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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花田里开满了令人变色的铃兰,那些铃兰总在秋天开出毒性剧烈而且气味芬芳的花。
      爸爸穿着深红色的军装,笔挺的站在我们绽满茶色秋蔷薇的庭院里,肩章上的将星在夕阳下反射温暖的光芒,他把军帽扣在我小小的头上,我高兴的朝他伸出胖手,头上的帽子突然一晃,落下来遮住了我的视线。
      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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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睁开眼睛,窗外天色还挺暗。房间外有妈妈准备出门的动静,也许时间并不早了,我从床上一个翻身跳下来,几步走到门前,打开它走进客厅。
      “哦,亚,你起来啦。”她抬头看见我,朝我微笑。
      我望着眼前几乎在这昏暗天色里闪耀光芒的美貌女人,黑亮的卷发随意绾在脑后,凌乱得像个村妇,雪白的脸被尘沙吹得粗黄。她用原本纤细修长的手麻利的收拾着那些油腻腻的碗盆,那手指从前轻抚钢琴键的时候,一定无法想象自己现在的遭遇。
      哦,我忘了,她现在本来就是个村妇。
      “早安,妈妈。”我走过去亲吻她的脸颊,并试图帮她一起收拾。
      不过,她果然又一次拦住了我:“亲爱的,你该去梳洗,学校要上课了。”
      “那该死的学校不去也罢。”我不屑的咒骂。
      妈妈板起了脸,轻喝到:“胡说什么!你只有学成归来,才能为国家效力!为你父亲报仇!”
      你的丈夫搭上了性命,见鬼的国家连一毛钱抚恤金也不舍得给,还要把女儿也送进去?
      我瘪了瘪嘴,却终究没忍心说出来,耸耸肩说:“我是说,那学校已经没什么可教我的了。”
      “亚,你是德兰缇斯家最后的血脉,你得铭记家族的荣耀,替你的父亲把该死的洛林伽人赶出我们的国土!”她那宝石一般的蓝眼里迸发出仇恨的光芒。
      妈妈的记心真差,德兰缇斯家还有荣耀吗?皇宫里那老寡妇早就宣布了诏书剥夺我们家族的功勋不是吗?如果我们还有荣耀,为什么会被流放到这种前线小镇来住这种又小又黑的破房子。
      真不愧是德兰缇斯家引以为傲的女主人,在自己身陷贫困的泥泞时还记挂着国仇家恨,倒把国家为了省下一笔抚恤金而强词剥夺丈夫显赫军功并且把她和女儿流放在这战乱不断的前线小镇的卑鄙行为忘记得干干净净。
      不过,她的女儿可没有她这样的觉悟。
      我冷笑一声,回答她:“那块地方自古没有清晰的国界线,还不能算是我们的国土,妈妈。”
      “当然是!”妈妈立刻停下手中的忙碌,尖叫起来:“那是你父亲战死的热土!你当然要去把它夺回来!”
      为了那块该死的热土,不知道有多少人战死。这种争夺对于我们来说毫无意义,那只是皇宫里的老寡妇带领一群老头吃饱了撑出来的想法。
      我无奈的摇摇头,转身回到房间换衣服。

      从我开始记事起,就一直住在这镇子附近。只不过,父亲是将军的时候,我们住在前面更繁华也更安全的城市里。直到几年前父亲战死了,德兰缇斯家族失去了最后一点利用价值时,哈特莱·德兰缇斯大将的遗孀和孤女才被流放到这座离前线最近的小镇。
      父亲活着的时候很受人们尊敬,可我们现在在这儿生活了四年,我和母亲都已经变得和镇子里的普通少女和妇人无异。但尽管如此,镇子里的人对我们依然很有偏见。他们有一种看到以前比自己高贵的人落魄时的暗爽,完全比记得是谁曾经带领军队驻扎在此维护着他们的安稳生计;又是谁为了防止洛林伽军队攻城亲自死守前方阵地不退而战死沙场。
      他们只记得我们以前衣着光鲜,身份高贵,对于国家流放功臣家属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卑鄙行为,不但视若无睹,还几乎鼓掌欢呼。
      这样的国家,这样的臣民,即使沦陷也与我无关。

      从那矮小的平房出来,外头依旧天色暗淡,似乎即将有一场大雨要下。
      伞那种东西,我已经多少年都没见过了,所以下不下雨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关系。
      懒懒的走在石板街道上,不时遇见在同一所学校念书的少年。像我这样读书的女孩是不多的,这种兵荒马乱的时节,普通人家怎么会把收入中的一大部分拿出来送一个姑娘家去读书呢?
      何况是这样一所预备军学校。
      伯莱依镇上这所学校只教授一些足够应付日常的文化知识,大部分课程都关乎军事。这是父亲一手建立起来的,一来能够叫这偏远小镇的孩子们读书认字,二来也能为军队择选人才,免得充军的士兵们除了当炮灰外什么也不会。
      我可以骄傲的说,我是学生中的佼佼者。这一点得到证实之后让我和妈妈的日子好过了很多,如果谁敢欺负妈妈,我就会在学校里好好照顾他们家的儿子。
      当然我也有些不拿手的东西,除了枪以外的机械我就完全没有天分,比如……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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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的操坪上,正有一辆暗红色的运用汽车在左摇右晃的乱窜,一旁的学生们和教官都躲开老远,高大壮实的教官盯着汽车不停的擦着额角的冷汗。
      我的视力很好,他们的反应全都通过后视镜落在我眼里。
      毫无疑问,开车的正是学了三个月才懂得把汽车发动起来的我。
      用这见鬼的方向盘掌握方向简直比端着最重的枪保持瞄准姿势几个小时还要难,还有刹车和油门这两种长得差不多但作用截然相反的装置居然要用同一只脚控制,我真疑惑为什么他们不会弄错。
      汽车这种东西的构造真是蠢透了。
      车子把我晃得烦躁无比,但我却不知道踩哪块铁板才能让它停下来,只能随便踩了一脚。
      军用汽车不辱使命的向着操场边一棵大树飞快冲了过去,我连忙打开车门纵身跳了出来,调整姿势把着陆冲击减到最小,滚了几下之后,轻松的爬起来。
      汽车撞在了树干上,一声巨响后,所有车窗玻璃都被震得粉碎。“哗啦啦”的落了一地,热闹极了。
      我注视了那辆车片刻,确信它又要进修理厂了,才硬着头皮走到教官面前。
      教官满脸笑容的对我鼓掌:“很好,德兰缇斯,弃车脱险的动作太完美了。”
      “呃……谢谢……”
      我的傻笑终于令教官不得不咬牙切齿的发作:“你就是因为确信这一点才敢坐到驾驶座上去的!你知道这是这个月来第几辆被你撞坏的车吗?!”
      我无奈,答道:“报告教官,学校总共只有三辆车。”
      高大的教官忍无可忍的揪起我的衣领咆哮:“可是它们修好又被你撞坏已经循环了至少3次!因为这样至少有一半的驾驶课不能正常进行!否则我的进度会这么慢吗?!!”
      “我很抱歉……教官。”
      他放开我的衣领,无力的说:“我听说你的射击成绩和格斗成绩都好得令人侧目,只擅长这种对原始能力要求高的项目……你难道是野兽吗?”
      我沉默了,他居然用野兽来比喻一个16岁的漂亮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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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开车相反,射击是我的强项,我的父亲认为我有狙击手的潜质,因此8岁时就教我用枪。所以到了现在,在几十米外用五发子弹在靶心打出一个洞是我长出现的状况。精度射击要求耐力视力以及距离感良好,对风向也要敏感(虽然,风对子弹的影响比箭要小得多)。而且心态至关重要,据说父亲就是因为发现我常常在院子的角落里蹲一下午只为了看蚂蚁搬家而决定教我用枪的。
      至于格斗,那是最原始而直接的战斗技巧,古战场上的弓手和狙击手有一些共同之处,不过他们的近战能力低得让人遗憾。而任何人都有自己的不足,就像女人再强壮也壮不过强壮的男人,所以力量永远不可能成为女人的长处。当弓手在近战中遇上剑士,当自己的短处必须面对别人的长处,要想保命,就只有另辟溪径。
      既然无法从力量上战胜男人,那么唯一可发展的就是速度。让我在近身格斗中成为强者的,正是过人的速度。
      虽然我没有参军的打算,但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年代,成为强者才是存活下去的最好途径,我必须代替父亲,好好保护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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