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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何时忘却营营(三) 陈国与赵国 ...

  •   陈国与赵国交战数年,终以陈国大胜告终。
      两国边境混乱,似是无主之地,但好在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如今赵国国土全数纳入陈地,以防边境处有赵人起事造反,陈国国君务必得未雨绸缪。
      而这,也是叶晚离继任大祭司以来第一个任务。
      叶晚离带着一小队人马轻装上阵,考察边境民风,不料途遇大风暴,随从死伤惨烈,幸得两名亲随抵死护送他下山,叶晚离才免于灾难。
      经此一劫,叶晚离身边竟无一人幸存。
      还好,在日落之前有一户茅草屋出现在视线里,有了希望,他便重新打起精神走向那处民居,然而几经呼喊并没有屋主人出来,却慢悠悠扭出了一只老猎犬。猎犬渐渐逼近叶晚离,直到在他肩上咬下一口……
      其实老猎犬真的已经太老了,老到连咬下骨头都很困难,所以叶晚离当时莫说失血过多不太可能,就连伤口都很浅。但他实实在在晕了过去,叶晚离想,大概是被吓的。
      于是,他看见了她。她说她是猎户,方圆百里只她一人靠打猎为生。
      她对他的伤口报以道歉,他觉得大黄也许一生都没有咬过人,不然她为何会对小小的刮伤如此深感愧疚,她从没见过被猎犬咬的伤口吧。
      小猎户很单纯,也很伶俐,她说她没有名字,于是他便给了她一个名字。这般伶俐的丫头,自然也得跟着他姓叶。
      他在短短的几日竟然已经习惯了她在身边,大黄寿终正寝后,他理所当然地带她回了都城,叶伶很喜欢都城,他想。
      那个时候,十七岁的叶晚离,继承了祖业,一生效忠于陈国。
      他为她选了个衷心的婢女,小芸的家乡曾经受了水患,他随行察探患难的百姓,救下了孤苦伶仃的小芸,现在是大祭司府的大婢女。
      叶晚离不得空日日陪着叶伶,只好从小芸那里了解她在这的生活,是否一切安好。
      听说她近日忙于学规矩,“规矩?”叶晚离抬起了头,他不曾记得她在他的府中还需要被这些束缚,“谁让她学的?”
      “是大总管,他说既然是大祭司府的人,将来保不准还会面见陛下,所以……”小芸低眉顺眼,很是恭敬。
      叶晚离知道大总管在担心什么,可他真的会有那一日吗,叶伶于他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二日,他悄悄地走近那个叶伶所谓学规矩的庭院,可叶伶先他一步追出了院子来到了花园,他只好也追上了她离开的那条小径。如此远观,学规矩的妙人似乎并不十分刻苦,也不十分好学。
      清风徐徐,晚香阵阵,有黄粉彩蝶不识世俗凡景翩翩飞入眼前,双翅扑闪振下无数蜜粉,惹得叶晚离鼻尖一酸,抬手掩去一丝窘态。这时有软软糯糯的声音传来,他听不真切却心中了然,身后总管的鄙夷声轻而易举地出口,那只彩蝶在小厮的驱赶下隐如丛中。
      他竟有些不舍,那软糯的声音越来越近,他慌慌忙忙,遁入那片花丛,彩蝶原是与他同处,当真天涯沦落人,皆为躲一躲那低低浅笑的习礼妙人。声音远去,离得远了,看不清叶伶当时是何神情,大概是失望没有见到蝴蝶,抑或是庆幸无需学规矩了。他低头笑着,当真是个伶俐的丫头。
      起身整理了皱褶的衣衫,丝毫不觉有任何不妥,他命大总管不用督促着二小姐学礼,她不需要这些的。
      “二小姐若永远是二小姐,老奴自然不会这般尽心尽力,但老奴知,依陛下对大祭司的看重,二小姐很难……”
      “够了,”叶晚离对大总管一向尊敬,毕竟是效忠了叶氏祖孙三代的老人了,可他自己的事情,却不希望旁人指手画脚,尤其是叶伶的事情。“大总管操持府中大小事宜想必已然分身乏术,叶伶的事,我心中有数。”
      其实他根本不知对叶伶是何情愫,他自己也乱得很,旁人又怎么看的清。
      他每晚会在书房里读书,纵使他已高居大祭司之位。而叶伶,每晚会亲手替他煮上一壶上好的茶,她从来都是托小芸端过来,他很是不解,小芸却解释说那是因为二小姐怕见了大祭司会挪不动身子,打扰到大祭司。
      他笑了,如沐春风,心中开始有些想念在边境的日子,二人想何时见面就何时见面,因为他们本就在一块。
      直到有一晚,端来清茶的却不是小芸,他看着这个小丫鬟,举止鬼祟,谄媚地将茶放在自己的书籍旁,很是无礼,但那茶依旧是往日的清香。叶晚离心中一想,为何不是小芸,叶伶怎么会中意如此粗鲁的丫鬟,也罢,既是她中意的,便不计较什么了。
      送茶的婢女走后,他轻踏月光,移近院子,他为她修建的秋千还在风中丝丝摇动。叶晚离抬起了头,果见繁星轻移,北斗星呈现异象,而象征陈国的星宿这几日皆有大逝之趋,陈国会有一场浩劫,而这个劫数,叶晚离曾施法阵推演,竟是指向都城的一位女子。
      陈国刚平息战事,少不得会有亡国的敌间混入都城,甚至是陛下枕边,他还未确定,是以,跟随他的几名巫使纷纷提议上奏“清君侧”,而他,不知怎地,心中总觉不妥,似乎冥冥中他已有所感应,都城女子并不会如此简单地被他们找到。所以叶晚离每每推脱,那一套说辞便是“一切等祭坛之后再做商议”。
      也许那个时候,叶晚离怎么也不会想到,祭坛的信女即是叶伶,而都城女子也是叶伶。他做不得主救下叶伶,他要守护的是一方黎民。
      都城不知何时兴起了待嫁女子亲手刺绣嫁衣来保婚后夫妻和睦,相敬如宾。小芸兴致勃勃地说起:“二小姐许是想嫁人了,成日里便只捧着大红喜服,做女红。”
      小芸说着说着便羞涩地嘻嘻笑着,而叶晚离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他的姑娘长大了,想嫁人了,不知是城中哪户好福气的公子能得叶伶亲睐。他暗自想着,竟有点吃起味来。
      于是隔日他便趁叶伶外出时潜进她的屋子,欲睹一睹她的嫁衣。
      那果然是最耀眼的喜服,红鸾喜服旁端正地叠着一方大红喜怕,上头皆绣有一对碧水鸳鸯。蓦地,他想起了将军手中的鸳鸯荷包,叶伶本不会这些的,那她在短短的几日做完这些,不知手指是遭了多大的罪,叶晚离黯黯心疼。傻丫头,你不用亲自准备这些,大祭司府自会操办一切,让你风风光光地出嫁,那是你定会是都城最美的新嫁娘。
      他细细抚摸过红色嫁衣的每一寸地方,甚至有好几处,颜色要比其他地方深一些,即使叶伶用针线很好地掩盖过去,他还是能瞧出来,这是她指尖低落的鲜血,一滴一滴,皆是她的真心,而这真心,不知是付予哪位公子。
      他愈加用力地抚摸着,想把这些血迹揉进骨血里,直到他的手掌来到衣袖处,那里什么也没有绣,干干净净地大红衣袖,可衣袖里寸,却藏着一行端正小字。他凑近了看,不敢置信,那里竟绣着自己的名字——叶晚离,他想象着叶伶是带着怎样的情绪一笔一划地描摹出他的名字,她定时反复地念着他,从她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那软软糯糯又带有一丝伶俐的声音,于他而言有如天籁。
      他静悄悄地将一切恢复如初,再次抚上衣袖,他竟觉得很温暖。原来,想成家的是他。
      此后多日,叶晚离总是会有意无意地经过叶伶屋前,当他看到窗前那抹慌忙整饬绣篮的身影,那么慌张又如此可爱,叶晚离嘴角漾出一丝笑意,他的叶伶长大了,变得越发楚楚动人。
      他多么想早点告诉她,这些实在不应该由一个小姑娘来准备,他会安排,会给她一个最风光的婚礼。然而还没等到告诉她的那一天,叶晚离却等到了迎接祭坛信女的任务。
      他想,等过了祭坛,他便求陛下赐婚,按理大祭司任职期间是不容许嫁娶的,可他管不了这么多,他不忍心让叶伶等久了,何况下任大祭司的候选人中,巫使长是首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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