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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醒来第二眼 那时还年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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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阳光正好,偶有阴影飘过,那是几朵白云正好路过太阳。
房门开着,任冉冉醒来正好看到这景象,尽管伤口还在疼痛,心情还是轻松了不少。
有人走了进来,手里捧了本书,看到任冉冉看着屋外的天空,心中一动,几步走到她身前,在任冉冉好奇的目光中弯腰轻轻将之抱起,向屋外走去。
而任冉冉同步接受到了关于这个人部分信息:【于则,男,六十三岁。千典阁的主人,文能弹琴作画书历史,技可建房绣花做美食,武会挥剑耍拳丢暗器,可惜是个医药苦手,算不得上全能。此人少年时率性豪迈名赫一时,而立之后沉稳低调,师从成谜。无子无徒,现正有收徒之心,是监护人最佳之选。】
这些信息中最让任冉冉好奇的是,年龄六十多看起来却只有四十多的于则究竟是怎么办到的?练武功练的还是天天敷面膜?
这,就是任冉冉眼中好奇的由来。
于则将任冉冉放在院中的藤编躺椅上,又取了薄被轻盖上,这才笑着介绍自己:“爷爷是大夫爷爷的朋友,叫于则。大夫爷爷去坐诊了,我留下来照顾冉冉。”
任冉冉看着于则张口想要说什么,于则伸手点了点她的喉间,道:“冉冉现在可能发不出声,不过没事,以后就会好了。”
任冉冉闭嘴了,心中离开想到了行初,忍不住暗自好笑,果然被误会了。
“冉冉现在一定很疼吧,可是不能动哦,不然伤口会裂开,会疼更久的。”
这个道理很简单,任冉冉觉得小孩应该能懂,于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于则笑了笑,拿着书对任冉冉晃了晃道:“躺着不动很无聊,爷爷念书给你听好不好?”
任冉冉点了点头,心中却奇怪,哄小孩子的话,这时候不是应该说故事吗?
结果,于则翻开了封面,任冉冉看见封面上写着《增广贤文》几个繁体字,不由满头黑线。
这是给四岁孩子读的东西?她听得懂吗?自己表现什么态度才符合一个孩子的样子?
任冉冉苦恼啊,纠结呀,想揪头发呀。
好在作为一篇启蒙读物《增广贤文》也如它的同类,简单而富有韵律,于则的声音温厚好听,任冉冉拿出了以前听英文歌记词的态度来,只听不理解,到也相称。
只是这样一来,她就比同龄人多了许多沉静和聪慧来。
于则以书遮挡任冉冉的视线,口中背诵着《增广贤文》,视线却一直观察着女孩,越看越觉得这个孩子符合自己对徒弟的要求。
阳光的照射下,任冉冉浑身暖洋洋的,偶尔的清风让她不至于感觉热而出汗,就这样她听了一下午的《增广贤文》,一遍又一遍,最后她都快会背了。
让任冉冉佩服的是,于则从头到尾没有喝水,只是偶尔谢谢,问一问她渴不渴饿不饿之类的,而任冉冉最佩服的是自己,她居然没有打瞌睡没有分神,在不求甚解的情况听了好几遍的《增广贤文》全篇,以前,她的语文可只是勉强及格的。
从这日起,任冉冉过起每日喝两顿汤药三四日换一换绑带,天晴出去晒太阳,听于则读书弹琴讲故事,看于则舞剑练拳耍飞刀,阴雨天躺在屋内听于则读书弹琴讲故事,看于则缝补衣服木头雕花的日子。
行初很忙,任冉冉只在吃饭喝药时才能看见他,而初时机械女声提到的那个县令,任冉冉一直没有看到过,只从行初与于则的聊天中知道了他叫赵长春不久前离开去鹏岭赴任了。
于则对任冉冉越来越上心,就连烟火盛典开始时都没有去最热闹的陵江边,而是和行初任冉冉一起在小院里看的。
终于,一月期到了。
因为被照顾得很好,任冉冉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能下床走动而不是整日躺着了。
而于则则当着行初的面严肃地问任冉冉:“冉冉可喜欢和爷爷相处的这些日子?”
任冉冉明白了什么,她点了点头。
于则摸了摸任冉冉的头顶:“爷爷不是行爷爷的家人,你也不是,我们不能一直住在这里。冉冉喜欢爷爷,爷爷也喜欢冉冉,爷爷想让冉冉当爷爷的家人,当爷爷的徒弟,这样冉冉也能和爷爷一起生活了,冉冉愿意吗?”
任冉冉被一串的爷爷和冉冉弄的满头黑线,却也明白和小孩讲话都应该是这样,因为年幼的他们分不太清你我他这些代词的差别。
任冉冉看了看行初又看了看于则,最后认真地点了点头。
于则欣慰地笑了笑,对老友道:“接下来冉冉的伤口也不需要包扎了,还需要喝几贴药,你写个方子给我,还有口忌。”
行初了解地点了点头,问:“不再多逗留几日?”
“舟慕的要添孙辈了,我去凑个热闹,顺便让他给冉冉个见面礼。”于则笑道。
行初看了看任冉冉,好笑地摇了摇头。
李舟慕,于则的损友之一,曾言所学传子传女不传徒,眼下儿女俱全却无一合他的心意,现正把希望放在孙辈上。
于则现得了个佳徒,居然童心起,想要去李家炫耀一下。
行初和于则早过了依依惜别的年纪,两人早习惯了分合,将再见一面当作了惊喜,说离开,简单收拾一下,就离开了。
于则好云游,很少久居一地,常漂泊在外,所以他有一辆马车,出自现今最有名的机关大师曾可之手,防震结实空间大。有了它就算错过了宿点也不用露宿,里面还备了炊具,野外也不要吃干粮冷水,是长途旅行最佳的伙伴。只是太重了,两匹马拉着也走不快。
驾着马车,于则带着任冉冉置备了些油盐酱醋,又替任冉冉买了几身衣服,这才驱车离城。
自这个世界醒来,任冉冉一直在养病,没能出门逛街看一看,现在跟着于则才是第一次出门。
透过马车的小窗,任冉冉看到了行人。
驱车坐轿的有之,抬担吆喝卖东西的有之,脸色红润衣着靓丽身环仆从的有之,干瘪瘦弱衣不蔽体蹲在墙脚乞讨的有之,还有携着刀剑的男男女女,他们会和小贩讨价还价而不是动手抢夺,会客气地和巡逻的兵卫打招呼而不是避如蛇蝎,会和不顺眼的人找人少的小巷拼斗而不是当街提武器就干。
街上的男女老少都有,多数人都脸色健康,有朝气,对生活充满了期望。
任冉冉只一眼就安心了许多,这里的气息和她生活的世界很像,有阶级,对立却不太尖锐,分圈子,却也不针对,很平和的一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