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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春分02 假瞎子解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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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璧星三言两语打发了郑尘,又对郝予言体贴周到,令人深觉佩服。
其中小吴的感慨尤深,他过去只服侍过两个老板,却没一个是这般的。
其一是他十二岁学徒的裁缝师傅,本就没什么手艺,又时刻防备小吴偷师,甚至连自家女儿也看得颇紧,生怕小吴趁他不备将其拐了去。两年下来小吴在他家做足了洗洗涮涮的家务,却没捞着正经摸几下裁缝剪子,便打了退堂鼓。说来也巧,在小吴萌生退意的时候,随师父到烟城采买布料,恰遇上布店招伙计,因掌柜的见过小吴几次,便同意收了他。小吴回头叩谢师傅教养之恩,又说自己是个最蠢笨的,实在学不会师傅的手艺,只恐将来给师傅丢人,也不敢要工钱,便收拾包袱走了。却原来他师傅早见着小吴年岁日长,深恐防不胜防,正想法子辞退他呢,不想他自己来辞,正中老裁缝下怀,虚留而再,末了和和美美地送他出了门。小吴站在师傅门前遥望烟城的城门楼子,肚里的浊气一排而空,回头见师傅正抬袖做拭泪状,生怕有异,便撒丫子跑了。
这布店便是未知书店的前身,老板见小吴勤快,待他也不赖,小吴边学边做又过了两年。虽然店里生意不差,但经营却每况愈下。数次见老板提了柜上的钱去进货,过两日回来却是两手空空,他只说是被贼伙强盗截了道。但小吴暗暗知道,老板身子一日虚似一日,抠偻的模样分明是吸了大烟导致的。早前还在村子里的时候就听爹妈提过,烟土害人,纵有万座金山也能烧成灰。小吴便对掌柜不大喜欢,想着且过一天算一天,什么时候掌柜的把这铺子盘了,他再找下家,反正铁打的铺子流水的伙计,只要他手脚勤快,不愁没活干。直到遇见沈璧星。
沈璧星不仅鼓励小吴识字,更是个待人宽和的老板,从不以势压人,只准小吴称呼他先生。小吴没进过学堂,见到沈璧星便如小学生见了老师的模样,恭敬有礼,手脚愈发勤快。每天乐呵呵地“先生早”“先生走好”。偶尔沈璧星拿来些郑梦买的点心,也不吝与伙计们分食,连扫地的张老头都有份。俗话讲吃了人的嘴短,小吴见了沈璧星挺直的身躯和谦和的微笑更加由衷地佩服起来。逢人便夸他家掌柜只该在画本子里才有,他上辈子定造了十八座佛塔,今生方才得见。
更佩服的是郑尘居然肯听他的话,老老实实只在二楼晃荡,再不敢下楼。小吴看得出,他对郝予言的敌意丝毫不见减少,像饿极了的野狗盯着肥鸡一般双眼冒出蓝光。依他揣测,这位少爷恐捱不住多久……
这日黄昏,小吴送走最后一个顾客,按规矩先关了大门,只留边上一扇小门出入,回身去整理书柜。他正背诵着日里李朔教的一首唐诗,“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小吴背诗须得从实处找个比对的物件,时时看着,想着,才能揣摩出句子来。他把“碧玉”想成沈璧星,想着沈璧星穿戴打扮起来有一棵树那么高,把“绿丝绦”比成郝予言,因为郝予言有时垂散额发的样子,的确很够“一万条”,后两句“细叶”和“剪刀”他认为极妙,因为说的都是裁缝铺的事儿,所以尤其好理解,好背。小吴把这个解法说给李朔听,李朔一口水险些喷在他脸上。
“你咋想的这些歪门邪道?我给你讲的你全忘了?”
“我这个脑子哪里想得到这些,是郑少爷给我解的。”小吴不无赞叹道:“你和沈先生一样,说的话我半懂不懂,但郑少爷同,他说得我全懂。这诗也就背得快些。”
“又不是要你考状元,背得快有什么用?还是要领会其中意思,才得文法。”
“郑少爷也是这么说,他说我又不是要考状元,解得那么细没有意思,还不如多背几个句子,多识几个字,至少能在客人找书的时候知道个大概,不至于丢了脸面。”
“那你不如跟他学去。”
“郑少爷没时间,说教还是你教,解还是问他。”小吴涎着脸,“我也着实知道的,你比他有学问。”
李朔不理他,让他仍旧瞟一眼二楼办公室背一句“碧玉”,再瞄一眼郝予言,背一句“绿丝绦”,独最后两句不用瞟不用瞄,摇头晃脑一副沉浸在回忆中的样子。
小吴越背越流畅,几乎当歌唱起来,得空便背。郑尘从身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小徒弟,怎么不求我再教你了?”
小吴吓一跳,几乎把这几日背的都忘了,恼怒道:“你比我大不几岁,沈先生说兄友弟恭,你教我也是应该,哪里就敢自称师傅?”
因为郑尘性子洒脱,平素跟书店里的人都混闹惯了,所以小吴怼他两句倒也使得。尤其最近郑尘连二楼都不许下来,成了书店里最不受待见的破落户,偶尔偷溜下楼还需小吴帮忙遮掩,小吴便更加敢于说他。
“呦呵,胆肥了,敢跟少爷这么说话。”郑尘伸出手指戳小吴青葱葱的脑袋。
小吴“哼”一声偏头躲开,也不求饶,抬头向楼上便喊,“郑少爷你怎么下楼了?”
他的声音不大,又知道沈璧星早就跑到经纬书院去鼓捣他的旧书了,便故意吓唬郑尘玩的。郑尘果然一把捂住他的嘴,“哎呦,我的吴掌柜,我跟你叫哥哥行吧,你快闭嘴,回头我给你买好吃的。”
小吴扭身从他手臂中挣出来,“你连出门都难,上哪买去?”
郑尘涎皮赖脸地靠过来,拉着小吴的手,“这不是要跟吴掌柜说这个事儿么……”
小吴一下甩开,“你离我远些,我当不起。”
郑尘牛皮糖似得又粘上来,“当得起当得起,我是这书店里最没自由的,你们哪个都比我强。你是我姐夫的左膀右臂,叫你一声吴掌柜绝对当得起。”
小吴很是受用,“有事说事。”
郑尘见小吴软和了,便说出此番目的,“我想出去一趟,大约一时半刻就回来,我姐夫若问起,你帮我挡着点。”
小吴一听果不其然。沈璧星的习惯这厮摸得烂熟,他知道沈璧星一进书院的小偏间,便至少三四个小时不会出来。因此故意说“一时半刻”就回。照他平时为人来看,只怕还要再长些。那小吴就必须“挡着点”。
小吴不肯当这炮灰,便道:“我当是什么事,也值得郑少爷来求。不过是一时半刻而已。沈先生刚进经纬书院,按惯常来看怎么也要三个四个小时才出来,你这会有事就去办,办完就回,应该碰不着。”
“凡是总有万一,万一我回来晚了……”
小吴一甩手,“没有万一。万一沈先生问起,我绝不撒谎。”
郑尘碰了一鼻子灰,也不气馁,“知道知道,那我就去了。”他料定小吴定会替他遮掩,便放心大胆地出门去了。小吴叹口气,转回来边干活边继续背唐诗,哪想到被郑尘一打岔,刚熟悉的几句又忘了大半,满脑子都是如何帮他撒谎搪塞,竟半分也提不起精神。愁得他不知所以,只盼郑尘千万别闯祸才好。
此时已是傍晚,日头西垂,白天积攒的几丝暖气尽数散去,吹起窸窸窣窣仍带着寒气的风,教往来的行人又裹紧了衣裳,行色匆匆。
郑尘出得门来,被冷风一吹,脑子清醒不少。他想起日间在楼上看书的时候,听李朔问郝予言住哪,似乎说在“北海鱼市”附近。便招停了一辆人力车往北海的方向去了。
烟城是个海边城市,至北是汪洋大海。有沿海而居的百姓便世代以打鱼为生,久而久之,便在渔村周围形成一个全城最大的“北海鱼市”。住得离海稍远的烟城人也知道,渔民的渔船一般在晨间或者傍晚回码头,彼时去鱼市,定能买到又新鲜价格又实惠的海物。虽为了一两条鱼奔走半个城,似乎遥远了些,但渔民朴实,相对于走街窜巷的鱼贩来说,不会看人要价不说,称给得也十足十。便有人宁肯走两个小时,也愿意来鱼市买鱼。
鱼市的火热带活了周围住户的脑子,有渔船的天经地义做起买卖,没有渔船的便谎称有船,也做起贩鱼的行当。待人人都看好这个市场之后,连乞丐也图这里有免费的臭鱼烂虾吃,蜂拥而至,在此扎窝。又一个久而久之,鱼市便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了。
未知书店本就在烟城北,离鱼市也就半个小时的脚程。那人力车夫见是个唇红齿白的少爷,跑得益发带劲儿,想着郑尘下车的时候说不准能多给两个钱。因此三十分钟又快了两成,二十分钟多点的时候,郑尘已经闻见属于海市独有的腥臭气味。
下了车,郑尘才觉得自己草率了。眼前是条东西向的长街,少说也有两三里。街上都是前来赶海的人,有买有卖热闹非常,真正的鱼市码头却在街道的最里头。在这里想找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