久又是啥意思?早不抓晚不抓偏等人家要过安生日子了才来搀和,要拿咱当人质早该出手了,谁不知道步惊云准媳妇天天活蹦乱跳的在步家村盼人来抓。要是找不到卷毛,把咱藏起来再出个告示让卷毛来投案,还怕他不出现吗?这皇帝的脑子也不知是什么做的,也活该被绝心替代了。

      也许以前曾出现过递饭的时候被犯人反抓得很惨的事故,碗一到手,对方就瞬间抽出了手,压根没理会咱,忙不迭地飞速飘走了。

      “哎,每次都是这样。”反正咱也没期望能打听到什么,但总能告诉我今日是第几日了吧。

      郁闷地填了填肚子,然后,很乖地把碗筷从缝隙里又塞了出去,反正在咱不知道的时候就会被拿走了。倒是尝试过不把碗还回去,结果咱干等了很久直到饿得发慌都没等到管饭大哥的倩影,才明白原来牢房的伙食是按碗算的。这样想来,不是碗有编号就是管饭大哥的记忆力超群,独独记得是咱没把碗还回去。数数,这该是第七餐了,用餐数来计算天数不是很明智,咱并不知道天牢一天给管几顿饭啊。也许为了削弱高手们的体力,天牢老大偷拿了餐饮费,一天才给一顿饭吃也是有可能的。

      想想咱的小日子还是过的不错的,卷毛那边不但没吃没喝,手脚都被束缚,更得在铁板上烤,时不时的还要接受那几个癞头喇嘛的冷嘲热讽。咱这里也只是寂寞了些罢了。如此一思量,心里也就平衡了些。

      就在咱睡得天昏地暗的时候,鲜有的听见了些声响。

      从角落里爬出来,抬头就看见卷毛擎着火把出现在牢门口,上身破烂不说,咱早有觉悟穿在他身上的衣服绝对撑不过一周;已够显凌乱的的卷发此时纠结在一起,混了不知是汗还是血的脏污;双臂泛着青红,显是刚用过麒麟臂运功,后劲未过。书上都说,在火光下会更显得风姿卓越,果不其然,举着火把的卷毛如同伟大的普罗米修斯,微皱的眉头瞬间又让我消除了些对他的怨愤。

      “云大哥!”哽咽着迎上去,这几日宅女也不好做啊。

      卷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确定没什么外伤,上来就揣着我要走:“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要赶紧离开。”

      “可是,冷胭…”话未说完,身后就感到一阵劲风,回头一看,小马已带着冷胭飘逸地落下。

      “云师兄,我们走吧。”

      卷毛微一点头,与小马协力,夹着忽忽风声带我与冷胭在天牢里穿梭起来。

      没啥好说的,对着扑面而来的猛烈气流,咱连路都没看清。果然,武林高手与普通人不是一个世界的生物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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