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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夕 ...


  •   原来如此,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作风。二傻在那之后,随即叫来了他有些势力的女朋友,让她出面对付我。这真是始料未及,我还以为他会像个男人一样,养好伤,再找我一决雌雄呢。

      对眼前的这个女人,我第一印象还不错。于是苦口婆心劝道:“美女,你看,这件事情呢,主要是因为张一予作死。正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也不知道那怂货有你这么又漂亮又能干的女朋友啊,要不然,我一定看在你的面子上,给他点颜色看看就收手。唉,美女,我跟你道个歉,你看这事要不就这么算了……”

      我话才说了一半,元娇一连翻了两个白眼。她拿起包包,不耐烦地直起身子,丢下一句狠话,头也不回离开了。

      “你不用再说废话,也别再让我看不起你。少不了一个星期之内,我就会找上门来。再见!”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不由得叹了口气,连连摇头:“唉……真是让人头疼。”

      我总算想起来这个元娇是何许人物。她是个做微信代购的,或是叫做微商。不过她做的商品和一般的微商比起来,比较不拘一格。专卖下三路的用具,例如约炮用战斗服,约炮用营养剂等等。

      总的来说,元娇就是个卖情趣用品的。

      此外她还提供一些特殊服务,是个移动的情趣用品。送货上门时顺带送自己上门。久而久之,A市的男人大都认识她了。但凡和她有一腿或企图和她有一腿的男人都比较容易被她号召,因此也算聚集了一个小团体,而且是不属于四大帮任何一个门下的独立团体。

      所以我的面子放这里不太管用。对现在羽翼尽失,人财两空的我而言,元娇简直是个糟糕至极的麻烦人物。

      冷静一下,其实我早该想到,失去一切后,如果还用过去的方法活着,这种局面当然无法避免。我摸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几声嘟嘟后,电话接通了。一个慵懒的男声“喂”了一下。

      我说:“新城,好久没听到你说话了。最近怎么样?”

      “怎么样……我的天,老于?你真的回国了?你应该躲在国外,等到头发花白再回来。”

      “照你这么做,我不是成了落水狗。我只想过普普通通的生活,难道这也不行?”

      “我真是服了……啊,那个……稍等。”

      电话那头传来女人的疑问和拉扯皮带的声响,随后是男人呼喝的叫声和女人不满的嘟囔。我耐心的等候,直到他再次回应我。

      “我让她滚出去了,磨磨唧唧烦死人。好,说吧,要我做什么事。”

      “我……”隔着咖啡厅浅褐色的玻璃墙,我忽然注意到街道上有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结伴而行。他们一个个面无表情,步伐整齐,显然都是经受正规训练的保镖。他们都簇拥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年人,像是一群母鸡保护一只白色的小鸡。

      我急忙离开位置,走进咖啡厅的深处,不敢坐在靠近街边的位置。电话那边喂喂了好几下。

      “别急,我刚才挪地方呢。你猜我看到谁了?”

      “能让你余半城吓得挪地方,我猜是江鹤山,江老爷子。”

      “你猜对了,我欠他的债还没还呢……这些都见了面再谈。我在长河小区,还是那个我们以前一起喝酒吃火锅的老地方。”

      “好的好的,我二十分钟后到。喝点什么吗?”

      “啤酒,鸭头。要环城西路那家的。”

      “没问题。那我二十八分种后到。”

      挂断电话,我向外张望了一会儿,确认刚才那拨人已经离去,才走出咖啡厅。接着开车来到约定的地点。长河小区605的房子,是我以前买来当做和狐朋狗友聚会时用的。位置靠近市中心,当时买来才八十来万,现在市值两百万以上。中国房价的上涨速度连通货膨胀也望尘莫及。

      由于本人极其懒惰的缘故,这间房子里头除了一张街边摊常见的黄色圆桌子,一摞塑料椅,和一个海尔冰箱,其他的啥也没有。空白一片。

      中午十一点三十分整,605的大门锁匙准时被转动。一个身材高瘦的男人走进屋子。他手里提着两袋吃食,身上穿着整齐修身的黑色西装,领口系一条深红色的领带。面貌上不是很出众,额头小且不够饱满,脸颊长年凹陷,削瘦的脖颈细弱无力。看上去倒像个小老头。只是那副黑色细框窄边眼镜下,一对眯缝眼时常会闪过老谋深算的邪光。

      郑新城的时间观念简直堪比康德,对他来说,生活中存在的时间误差只允许被控制在秒钟之内。据说他走路时每一个步伐都距离相近,以此来计算需要的时间。

      这家伙还是个万事通,明面上是个酒店经理,斯文和气,唯唯诺诺。私底下和外省粉贩子私通款曲,自己也是个瘾君子。三教九流的手段都有,门路宽到不像话。是我以前的铁哥们之一。

      一年前我丢掉江亿,手下的人和势力都被我命里的克星给收去了,能动用的人少得可怜。手下既无兵也无将。郑新城这个人太脏,不在公司工作,算是我的私人朋友。所以现在能用的只有他。

      “嗨。”我朝他挥手,打了个招呼。因为太久没打理,留在这儿的桌子椅子都发了霉。我只好像个要饭似的坐在墙角里。加上这地方到处是垃圾和灰尘,样子简直狼狈透了。

      啊城先是看了我一眼,随后忍不住斜嘴一笑,说:“老于啊老于,当初你不可一世的时候,想没想过自己也有今天?”

      我笑了一声,像是要赶走晦气一样摆了摆手,说:“人生啊,就是要起起落落才有意思嘛。不过我现在也还不错,既没有挨饿也没有挨打。就是有一个卖套子的女人说要废掉我,而且她搞不好还真做得到。”

      啊城“哦”了一声,把鸭头啤酒放在我跟前,也蹲坐在地上,嗤一声掰开一罐啤酒递给我。陈积的灰尘漂浮起来,落在他肩膀上,黑色的西装顿时像是长了雪花霉点。我伸手替他掸掉灰尘。

      他说:“所以说你是因为这个才特地联系我?那个女人叫什么,你怎么得罪她了?”

      “她男人是个傻缺,我看那货不爽,就收拾了他一顿。不是一家人也不进一家门,傻男人的傻婆娘就追过来了。那女的你应该认识,叫元娇,是个做情趣用具的。”

      “嗯,认识……”啊城拿着啤酒晃荡着,闭眼冥思。也可能没有闭眼,不过我并不是很分得清他闭眼和睁眼的区别。

      “别琢磨那些鬼花样。我不是让你直接向那个女人下手,咱也不干这种事。你听我说。”我把鸭头捏在手里咬着吃,又辣又爽,再配上冰啤酒,简直是天堂。

      “你记一下,我要你给我置备一些东西。首先是防弹服要两件,以防万一;然后是无线信号干扰器,就是你以前给我搞过一次的那东西;我还要一个叫做李圆兵的人的资料,住哪儿,家里有几口人,具体背景什么的。”我挥舞着鸭头滔滔不绝,手上脸上都是油。

      “老于。”

      “嗯?”我停了下来,啊城面无表情,静静地看着我,细长的眼睛睁得很开,我甚至能从他眼睛里看到自己油腻的嘴角。他面部每一块肌肉都凝固着,像是水泥灌塑的雕像那样僵硬。他用一种完全不符合他性格的,相识十几年几乎从未听过的语气对我说:

      “停手吧,于剑红。你不是想过平静的生活吗?”

      这句话太过认真,也太过强硬。是只有知晓我一切的啊城才能说出的话语。我内心的湖面被搅起了一阵漩涡,万千的情绪在胸口纠缠在一块儿,悔恨,屈辱,不安,绝望,都随着往事一起浮上心头。有无数的话想说出口,可临到嘴边,却变成了一声苦笑。

      “啊城。其实最初输掉江亿的那一瞬间,我是很轻松的,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心想再也不用和他争来抢去了。可是那时我想错了,有些负担是丢不掉的,就算假装丢掉了,或是在形势上丢掉了,还是没用。我活着就意味着威胁,就是个麻烦,这点其实谁都知道。”

      “那个混蛋现在享受着我的一切,所有的危险却由我来背。这太岂有此理了,太混账了,做人窝囊成这样,还不如死掉拉倒。我绝不能不明不白就死在街头。所以我没办法,我只能重振旗鼓,重新开始,再一次站稳脚跟,再一次聚拢起自己的势力。不为别的,至少也要让他们知道,我于剑红以前不好惹,现在也是个硬骨头。谁要来啃我,少说也要掉几颗牙。出几两血。所以我现在问你,作为我十几年的朋友,你跟不跟我干?”

      啊城听着听着,慢慢放松了表情。他举起易拉罐左右摇晃了一下,又把眼睛眯起来。他看了看啤酒,又看了看我,小幅度地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随后举起啤酒,跟我碰了一下。

      “干。”

      “干。”

      我两喝干了这罐酒,捏扁了易拉罐,又聊了许多以前的往事。在这个什么都没有,堆满垃圾的屋子里,我们大声笑大声叫,完全不去理会衣服会不会肮脏或者是否掉了身份。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从未改变过。

      布置完一切后,啊城就离开了。我总算能稍微松懈一会儿。啊城办事的能力我绝对相信,只要他能搞到我要的东西,接下来就看行动顺不顺利。

      不过我一直很在意,不知道元娇这件事背后有没有江亿的人插上一脚。就算我丢掉了一切,知道我的人好歹都会卖个面子。而且我回来这些天,也没看到江亿有过动静。难道那家伙真的肯老老实实,放任我自由自在?

      刚想到这里,手机忽然收到一条短信。我点开一看开头两个字,恨意就涌上心来,牙根咬地蹦蹦直响。

      “哥哥,听说你回国了。一切可好?我十分想念你(骗你的)。还是那句话,哥哥,你是我的骨肉之亲,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只要你回来,我绝不会亏待你。
      另外,我想你现在应该已经联系了郑新城,准备去小城北的铁笼子里救出大彪王金吾吧?唉唉,两个猎人去救一只野兽,这世界也真是越来越颠倒。你可要小心,别被野兽给吞吃掉。
      你也别瞎猜,我没有派人监视你。而是你现在实在太过弱小,一举一动都只能在狭小的空间里,我不动脑子都能知道你在做什么。
      我不会阻挠你的,你加油吧。么么哒。
      我等着你的投诚,或是复仇。
      如果有一天,你真的用刀子贯穿我的胸口,那将会是,极其动人的画面吧。
      爱你的,妹妹。”

      “草!”我拼尽全身的力气一拳砸向墙壁,碰一声响,白色的墙壁立即浮现出四个骨印。剧烈的疼痛使我面目扭曲,额头渗出冷汗。

      “草草草!你真牛逼!”我像个失心疯的狂人对着手机屏幕大喊大叫:“如果你是要我每一秒都记得恨你!恭喜你!你成功了!从现在开始!今天!现在!于剑青!我注定要跟你死磕到底!妈的!”

      冷静下来!一定要冷静!忽然意识到自己现在完全像个傻逼,我冲到厕所,打开水龙头用水冲刷脸部。凉爽的水流让我的愤怒稍稍缓解,不至于被情绪给肆意摆弄。

      她说得没错,我现在太弱了,就算有所作为,在她看来也没什么意义。但也并不能作为我放弃的理由。而且越是弱小,就越是要想尽办法。为此,大彪的力量是必须的。

      但是这个人实在太过危险,是个彻头彻尾的罪犯,反社会人格。啊城在知道我要准备那些东西的时候,就已经明白我要做什么,所以才会劝我收手。大彪,原名是王金吾。我的父亲对他有再造之恩,也只听我父亲的话。我从小就跟着他混,这也是父亲怕他死后没人管得住大彪,所以让我跟他混熟了,至少能跟我有感情。

      我退出江亿集团后,于剑青不敢动用大彪,就设计生擒了他,并把他关在小城北工业废墟一个破楼里。还派了很多人看管。我离开后曾想过捞他出来,可是后来出了一些事,导致没能如愿。

      他天生手劲异于常人,手腕爆粗,长满黑毛。性格暴躁嗜血,残忍好杀。十岁时父亲把他安排进一座寺庙里,法号修远。他在里面只念经,不练武,一直呆了十年。每次下山抬水,他用一只手抬水,另一只手去掐路边的树干。十年后,从山顶到山脚,所有沿途的树都像被什么猛兽咬出一个巨大的缺口。

      离开寺庙以后,丝毫不改品性。唯一不同的,是他已经能把杀气收敛,压抑在双眼之中。那对眼睛,简直像伏魔的金刚,凌厉而暴躁,宛如尖锐的刀锋。

      是的,只要有了王金吾,我的计划就能完成一个雏形了。

      现在多想也无益,我离开长河小区,回到和小雪同居的出租房。此时天色有些暗了,小雪还在家里追剧。我问她看什么呢这么投入,看一整天眼睛也不累。她说管你屁事,出去这么久也不知道去哪儿浪,害得老娘我饿得半死。

      我无语,回屋子换衣服。过一会儿小雪滴滴答答跑过来,跟我说她看的是一部叫鬼怪什么阳光灿烂的神什么什么的韩剧。我说阳光灿烂猪八戒我知道,阳光灿烂的韩国神我哪儿知道是什么玩意。是不是也吃泡菜也出车祸得癌症啊。

      小雪气得拿巴掌拍我背,说你敢说我家爱豆坏话,你不得好死。

      我无奈,说天都黑了,你吃不吃饭?

      “吃,吃。”小雪哼哼两声,说:“老娘先化妆去,你给我等着。”

      于是我就在大门口等着,十分钟后我意识到在门口站着等女人化妆是十分愚蠢的事情,学聪明的我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抽根烟等。半个小时后我开始怀疑人生,一个小时后我开始考虑换个女朋友或是换个性取向……

      “喂,你居然睡着了,我也是醉了。男人睡着了怎么都跟死猪一样。你还吃不吃晚饭啊?”醒来后发觉小雪在推我。脑子还有点懵,我揉揉发硬的肩膀,看看天又看看时间。

      我对小雪说:“不吃晚饭了,吃夜宵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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