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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要让你永远记住我。 诗光走的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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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光走的时候,一身酒气又眼眉低垂。
那个他随身带着的皮挎包被甩到肩上,他笑笑:
“已经可以预料到你以后的生活会很不幸,无论如何,还是要祝你幸福。”
被他推搡开的我,酒瓶便被顺手撂到地毯上,哐当一声,沉闷又不能忽视。
他把我拉进这样一个完美做到逃避和失魂的世界里,自己又仓皇逃开,果然是他本性。
“这样看来,如何?”
赵嘉笑得讥讽,眼底狼狈。
“早和你说过别和他混,现在他又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去寻找梦想什么的,虽然走的时候也算是利落干净。但是这之后,你将会收到无数不胜其烦的电话短信骚扰,忍忍啊。”
他低头擦拭玻璃杯,我看见他脖间的项链沿着骨肌而下,多年之前也是在那里。
无论是什么东西或者人事,只要沾染上了时间这种东西,就变得沉重又黏腻,甩不掉又想反复揉搓。
“日子还是要过下去。”我把酒瓶捡起来,放到酒家面前,“亲爱的,你不也一样。”以手指心,扯出更加不堪的笑容,“互相都被抛弃,互相都选择逃避——你呢,你又多久没去了?”
赵嘉停下动作,低着头。我看着那块布料逐渐变形扭曲,最终被握住他的主人掷到地上,然后奋力一击,脸颊生疼。
“懦夫。”他咬牙道。
“彼此彼此。”我笑的开心。
诗光在的时候,帮我们两个互相调和。别的不说,作为一个废物,他在两头奉承这一点上做得很不错,以后做个骗子也定是天赋异禀。只是他常常因为醉酒而失神的双眼,一身潦倒的行装,比普通人更容易令人警惕。
喝醉酒的人,脑子都不太正常。
我和赵嘉喝醉酒的时候,把对方当作至爱至恨之人,说过一些酒后顺应生物规律会被忘记的话,和吐过一些价值昂贵的家具。
如果我们再加贫穷这一条可怜的条件,世界上不幸之人,大抵不幸就都相同,参照我等三人即可。
梦想无处可寻,挚爱生死相隔,纠缠一生难脱。
给我一把刀,或者一首诗,能让祁风杀了我,或者爱上我。
虽然这些都不可能。
一万次喝醉之后,被表情阴郁的赵嘉用水浇醒,睁眼发现身处浴室,赤身裸体,他也是。
我心中一动:“要不咱两凑合凑合得了。”
赵嘉表情更臭了,“啪”地将毛巾砸进浴缸里,站起身来,身影高大到遮住头顶所有的日光灯。我打了个寒噤。
“你是没人要的,我还有人要。”
什么有人要,一只鬼而已。
“哦……”
“自己洗。”他把浴室扣上,动静很大,声音很轻。
不过好奇他是否仍旧心心念念那人,现在看来竟然像是一个痴情长久的男人,为了守护而终生孤独。想到这里我笑了笑。
我明白痴情长久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比如祁风和我,看看我现在是什么样子,落魄地像抽筋剥皮痛失挚爱的赵嘉,然而我仍旧所爱正好好地活在对面那座楼里,W大六号学生公寓五楼五一一。
醉倒之前趴在窗口看见灯光仍旧温暖炽热,窗帘拉了一半,露台上晒着那双乔丹的跑鞋。
跑鞋的左边,再左边一点,我曾经靠在那里,坐在露台上,抱紧祁风亲吻。
拥抱的角度、体温、手指如何自处、我摸索他当时湿漉漉的头发,十指插进发根。卫衣领上的带子被我的右手缠在一起玩弄,在胸口画上一个圈,宣称你即将被我套牢。
后来胸膛三年不知温暖,冰冷过后只有鲜血,我听见心脏里的血液汩汩流动,下一秒就要破肤而出,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这让我们意识到什么呢?
鲜血,永远比拥抱更让人印象深刻。
如果我不能被你进入来使你永远铭记,那就把尖刀插进我的胸膛,明朝朱棣折磨黄子澄时所用的极刑便是骨肉分离。你刺进来,骨肉分离,骨肉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