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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轮客栈(一) 五轮客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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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将蜀沐塞进了房间,一再警告他不要出门之后,便径直走向前台。前台坐着一位少妇,三十岁的模样,见男孩走了过来,扶腰起身,竟是一位孕妇。
“安置好了?”
男孩吴桐点头,以手托腮,靠于前台,两个大眼睛盯着少妇朱姬,道:“朱姬姐姐,你说他能解开源曦的心结吗?”
“吴桐,我们这些个妖,曾经都是为人,死后因为某种执念某些奇遇,幻化为妖。执念一日不消,终不得入轮回。但源曦终究与我们不同,我一直不赞同你们的这个想法”
“咳咳,咳咳。”一阵咳嗽声传来,一个老翁弯着背缓缓走来,说道:“你们俩呀,还在这里不务正业,应该招呼客人了。”
“单公,催啥嘛,这不时候还没有到吗?”吴桐一边说着话,一边走上了楼。
五轮客栈一楼是大厅和前台,以及员工的房间,二楼便是客房,因为只是一个小小的客栈,所以总共只有两层。吴桐走上楼后,口念咒语,客栈外顿时倾盆大雨,雷电交加。在外游玩的人纷纷躲进客栈,叽叽喳喳讨论这场突来的暴雨。
孙青儿和邬诗雅是一对好姐妹,刚刚从国外大学毕业,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邬诗雅娇身惯养,方才被大雨淋成落汤鸡,看着这个客栈装修还可以,倒还能将就,便开了一个房间。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很是习惯睡一个房间,邬诗雅嚷嚷着洗完了澡,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走出来。
“刚刚在酒店大厅里,有个小哥哥好帅呀。”
孙青儿听到这里,心中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邬诗雅,别人眼中的白富美,大家闺秀,其实美艳外表之下,难以掩盖住她那一颗好色之心。是的,好色之心,不是只有男人才会有,女人也是如此,食色男女而已。
只要是邬诗雅看上的帅哥,她绝对能够千方百计勾搭到手。这也难怪,家产过亿的千金大小姐,海归的风骚大美女主动投怀送抱,又有几个男人会拒绝呢。孙青儿看着化妆镜中的自己和邬诗雅,仔细地对比了一下,其实自己和她并没有什么差别。
没有差别,都是美女,都住在同一栋别墅里,只是一个是正统的女儿,一个只是养女。是的,孙青儿是邬家的养女,孙家和邬家曾经是世交,生意上又是合作伙伴,孙家父母因为一场车祸突然离世,加之公司破产,于是邬家出于好心收养了孙青儿。
一夕之间,从千金小姐变成了寄人篱下的养女,孙青儿那个时候的心情真的是五味陈杂。那一年,她才十岁,同样十岁的邬诗雅牵着她的手,将她拉进了家门。从那一刻,她便是一个养女,凡事都低人一等。
“不过我貌似看到那个帅哥身边有个大美女,无名指上还有戒指,不会是个有妇之夫吧。”邬诗雅从身后抱着孙青儿的脖子,脸不住的在青儿身上蹭,这是她们两人的习惯,从小到大的习惯。
孙青儿其实并不喜欢这样的亲昵,被人从后面抱着脖子,还不断的蹭,是把她当做了玩具还是宠物?可是她并不能表现出一丝的不满和不悦,毕竟只是养女,如果不能装成一个乖乖女的样子,那样不是更会惹人厌吗?她也是女孩子,也是富有家庭出身,也有着公主病和小傲娇,可是现有的一切都是别人赐予的,只能装作乖乖的模样,想不到一装就是十二年。
有妇之夫又怎样呢,只要邬诗雅看中的男人,就算是已婚,还不是手到擒来。不过那男人真心长得帅,活脱脱跟电影里的明星一样,他身边的那个女人也是很漂亮的,这一点,连邬诗雅也不得不承认。
康辛和钱勤勤是一对新婚夫妇,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相识,他们的外貌绝对可以称得上一流,公认的男神女神。现如今终于结了婚,这一次算得上他们的蜜月旅行。两人进入房间,便是来了一场鸳鸯浴,继而滚上床单,颠鸾倒凤。俊男美女,彼此享受着身体所能带来的极度快感,当真不知天地为何物。
客栈的隔音效果相当不好,这对新婚夫妇的声音传的到处都能听到,邬诗雅和孙青儿一点也不想听到这些□□声,也就只好出了房间。客栈的一楼有一间小小的超市,一半是咖啡馆,一半是超市区,整个店铺只有一个员工,三十来岁的男子,杵着拐杖,走来走去,地板被拐杖撞击着发出砰砰的声音。
两人都点了一杯卡布奇洛,坐在咖啡店里,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聊着琐事。邬诗雅虽然在和姐妹聊天,但透着靠窗的玻璃,不住用眼角瞟着楼梯口,果不其然,逮到了那个大帅哥下楼。
康辛和钱勤勤激情过后,突感腹中饥饿,于是康辛便下楼买些食物,没有想到却是迎面撞上了一位美女。那女子长发飘飘,手中拿着的是LV的钱包还是今年的限量版,一身衣服也是好几十万,这样的女人依他多年的经验判断,不是被包养的小三就是富家女。
邬诗雅苦心积虑的相遇,两人迅速天雷勾动地火,迅速勾搭成奸,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走上楼去。习惯性的看着这样的事一次次的发生,又一个男人沦为了邬诗雅的玩物,除了唏嘘,孙青儿的心中或多或少还有些嫉妒吧。
是啊,应该是有点嫉妒的吧,孙青儿总是觉得自己的东西都是邬诗雅用过的,像一个乞丐一样去捡别人不要的东西吗?如果有一天自己能够成为邬诗雅,那或许不是一件坏事。高贵的出身,不仅能够继承公司,还有那么一个极品的男友,只是孙青儿就是孙青儿,邬诗雅就是邬诗雅,云泥之别,又怎能相提并论。
“不用嫉妒任何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存在,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又何必去做自己眼中的别人呢?”一个穿着洋气,二十来岁的青年女子不知何时坐在了孙青儿的对面,将其从沉思中拉出。
孙青儿脑中的心思被人看出,有点恼羞成怒,想要起身走人,却被女子叫住:“不要误会,我不会害你,你脖子上的玉灯笼是我的。”
玉灯笼!孙青儿是一个从小接受科学教育的女孩,从来不信鬼神之说,但这个脖子上所戴的玉灯笼一直像一个谜一般围绕着她的成长。她依稀记得,在发生那一场车祸的前一天,父母不知从哪里求来的玉灯笼,说是可以辟邪保平安。不知是凑巧还是这玉坠真有奇效,车祸发生的时候,车子都撞成废铁,父母当场死亡,孙青儿却是逃过了一劫。
所以一直以来,孙青儿从来没有摘下过这个玉坠,如今,突然出现的女人,说起了这个玉灯笼,让她有了兴趣,刚想起身便又坐了下来。
“我知道你有很多疑惑,这个玉坠是个宝贝,十二年前你的父母来求我,我便舍了爱物给了你。看到你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姑娘,没想到我的舍得竟造就了功德一件。”
“你到底是谁?”孙青儿疑惑的看着眼前的女子。
“大家都叫我翠姑,”翠姑捋了捋长发,道:“你我有缘,你可有兴趣听我讲一个故事,那是大约宋朝年间,有这么一户人家,算是家缠万贯。这员外有一独生女,唤作莹莹,古时虽重男轻女,但这莹莹打小便讨她父亲喜爱,视之为掌上明珠,真可谓集万千宠爱于一生。莹莹身边有个贴身侍女与她一同长大,叫做翠翠,两人感情比亲生姐妹还要好。”
莹莹在襁褓之时,便与一官宦人家的公子订了娃娃亲,怎知十六年过去,那官宦人家得罪权贵,一夕之间遭遇灭顶之灾。只遗下公子一人穷困潦倒,那张姓公子无奈之时记起了这门亲事,便不远千里前来投奔。
员外不忍让女儿跟着这种穷人吃苦,便一口回绝了张公子。莹莹倒是觉得做人应该言而有信,便与父亲有了争吵。在丫鬟翠翠的牵引之下,张公子与莹莹频频约会,私底下这位小姐倒是贴补了公子无数金银。
终于一次约会被父亲抓住了,员外嚷嚷着要拉着这登徒浪子报官,莹莹拼死阻止,员外也只好作罢,让家丁打了他一顿。
谁知半夜,莹莹在丫鬟的劝说之下,带着一大批钱财竟与张生私奔。两人来到了约定的镜湖旁,不料张生竟面露凶相,欲将钱财夺走,与莹莹拉扯之际,小姐只觉脑袋被重物砸击,便没有了意识。她身后竟站着自己的丫鬟翠翠,丫鬟手中拿着一块沾血的石块。
原来张生和翠翠两人早已通奸,一个是好吃懒做的纨绔子弟,一个是嫉妒小姐自命不凡的丫鬟,两人自员外第一次拒绝张生,赶他出门之际,便一拍而合,狼狈为奸。
翠翠巧妙安排莹莹与张生见面,张生本就是登徒浪子,情场风流之徒,轻而易举便俘获了久在闺中的少女心。稍作花言巧语,便骗的少女和自己私奔。
现如今,张生见翠翠闹出了人命也是大惊,他只是贪财好色,并未想害人性命。岂料丫鬟心狠手辣,道,如若小姐不死,张生定会被官府通缉,如今只有她死,两人才能享受荣华富贵。
于是两人合力将莹莹推入了镜湖当中,拿着金钱便逃走了。
“后来呢?”孙青儿听了这个故事,不知是应该怪这个丫鬟背主弃义,还是怪那个张生薄情寡义。可是世上的男子多半寡情,而那个丫鬟,其实她是很了解她的处境的。
一个丫鬟,就算和自家小姐多么亲厚的感情,可是这个阶级这个尊卑一开始便已注定,从出生的那一刻便已经注定。小姐始终是小姐,一生荣华享之不尽,未来还能嫁个门当户对,或许称心如意的郎君;丫鬟始终是丫鬟,一生劳苦,运气好的,或许能嫁个小厮,生下的孩子也还是奴才的命。
既然生了异心,那么那种嫉妒应该从很早以前就开始了,侵入血肉,深入骨髓的嫉妒才能让她的心开始变态,才能让她做出那种杀人性命的行为。
“后来?”翠姑冷淡的说道:“后来,两人自然不得善终,后来的后来,我也就不知道了。”
毕竟只是年代久远,口口相传的故事,就算有着不得善终的结局,也有可能是后人不忿而妄自加改的。可是眼前的翠姑为何要对自己说出这样的故事呢?
镜湖?孙青儿突然想起,方才和邬诗雅一同游玩的时候,客栈外就有一片湖泊,碧绿水面如同明镜,那湖貌似就叫做镜湖。故事里的镜湖是否就是外面的湖泊呢?
“我讲这个故事也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我觉得嫉妒始终是不好的,各人的命运早就注定,可以尝试改命,但是不要丢了自己的本心。做自己眼中的别人,反倒丢失了最美的自己。”
孙青儿觉得这个女人有点深不可测般的让人不适,仿佛自己的一切心思她都能看穿。
翠姑缓缓的说道:“我想再问你最后一句,这人世间的爱究竟是什么?”
人世间的爱吗?孙青儿仿佛想到了什么,脸色不悦道:“抱歉,我从未爱过,也不知道情爱究竟是什么。”
孙青儿不悦的起身离开,翠姑看着她的背影,心中问着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她不知道,可能她想从孙青儿这个多年不见的故人嘴里知道答案吧。
一个女子飘到翠姑身边,眉心一点绿痣,脸上蒙着面纱,说道:“这一次,她是我的。”
保镖小奇是跟随着他这一次的雇主高乐仁高总一起来到了这一家客栈,身手敏捷的他穿梭于楼道之间,像是在寻找什么一样。这里总共有二十个房间,除开208是高总所住的总统套房,204是宾馆的浆洗房,其余都是普通标间。
小奇察觉到有人脚步声传来,一个纵身闪进了204,透过门缝,他看到两个男人也在四处查看着什么。这两个男人之前在大厅,因为看着对方像是练家子,有过短暂的交流。其中一个是实习警察王宁,还有一个是痞子男张灵乐,根据直觉,小奇觉得他们俩和自己应该是同一目的。
没过多久,两人从204走过,小奇本来想离开房间,却被一只突然出现的手拉住了自己。
有人?!
惊讶之余,回头看到竟是一个老妇人拉住了他。看起来年龄大概是五六十岁,应该是宾馆的清洁工。
老妇人缓慢的松开了手,说道:“小伙子,不要走错了地方,回去吧。”
小奇朝他笑了笑,便欠身退出了浆洗房。凭他长期训练出的敏锐感知,待在这个房间里竟然没有发现还有其他的人在旁边,还被她抓住了手。不过那老妇人气息和力道看来,都无半点武力,看来这也许只是自己太大意的缘故。想着想着,他便回到了和高总一起住的208号房间。
此刻的高总,精神和体力已经开始走着下坡路,他得了绝症,人类的医术已经无法再延续他的寿命,更别说治好他了。三个月前,这个病入膏肓的富豪找到了体力和格斗技能一级棒的小奇担任他的保镖,并支付了相当巨额的金钱,竭力劝说,终于说动了小奇陪他最后一次旅游。他要去一个地方,他曾经梦想着要去的地方,根据他所掌握的信息,这里和那个地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高总本来是躺在沙发上闭门养神,察觉到有人进来,缓缓睁开眼睛,看着小奇强壮的身体,一身的肌肉,打心眼里羡慕。即便是他最年轻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身体,更何况如今的他已经行将就木。
“我要是能有这样强壮健康的身体,就算用我一半的财富去交换,也是值得的。”
眼前的高总,实际年龄只有四十来岁,已经坐拥好几家上市公司,身价也可算是天文数字,可是病魔已经将他折磨得不成人形,双眼深陷,骨瘦如柴,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了二十岁。
“高总,你羡慕我,我也是很羡慕你的,那么有钱有地位,要什么有什么。”
“要什么有什么也不见得,唉,要是能给我健康和寿命,我用什么来换都是可以的。”
世上的金钱真的能够换到健康和寿命吗?金钱只不过是人类世界的流通货币,它代表着什么?金属和纸?亦或是数字,它只不过也是人类世界才会有的货币而已。小奇以前总是觉得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总是无所不能,现在看来自己这个穷小子也是有他们没有的财富。
“高总,我没有找到,不过我发现那个警察,还有和他同行的男人也在找着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