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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我叫姬如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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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姬如春,姬神王门下天奴,奉神王之令前往南海海宫,向裘神王之爱女,裘千瑾赠其两百岁生日贺礼。
要说我为什么叫姬如春,如果有一天我的主人不是这大荒七位神王之一的姬神王,而是裘/长生/宫/梦/辛……我就得改成主人赐给我的名字。反正还叫不叫如春我也不知道,也不甚关心,如今我叫姬如春,姬神王门下第一等天奴。
姬神王大约是不怎么喜欢我,单遣我千里万里地护送一个枕头到南海海宫,给裘神王的女儿裘千瑾。一个刚出生就天降异像的女孩子,父亲尊为神王,放眼三十三天之下,想要什么没有。人家过两百岁生日,姬神王遣我送一个看上去没什么用处的枕头,这枕头倒是有个好听的名字:游丝软梦枕。
从我们神王的山头,御天马到南海海宫,一路不停歇的话,得累死三十匹天马,且飞个三五年,停停走走的话,差不多十年光景,不算我迷路的话。
本来神王的一等天奴出门,可以带三十三名品级以下天奴随身伺候,我想带的!可在我出门前一天,神王北游,随身带一须弥芥子,装上所有能打的施施然走也……真正做到了一根毛都不给我留。真是太过分了!
其实……能打上姬神王座下一等天奴的位置,我还是对自己的实力有一点点自信。
于是就这样,我骑着一匹既不英俊也不高大的天马,踏上了往南海的路。噢,对了,这匹丑得要死的天马居然有个可爱的名字,叫“小毛驴”。一匹马为什么要叫小毛驴我也不是很懂……
作为一匹威风凛凛的马,作为一匹庄重而有威严的天马,有这样能和毛驴媲美的速度……我实在不忍心苛责它,它若自己知道自己比不上别的天马,心里肯定觉得很自卑。
没关系,咱们可以慢慢走。我拍拍它的马鬃。谁知这蠢马分毫读不懂我的体恤,当即哼唧两声,不走了。并慢悠悠地展开双翼,穿过层层云台封锁,降落到人间地界的一个小土坡上。
我目瞪口呆。
只觉得是神王故意留一匹这样未驯的马,欲解我旅途寂寞。毕竟在那寡冷的神界,像它这样有趣的小东西已经不多了……但是再怎么有趣!若是耽误了二十年后神王之女裘千瑾的两百岁诞辰,我也照刮不误!
“还没吃过天马肉呢。”我不慌不忙地骑着它,拍拍它,摸摸它,软绵绵地没来由地一句。
这小畜生打了个响鼻,很是有点愤怒的样子,蹄子动来动去想要出其不意把我摔下去。这小畜生竟然一点竟不怕我……想到这里不禁有些酸溜溜的,我好歹也是……姬神王门下一等天奴,居然在一匹马面前如此没有威严。
此时间,人间已暮色四合,影影重重的暗,财狼虎豹的吼叫,在黑暗中时隐时现的兽眼。
所幸这只蠢马还保留有点作为一只天马的基本尊严,没有一到晚上就如凡马般畏步。晃晃悠悠,一点都不把此间的危机四伏当做一回事。
我却是有些好奇。观这妖风血月,暗影沉沉,必有鬼怪作乱,可这穿林而过的风中,既不潮湿也未有血腥味。说明这作乱的鬼怪并不并非大恶之徒。想是人世间有未偿的情债,孤魂生怨念,吸月之灵,山河之精,故成精怪。
想起书中描述凡间精怪之丑陋……连忙拉住马儿缰绳,低声软语道,“别过去!别过去!你何曾见过人间精怪之丑,免得吓坏了你。”谁知不说还好,说了它倒往事发地点跑的飞快,甚至展开双翼,所过之处林木尽折,飞沙走石。
这……这小畜生!小畜生!
于是在一群举着火把,凶神恶煞的官兵村民和一只被打得半死的未明生物的注视下,一匹雪白的马儿肋生双翼,驮着个银衣黑发的人从天而降。是个女子,偏偏头戴银冠,月光落在此人衣服上,真如桂华流瓦。众人不敢细看,生怕亵渎了神明,纷纷下跪高呼神仙显灵。
真是无尽的麻烦要来找我……
眼看着这蠢马一步一步往那精怪而去,我的鲛丝靴不得已踏上了人间凡土。看那蠢马和那只被人类抓住的蠢精怪腻歪好一阵子,四周的人类都已慢慢回过神来,合在一团叽叽咕咕商量一会,派了个代表来我面前。
一个身披盔甲的青年人过来,眼睛里有强力抑制的疯狂的愤怒悲痛,他对我抱了个拳道,“不知那路神仙?我等在此捕捉精怪扰了神仙清净,万望恕罪。”
态度颇有些不卑不亢仿佛我这个凡人眼中的神仙,在他眼中也不过如此。他知道我是什么,知道我来自哪里,有什么手段……
吓得几千年没下过凡间界的我赶紧捏着手指,企图用我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卦术算出凡间这几百年发展大脉。
刚捏了个生疏的起手式,青年人便冷笑起来打断我,“道友一言不合莫不是想在一群凡人面前逞威?不知道友师从哪家仙门?在下昆仑山陈将。”
说着又给我做了个揖。他以为我要动手,报了师门名字,企图以势压人。
昆仑山。
我又掐指算,在凡间的却是个庞然大物。
原来修炼的道统在凡间已经如此普及了。曾经人们以为的仙人,渐渐发现不过是一群修士,一样勾心斗角,一样的生老病死,甚至更残酷于人间的权利角逐。
于是动了点心力多看这人两眼,原来这青年竟然也是个修士,如今他身着凡间盔甲,气势凛凛,在一群凡夫之中如同一把出鞘的剑。仙门如今竟然也渐渐把手伸到了凡间。我恍恍然想着。
青年看我一直掐手指玩没理他,十分动怒,但还没等他把怒气发作出来,突然我那马儿后退几步,朝那精怪口喷炽烈火焰,迅速散发出一股迷人的烤肉香……
我却有点作呕,那个四不像的浑身没毛,湿漉漉长着龟壳一样的,上面沾满青苔的东西。
精怪的尸体很快化成飞灰,我赶紧架起防护,以免有什么粘到身上。烧没了,蠢马却在迅速消散的飞灰中一口吃进了个什么东西。
吃坏了肚子我就把你扔了!让你孤家寡马!
现场的气氛一度陷入一种诡异的沉默。蠢马一副满足的样子晃晃悠悠回到身边寻求庇护。很是狗仗人势的不要脸。
“你把我姐姐的魂魄吐出来!”青年悲切地大吼一声,抽出长刀朝我这个马主人,劈头盖脸一阵失了阵脚的乱砍。
像个丢了心爱玩具的小狗崽子一样可怜。
可惜不管他朝我使蛮力,还是使他被长辈们夸奖不已的道术,我愣是完好无损地一动没动。
有种欺负了小孩子的罪恶感,如此强烈。可惜那蠢马毫无羞耻之心,竟不曾正眼看张牙舞爪的青年,驮着我展开双翼冲天而去。
蠢马肚子里还存着生魂,沾了凡俗,在意欲冲破第九层天禁时,被狠狠地弹了下来,还顺便带着我被九霄雷霆劈了几下。幸好我始终身手敏捷,护着它也只挨了三道。饶是如此,后背依旧是一片焦糊血肉。
太久没有下凡,几乎忘了规则,这几道雷霆让我猛然清醒过来。凡人修仙永无止境,过九层天禁者,是为凡人眼中成神。然而过第九层天禁,须得无有一物,任何下界的东西都不能带进神界,否则天降神罚,任你是惊才绝艳的天才,也要止步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