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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见争如不见 有预谋的重 ...

  •   燃起的烟又灭了,烟蒂上星星点点的火光,撩拨着黑夜的寂静。已记不得这是第几支烟,但他仍然没有开口的意思,只是沉默。车上重复着莎拉·布莱曼的《斯卡布罗集市》。动人的旋律如同毒素,毫无征兆的沿着肌肤的纹理渗透进每一个毛孔,轻易的击溃了我为他设置的防线。我不想去推敲这首歌是他今晚的“预谋”之一,还是他早已听习惯的,因为今晚的相聚本是他有意安排。他当然也明白这歌声对我们来说更像是回忆的背景,与我们的那些年紧紧纠缠在一起,充满了甜蜜、也充斥着苦涩······
      豪华宽敞的包房里,直径近两米的玻璃转盘大圆桌上,摆放着整套精致的餐具。包房里铺着厚厚的织花地毯,五厘米的高跟鞋踩上去,鞋跟的位置立马出现一个漩涡,险些站不稳。繁复厚重的宫廷窗帘,空气中淡淡的精油香味,这房里的一切都极力的显示着它的舒适豪华,然而椅子上的我却如坐针毡。房间里同来的同事各自自在的闲聊着,只有我是第一次来参加公司的饭局。作为一个不受零售行长重视的理财经理,既不需要作为重点的培养对象,自然也不需要参加什么应酬。然而直到如今坐到包间里,我也只被告知今晚我们要宴请的是绿地证券公司的人,特别是他们的大BOSS李总难得赏光,其余再没有过多的解释。我明白如今大多数生意都是在酒桌上,于觥筹交错间进行的(这大概也属于一种中国特色!)。只是这样突如其来的被通知来参加饭局,让我不得不怀疑其用意,进而有一些不好的猜想。这样紧张的气氛,让我感觉压抑,便起身去了洗手间,想调整下心情。
      再回来时,发现房间的门虚掩着,里面多了喧闹声。大家围着一个人,纷纷上前握手寒暄,想来对方公司的人已经来了。我轻轻推开了,低着头从人群后面穿过,希望尽量不被发现,却感觉有一道视线跟随着我。我转过头想找到那道视线的主人,却发现了那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是他,“李天浪”!五年来我一直不愿再提起的那个名字,不让自己再想起得这张面孔,今天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我眼前,在这样的一种场合。然而这张脸丝毫不因为岁月的流逝而让人觉得陌生。我呆愣在原地,只剩下错愕。可那是一声声“李总”却毫无遗漏的钻进我的耳朵里,原来他就是主角,我们今晚要攻克的难关。仍然不停地有人跟他握着手,直到领导跟随他的目光发现了我,提到我们是老同学,让我上前。他的目光此刻踏实的落在我的脸上,眸子里散发的喜悦,让我不敢回视。那里面有着灼热的温度。我很怀疑领导怎么会知道我跟他是同学,但此刻过分的疏远反而又会显得欲盖弥彰。不如以老同学的身份,显示出一种久别重逢的欣喜,一份点到即止的疏远,反倒磊落。我收起了错愕,换上了一副得体的笑容,主动向他伸出了手,道了句“好久不见”。我的手一向比较凉,触碰到他手的那一刻像触电一般,只觉一股暖流突然从手掌传遍全身。我不敢直视他的眼,倒像是个做错事怕被抓到的孩子,眼神在他脸上一扫而过,手也不留痕迹的很快抽了回来。并不敢过分打量他,却分明的感受到,他经过岁月凝练的眼眸里带了温和的笑意。与从前我所见过的他的笑容皆不同,少了几分戾气与浮躁,添了几分祥和与深沉。毫无意外的,我被安排坐在了他的旁边。既是老同学自然要坐在一起叙叙旧,领导们又怎么会错过如此绝佳的交好机会呢?那么可想而知,今晚我会被安排进这个饭局,定是因为他。我不知道领导了解多少情况,但想来他只需要不经意的提一句,“某某某是不是你们网点的员工啊?”自然会有人来安排我跟他见面。都是一点即通的人。
      我知道他毕业后在证券公司,只是没想到如今进了绿地证券并成为高层。当年我们同时就读金融专业并同班,他从在学校就跟着老师开始炒股,虽没有过人的天赋,却胜在够勤奋。毕业后他原就职于另外一家证券公司,从当初普通的客户经理一路走到今天,想来也非常不易。
      而我就读金融专业却完全是一个错误,高中毕业填志愿时,不过是顺着家里人的意思选了个觉得会有前途的专业。可我对那些金融数据,管理原理丝毫不感兴趣。上课除了专业书本,必然会带的不是名人传记就是历史或小说,然后就是在□□空间发表自己的文章。记得那时候每个星期都会上一节叫做公务员的课,大概是为了方便一些有意考公务员的同学,我对此却并不感冒。有一次老师当堂让我们就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来做一篇短篇演讲。我上课时顺手带了本《上下五千年》,扉页上有一句“人之所以丑陋,是因为不知道自己的丑陋。”便引用到演讲稿上,又加上一句围城中的话“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却没想到演讲时赢得满堂喝彩,老师更带头拍手叫好。于是我更体会到文学的妙趣,念念不忘。到现在我也常常在想自己是否进错了行业。而当时他就坐在我身后,趁我演讲的时候拿过我的书看了一眼,然后对着台上的我露出了一丝了然的笑容。我想他必定是看到我直接拿了现成的句子来用。
      既然是饭局,有人向他敬酒自然是免不了的。他本欲端杯,但是同来的生活助理以李总身体不适代喝了,于是后面的人敬了一轮也都不再勉强。我也明白,他端酒杯是因为不能驳了对方的面子,但是助理代酒看来也是老套路了。以他的地位别人自然不会勉强,所以除了我们行长的酒,其他人的他都没有喝。他们公司的人也少不了敬我们这边,敬到我时,他却直接以我不会喝酒拦了下来,自然大家都会给他这个面子,让我用饮料代替了。但如此公然袒护,难免让人浮想联翩。而我敬他的那一杯我也主动要求他以饮料代替了。多年前他因为喝酒胃出血我是知道的,初入职场总免不了受制于人,到现在这个位子终于可以自己做主了。
      席间,每一次我想夹菜的时候,转盘总是停在我的眼前,而他的手也总是适时的压住了转盘。我只得佯装不知,尽量不去看桌上其他人的表情,努力的平复心情,放在桌子底下的手指却在手掌上掐出了血痕。如同当年一样,每一次同学聚餐甚至是在他婚礼的那一天,我坐在他的旁边,他都毫无顾忌的夹菜给我。我总是告诉自己那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或许他习惯用这样的方式对待朋友。虽然我知道这样有欠妥当,也会有些尴尬,但我无法拒绝这样的温暖。我们这样的人,是最需要温暖的。两颗孤独的灵魂,只有在相遇的那一刻,才能稍得精神上的慰藉,热闹也只能稍遣寂寞。我们贪恋温暖,不会像飞蛾扑火般的盲目,但免不了流连徘徊。
      吃完饭,顺路送我回家也成了顺利成章的事情。我知道即使我拒绝他也同样会坚持,所以也没有做多余的抵抗。他没有用司机,一路上便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我以为他会开口问问我的情况,但他似乎没有寒暄的打算。只是将车开到了空旷的地方,打开了我们熟悉的《斯卡布罗集市》,然后便只剩下无边的沉默和烟丝上一闪闪的火光。我们都明白这首歌所代表的那些年,和那些年的那些事。
      那是□□最繁茂的时间,他总是在夜幕完全拉下之后在□□上跟我分享他喜欢的歌曲。仿佛只有那个时间最适合听歌以遣怀,也只有那个最时候最适合两个青年男女互通心事。自然我也会把我认为好听的歌曲分享给他。我很少听英文歌却独独最爱沙莱布莱曼的这首《斯卡布罗市集》,觉得她的歌声婉转多情,最是动人。他大概受了我的影响,也不排斥这样的歌曲。那个时候大家都觉得我们是班上两个独特的存在,一个桀骜不驯,一个特立独行:当然这只是大家的看法。在同学们的眼里都觉得我们早晚是一对,也应该是一对,可从始至终我们从没有在一起过。用他的话说我是他的红颜知己,可是我心里其实另有一番计较。只是后来种种,他另娶他人,而我至今孤身一人。我向来都知道他是调动情绪和气氛的高手,尤其是对待女人的时候。十年了,功力日盛!只是我不知道他今天所做的一切,到底又是为了什么。
      他向来做事都是出人意表的,我虽然了解却永远猜不到他下一刻会做什么。比如现在这种情况一般人会客套一下:“真没想到今天会遇到你”“真是太巧了”“原来你在某某公司啊”。可是他不会,他一定会大方的承认“这是我故意安排的”,他向来习惯做“真小人”。可这种沉默的气氛太过危险,如果再在这种氛围中沉沦下去,恐怕他做出什么我连拒绝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犹豫着该用哪句俗气的开场白,他却突然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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