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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以食为天 咕噜——熊 ...

  •   咕噜——

      熊猫儿肚子里空城计唱得正欢,便对沈浪道:“这疯丫头,随她去吧,又不是第一次了,不会有事的。吃饭吃饭,肚皮兄已经叫苦不迭了,再不好酒好肉相与就会更加虐待我了。”

      “肚皮兄有事,可是孔方兄不在。”沈浪哭笑不得道。

      “关孔方兄什么事儿。”忽然熊猫儿一拍脑袋,“对啊,我们没钱,怎么喝酒吃肉!”

      大侠也是人,魔头也是人,再怎么武功高强智计无双都是要吃喝拉撒睡的。

      他们都把目光投向沈浪,那目光饱含期许,恳切,仿佛在说,你是无所不能的沈大侠,我们放心让你关照我们的生活起居。

      大侠都是两肋插刀见不得朋友受苦的,大侠前面加个沈字更是金字招牌信誉倍增,安全感十足。所以,他们都很是依赖和信任沈大侠。

      面对眼前炯炯目光如山压迫的逼视下,沈浪无可奈何地一笑,继而道:“你们就这般倚重于我?”

      “对,跟着沈大侠有肉吃,有酒喝。”熊猫儿嘿嘿笑道,“你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

      “那你们得听我的话。”沈浪道。

      二人点头如捣蒜。

      沈浪打量着两人,从头到脚,由左及右,上上下下,仔仔细细。

      “我说王公子,有时候瞧你,还倒真是眉目如画,风度翩翩。”沈浪嘴角勾起一个动人的弧度,笑意融融。

      王怜花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心下一凛,大觉不妙。

      熊猫儿加油添醋道:“倒不知这般翩翩俊彦在飘香院价值几何?”

      “沈大侠,其实我不值几两银子的,千万不要让飘香院的老板太破费。”王怜花拧巴着脸,已经翩翩不起来了。

      “破费不破费,就要让飘香院的老板亲自验货方可知。”沈浪笑容翩翩道。

      饶是他自恃武功高强可以随时逃走,但一个大男人被人卖到妓院始终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更何况他自己在洛阳等地的产业也不乏妓院,若是这等事情传到风月场,无论是在同行面前还是在温柔乡里,岂不是被人笑掉大牙,他洛阳王公子还怎么混。一念及此不由得心里打起了鼓。

      沈浪接下来没有任何行动,显然,他只是顺着熊猫儿的起哄跟他开了个玩笑。

      王怜花忽然意识到沈浪一直盯着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眼睛发光一般地笑。

      他盯着的是王怜花的腰部某一处。

      “沈浪,你又要打我什么主意?”王怜花赶忙护住腰腹道。

      “我瞧这腰带不错,好看得紧,跟王公子的玉树临风甚是相得益彰。”沈浪摸着下巴道。

      熊猫儿闻言,也顺着沈浪目光望去,那是一条有着细细金线滚边的腰带,中间还镶嵌着一块白璧无瑕精雕细刻的美玉,整个腰带的材质和做工也同样无可挑剔,堪称得上是一件匠心独运的艺术品。

      他不由得也是眼中一亮,跟沈浪泛出同样的光彩,好一条金镶玉的腰带。

      腰缠万贯——这个词用来形容王怜花这种人实在是实至名归。

      “我说王兄,你忒也小气,不就是一条腰带么,若是我有也会贡献出来。”熊猫儿大义凛然道。

      “我看沈兄的配剑也不错,干嘛一定要牺牲我的腰带?”王怜花也不甘吃亏道。沙漠中逃生归来,这是他王大公子身上唯一像样的物件。

      “我这也不是什么宝剑,普通铁剑一把,倒不如王兄的腰带值钱,财不外露,行走江湖,实在是不应该穿这么招摇惹眼,否则很容易招贼惦记的。”沈浪微笑道。

      “既然你这么看中我的剑,那就用来换你的腰带补偿你一点损失。”说着沈浪便做势要上来扒王怜花的腰带。

      “等等。”王怜花仓惶疾退两步,嚷道,“没了腰带我系什么?”

      “放心,不会让你光屁股的,咱们江湖中人不拘小节。”熊猫儿嘿嘿笑着,手中赫然多出一小截儿不知从哪儿找来的麻绳,皱巴巴脏兮兮的。

      “我自己来。”一脸嫌恶地接过麻绳,王怜花已是哭笑不得,感觉无限凄凉。

      “王怜花,你……你打我做甚?”突然吃了一记鞭子的熊猫儿惊道。只不过,那记鞭子没有用任何内力,也不重,不痛不痒。

      “谁说我要打你。只是借你的衣服一用,谁叫你找来这么根脏兮兮的麻绳,你莫要动。”说着王怜花一只手拎着裤头一只手握着麻绳就贴了上去。

      拿人手短,熊猫儿得了他的腰带,知道他要做什么,便没有动,索性他是个不拘小节的粗犷汉子,只嘿嘿地笑着任他摆布。

      王怜花拿着那条脏兮兮的麻绳嫌恶地在熊猫儿的破羊皮袄上蹭来蹭去,蹭了又蹭,好一会儿才心满意足地罢手。

      打了个难看的结,胡乱系上麻绳腰带,王怜花感觉自己现下简直像个乞丐似的灰头土脸。

      “拿来。”王怜花朝沈浪伸手道。

      “拿什么来?”沈浪问道。

      “拿你的破铁剑来!”王怜花咬牙恨恨道。

      “你倒是好记性。”沈浪微笑着把剑递上去,他平日里极少用武器,只因他心怀悲悯,不轻易拔剑杀人,更多时候剑在他身上是多余的装饰品。适才既已许诺与王怜花,便爽快地解下给他,沈大侠一向是言出必行的。

      见此时王怜花闷闷不乐,沈浪便道:“其实穿什么不重要,古人云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古人还云人靠衣装马靠鞍。”王怜花道。

      “王公子惊才绝艳英俊潇洒,即使衣衫褴褛也难挡气宇轩昂一表人才,沈某亦是望尘莫及。”沈浪道。

      “原来沈大侠也会溜须拍马。”王怜花说着从身上摸出一个事物,哗地右手一挥,熟练地变出一把扇子,象牙为骨,锦缎为面,名家书画于其上一气呵成,栩栩如生,相映成趣,妙不可言。

      沈浪刚才这个马屁似乎拍得顺溜很是受用,王怜花一下又一下优雅地挥舞着扇子,似乎又找回了些佳公子的风度翩翩。

      “原来王公子身上还藏了这么把好扇子,真好看。”熊猫儿贼亮的眼珠再次发光,“看来我们又得好几天不愁吃喝了。”

      他刚从沈浪那里学到了察言观色,很快就发扬光大,心直口快便脱口而出。

      话音未落,却只见王怜花和沈浪面面相觑,一脸尴尬。沈浪总是挂在脸上的三分微笑好似被冻结,王怜花本来欢快地摇着扇子的手也立马僵硬下来,二人此时仿佛突然被人点了穴道。

      对于王怜花,被人当成待宰肥羊那人却一副理所当然,还对面锣当面鼓地通告于你,这简直是尴尬得欲哭无泪。

      对于沈浪,刚敲诈过王怜花心里难免有愧,但即便是想要留着下次再敲诈也不能这么刻意提醒打草惊蛇罢,他真是对熊猫儿尴尬得哭笑不得。

      这大冷的天儿,谁都更愿意住着高床暖枕的客栈,舒舒服服洗热水澡吃热气腾腾的饭菜,而不是风餐露宿破庙山洞,还得自己打猎觅食。

      熊猫儿觉得自己很是慧眼识珠洞察秋毫,这王公子,果然是不简单。

      可王怜花眼中,这哪里是什么慧眼识珠,简直是刺裸裸的剥削敲诈,明目张胆的乘火打劫。

      平日里骄奢无度铺张浪费的王公子,岂会是小器之人,可是自己愿意请客跟被人敲诈是两码事。更何况,他还是个注重着装和面子的人,麻绳替腰带,他敢说他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寒酸过。

      王怜花想着下次这贼猫儿会不会找来一把只有济公才会用的破葵扇来跟自己交换这价值不菲的象牙山水扇吧,不由得皱眉。合该他自找的,这大冬天的,摇什么扇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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