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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楔子.记事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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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山海经.南山经》
楔子.记事簿
这些有关狐狸的故事我是从一个朋友的记事簿上看到的。据说,我那个叫苏莞的朋友是全国最杰出的灵能者,不过,对我而言,她只是一个喜欢穿白衬衣和黑色直筒裙的十八、九岁姑娘,有着姣好的面容和生动的黑眼睛。她性情活泼,跟人交谈的时候神情却十分专注,水汪汪的眼睛里透着一股不属于她这个轻佻年龄的睿智和诚恳,让我觉得她是个极好的倾听者和劝导者。
我想这是出于苏莞灵能者的特殊身份,使她在很年少的时候便卷入了许多离奇事件,也见识过人性里种种的纷争丑恶,所以,她看世界的目光,于其他同龄的少女,自然多了几分沉稳和通达。
或许也正是如此,我这个性格颇为孤僻的独居女子,才会不自觉地在初次见面便对这个少女产生尊重和好感,并且,在其后的日子里,真心实意地以她为友。
虽然,实际上我们交往并不多,比如今日,在苏莞办事归来时,找间甜品屋,请她喝一杯哈密瓜椰汁,话几句家常。君子之交淡如水,只要这杯水够清够淳,足矣。
“这次,我们的苏大小姐又碰到了什么新鲜事呢?”用吸管把椰汁搅出泡沫,我随口问着面前的灵能者少女。
“啊,这次我遇上了一只千年九尾狐。”苏莞把头支在手肘上,脸上浮起淡淡的微笑,“当年九尾狐苏妲己受命女娲,迷惑纣王,颠覆成汤天下,事成后,她却爱上了那个残暴的君王,心甘情愿陪他赴死。女娲于心不忍,欲恩赐青丘山上的九尾狐家族,其它的狐狸都选择了成仙,不过,其中一只最小的狐狸却说,它只想做一只注视着凡间的狐狸,用自己长达千万年的寿命,去看麦子一年年地由青变黄,看人间聚散离合悲欢无常。这样,日子方才充实真切。”
我微微一愣。似乎有一种穿越千年的倥惚感划过心底,酥酥地,凉凉地。然后我轻轻地感慨起来。
真是一只聪明的狐狸呀。不肯在仙界空虚度日,亦不如下界凡人般,为着世俗琐事烦忧。用千万年的时间,作为一个人世的旁观者存在,用冰冷的目光,安静地瞅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出生,成长,学会嫉妒和倾轧,达到生命的巅峰然后滑下,最后,化为一抔飞散的尘土。
“我对女娲娘娘说,我很喜欢秋天金黄色的麦田,它真的很美丽。”低头,我看到苏莞摊开的灵异事件记事簿上,工工整整地写着这样一行字,我知道这是狐狸的独白。于是,我便继续读了下去,虽然我在人世也走过了五十年,但一只几千岁狐狸的经历和故事,的确能激起我一点小小的好奇心。
狐狸的第一个故事:青丝
我已经记不得,遇到青丝时,那是人类历史中的什么朝代。老实说,几千年来我看过了太多故事的开始和结束,而且,那些帝王将相的所谓丰功伟绩,对于一只冷眼旁观的狐狸而言,看到的也只有和平年代兴建宫阙的民夫泪,或是战火中奔逃迁徙的百姓苦。
所以,在我的记忆中,真正留下印象的,便只有那几个清丽的影像,虽已说不清朝代时空,但只要想起她们,却仍能记得她们身上褶裙的每一个皱痕;她们微笑时,唇边浮起酒窝的可爱形状;当然,还有我跟她们共度的日子,每一天,每一刻。
这些影像里,最早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是青丝。其实青丝的头发并不黑,她是个西域来的胡姬,有一头灿烂的金发。我记得初见她的时候是一个落雪的清晨,初升的阳光照在她雪亮的头发上,那顺滑的光泽霎时间让我想起我喜欢的麦田。这时她看到了我,很欣喜地把我捧在怀里,用波斯话嘟嘟囔囔地说这是只多么漂亮的狐狸呀。
其实我本来想从她手心里逃掉的,不过,狐狸也是有虚荣心的,听到她这样赞叹我,于是我用爪子搔了搔头皮上的毛,乖乖地赖到她怀里去。
不管怎么说,青丝的头发很美丽,而且,她身上的毛裘,也暖和得紧。
我跟青丝一起度过了三年。对我而言时间只是一个概念,哪怕看着青丝嫁人生子,头发渐渐花白,也只是我漫长生命里的渺小一瞬。
可我却用了上千年的时间去怀念那三年。后来我无数次地想起这个当垆卖酒的胡人少女,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我趴在她怀里,把毛茸茸的耳朵蹭到她脖子上,听她用波斯话絮絮不断地给我讲她的故乡,亲人和小女儿的隐秘心事。
那个时候我也曾在心里暗暗窃笑她的无知,比起我这只通晓人世智慧的千年狐狸,她的那些小小喜悦和小小烦恼,全都是那般地愚蠢而不值一提。
可是,不知为何我不讨厌青丝,我甚至想着,若能这样,一直一直待在她身边,看着她的卷发在风里飘扬如麦浪翻滚,似乎,也不错。
可青丝在一个夜晚倒在了血泊里,温热的血染红了我的白毛。那个夜晚当我在惺忪中睁开眼睛,四周便只有满满的血红。夜风里扑面而来的是冰冷的血腥味,一点一点地刺激着我过分灵敏的鼻子。这时我才知道为什么我为何能这场屠杀里睡得香甜,因为,在整个过程中,青丝都把我紧紧压在身下,不让凶手们发现我的踪迹。
后来我费力探访过青丝的死因,似乎是因为得罪了一个将军家的豪奴。这坚贞节烈的女子,在酒肆当垆劈面拒绝了垂涎她的恶奴,而最终,导致了这一场横祸。
呵。又是一个薄命红颜。我轻轻地叹,这样的故事,其实在千百年间,我不知曾看过多少。
只是青丝,她有着一头秋天麦田一样颜色的头发;她曾絮絮对我说过,那些只属于我和她的秘密;在她死亡的霎那,她始终记得保护我……还有,我脖子上那搓白毛,永久地染上了她的血,无论怎么洗,也弄不干净。
当然,我没有为青丝报仇,因为我答应过女娲只做一个凡界的旁观者,再说,我对凡人的这些欲望纠葛,真的没什么兴趣。所以,黑夜里,我在明明灭灭的烟尘中离开了青丝居住过的那座城。
不再回首。但每当看到那麦子金黄时,就不由得想起那个胡人少女的长长金发,那么柔顺,那么长。
从苏莞惆怅的表情,和记事簿上备注的汉乐府诗上,我猜到了青丝事件确切的年代。
“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
“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逾。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
这乐府诗,我少年时代也曾读过。诗里年轻的胡姬,面对豪强的轻辱,严词拒绝是多么坚定铿锵。诗人们只看到她一时的高贵坚忍,却未想到,一个卖酒的异域女子,在那样的世道上,真正地藐视权贵,需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想必,有着这样不屈善良的灵魂,才使得青丝如秋日麦田的金发,长久地照亮着狐狸的眼睛,灿烂辉煌,永不黯淡。
暗自想着,我开始读记事簿上的第二个故事,这个故事,就连博学的苏莞也无法解释清楚年代的,或许,我们也不需要知道年代和地点,只要明白,这是一个曾经发生过的江湖故事,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