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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手札(1) 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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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再没见到许洛桐,我们重新回到了以OICQ为媒介的世界,许洛桐还是许洛桐,只是不是拉着我去吃KFC的那个了。
每一次想起那个下午,我总觉得太过梦幻,梦幻到不真实,如果没有那一个摆在厨房里的KFC纸桶的话,我毫不怀疑一起去吃炸鸡,去看电影什么的一准儿都是我的胡思乱想。
但它就摆在那儿,放了好几天,哪怕最后是被叶扔掉了,我依旧清晰地记得它的样子,以此确定那段记忆的真实性。
过了两天,下了场大雨,在半夜噼里啪啦地打落下来,叮叮当当地敲着玻璃,一道水幕挂在窗外。
叶被惊醒后打着哈欠走进客厅,望着窗外半晌,感叹一声:“这雨下得不错,我说今晚上蚊子怎么那么多,原来全钻咱家避雨来了。”
我趴在窗台上,想起四年前的傍晚,也是滂沱大雨,我坐在正对门的沙发上用手机翻着一本言情小说,身边的低音炮里无极生唱着它的同名主题曲。
我仿佛觉察到要发生什么,于是全副武装地等待。
那个晚上,叶住进了我家。
叶是个三十五岁的男人,来自南方某城。
是女人的弟弟,我的舅舅。
四年前,女人办完了手续,将他改成了我的监护人。她则带着行李踏上了目的地是美国的航班。
“这是你舅舅。”
“哦。”
“我不在的时候记得听你舅舅的话。”登机前她这样嘱咐我。
只这两句。
这一走,之后,便是了无音讯,天各一方,再无牵扯。
我的身边就只剩下当时不过三十出头的叶。
叶虽说是南方人,但并没有明显的南人特征,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吃的惯四海八荒的菜种,对于各地民俗也有涉猎,像是每个城市都有的三好青年。但一打交道便会发现他的不正经——我更想用逗比来替换这个词形容他。
他从心底认为自己是南方的人,用他的话说,他是南人。
“对对对,你是男人,不要重复这么多遍么!”有时实在受不了他天天将这句话挂在嘴边,我也会顶他一下,但他并不理会,只是会加上一句,“你妈妈也是南人。”
他总喜欢哼着一首名叫《南国的孩子》的民谣,虽说音律齐准,很耐听,但那样的歌词从他这样不正经的人嘴中唱出,实在是有些怪怪的。
“……你是南国来的孩子
有着不能缚的性子
身上披覆了预言而浑然不知……”
第一次听到时我只当他是随口一哼,但后来发现他总是将这首歌反复吟唱,我忍不住问他,“唱给谁听啊?”
意思是我又不听,你一直哼哼唧唧哼哼唧唧不烦么?
“唱给我自己听啊。”他不正经的脸上稍显一抹恍惚。
“你有喜欢这首歌啊?一直唱难道就不烦么?”
他不说话,站起身,手在裤兜摸索一阵,向阳台走去。
“干嘛去啊?”
“你不让在屋里抽,只能上阳台了啊。”他扬了扬手,双指之间夹着一根烟。
虽说是我的监护人,也算是我的舅舅,但在好多事情上他从不违逆我的要求,而是顺着我的话去做。
比如说,去阳台吸烟,或者说,抽烟。
我一直觉得抽这个动词加在烟字前是北人的惯用语,但这个时时刻刻强调自己是一个南人的男人一开口也是抽,而不是吸。
他烟瘾不是很大,但每天都是要吸的,刚住到家里时每天早晨都会在客厅解决完一支烟。
于是偌大的客厅,烟雾弥漫,充斥着呛人的烟草味。
“要吸烟为什么不去阳台!”三四天后我终于忍无可忍。
他诧异地望了我一眼,将烟灰弹在烟灰缸里,默默地去了阳台。
后来他就每天早晨叼一根烟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吞云吐雾,冬天的时候,冷风瑟瑟也雷打不动。唯有雨天是类外,我本以为,依他的性子,下雨天也是会打着伞去阳台吸烟的。
下雨的天,他会拿出他唯一的一本书,安静地坐在窗边翻看。
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我记得,那个那个女人也有这样一本书。
我曾在王小波的文集里见到过这本书,王小波极其推崇杜拉斯的这部代表作,积极地向读者推荐王道乾先生的译本。
我也曾想找来读过,但后来发现那是那个女人常翻看的书时,便不了了之。
我一直用那个女人称呼她,实际上,就血缘来讲,她是我的母亲。
可真正的,我们之间的关系恶劣的很,我对她,并非是在她不知讯息的这段时间里所生的敌视,在这之前,我们便不像是母子,更接近于敌人。
她是一顶一的美女,人前冷艳理智,回到家后却是地地道道一个疯子。
八年前,“为什么不去死,你!”
她瞪着眼睛这样对刚进门的我吼道,随后便将高跟鞋扔过来,重重地砸在我的身上,我痛苦地蜷下身子,于是迎来她疾走而来的拳打脚踢。
从那天之后她就不再是个母亲。
“为什么不去死,你!”
这样的诅咒之语伴随我八年之久。
每一次发完疯,她就开始哭泣,蹲在沙发上,抱着双膝,埋首胸前,呜咽着。
她不会在意自己拳打脚踢蹂躏之后的我的状况,只是在那里哭个不停。
我冷冷地望着她。
天完全黑下来时,我转身回屋,她就会从自己的书架上拿下那本书,倚着窗,翻看。
第二天,她仍旧是那个漂亮的女总裁,坐在办公室里冷静地与对手谈判。
只有我知道那美丽的脸庞下狰狞的疯狂。
我不知道她当时想些什么,但叶在读同一本书时异常的悲伤。
他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再抬头,悲伤蔓延开来,无边无际,淹没一切。
那个时候,他显得正经,我总记得那时他的表情,追忆,伤感,忧虑,一切随着目光抛向远方,嘴角掀起若有若无难以察觉的苦笑。
我对叶说不上好感,也谈不上厌恶,因为他是那女人的弟弟,也因为他只不过是那女人的弟弟而已。
叶搬进来后,一日三餐什么的都有了着落。他在每日的一根烟后蹬着球鞋去早市买菜,回来后淘米煮饭,之后开始哼着那首歌打扫房间,十一点开始烧菜,等我回家一起吃饭。
他的厨艺不错,鱼香茄子、铁板牛柳之类的菜烧得出餐馆的味道。他也会做鱼,只是不会吃鱼,时常被鱼刺卡着,我总好笑他连鱼都不会吃还好意思自称南人。
饭后餐点什么的也是会点的,夏季时常做蓝莓山药泥。
因为我那特殊的习惯,每次他做的菜总会剩下好多,于是,晚饭时经常是我坐在沙发上摆弄着手机,他一个人对付着剩饭剩菜。
“你好歹吃点儿啊!这可是我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虽说好吃得不得了,但你也不能这样留着下顿享受吧?明天也会给你做的啊!”
虽说菜的确是好吃,但也没达到让他这般自吹自擂的地步吧。
“吃不下。”我说。
“我很认真地告诉你,吃不下去肯定是因为胃被填满了,这时候你吃一点这个莲藕,再跑去趟厕所你就会觉得自己有吃下去的欲望了。”
“你是间接地再向我说明那盘莲藕有多毒么?”不可否认,我之所以会讲烂话烂话完完全全是因为在他四年这样的潜移默化下的结果,虽然我在外尽量不让烂话有出口的机会,但总有些时候烂话会不经思考便蹦出嘴外,比如,和白堇年相遇在公车上的时候。
还好,那些话也只是没营养,没意义而已,还没有叶所说的这般没有底线。
“来尝尝么?”
“抱歉,经你那么一说,我觉得我好不容易泛起的一点食欲又没有了。”
“那个时候有食欲啊,那现在忘掉我的话,就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快来解决掉这盘莲藕,我真心胀得吃不下了。”叶四仰八叉躺在椅子上。
“再吃几片莲藕跑趟厕所你就会发现你其实还是可以吃下去的。”我原封不动地将这话打了回去,起身进了卧室,隐隐约约听到叶在那里嘟囔着,“现在这些孩子啊,全让社会给祸害得不浅啊……”
叶除却买菜倒垃圾外整日窝在家里,不做饭打扫时便斜躺在沙发上随便调出什么电视剧应付时间。
叶到这儿四年,除了我,菜市场的卖菜老伯老太和小区的物业外没有过和任何其他人的接触,也没有什么人来找他,仿佛本就是孑然的自由身,命该行走天下,浪迹天涯,只是因为我才在中途停留。
事实上,他第一天就告诉我,“我知道你很不愿意,但我只在这里待到你成年,那时候我们就没有任何关系。”
我始终记着这句话,并一直期盼着十八岁的到来,那时候,除了血脉,我和那个女人便再无任何关系。
叶看得出我和她之间的关系,但他并没有什么劝解我与她和解的话。
“她把我们俩都丢在这儿了,说真的,我也满肚子气呢,干嘛替她说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