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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下一无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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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阳光,如地狱下的岩浆,铺洒在地面上,在透明的空气里还能看见蒸腾而上的气体以证炎热。
一间独立两层的屋子,一间墙皮剥落的房间里,一张桌子上趴着人头,人头下是一本厚纸皮的本子,本子上写满了字迹,又用无数的横杆划掉,最新一页的纸张除了铅笔的字迹外,还残留着手汗的污痕,同时睡觉时的口水也涎在那里。
陆锦归又在书桌上睡着了,手里还紧紧的握着笔,如士兵面临大敌那样战战兢兢。
高中刚毕业的陆锦归,在高中语文成绩一直优异,尤其是参加市里的作文比赛荣获第一后,便痴心妄想地觉得,将来文学路上终有自己的一张旗帜,自己肯定能在作家这条路上获得成功,所以无所顾忌的忽视其它的科目,以至于高考时分太低只考上了大专,又心高气傲的不想屈尊读大专,打定决心开始写作。
陆锦归信心满满的遐想小说的种种于床上、饭桌上、椅子上、路上…,又满满信心的十分规范的坐于书桌前,笔在本子上笔走龙蛇时颇有书法大家的风范,可是总在三十分钟后,或更短二十分钟乃至几秒,最终的字迹在那一行驻立着。
他绞尽脑汁,他苦思冥想,字如赤背松柏银蛇,歪歪扭扭于一行之中,斑斑点点于一页本子上,又忽遇恶劣天气,蛇逃逸于洞中一样,字迹上又画了横杆从他的小说里逃之夭夭。
陆锦归苦苦挣扎在字迹的小说里,并相信自己能成为第二个玛格丽特·米切尔,或是第二个马塞尔·普鲁斯特,以一部作品著名,所以他毫不气馁,相信自己多些年月也能写出像《飘》和《追忆似水年华》一样的作品,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会成功,会名满天下的。
他夜以继日的伏案于桌前,当苦苦思索不出一个字时,凉爽的风拂过脸庞时,眼睛便做起了闭合运动,睡着了。
陆锦归看着镜前的自己,悉心打扮后,勉为其难的接受自己的形象,穿上读书时穿的白球鞋,便出门了。
夏夜,除了炎热,也让云层更加的稀薄,所以夜空往往是满天星辰的,可无论星星怎么闪烁其光华,还是不能给这条幽深偏僻的小路照亮一点点。
陆锦归小心翼翼的走着,害怕一不留神便栽在了草从泥泞里。小路两边的草丛里,虫子在斗着艳,声音高低起伏在这条路上。
走出了黑暗,便是街灯明亮的国道,站在路边等公交,往来时的路一瞥而去,那条路便更加幽深得恐怖了。
霓虹灯布满了这片市区,只是站在空荡荡的街头一眼望去时,那些灯上的字迹总是模糊不堪。
某KTV,大厅很是金碧辉煌,有种恍若进入了皇宫的感觉。
“阿归呀!305,快点来”手机那头响起了陆锦归高中三年同学老肥焦躁且短促的声音。
陆锦归越来越靠近305时,便能隐约的在一片吵杂声和歌唱声中听出一些同学的声音。打开了房间,便没了深邃走廊昏暗的灯,眼前顿时灯红酒绿,之前文静的同学,现在显得疯狂印入了陆锦归的眼帘。
坐在了舒适的大沙发上,一会儿便有一位女同学把一个杯子用茶水淋了淋,倒满啤酒,然后彼此一干而尽,那般的豪爽。
KTV里总有一股似是酒水弄湿地面和久未见阳光的或没用其它烘干方式留下的潮湿味,有点像湿了水的鞋又穿了一天后的味道,而KTV里只有更久的湿,如尸体浸泡在河底那般不见天日。而沙发、墙壁散发着潮湿的烟吸入嘴里的味道,除了恶心到让人想发呕,再也难找词语去形容它了。
凌晨两三点,送完所有同学离开KTV,陆锦归于要好的几个同学去了一家粥档。
“阿归,暑假你干嘛去了”同福说。
陆锦归想起了那句“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可明明自己锲而不舍了,把本子涂满了字迹,但是自己觉得能用的就那几页纸。
“玩了两个多月的电脑,你呢?”陆锦归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