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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大 终于表白了 ...

  •   小小的屋子里飘满香味,斑驳的木头桌子上摆满平时难得一见的菜,鸡鸭鱼肉俱有。程煦沮丧的心情在美味面前一扫而光,拈起一只虾送进嘴里,正好凤娟端一盘青菜从厨房出来,摇摇头似宠含嗔地说:“看把你馋得,先去洗手。”
      程煦吐吐舌头扮一个鬼脸,放下书包去厨房洗手。刚洗完手出来,程建国提着两瓶啤酒回来了。开饭,程煦坐在爸爸特意给她买的单人床上,程建国和王凤娟隔桌坐在对面的床上,饭桌很好的填补了床与床之间的空隙。
      刚来的一两天,程煦和爸爸妈妈睡在一张床上,但不到一米五的床睡三个人,实在是挤了一点,于是不得不买了一张小床,屋里的空间也就更小了。程煦是从小吃惯苦的孩子,对狭窄的住房并不挑剔,只要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她就很高兴了。倒是程建国很想换一间大点的房子,最好程煦能有一间单独的房间,倒不是他对住房有更高的要求,而是自从程煦来后,他感到诸多的不方便。两张床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米多一点,夜里翻个身什么的都听得一清二楚,更不要说别的什么了。程建国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夜里不免有一些过剩的精力,可是无处发泄,只好拼命加班,每天深更半夜精疲力尽地回来,以□□的疲累换来一夜的安眠。程煦当然不明白爸爸的难处,看见爸爸每天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地加班,还以为是自己的到来增加了开销,心里颇有些心疼爸爸。
      “小煦,来,吃个虾,”凤娟挟起一个个头稍大的虾放到程煦的碗里,“老家难得吃到虾,平时我们也很少买,今天是你上学的第一天,我们就奢侈一回,算是庆祝你成功入读新学校。”
      “习不习惯这里的学校?”程建国用牙齿咬开啤酒盖,就着瓶口喝了一大口,白色的泡沫翻涌上升,聚集至瓶口,差一点溢出瓶外。
      程煦咬下虾身,将虾头放在桌上,边嚼边回答:“听不懂广东话,今天的课大部分都没听懂。”她咽下嘴里的虾肉,“我想学广东话。”
      “学广东话?可我和你爸爸不会呀!怎么办?”凤娟忧愁地说,“要不你叫同学教教你?”
      “我跟他们还不熟,我也不好意思叫他们教。”程煦的声音里是小女孩的倔强和自尊。
      “你看这样好不好?”程建国同凤娟商量,“我们买一台电视机,既可以看电视,小煦又可以学广东话。”
      “行倒是行,但电视看多了会不会影响小煦的学习?”
      “不会,我保证!”程煦一听要买电视,赶紧乖巧地保证。
      “好,那就这么定了,等星期天我们去买。”凤娟一锤定音。
      “吃饭,吃完我还得去加班呢。”程建国喝完瓶里剩下的最后一口啤酒,将饭碗递给凤娟,“过段时间我看还是换一间大点的房子,这屋太小了,小煦做作业不方便。”
      凤娟拿着碗没出声,眼神却是“我懂你的意思”。她怎么会不知道老公的意思呢!晚上他放在她身上的手是那么的渴望,又是那么的克制,毕竟女儿已经十二岁,同住一屋的顾忌还是要的。这一点,凤娟是感动的,老公虽然文化不高,但不是野蛮的人。
      星期天,电视买回来了,一台十七英寸的二手电视机,镇上的二手电器店买的,价钱比新的便宜一多半。这样的旧电器店基本上是为打工的朋友开的,很多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是舍不得花很多的钱买一台新电视的,于是下班后的生活变得无聊且苍白。在手机网络尚是新鲜玩意的一九九八年,电视成了花钱最少的最好娱乐,夫妻两个或是一家三口在晚饭后坐在简陋的出租屋里看看新闻或者狗血电视剧,是很多的打工者向往的幸福生活。
      不得不说,程煦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仅仅是听听电视里的粤语,她的进步已是非常的神速,一个月后,她已基本上能听懂上课的全部内容。
      这一个月程煦过得充实而忙碌,完全没有感觉到每天下午放学路上默默走在她身后的黎凯风。
      凯风每天按时回家,回家之后就拿出书本做作业,对于儿子的乖巧、好学,黎爸黎妈相当欣慰,他们以为儿子终于懂事了,在小学即将毕业的时候还是知道努力的。只是他们没有发现凯风打开的书往往是许久不动的,一页书可以看半个小时。
      十三岁的少年算不上好学生,当然也不是坏学生,但是一直以来是一个个性突出的学生,他喜欢的语文可以考到全班第一,不喜欢的数学可以考到全班倒数几名,是个让老师又喜又忧的学生。黎爸黎妈在多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不要偏科、而他却依然故我的偏科后也只有叹息一声,任他去了。
      凯风的成绩没有明显的变化,数学略有上升,作文却是突飞猛进。老师的评语是:语句流畅,构思独特,情绪饱满。情绪饱满!只有凯风自己知道那情绪饱满的痛和快乐。
      十三岁少年的心暗流汹涌,却不敢表露出来,只能远远地看着,悄悄地疼着,可这种感觉是绝对美妙而干净的。也许有的人终此一生也不能有,凯风是幸运的。
      夏天来了,凯风的小学生涯快要结束了。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凯风是花了大力气的,他努力静心,把所有的心思用在复习上。他本不太在乎成绩,可在他喜欢程煦后,他却希望自己能考得一个好成绩,至少在程煦有一天在校公告栏里看到他的名字时会在心里说:黎凯风是好样的!
      谁说早恋是一件只有坏处的事情,最最单纯的心喜欢上一个人,是会让自己变得更好的;只是有多少的早恋是真正心的喜欢,大多只是异性的吸引罢了,早恋背了太多的黑锅。
      时光慢慢走,人慢慢长大。
      在程煦十六岁的时候收到了黎凯风的第一封情书,这时的程家早已换了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依然是程家的房子,四楼。程煦初中毕业了,在焦急地等待成绩,暑假的一天,程煦下楼帮爸爸买啤酒。凯风在楼梯口拦住她,交给她一封信,没有说一句话便转身走了。程煦对凯风的爱不是没有感觉,几年来,他们在学校、在街上,甚至在楼梯相遇过无数次,眼神交汇过无数次,欲说还休的风情演绎了一遍一遍,但都是在心里。程煦不敢,她是爸爸妈妈所有的希望,将来考一所好大学是爸爸妈妈的期望,亦是她自己的期望,在她考上大学前,学习是她全部的生活。凯风在等,他在等程煦长大,等她懂得男女间的爱恋,毕竟他不确定程煦是否如他般早熟,十六岁,他觉得够了。
      回到家里,程煦将啤酒放在饭桌上,悄无声息地进了房间(她住房间,爸爸妈妈住厅里),反手关上房门。坐在靠窗的书桌前,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凯风给她的信,刚看了几行,她的心就跳得“咚咚”的巨响,如一面小鼓被人猛烈锤击,脸上也火辣辣地燃烧起来。
      “程煦:还记得四年前的寒假吗?我在楼下,你在窗口,我不经意地抬头,看见一个小女孩的身子一闪而不见,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小女孩的羞怯和美丽却从此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痕迹,随着时光的流逝,那痕迹渐渐堆积成山——一座爱的大山。我再也承不住了,我今天把它移出来,让你看见,如果你不想看见,我绝不怪你,我继续扛着好了,但我是多么希望你看见它并和我一起扛,你愿意和我一起扛吗?……晚上八点,我在广场等你!你来或不来,我都在那里——等你。——忐忑的黎凯风”
      第一次收到情书,而且还是一个正好自己也喜欢的人的情书,程煦在紧张害怕外,更多的是羞涩和甜蜜。她望着窗外夕阳染红的天空,留下了眼泪。她不知道为什么要流泪,是因为在平淡的生活中有一个人在你还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小女孩时便喜欢你,一直喜欢,但他却有耐心等你长大,等你自己有能力决定爱不爱他时才来跟你表白,你的感动多于爱,是吗?可是此时的程煦还不能分辨,她以为她是很爱很爱凯风的,多年后,当她明白的时候,她对凯风的伤害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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