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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Now R ...

  •   Now Remove Past——我念叨着这句话从模糊的梦里满心希冀地醒来,觉得喉咙有些干涩,神志不清地伸手去摸床头的水杯,却摸了个空。
      我腾地坐起身,瞬间清醒过来,意识到我如今已经不再是那个十四岁的辛清越了。我已经快要十九岁了。距离我离开泓市已经将要过去一个秋加一个冬,而距离那一年,已经过去了四年零九个月。
      我看了一下手机上的时间,凌晨三点半,澄市的日出还奔波在遥远的途中。我晃了晃头,感到有些冷,便借着窗外微弱的光亮摸索着爬下床去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些,听到室友尤琦琦又在讲梦话了。
      我灌了一大杯白开水,那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一路淌进我的胃,刺激得我更加清醒。我不打算在这个时间段继续在寝室里徘徊游荡,就又摸索着爬回到了床上。
      我睡不着,大脑和胃一起冷却而翻涌着。我又开始了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
      江嘉树是一个喜欢以另类方式表达想法的人,这我是知道的。就比如当年,他会把不愿明说的话用英语讲出来,就比如“牛肉片”这种没头没脑的暗语。
      等等……暗语。
      有根弦在我脑中倏然绷紧,不再缠缠绕绕,串接起了当下与过往。我忽地想起——高二那一年,江嘉树曾经在我的空间里留过三次言。那会不会也是他为了向我表达些什么而留下的暗语。
      我攥紧被角沉思了片刻,意识到我已无须猜测那会不会是……那一定是。
      而我当时大概是被学习压力与过度肥胖衍生出的自卑荼毒了大脑,情商更加低,反应也迟钝。十四岁那年的那句暗语,那么重要的一件事情,我竟然丝毫也未想起。更可悲的是,我一直遗忘到如今。
      我坐起身,急急忙忙地抓起手机去翻那几条留言,翻找时的心情就像几年前那个夜里翻看单词书时一样地复杂难解,甚至更为凌乱。毕竟那一年,江嘉树还以朋友的身份呆在我身边,尝试着用他的温热化寒为暖,而现在,我们早已风流云散。我不知道他去了哪个城市、哪所学校,也从来都没有勇气去打听过。
      2014年9月14日,他留言道:“简爱肋骨。”
      2015年1月8日,他留言道:“729/2197/6859/6859。”
      2015年7月7日,他留言道:“耳朵。”
      这些一定是暗语,我可以断定,不止是凭借直觉,还凭借我对江嘉树这个人在短暂岁月里积攒下的仅有的了解。然而即便如此,我太阳穴突突地疼,也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的幡然醒悟已经迟来了这么久,即便现在把他当年的想法破译出来又能如何。倘若他想要表达的是“斯人若混蛋,遇上方知有”呢,是他决定收回等我到2016年的承诺呢,对我来说可能依然有些残酷。即便那个承诺他如今早已放弃掉了,我也宁愿是他不声不响地走掉,而不是一本正经地与我作别。
      我这个人啊,矛盾得很。能狠下心来装作若无其事地与他人作别,却听不得一句再见。或热泪盈眶,或清冷决绝,都听不得。
      我按开夹在床边栏杆上的小台灯,把那三条留言逐字抄写在了枕边的手帐上,每一句都独占了一页。
      天亮以后再说吧,说不清就算了吧。
      次日下午,我正在埋头拖着地,尤琦琦突然站在我书桌前狐疑地问我:“辛清越,你一个英语专业的,抽空还研究研究数学?”
      “数学?”我满头雾水,“没有啊,为什么这样说。”我们系并没有开设高数这门课程,我也并不喜欢数学,怎么可能有这份闲心。
      闻言她更加狐疑地指了指我在书桌上摊开的手帐,我向前走了两步望了望,看到它正好摊在我今天凌晨写过的其中两页上,左边那页上写着江嘉树在2015年1月8日留下的那条“729/2197/6859/6859”。
      尤琦琦捏着下巴若有所思,“我只知道729是9的三次方数,但是后面的这几个……”她忽然低头从裤兜里面掏出手机摆弄起来,看模样应该是在鼓捣计算器。
      一分钟后,她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望着手机“哇”了一声,“果然都是三次方数哎……开三次方以后是9、13、19、19,这几个数字有什么寓意吗?”
      我扔下手里的拖把,快步走过去,捧起手帐盯着上面那串数字看了半晌。尤琦琦说的没错,这几个看似毫无规律可循的数字真的都是三次方数。我也真是愚蠢得可以,再怎么说也是经历过高考数学的人,竟然心烦意乱到连最简单的729是9的三次方数都看不出。我脖子上大概是顶了个榆木脑袋,而且还是朽了的榆木。
      我又沉默了半晌,猛然间想起我曾经在某本书里看到过这样的桥段: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留下了一条暗语,暗语的内容是一组平方数。把那组数字分别开方以后得到另一组数字,再对应转换为英文字母表相应顺位上的字母,就可以组成一个单词。那么,假如我的思路是对的,把三次方数开三次方,再与对应的英文字母相转换,是不是也一样可以行得通。
      于是接下来,我在尤琦琦费解的注视下把那几个字母在手帐上同一页的下方罗列着写了下来,落笔时我的手指有些僵硬,触及纸张的笔尖也不是稳的。
      与上一次破译他的暗语时隔将近五年,这期间新插的柳树抽条了很多次,劳碌的候鸟也又飞过了好几次冬天,身边形形色色的人匆匆忙忙来了又去不停更换,如此看来这段时光实则有些漫长。然而,即便时间已经过去了这样久,即便物非人非的烂俗戏码一直在从未停歇地上演,我的榆木脑袋却还是又一次侥幸地猜对了算法。
      望着纸上还未干涸的字迹,我坐在书桌前握紧了手中的笔。就好像是谁在我心底打翻了一盒调味料,里面的油盐酱醋胡椒粉与糖统统地都撒了出来,再也分不清个酸甜辣咸,一气混合成我此刻五味杂陈的心情。
      这道谜题的答案是——“MISS”。
      只有四个字母,只是一个常见的英文单词,看起来寻常得很。而我解这道题,却用了将近两年的光阴。
      他把它设得这么复杂,不知道是以为我聪明绝顶,还是怕我解得太轻而易举。
      我叹了口气,眼睛有些干涩。
      可是江嘉树,你知不知道“MISS”这个单词有两层释义。那么,那年一月里你想要对我说的,到底是“想念”,还是“失去”。
      我们学校自古以来没有查寝的习惯,主张在校学生进行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说白了就是区别于封闭式圈养的散养、放养。那天恰好是我室友宋姗妮的生日,当天晚上我们四个人便堂而皇之地从学校里面跑了出来,打着“再不疯狂就老了”的旗号,计划好集体夜不归寝给她过生日。我们去吃了能把人辣得满头是汗的火锅,然后蹦蹦哒哒地去超市里扫荡了一圈,最后每人背着个藏满零食的背包一齐走进KTV,开了一间可以一直唱到第二天早上五点的包厢。
      我是一个从不喝酒的另类北方人,这来源于从小我爸对我的管教。他说女孩子不能喝酒,喝酒显得没文化没教养,喝醉了以后还会很危险。对于他的这一观点我一直表示赞同,所以也就从未忤逆过,况且我也觉得不酸不甜的啤酒真的没有什么好喝的。
      然而这一次,在室友对于我作为北方人滴酒不沾的鄙夷里,在我心中还未散尽的五味杂陈的催化下,我拎起了桌上的啤酒瓶。
      事实证明,我不喝酒不代表我不会喝酒。
      凌晨一点以后,她们三个醉成了三摊烂泥,横七竖八地趴在沙发上昏睡过去,只有我还清醒着,还攥着麦克风正襟危坐在沙发上哼唱着不成形的歌。
      想醉到不省人事倒头大睡,想趁不省人事顺便舍下正在纠结着的毫无意义的事情,可是好像行不通,真是有够令人难过的。
      又或者,倘若我能醉到失去理智、换了性情,从胆小怕事的懦夫化身为无所畏惧的勇士,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去询问江嘉树,问他“简爱肋骨”到底是什么意思,“耳朵”又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就可以放下一切顾虑地去恳求他,求他不要再让我猜了,我真的很笨。
      但今时今日我又有什么立场去询问他,那些谜底于我而言又是否还有意义。我隐约知道,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可却偏偏还是执著于此,固执得就像是十四五岁时的我。
      他可能早已想出了新的暗语,把温柔得不行的谜底揉进去藏好,然后讲给另外一个人听,再耐心地等待她猜出答案。那个人一定比我聪明得多。而出给我的这几道谜题,于他而言应该早已陈旧过时,我猜得出也好、猜不出也罢,都再与他无关。
      我衔着九分理智一分醉意在心里讽刺自己——辛清越,一切都是你自作孽不可活。你看看你现在这副追悔莫及的样子,自相矛盾得要命,多么滑稽可笑。
      凌晨五点钟,一夜未合眼的我把她们叫醒,然后脚步虚虚地和她们一起走上了天还没亮的大街。路灯还没有熄灭,橙黄色的灯光在清冷的马路上温暖着少有的几个过路的行人,包括满身酒气的我们。
      我们在一家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面馆里坐定,每人叫了一碗面。我其实很能吃辣,吃辣的功力甚于一般的北方人,但我点了一碗清汤面。因为我的胃自小就不太好,昨天的火锅和酒已经把它摧残了一个回合,我该适可而止了。
      吃完面正好是六点整,外面的天色开始有了几分拨云见日的意思。我继续和她们向着地铁站的方向游荡着行进,脚步拖沓,意识却依旧清醒得很。可能我的脑神经已经因为酒精而麻木了,便感觉不到丝毫的睡意。
      乘上地铁以后,尤琦琦靠在我肩膀上打起了瞌睡。我无聊地扫视了一圈周围形态各异的各路上班族,忽然想起了我爸,因为他此时可能也正奔波在上班的途中。
      被倚靠着的肩膀有些酸,但我不敢做出大幅的动作,只得动作很轻地从衣服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发时间。
      地铁到站时,我抬起左手拍了拍尤琦琦的脸,与此同时右手拇指一动,发出了一条矫情至极、带着文艺青年酸臭味的朋友圈:
      醒了一夜/喝了五瓶/游荡到凌晨六点钟
      不混沌/也没醉/想回家
      周末早上等候在乘车点的人很少,所以进了校门以后我们没有排队就直接坐上了校车。校车启动时生出的风温度很低,吹得我裹紧了外套,尤琦琦也哆哆嗦嗦地不再打瞌睡。这时,我攥在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我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而我刚好也不想讲话,所以就放任它去震动,没有接。
      然而,这个陌生号码的主人似乎异常地执著,无人接听就重拨,再无人接听就再重拨,以至于我的手机在此后的几分钟内始终处于来电的状态,在我手里不停地震动,震动了好几个轮回,把我搞得像个帕金森患者一样,一直在轻微地抖动。
      最后,我不得不心怀敬畏地按下了接听键,“喂?”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秒,随后传出了一个我十分熟稔的男声,即便听起来成熟了几分,也依然可以以此轻易地分辨出来者何人,“辛清越,好久不见,先交代一下你昨晚去干什么了。”
      我噗嗤一声笑出来,“干嘛啊陆存禹,我们好歹也这么久没联系了,怎么第一句话就这么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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