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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永恒 人类自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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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天少违心地敷衍了一句。
向晨并不十分在意天少的反应,“之前朋友来玩,也带他们来过这里。”
“你经常来这?”天少问。
“没有。”向晨说,“只来过几次。”
“哦。”天少应道。
“你觉得呢?”天少又问。
“这是我在D市唯一觉得好听的一个歌手。”向晨说。
“你喜欢她?”向晨看着舞台,天少看着向晨,问道。
“我不认识她。”向晨说。
“我没问你认不认识她,”天少说,“我问你是不是喜欢她。”
向晨的目光转向天少,天少的神色很平静,又或是光线太暗,让人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向晨想了想,道:“我喜欢她的歌声。”
这个姑娘的歌声很轻柔,没有一点撕心裂肺的感觉,向晨第一次听到她的歌声就被吸引了,喜欢的就是那种轻柔,以及那种轻柔中的干净。最初的瞬间,向晨产生了一种强烈的错觉——他觉得这个姑娘的歌声很美,所以这个姑娘一定很美。
不是皮囊的美,而是由内而外、身心一致的美。
“她不美吗?”天少问。
“她长得很美。”向晨说。
“那不就是美吗?”天少问。
向晨顿了顿,迎上天少的视线,“你看上人家了?”
“我在问你。”天少说。
“我不知道,”向晨说,“我不认识她。”
“不认识就不知道了?”天少问。
“不知道。”向晨说,“我没有办法判断一个我不了解的人美不美。”
“怎样才算了解?”天少问。
“只通过歌声肯定不行。”向晨说,“至少我不行。”
艺术之于技艺高超的艺术家,往往可以成为一张精巧的面具,将自己的内在层层包裹,只展现训练得华彩绚烂的那一面,而不知深浅的世人也总会轻而易举地上当受骗。
向晨提醒自己不要上当受骗,因为他也是这类训练有素的群体中之一员。
所以他从来都很注意让自己的作者身份与这个世界保持距离。他不知道读者是如何想象自己的,不管在他们的想象中自己是什么样子,恐怕都不会是他真实的样子。
天少默然。
“你怎么了?”向晨问。不知是不是他敏感了,天少这一串问题似乎蕴含着某种意味不明的攻击性。
“所以你只是喜欢她的歌声?”天少不答反问。
向晨看了他半晌,缓缓点头,“是。”
“这还不够让你想进一步去了解她吗?”天少问。
“为什么要进一步了解?”向晨反问。
天少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你谈过恋爱吗?”天少突然问。
“啊?”话题猝不及防的跳跃让向晨一头雾水。
“你谈过恋爱吗?”天少重复一遍。
“你怎么了?”向晨终于忍不住问道。
“聊天啊。”天少意识到自己似乎直白了点,便斟酌了一下,“额……就是想看看别人都怎么写女主和感情戏,学习一下嘛。”
向晨凝视了他几秒钟,轻轻叹了口气,“那你问错人了。”
“嗯?”天少极力竖起耳朵,等着向晨在酒精的作用下敞开心怀,向他倾诉往事。
“我不懂爱情。”
天少等来的却是这么一句话。
“……啊?”天少半天没反应过来。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向晨说,“一个作家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能不能写出真正的爱情?”
“为什么不能?”天少说,“吴承恩也没真的扛着行李去过印度吧?”
“表面的经历和内在的体悟不一样。”向晨说。
天少无法否认。
“你知道为什么观众都喜欢看爱情戏吗?”向晨又道。
“为什么?”
“有一本心理学的书,《社交天性》,有一个理论,”向晨说,“人对社交的需求和对食物、温暖这些生存条件的需求一样,是最基础的需求。渴望被爱是人的本能,人类终其一生都非常需要被喜欢和被爱,这能提供安全感和自我价值感,而爱情能产生最直接最强烈的效果。所以人类追求爱情,歌颂爱情,为爱情赋予意义,是出于生物上的求生意志。”
“这就是……”天少想了好一会儿,“所有剧最终都要拍成恋爱剧的……理论支持?”
“可能是。”向晨笑道。
“那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想结婚生娃了?”天少问。
“婚姻不等同于爱情。”向晨说。
“你说得……”天少无言以对,只好点头,“很有道理。”
“那你呢?”天少又问。
“我什么?”向晨不解。
“你还打算结婚生娃吗?”天少问,“或者至少……谈恋爱?”
“我不知道。”向晨说。
“不知道……?”
“不知道。”向晨重复道,“有时候我意识到没有人能摆脱自己的生物躯壳,也就是基因的束缚。很多人终其一生用尽全力去追求的那些东西,都不过是基因为了繁衍而强加给我们的欲望。我们要吃、要喝、要享受、要性生活、要爱、要快乐、要功成名就。我们以为追求这些东西是我们的自由意志,可是我们到底能有多少自由?”
天少怔怔地看着他,没想到他的话题能跳得这么快。
“最近网上有一道题,你看过吧?”向晨问,“博物馆里着火了,你是救一幅世界名画还是救一只猫?”
“Emmmmmm……”天少沉吟半晌,他确实见过这个问题,当时的想法是——谁吃饱了闲得慌才进行这种不知所谓的哲学思考?
不等天少给出自己的回答,向晨又道:“如果那只猫是渣渣灰,就算被烧的是蒙娜丽莎,我也会救渣渣灰。”
向晨竟如此干脆,天少不得不说有点意外。
向晨也看到了天少脸上流露出的意外,“五年前我也以为我一定会救蒙娜丽莎。艺术无价,何况是真正伟大的艺术,永恒的艺术。连人类都那么渺小,一只猫算什么?我对渣渣灰的爱对于全人类又算什么?当渣渣灰死了,我也死了之后,全人类都不会在乎一只叫渣渣灰的猫有没有在这星球上存在过。”
“可是,”天少缓缓道,“你在乎。”
向晨的心倏然一揪。
“是,”向晨轻声道,“我在乎。渣渣灰只对我有意义,它多活几年的意义,对于我来说比蒙娜丽莎的永恒存在更重要。可是……徐君问过我,为什么我要这么执着于‘对我有意义’这件事。”
“因为这是——”天少手一摊,“人的本能?”
向晨看向天少,“你知道徐君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吗?”
“怎么?”天少随口道,“救蒙娜丽莎?”
“不是。”向晨摇头。
天少正想松口气,向晨又道:“我问他,如果他父亲还活着,爱因斯坦和他父亲同时掉进水里,他救谁。”
天少:“……”
天少:“你是在他父亲去世前还是去世后问的……?”
“我是在他父亲去世后认识他的。”向晨平静道。
“你们居然还没友尽。”天少感叹,“他怎么说?”
“他救爱因斯坦。”向晨顿了顿,补充道,“认真的。”
天少:“……”
天少:“你们文化人的世界……我真的不懂。”
“我理解徐君。”向晨说,“可能很多人会认为他的选择毫无人性,但我明白他想表达什么。人类的所谓情感,不过是种肤浅、狭隘、转瞬即逝的东西,我们自以为最深沉的爱也不过是一种小爱,而艺术和真理超出了人类自身的限制,能够永远流传,这才是对人类真正的意义。”
“永远?”听到这里,天少嗤笑一声,“你们为什么这么执着永远这个词?这难道不也是个错觉?不是人类自以为万物之长的傲慢?”
向晨看着他。
“你们真认为艺术、文明这种东西能够永恒?连人类自己都永恒不了。我不写科幻,常识还是有的,太阳存在多少年了?地球存在多少年了?人类才存在多少年?文明又存在多少年?我们在太阳系的历史里就占一丁点儿,到底是哪来的勇气自认永恒?现在我们捧为永恒的东西,《荷马史诗》,《道德经》,莎士比亚,等人类都灭绝了之后,文豪和三流作者一样,屁都不是。”天少说到这,才发现又一杯酒已见了底,他微微眯眼,在朦胧的光线中直视向晨,“我问你——你为什么写作?”
天少的语气有点戏谑,向晨一时竟难以回答。许久,他才张了张嘴,但不知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还是他的声音被更曼妙的歌声盖过了。
“别喝了。”最终,向晨拿走天少手中的酒杯,“你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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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向晨的了解,黎晖很少在深夜出门,今天就是个例外。黎晖在微信上跟向晨说了,有个许久不见的朋友突然叫他去喝酒,还问向晨和天少要不要一起来。向晨看到这条信息时酒吧已准备打烊——他们俩不知不觉就在这待了一整夜。
两人叫了辆车回去,进门时屋里一片漆黑,本以为黎晖已经睡下了,却发现奶酪也不在,看来是还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