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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徐君 你还真干了 ...

  •   老板想了想,“差不多4年前吧……刚开不久他就来了。”

      天少再次瞅着向晨。

      “怎么?”向晨明知故问。

      “你给人版权费了吗?”天少问。

      向晨笑得纯良。

      “啥版权费?”老板把煮好的面装碗,转过身来把面从操作台里直接端给两人。

      “没什么,”向晨说,“趁热吃面。”

      天少才嚼了一口便吓了一跳,“卧槽,泡面长这样的?”

      “说了D市最好吃的泡面。”向晨说。

      “这是什么特制泡面吗?”天少问老板。

      老板两手一摊,“康/师傅。”

      天少:“……”

      “就是控制火候的事儿,”老板又道,“多一秒少一秒就不是这劲道了。”

      “我的手冲咖啡也是跟老板学的。”向晨说。

      天少明白了这家位处偏僻、连招牌都没有、对客人还爱答不理的落魄小店竟能维持四年还不倒闭的原因。

      看来也就能维持不倒闭而已……

      他还明白了一件事,不管向晨承不承认,老板知不知情,这里恐怕就是“可道酒馆”的真实原型。

      天少顿时对这家小店感到肃然起敬,油然而生一种游览名人故居的庄重之情。

      不对……人老板还活生生地杵在他面前呢。

      “老板,这里就你一个人?”天少又问。

      “就我啊,”老板给两人倒上两杯柠檬水,“还能有谁?”

      天少正想接着问,又一对情侣进来了,其中那个男人的招呼却打得很娴熟,“老板,泡面还有吗?”

      “有。”

      “来两份,再来两杯奶茶。”

      “奶茶没了。”

      “没了?不能现煮吗?”

      “今天不想煮。”

      “老板你不能这样做生意啊——”

      “泡面还要不要?”

      “要——”

      男人这个字还没说完,老板就转身下楼了。

      “跟你说了吧,这老板就这样。”男人跟身边的妹子说着,见吧台有人,正要到一边的桌子落座,忽然一惊,“哎——向晨?”

      “道长。”向晨笑着回应。

      “道长?”天少好奇地顺着向晨的声线端详来人,这才看清,男人果然身着一身道袍,皮肤被D市的高原紫外线染得黝黑,胖胖的身材胖胖的脸,脑袋上还扎着一个小丸子,插着一根木簪,有种油腻的萌感。

      和道长一起来的姑娘也不同凡俗,主要体现在着装上——一袭仙气毕露的汉服,脸上的淡妆也掩盖不住朝气蓬勃的年轻。

      “真出家了的道长?”天少好奇问道。

      “身体出家了,心还挂念红尘的道长。”向晨说。

      对于向晨这种一贯温文尔雅的毒舌,道长已经被虐习惯了,不太在意地笑笑,索性拉着妹子挨着两人一同在吧台坐下,和向晨叙起旧来。天少瞅了好一会儿,又确定了一件事——这个道长在《江湖可道》里也绝对出过场。

      而且形象可不怎么正面,一句话总结,就是个以“道”之名坑蒙拐骗的鄙俗之人。

      得知真相的天少突然同情起了眼前这位道长。

      “你小说写得怎么样了?月入过万没?”道长问。

      “还行。”向晨一如既往地语焉不详。

      道长也一如既往地把向晨这句“还行”解读为“不怎么样”,对此毫不意外。根据他对向晨的了解,向晨的经济并不宽裕,经济宽裕的人可不会在青旅住几百块一个月的单间,也不会常常来这么一家小破酒馆吃10块钱一碗的面,这就证明了他这位自称作者的朋友是个穷逼。这很正常,写小说的大多是穷逼,还一天天做着大红大紫成仙成神的春秋大梦,然而金字塔顶端是不属于凡人的世界,一般人也就仰望一下的份。

      “我记得你说你也写玄幻吧?”道长又道,“最近那部《非我族类》好像也是网文改编的?听说版权卖了可贵了——你们有看吗?”

      “没兴趣。”向晨说。

      “这剧改得不伦不类的,”天少插嘴道,“跟原作也差太远了。”说着,他意味深长地看一眼向晨,“原作者的棺材板怕是要按不住了。”

      向晨:“……”

      “真的,原作好看多了,”天少努力开始卖安利,“你们不如去看原作。”

      “好像有几百万字呢,”妹子开口了,“太长了。”

      向晨:“……”

      怪他咯?

      “改编嘛,肯定跟原作不一样的。”道长附和道,“火肯定有火的道理,向晨,你不如也多看看这些热剧,学学人家的套路,什么时候你也卖个百万版权,拍个剧什么的,发了财可别忘了我。”

      这是一句亲昵的玩笑话,表示“我不是这个意思”,同时又疯狂暗示“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

      天少看了看向晨吞了苍蝇般的脸色,憋着笑,正经道:“我作证,他写得比这剧好多了。”

      向晨有点意外。

      “哦……”道长不知可否地点点头,“书名叫什么?我去给你订阅支持一下啊。”

      “……不用了。”向晨说,“写得不好,比不上这些流量剧,没什么好看的。”

      道长和姑娘心照不宣地没再追问,天少用脚板底都猜得出他们此刻内心的OS:一介diao丝,装什么逼呢。

      “其实你们这行挺好的,”道长不知是想安慰向晨还是怎么的,滔滔不绝地发表起自己的见解来,“听说是写得越多收入越高?好像到后期啥事都不用干也能躺着收钱——哎,简直是理想生活——”

      “嗯,那就是我的梦想。”向晨说。

      “我也想啊!”道长一脸酒逢知己的感慨,“可惜我没有这个才能,干不来这一行——”

      向晨面无表情,默然不语。

      天少憋笑快憋出内伤了。

      太惨了,今天这个段子回公司他可以说上一年。

      *****

      两人在酒馆里聊到近9点,向晨便拉着天少打道回府。出门后,路过几步之外的一家中式餐厅时,三条泰迪犬忽然嗷嗷叫着一拥而上,围在两人脚边好奇地嗅来嗅去。

      天少吓了一跳,连连后退,“怎么D市哪哪都是狗?”

      “它们还记得我啊。”向晨蹲下身,一一摸了摸三只小脑袋,“来,认识一下,吧唧,Poppy,小七。”

      天少眉头一拧,“小七?”

      他没想错吧?这只是个巧合吧?

      “你没想错,”向晨却精准猜到了他心中所想,摸摸其中一只毛发最黑的泰迪,“这就是小七。”

      天少:“……???”

      向晨又抱起体型最大的那只棕色泰迪,“这是小羊。”

      天少有点傻,“……啊?”

      向晨再指了指看起来最天真乖巧的最后一只泰迪,“老二。”

      “卧槽,”天少憋不住了,“你说真的?”

      小羊,老二,小七,就是《非我族类》核心剧情线的三个男主——羊家三兄弟。

      “见到原型不开兴吗?”向晨笑道。

      “原型?”天少又吓得倒退两步,“它们仨???”

      “嗯。”向晨诚恳地点头。

      “你的男主是三条狗???”

      “不像吗?”向晨反问。

      天少看着向晨和围在他身边的那三只骚动不安的小泰迪——一只攻击性极强,一只傻白甜,一只安静如鸡……

      似乎是有点像。

      天少不由陷入了沉默。

      “你可千万别告诉你的读者。”半晌,天少说,“你被打死我不会救你的。”

      “动物也是很有性格的。”向晨说,“跟它们处久了就懂了。以前我照顾过它们一段时间。”

      “别跟我说话,我要静静。”天少说。他们这些星辰男频作者的行为模式是有规范的,男主的原型一般是自己,女主的原型要么是老婆,要么是初恋,要么是梦中女神。把一条狗,不对,把三条狗写成三个人,还写得那么有血有肉,这就有点超出天少的知识范围了。

      更别说小羊和小七这对冤仇兄弟的人物弧光还极其复杂。两人的形象几乎从头到尾都处于对立面,也几乎从头到尾都在变化,当中夹杂着爱与恨、亲情与背叛、原则的冲突、信念的碰撞。小羊作为头号男主,也是人气最高的男主,个性尤其张扬,情感极尽饱满,因真实的缺陷而更鲜活,也凸显得他身上的美好之处愈发耀眼。

      向晨是怎么从一只泰迪身上看出这些东西的?

      “你可别告诉我奶酪也被你拿来用了。”天少又想起什么,惊道,“还有渣渣灰!”

      “还没写。”向晨笑了笑,“奶酪是没头脑,渣渣灰是不高兴,多配。”

      天少严肃地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

      是挺配。

      真可惜他没能见证这两只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那《江湖可道》的男主?原型又是谁?”天少又问。

      “啊……”向晨回想片刻,“参考了一下老板。”

      天少对这个答案早有所料,“另一个呢?”

      《江湖可道》里的可道酒馆可是有两个老板的。

      “编的。”向晨说。

      向晨回答得很简单,可天少从这四个字里,陡然感到了一丝寂寥。

      不是把得不到的女神描绘成自己的女主的那种寂寥,那不是寂寥,而是遥远,可望而不可即的遥远。向晨的寂寥,却是把一个不存在的人捏造得似乎他真的存在的,虚无缥缈的寂寥。向晨笔下的男主,不是古龙式的风华绝代,也不是金庸式的光怪陆离,而是真实,在一片奇幻土地上的真实,极端的荒诞中贴切的真实,真实得仿佛他们就是生活中实实在在会见到的那些人,真实得让人觉得他们做的事就是一个“人”会做的事,尽管他们作为一个“人”,依旧那么特立独行。

      真实得让人不敢不相信他们不曾在这世上存在过。

      所以它让天少觉得寂寥。那么活生生的一个人,却原来无依无靠,无凭无据,要从一片虚无里抓出那样一种真实,该有着一颗敏锐到什么程度的心?

      “所以……《非我族类》《江湖可道》的灵感都是在D市来的?”天少问。

      从时间上推断,这两部作品应该也是在D市写就的。

      “不全是。”向晨说。

      天少:“嗯?”

      “其实《非我族类》我很早就开始构思了。”向晨说,“真要说的话……大概是10年前。”

      “10年前?”天少又双叒叕被向晨给吓到了,“你等等——《非我族类》是什么时候开始连载的?——3年前?你拖了7年?”

      “好像是。”向晨说。

      “你什么情况?”天少以看外星人的眼神看他,“网文界富坚吗你是?”

      “那时候想法还很朦胧,是写完《天地不仁》之后,感觉有点开窍了,想写一个更大的故事。可是没法下笔。”向晨淡定地解释。

      “没法下笔?什么叫没法下笔?”天少表示无法理解。

      “就是没法下笔。”向晨说,“试过了,不行。”

      《天地不仁》是典型的单一视角加单一故事线的叙述方式,围绕的主要是一个人,或说一小群人的遭遇和内心世界,这一小群人其实差不多还是可以看作一个人,因为他们是同类,他们遵循着共同的生存准则以及道德准则,尽管字数很多,细节很充足,实际上整部作品的世界观和伦理观都很简单。《非我族类》则完全跳出了单一视角的框架,展现的不再是个体与个体的冲突,更多的是立场与立场的冲突。

      从单一视角、单一故事线猛地跨步到群像视角、多故事线,还要把统一的世界观解构为多层次的对立,是个非常大的挑战。写《非我族类》第一稿的时候,向晨明显地感到力有不逮,他很清楚问题出在哪里——自己的储备严重不足,各方面的储备,尤其是硬知识储备和人生阅历储备。

      也就是说,他的文笔还支撑不起他的脑洞。

      既然笔力不胜,与其随便写写,不如不写。

      “当时刚上大三,”向晨说,“第一稿从大三写到大四……有两年了吧,写了50万。”

      “两年?50万?”天少认真地想了想,“一年25万,你怎么做到的?”

      这在当时是他不到两个月的数。

      “你不用上课吗?”向晨反问。

      天少:“……”

      上了,大约只上了三分之一。甚至有些选修课他只出现过一天,就是考试那天。

      “不用考试吗?”向晨又问。

      天少:“……”

      考试?及格就行。

      “然后呢?”天少果断问道。

      “没写完。”向晨说,“感觉不对,删了。”

      “你……”天少想给他竖个大拇指,“壮士。”

      “后来写完《叶琳娜》之后,重写了《非我族类》的大纲,”向晨接着道,“第二稿又写到50万,看着还是不对。”

      天少:“……又删了?”

      “嗯。”向晨应道。

      “聂盟说得对,”天少说,“你果真是个变态。”

      在星辰,乃至在任何一个网文平台,字数就是钱。删稿?不可能的。扔掉的是稿子吗?不,那是工资单。

      “7年不算什么啊,”向晨说,“《红楼梦》《飘》《麦田里的守望者》……都是十年辛酸泪的作品,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杀人案》才9万字,还酝酿了30年呢。”

      “你特么说人话。”天少毫不客气地怼过去。

      其实向晨写《非我族类》的时候,天少就听说过不秋草这个人了。都是一个站混的,一有强势的新人冒头,消息瞬间就会传遍星辰的作者圈。但天少对不秋草的第一印象不太好,听大家说,不秋草的文风比较奇特,故事写得很深,而且文笔辛辣,被众人鉴定为星辰男频圈的一个异类。天少喜欢看的类型就是自己喜欢写的类型——热血、冒险、燃、炸、爽、帅、世界观新颖离奇,最好还足够沙雕搞笑,具体标准参考三大民工漫。总之,天少对阴暗致郁的东西接受无力,所以不秋草这种听着就很“虚式变态”的流派让天少条件反射地敬而远之。

      《非我族类》成为了向晨的成名作和代表作,面世不久便大出风头,但再风光也只是在二线称王称霸,想凭一部大火之作就跻身星辰一线天神的领域,似乎还差了点火候。

      直到《终极实验室》在诸多大佬同台竞技的环境下荣登最高宝座,天少才不得不正视这个突然横在自己面前的同僚及对手。

      结果一掉坑就再也爬不出来了。

      天少写了12年网文后发现,实力一旦超越了某条界线,足以强硬地打破类型桎梏。只不过,具备此等实力之人万中无一。

      “有一个问题我真的很好奇。”天少肃然道。

      “什么?”向晨问。

      “你这么实力作死,”天少问,“这些年是怎么活下来的?”

      一个正常的网文写手要像向晨这样谜之从容,早就饿死了。

      向晨愣了愣。

      片刻,向晨淡然回道:“之前没想过全职写网文,也没想过靠网文挣钱……来D市之前,一直是兼职写的。”

      天少也愣了愣。

      他瞬间理解了,难怪《非我族类》之前向晨的更新量一直那么佛系,看着就不像是要认真入场赛跑的。

      “那你……”天少迟疑道,“怎么突然觉醒了?发生了什么?”

      《非我族类》崛起的背后,一定有什么促使向晨蜕变的契机。

      “没发生什么。”向晨说,“要买房。”

      “额……”天少试探着问道,“S市?”

      “不是,”向晨摇头,“家里。”

      天少不再多问,话题已经进入到不宜深谈的私人领域了,而他很清楚地感觉到,向晨确实不想和他深谈。

      *****

      看完海,爬完山,叙完旧,并处理完寄存在黎晖这里的所有旧物后,向晨终于着手在D市的最后一件正事。

      为此他们要出一趟小远门,坐一个多小时的车,来到隶属D市的另一个著名风景区——L镇。

      在D市这叫出远门,在S市这叫通勤。

      L镇是个沿海古镇,有“东方小威尼斯”之称——也许只是自称的。比其D市,这里的海更像海,不仅因为它比真正的海更蓝,还因为这里的海望不到尽头,能给人以浩瀚无边的错觉。

      两人几乎没带什么行李,只一人背了个包,他们只打算在这里住一个晚上。

      下车后,按着导航没走多久就到了向晨朋友的客栈。客栈的名字很有意境,叫“云中居”。

      向晨这位朋友叫徐君,和很多人一样,皮肤被D市的煦阳抹成了小麦色,小眼睛配一副文质彬彬的眼镜,笑容腼腆却和善,给他罩上了一层腹透诗才的书卷气。

      徐君就近在客栈路口的当地民族特色餐馆请两人吃饭,随意地叫了三菜一汤。这时已是下午两点多,外头阳光正好,餐馆里人迹寥寥,路上也行人稀少,仿佛整个世界都漂浮着午后惬意的困倦。

      喝上几杯茶后,彼此的寒暄便也差不多了,向晨于是开门见山地道明了来意。

      徐君意外地笑了,“你还真干了?”

      向晨点头,“你知道我是个行动派。”

      “我知道,”徐君说,“你向来是要做什么咔咔地就去做了。”

      “现在在笔恩网写得怎么样?”向晨又问。

      “慢慢写着呗。”徐君说,“反正客栈这边还能维持。”

      其实向晨这是明知故问。徐君目前是笔恩网的签约作者,签约至今写了好几部作品,但都是不超30万的小长篇或中篇,收藏量平均不到一千,单部作品这个数据在任何一个网文平台都是扑街,在笔恩网却已是能上首页推荐的级别。

      来的路上,向晨给天少讲过一些徐君的前尘往事,听得天少唏嘘不已。他们两的认识过程颇为抓马,那还得追溯到数年前,就在向晨和十一哥分别后不久,初来D市的他遇到了初来的徐君,两人住在同一家客栈对门的两个房间,住了近两个月都没说过一句话。终于有一天,两人在客栈的餐厅打了照面,向晨硬着头皮开启了第一句尬聊,徐君礼貌地回问向晨是干什么的,向晨想了想,阴差阳错地说了实话——他在星辰网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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