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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神话 这样一个人 ...

  •   费斯很久没见到秋明了。

      这一次,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久。

      瑟尔雅遇袭后,应秋明的要求,费斯把自认必要的东西都教给了他,从最基本的机甲操作到复杂的战术排布。梦里时间有限,实在教不下的,费斯就给他布置作业,告诉他到指挥室的资料库去搜寻哪些资料。

      也不知道这家伙私下里有没有偷懒。

      而上一次见面时,秋明跟他说了一件事。

      准确地说,秋明是向他转达一个人的话。

      瑟尔雅的话。

      瑟尔雅说,当年,演习失误的那个夜晚,他们被问到的那个问题,瑟尔雅心中的答案,其实是费斯。

      瑟尔雅没有提到那个问题是什么,秋明也没有提到那个问题是什么,但费斯一听就明白了。

      他的一生挚友,是他。

      哪怕他们已相隔六十亿光年,这件事,也不会改变。

      瑟尔雅还说,他一定会全力以赴,帮费斯达成心愿。

      让他回家。

      实际上,瑟尔雅没有让秋明向任何人转达,瑟尔雅是直接对秋明说的,但秋明觉得,这些话语真正的收信人,应该是费斯。

      费斯听完后笑了,很浅淡的、可能连自己也没有察觉的笑。他说,不管瑟尔雅的答案是什么,他自己的答案都是既定的。

      秋明郑重地承诺,费斯这句话,他也一定会向瑟尔雅转达。

      说完费斯的事,费斯就要说秋明的事了,但首先要说的,不是节目的事,而是人的事。

      这个人,是朗和风。

      这件事,是朗和风问的一个问题。

      朗和风问费斯,为什么要当艺人?

      费斯回答不上,因为这不是该他回答的问题,所以他把它存在了心里,让秋明来回答。

      秋明却怔住了。

      他不是第一次被问到这个问题,他甚至早就拟好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准答案以应对各种场合,可现在,他卡壳了。

      为什么?

      秋明想了很久,才告诉了费斯他的答案。

      费斯点头,也郑重地承诺,秋明说的话,他一定会向问这个问题的人转达。

      然而直到现在,费斯也还没有回答朗和风。

      他从来不是个做事拖沓的人,这一次,他也不知道他在等什么。

      第九期公演的正片出来了,从春姐和几个队友的反应来看,似乎市场反响不错,他们现场得票率第二名,线上人气排榜行也是第二名,两边都紧随边临团其后。田乐心和雷常两个孩子兴奋得看他的眼神里都冒着光,欧伦更是又吹了他不少彩虹屁,对此,费斯的内心毫无波澜。

      或许,观众们确实感觉到了他们的认真。费斯对艺术一窍不通,但一个人做一件事怀抱着怎么样的态度,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他在成为一个长官前就具备的直觉。

      因为,他首先就不容许自己的丝毫不认真。

      费斯感受得到,对《初问》这首歌,朗和风有多么全情投入。

      而且朗和风的投入,不同于费斯的投入,也不同于别人的投入。费斯的投入,是一种循规蹈矩的笨拙的勤奋。别人的投入,都带着各自的目的。朗和风的投入,却是一种燃烧生命的投入。

      他那懒散又冷淡的面孔之下,是一颗倔强的心。

      尽管是为着不一样的理由,费斯觉得,他能理解这种倔强。

      这是他来到地球以后,能打从心底理解的为数不多的事物之一。

      费斯看着窗外,在床边坐了很久,也想了很久,蓦然回神,才发现一件不同寻常的事。

      朗和风不在房里。

      而现在,正好是清晨五点。

      *****

      朗和风失眠了。

      他已经很久没失眠了。

      这“很久”也就是一个多月。朗和风的睡眠质量一直不好,大约是天生的,自小多梦,典型的想得太多那类型。他要睡个好觉不容易,要失眠就是一念之间的事。

      之所以一个多月没失眠,这是朗和风也没料到的。

      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因为这件事本属阴差阳错,歪打正着,源头还是一个他原先特别看不上的人。

      这个人就是费斯。

      当初,费斯以武力对他们实行暴力统治,逼迫他们跑步,朗和风不知在心里把费斯骂了多少遍,累了一天已经够呛了,还让他们这样大幅消耗体力,这不是要他们的命吗?这么下去,表演成绩能好才怪。

      朗和风以为“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条历史真理永不变,费斯的淫威迟早有被推翻的一天,万万没想到……

      第一天跑完步,朗和风差点原地死亡。

      第二天,朗和风浑身散架。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累的确是很累,但是,等朗和风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他晚上不失眠了。

      躺下后能在半小时内入睡,不在脑子里东扯西扯上大半天,对朗和风来说,就是奇迹。

      他有多少天没为睡眠的事忧虑过了?

      别人是人到中年才遇到这等烦恼,他年纪轻轻地……唉。

      这大概就是“才华”的代价。

      就这样,朗和风和队友们一起,跟着费斯,日复一日,风雨不改,晨跑夜跑从不间断。渐渐地,他的身体习惯了,他的生物钟习惯了,他的心情也习惯了。

      以前想着,累了一天,不可能再有力气再跑步。现在却觉得,累了一天,如果不去跑几圈,这疲惫的一天要如何圆满收场?

      朗和风不再埋怨费斯,也不再赖床,不再需要费斯亲自来掀他被窝、扛他下楼,他甚至让助理去帮他买了一双专用的跑步鞋,每天到点准时现身。

      不是怕了费斯。而是跑步这事,一个人似乎确实太孤单。

      不过,即便和队友一起,朗和风也不跟他们唠嗑,尤其是费斯,为了屏蔽他老在自己耳边喊的那些陈年老鸡汤,朗和风学聪明了,一跑步就戴耳机。

      在歌声中迎风奔跑,世界瞬间如斯美妙。

      昨天晚上,第九期正片出炉。然后,昨天半夜,朗和风就失眠了。

      他也不清楚自己几点起的床。在床上辗转反侧了一个世纪,他实在熬不下去了,干脆被子一掀,不睡了。

      憋着一身的情绪无处发泄,无人能说,无人可说,手机这玩意儿也不想再碰,越碰越烦。朗和风在寂静中呆坐半晌,索性下地,换衣服。

      出门,跑步去。

      他现在爱上了跑步。戴着耳机,放着音乐,伴着歌声,一首接一首,遥远的,优美的,无止境的歌声,掩盖了一切不必要的喧嚣,在静默的空气中以自己的身姿撞出一阵阵凉风,把头发刮得全往后飞,好像能顺带将所有缠身俗务也一齐刮走。最开始时灌铅一般沉重的步伐现在也日渐变得轻盈起来,一路往前,一路往前,全世界都在疾速后退,只有自己永不止歇。他身上仿佛有一双隐形的翅膀,能带着他疾奔到地平线的尽头。

      他以前从没想过,自己也可以这么快意。

      他知道他昨夜为什么失眠。如果不知道,那也是假装不知道。

      他没想过他们能夺冠——在这个节目最终夺冠,他还没到这么中二的程度。可一旦认真起来,一旦投入进去,他想,至少,全力以赴地拿一次第一吧。

      证明他们来过。证明他们虽然成不了主流,但也有存在的价值。

      又或者,没那么多冠冕堂皇的漂亮理由,他就是年少意气,他就是不想输给别人。

      道理他都懂,可失眠又不是他能控制的。

      朗和风一圈接一圈地跑着,不停地跑着,耳机里的曲子不知播到了第几首,他对时间的流逝浑然不觉,对周围的景物也不甚在意。已然看过千遍万遍的无比熟悉的景物,没什么值得在意的。

      直到他视线的角落里掠过一团黑影。

      朗和风心中一愣,还没理出个所以然,就听到近在咫尺之处有人叫他——“朗和风。”

      这黑天半夜的,突然来这么一出,朗和风吓得差点摔了一跤。

      要不是叫他的人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他,他就真的摔了。

      朗和风被对方用力拽住,惊魂未定,喘了好几口气,才看清对方的脸。

      ……还能是谁?

      朗和风气得条件反射就想翻白眼,双手一抬,手指一撩,扒拉掉耳机,“你干嘛半夜出来吓人?”

      “到我晨练时间了。”费斯不紧不慢道。

      朗和风怔了怔,抬手一看表,当前是五点十分。

      朗和风:“……”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费斯又问。

      “不知道,”朗和风拨了拨汗湿的发丝,“没注意。”

      费斯看着他,忽然抬手朝他脸上伸去。

      朗和风又吓一跳,刚才吓得差点摔跤,现在却吓得浑身僵直,一时傻在原地,等到他想后退,费斯的手已到了眼前。

      费斯却没碰他的脸,也没碰他任何一处地方,只轻轻一掠,就又收了回来。

      他两指间夹着一块残缺的纸巾,随手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朗和风看得一脸惊恐,谁他妈没事往他脑袋上扔纸巾?

      ……一大清早地,估计还没人起床,可能是不知从哪吹来的,恰巧巴到了他头上。

      这都9102年了,垃圾分类都开始在国内推广了,这种乱扔垃圾的孩子,是要被罚款的!

      “走。”费斯说着,以眼神示意前方。

      朗和风明白他什么意思。两人近乎同时迈步,肩并着肩,往前跑去。

      朗和风把耳机戴上,却没有打开音乐,呼吸声、风声和两人交错层叠的脚步声汇为一股奇特的和声,在朗和风的世界里替代了音乐的角色。

      两人一路无言,又不知跑了多久,朗和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始终以自己最为舒适的速度和费斯并行跑在一起,不快不慢,不急不缓。他知道,这绝不是费斯平时的速度。

      自从朗和风能够自觉地跑完十公里,费斯就无需再特别督促他了,转而自己跑自己的。按费斯自己的节奏,比那几人不知要快上多少,四人天天被费斯超车,已经习惯了。

      现在,费斯在默默地迁就他。这个想法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朗和风忍不住转头去看费斯,费斯的侧脸端正地扬着,迎着风,呼吸均匀,目光毫不动摇地直视前方,那是一张青春而朝气的脸庞。

      两人一路无言,直跑到天边缓缓现出一线浮白。

      朗和风慢下步伐,对费斯的背影喊道:“我们去看日出吧。”

      他之前从来没想过这档子事,因为他没想过自己会早起。之后也没想过,因为他已过了那种浪漫得傻里傻气的年纪。今天……择日不如撞日,来都来了,就看看吧。

      费斯停下脚步,转身看朗和风,点头,“好。”

      顿了顿,又问:“去哪里看?”

      朗和风好笑,“还能去哪里?”

      两人赶在太阳升起之前来到了天台。

      在一座大城市里,想看到日出或日落,本是件不容易的事,但这种机会凑巧就被他们碰上了。这个地方,四周没有成群的建筑物遮挡视线,除了空气质量比较堪忧,视野还是很不错的。

      两人来到他们最喜欢站的那个位置,也就是朗和风给费斯唱《初问》的那个晚上所在的位置,面向东方,极目远眺,彼此都一语不发,静静地等待日出的来临。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

      太阳在山巅冒头了。从一点,到一小角,到一小饼,到小半圆,从暗红色,到昏黄色,到亮红色,到令人越来越难以直视的炽白色。其实,日出这东西朗和风看过很多次,基本大同小异,只是在这个地方是第一次,和身边这个人,也是第一次。

      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出,对于费斯,是真真正正的第一次。

      “宇宙中每一颗恒星都是独一无二的,”费斯突然开口,“可能整个宇宙里也找不到另外一颗恒星,和太阳有着相同的直径、体积、质量。”

      朗和风有点懵,不明白费斯突然开始给他科普天文学知识是什么情况。

      “在我家附近,有一个地方,”费斯继续道,“在那个地方,也有一颗太阳。”

      “那个太阳转得很慢。在那里,如果一直追着太阳的方向,跑得足够快,太阳就永远不会下山,天也永远不会黑。”

      朗和风听着听着,发觉费斯不是在讲天文学,而是在讲神话。

      一个听起来就很悲壮的,夸父追日般的神话。

      这个始终令人难以捉摸的兄弟,讲起故事来都与别不同。

      朗和风还留意到,费斯首次亲口提到了“我家”二字。

      费斯在网络上公开的个人资料中,连他的籍贯都没有。这就显得很神秘了。

      朗和风本不是很想打听别人的私事,但此刻,他忍不住问道:“你家在哪里?”

      空气顿时陷入沉寂。费斯没有回答,也没有看他,仍然望着东方,望着太阳。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足足有一分钟,费斯转过身来,面向朗和风,“你想知道?”

      “……也不是非要知道,”朗和风说,“你要是不愿意说就算了,当我没问过。”

      谁没有点不想提的过去呢?

      “我可以说。”费斯轻声道,倏又抬起视线,目光柔和,“我想听你唱首歌。”

      朗和风:“……啊?”

      费斯看着他。

      “这是……交换条件吗?”朗和风傻傻问道。

      “不是。”费斯说,“要是你认为是,那就是吧。”

      他只是纯粹地想听朗和风唱歌,喜欢听他唱歌,只喜欢听他唱歌,尤其是整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时,只唱给他一个人听。

      朗和风:“……”

      朗和风:“你想听什么?”

      “关于你家的歌。”费斯说。

      “我家的?”朗和风一时不解。

      费斯点头。

      “你是说,我自己写的?”朗和风问。

      费斯点头。

      “……我没有写过关于我家的。”朗和风说。

      “为什么?”费斯问。

      “不为什么。”朗和风说。

      费斯默然。

      片刻,朗和风又道:“越是熟悉的,越是写不出来吧。”

      一阵风吹过,撩起他半干半湿的发丝,露出他雪白的额头,他双目微眯,似在看近处,又似在看远方。

      “嗯。”费斯接受了这个解释。

      越是熟悉的,越是写不出来。越是熟悉的,越是无法诉说。

      朗和风如此,他也如此。

      他进入军校,他成为军人,他拼死奋战,为的始终只有一件事,就是回家。可是,他心里何尝不清楚,他所执着的、他所眷恋的那个家,早已经没有任何人了。

      现在的那个家,只是一片废墟。他没想过,也不敢想,当有一天他真的回到了他的故乡,重新踏上那片饱受摧残的故土,他会看到一幅什么样的景象。

      他会感到幸福吗?抑或只是更深的悲凉与孤独?

      这些事情不是他现在该想的,想了也没用,他只能埋头往前,不顾一切地往前。

      现在,他却被甩到了另一个世界,不得不停下脚步。他茫然四顾,四周一片陌生,陌生的风景,陌生的人。

      就连自己,也是陌生的。

      “我家,”费斯说,“叫曼托星球。是一个彩色的星球。”

      朗和风看着他,没说话。

      费斯似乎并不在意朗和风的反应,也不在意朗和风相不相信,他只是娓娓地说着,声音像是真的从另一个星球远飘而来。

      “曼托,在我们的语言里,就是彩色的意思。”

      曼托星球,以丰富的矿石资源闻名于克罗迪普星系,曾经是一个传说般的地方。费斯是进入军校后,才从图书馆里查阅到曼托星球的详细历史的,小时候也许长辈给他说过一些曼托星球的传说,但他那时还太小,没有记住。

      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克罗迪普星系文明中的明图星人还未发展出足够发达的科技染指曼托星球以前,曼托星球就只是一个很单纯的彩色世界。彩色来自于五颜六色的矿石,就连高山也像糖果堆成的一般,色彩缤纷得令人眼花缭乱。然而,那些矿石对于原始文明中的曼托星人用处不大,那时候的曼托星人还在为生存而挣扎,不能吃的东西毫无价值。那段时期,曼托星人过着简单而贫穷的自给自足的生活,星球上各个族群自然免不了彼此间的战争,但从星球层面来说,总体还是和平的。

      曼托星球的第一个历史转折点,是明图星人的到来。明图星人以压倒性的科技水平征服了曼托星球,从此曼托星球正式纳入克罗迪普星系的文化体系中。最初的文化冲突集中期过去后,经历长时间的混居与杂交,曼托星人和明图星人之间的基因界限和文化界限都越来越模糊,而且曼托星球因祸得福,凭着优越的矿石资源,成为了克罗迪普星系最富裕的星球之一,这一段时期,是曼托星球继蒙昧的贫穷后的富裕时期。

      费斯没有见证第一个历史的转折点,却见证了第二个历史的转折点。第二个历史的转折点就是,克罗迪普星系和希黎娜星系之间大战的爆发。

      曼托星球刚好位于两个星系的边境,只因明图星人早一步登陆曼托星球,曼托星球就为克罗迪普星系的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希黎娜星系对此并不买账,在所谓的文明面前,他们选择了最为简单粗暴也最为立竿见影的武力手段。

      在克罗迪普星系的掌控下时,曼托星球是一颗资源星球,但首先是一颗宜居星球,曼托星人享受着曼托星球丰富的矿物资源所带来的财富,他们这种天生的运气不知令多少明图星人艳羡不已。到了希黎娜星系手里,曼托星球彻底成为一颗资源星球。从前,克罗迪普星系为了维系曼托星球的可持续发展,始终将矿物开采维持在一个适宜的程度。由于曼托星球有着独一无二的物理构造和气候体系,曼托星球的矿物形成周期要比其他资源星球短得多,这也是曼托星球根本的竞争力所在,克罗迪普星系不会做出杀鸡取卵这种傻事。

      希黎娜星系就这样做了,不是因为他们傻,而是因为他们知道克罗迪普星系一定会想方设法夺回这颗珍贵的资源星球,在这样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意义不大,对希黎娜星系最有利的方案是赶在失去曼托星球之前以最快速度开采它的资源,越快越好。因此,希黎娜星系毫不留情地赶走了曼托星球上的所有居民,不论是土著还是外来移民。赶不走的,就干脆杀戮殆尽。

      费斯是被克罗迪普星系及时救援的那一部分难民,那一次与曼托星球分别,就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家乡的面貌了。那时的曼托星球已大面积遭到重火力袭击,死伤无数,费斯那双年幼的眼睛里,满目所见均是灰色的废墟,与手脚分离、形容可憎的尸体。但那时的曼托星球至少还残存几丝生气。后来,直到现在,他没有再踏上过曼托星球一步,对曼托星球的了解全部来自侦察部队的报告,和一些冷冰冰的文字资料。他知道,现在的曼托星球已是一颗死星,没有居民,甚至没有活物,只有希黎娜星系的军队驻守在那里,日夜不停地开采矿物资源,一拨一拨地往希黎娜星系的中心运送。

      也许,彩色还是彩色,却不再是一样的彩色了。

      费斯并没有对朗和风讲得特别详细,好些枯燥的细节他都略过不提。那些事情对朗和风没有意义,对他自己也不再有意义。他只讲他记忆最深刻的,听起来也似乎最无用的东西。他讲他小时候的家,在一个很偏僻的小地方,一点也不繁华,甚至有点闭塞。闭塞是他长大后才知道的,在小时候的他心中,那里就是全世界。他全家人住在一个天然形成的山洞里,山洞一共有十四种颜色,到了晚上,有些颜色陷入昏暗,看不清了,有些颜色却会自己发光,所以他们从来不用点灯,睡觉就睡在不发光的地方,吃饭或读书或做别的事情,就在发光的地方。

      这些颜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到了白天,阳光照耀之下,各种各样的颜色就开始跳舞,在一天不同的时分里呈现不同的姿态,如果分不清这些变化,也许就会迷路。很多小孩出去玩了,回来找不着家门就是这个原因。但那都是别人家的小孩,他从来不会迷路,他永远记得自己的家在哪。

      也不是所有山洞都能住的,大家都只住前人住过的山洞,空山洞一般没人敢进去,除非实在无处可去,像不知从何而来的流浪汉。大人们说,没人住过的山洞不能住,因为住进去就会死,这些山洞会杀人。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住,非要住进去也不犯法,但大家都这般默认,也共同遵守这种默认。

      长大后,离开曼托星球后,费斯从一些学术性的资料上看到了真正的原理——杀人的不是山洞,而是这些山洞的矿石所发出的致命性辐射。

      他们那些不明就里的祖先们不知辐射为何物,只能以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去为后来者开辟生存的道路。

      朗和风认真地听着,前所未有地认真。费斯看着远方,他看着费斯,端详着费斯的脸,将他每一寸最为细微的表情变化刻画进自己的瞳孔里。费斯第一次跟他说那么多话,也是第一次说到那么多关于自己的事。费斯所说的那些东西,朗和风当然不信,但他并不认为费斯在瞎编乱造,糊弄他寻开心。他不知道费斯为什么要以这样魔幻的方式来讲述他的过往,他不理解,又觉得自己其实能理解。

      也许,就像他写歌,作一支曲子,填一段词,借此描画一段故事或一种心情,这曲这词往往也是颠三倒四、言语不通,没人会对里面的东西较真,没人会在意里面提到的一万年是不是真有一万年,一双隐形的翅膀是不是真实存在。就算当年的同桌并没有一头长发,唱起“谁把你的长发盘起”,依旧可以满腔柔情。

      所以,朗和风觉得自己对费斯也不必较真。他今天说的话,也许自己终有一天能明白,又也许一辈子也不会明白。这重要吗?

      费斯说完的时候,阳光已照得他皮肤发烫。夏天的清晨热得很快,费斯看到,朗和风那雪白的额头渗出了细细的汗珠,折射着一缕缕阳光,晶莹剔透。

      碰上费斯的目光,朗和风不自觉地扭过头去,望向费斯刚才眺望过的远方。那里的朦胧在夏天清早的烈日下已散去不少,但还是让人看得不甚清晰。清不清晰,朗和风也不在乎,他根本无心看风景。他只感到,费斯还在看着他。

      朗和风正想说他们该下去了,等会到了集合时间,那三只见不到他们就该找了。这时,费斯低沉开口:“你呢?”

      朗和风愣了愣,“我?”

      “嗯。”

      “我什么?”朗和风有一点明知故问。

      费斯看进他的眼睛里,“你的事。”

      “我的什么事?”朗和风还在装傻。

      “你的家乡。”费斯说。

      朗和风笑了笑,“我的家乡没什么好说的,就一个四五线小城镇,这种地方全国都一样。”

      他们这又不是在开枕头趴体,真心话还带礼尚往来的?

      费斯还是看着他,“你上次问我,为什么要当艺人。”

      朗和风等着他的下文,以为他要开始说另一段故事了。

      费斯却抛出一句反问:“那你呢?”

      在地球上,费斯唯一还算了解的人是秋明,因为不得不了解。而他最想了解的人,是朗和风。

      却无从了解。朗和风骨子里和他一样,容不得别人靠得太近。

      “不为什么。”朗和风耸耸肩。

      朗和风转过身,双手搭上天台的栏杆,迎着夏日里那一阵珍贵的凉风,“哪那么多为什么,哪那么多意义,活着又不是写作文,真实一点不行吗?”

      当然,他不是替所有人回答,他只是替自己回答。

      “那,”费斯又问,“你想赢吗?”

      朗和风看向他。

      “想啊,”朗和风坦诚道,“谁不想赢啊?”

      要么从一开始就别参与游戏,不论因什么原因参与了,谁能心甘情愿引颈就戮?

      两人都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朗和风又道:“我做这件事不为什么,我不想做这件事,倒还真是为了点什么。”

      “为了什么?”费斯问。

      “这事,”朗和风说,“我要是告诉你,你能保证不说出去吗?”

      “我保证。”费斯说。

      “对任何人都不能提一个字。任何人。”朗和风一字一顿道,“不是跟你开玩笑的。”

      “好。”费斯郑重点头。

      在这一点上,朗和风信得过费斯。所以,这个埋藏在心底许久,从未对外倾泻过的秘密,朗和风只敢对这么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说。

      他以为自己若不去想,就能在不知不觉中忘记,但事实证明,他忘不了,一天还在这个圈子里沉浮,他一天就忘不了,反而被时时刻刻地提醒着。

      既然如此,不如一吐为快。

      毕竟这样一个机会,这样一个人,可遇不可求。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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