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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阿凡再一次 ...

  •   阿凡再一次睁眼的时候的确被他忘记关掉的电灯晃到眼了,但是如果不是外面那一声巨响大概他可以一觉到大天亮。毕竟就是划天的响雷都打不醒他,不过如果有那么一个牵挂的话,刚刚那个巨响八成是自己多加的一根晾衣杆坠落造成的。想到这,阿凡整个人僵直,鞋子都顾不上穿就冲了出去。门瞬间被拉开,一股对流风吹得阿凡直发抖,但是更让他发抖的是面前这个被晾衣杆损坏的帐篷!
      没有人!肯定没有人!她已经走了!她不是早就离开了嘛!对啊,是自己看着她离开的!
      一边这样催眠自己,但是却早已经将自己置身于这推废墟中。即使脚被各种破烂不堪的东西扎地生疼。阿凡不怕她要真的有什么自己会担上什么责任,他怕的是,她的真正离开!阿凡就这样光着脚背着郭晓惠跑了大半程的路,好容易才拦到一辆出租车。在车上阿凡给郭晓惠的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她的母亲是阿凡念大学时侯选修课的老师。阿凡只能庆幸电话并未删除。
      在手术室外门口的阿凡被闻讯赶来的郭晓惠的母亲狠狠甩了一个耳光,让阿凡惊讶不仅仅是他印象中那个温柔的老师会有这样一个举动,更然他吃惊的是这样一个力道竟是从一个柔弱的女子身上发出的之后更是被人家又锤又打。若不是护士和郭晓惠的父亲拦着,大概又有人要被推进手术室了。人家是爱女心切,也顾不得形象,总之阿凡的耳朵里传入各种难听至极的话,但是阿凡始终不吭声,也不还手。
      “你走,给我滚,不要再出现在晓惠的生活里,要是晓惠有个三长两短,我定要你偿命!滚!”泪眼婆娑地吼着,只恨不能亲手捅死阿凡。毕竟只是一个选修课的学生,郭母自然是不可能记得阿凡这个存在。
      阿凡似乎找到了一个可以离开的理由,转了个身就缓缓离开。
      “先生,您的脚是不是受伤了?”看着莫名多出的血迹,护士追到阿凡身边说到。
      阿凡却如行尸走肉般什么都听不到只是自顾自的走着。既然人家都已经让自己离开了,那还不快点走。不是自己所希望的吗?她不会再出现了,不会再缠着自己要住在自己家里了,这是好事!是好事!是好事!
      只是刚过第一个转弯,就倒下了。这是他的极限,但这只是他身体倒下,其他的不能倒。毕竟他得承认他没有郭晓惠那样令人敬佩的厚脸皮功夫,他不能被人知道他的心。阿凡是个粗糙的男人,也对,他从来没有说自己有多细腻,那是形容女性的词,他也不可能把自己和这样一个词挂上边。只是同样暗恋着沈佩珊的他自己也能多少了解一些郭晓惠的心理。所以他是佩服郭晓惠的。但是还不至于可以回头!就好像他所望之人不会回头一样。

      听着另一位女同学一路的抱怨的郭晓惠用她那如葱白的纤细手臂把手里沉甸甸的食物提到了戏剧社。台上的演员正绘声绘色的演绎着莎士比亚的名著《威尼斯商人》。而此时正进行到全剧最精彩的一部分。
      饰演鲍西亚的沈佩珊说道,“还是慈悲一点吧,把三倍原数的钱拿去。让我撕了这张约吧。”
      “学姐演的还真是好呢!”刚刚那位抱怨的同学此时一脸崇拜地看着台上。
      郭晓惠一个转头竟然看到一个人。他,见过几面,知道是戏剧社的成员,知道名字,高凡。此时的他正拿着一个本子不知道记录些什么,但是应该是和此时正上演的台剧是相关的,谁让他跟自己记课堂笔记一样时不时抬头看一看。郭晓惠只是略看了一眼就回头继续看着精彩的舞台剧。
      无巧不成书。如果巧合是相遇的开始,那么相遇也许就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如果不要遇到就好了,会这样想。可是,假若连相遇都失去了,那么爱情又从何而来呢?如果第一次的相遇不会注意,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只要有一个人留心了,那么爱情也就萌生了。正如郭晓惠对高凡一样,第一次是在戏剧社碰到的吗?不是!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与郭晓惠擦肩而过的那个路人甲乙丙丁的其中一人。遇见的次数多了,就会想知道名字,若是恰好撞上眼了,就会多留几个心眼。他今天穿的衣服,鞋子,梳得什么发型,喜欢佩戴什么饰品,甚至是在他点餐的时候多看了几眼他爱吃的菜……等等。你会不由自主的去留意他的喜好,会潜移默化的记在心里。或许还会觉得比课堂上老师反复念叨的公式好记多了,明明是一些繁琐的事。不过,只是没有发现一件事,用“心”。某些事已经默默化成了身上的一种习惯,就像睡觉吃饭一样,已经是一种固定模式了,不需要再温习了。
      校园年会上,郭晓惠再一次遇到高凡。她看着他,他看着她。和话剧社那时候一模一样的模式,只是她对他多了些关注,可惜的是她却连小偷都不如,至少小偷是可以偷得到东西的,而她什么都没有。即使只能远远地望着,但是只要存着那么一颗细致的心,就能了解某个人。
      直到发现高凡暗恋沈佩珊的时候,郭晓惠也知道自己暗恋高凡了,因为有同样的心情所以更加容易发现。
      为了有一天可以很骄傲的站在他的面前追求他。她不停得让自己变得更完美,她要让自己足以配得上他。
      郭晓惠的脸蛋是不差,只是个性懒散,也没什么追求,生活只能说是得过且过型。但是有了这么一个追求,她在变化,她的家人发现了,她的好朋友发现了,但是他不知道。明明他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他不知道自己喜欢他。可是,每每他多看那个人一眼,多把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一秒钟,她越是难过。他努力的在追她,所以她要付出的努力比追求其他人多一倍,两倍,三倍甚至更多。她必须超过他脚步,他才可以看到自己。她不在乎,谁叫是自己先喜欢上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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