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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千漾一 ...

  •   以禾去到梦之憩大堂找到了正搂着青鸢的姜遥,青鸢是个颇有姿色的女子,姜遥并非是沉迷女色之人,却唯独对这个青楼女子垂爱有加。姜遥满脸不情愿的回到了别院,以禾又去了闫祁侯府将芒初交代的话转达于徐正熙,徐正熙答应得爽快,似乎想开口询问芒初的伤势,话至嘴边又咽了回去。

      快到十五了,夜空的皎月逐渐圆满,以禾独自走在清冷的长街上,一路走到了蔡锐的别院,就是那座私人花园,那个关了芒初四年的巨大牢笼。踏过一块块石砖,以禾仿佛见到了被狗链栓着脖子,被蔡锐牵着爬行在地上的芒初。以禾记得蔡锐曾对他说过:千歌是这世上最有趣的生物,他对于我的乐趣在于一次次被毁灭却又周而复始的意志。看着他眼底的倔强,我仿佛站在了云端,拥有了这世上最令人憧憬的力量,他真是个叫人爱不释手的孩子。

      蔡锐是个旷世的领军奇才,曾率领奎国十万兵马击退了邻国联合的五十万大军,他是乱世枭雄,却也是个喜欢玩弄人心,有着不为人知的怪癖的人。他喜欢驯服最桀骜的烈马,征服最刚强的敌人。他还喜欢玩弄美艳的女人,但这一切,在他囚禁芒初的四年间发生了变化,因为他发觉了一件比过往一切还要有趣的事,就是如何将一个人变为一只狗,恰是这个人又如他所说,任凭他如何使尽手段也摧毁不了,这点燃了他前所未有的激情与快意。

      以禾写了一封信,蔡锐饲养的白鸽带着以禾的信飞往边关。

      半日前,画忆脚踩无奇,御剑来到了奎国边关的叻峪城。无奇是他的佩剑,是念劫送给他的,剑锋钝重,剑气却犀利,有横扫千军之威力,但这是一把极沉的剑,肉体凡胎是拿不动的。

      叻峪城万里黄沙,人烟稀少,如此烽火狼烟之地,原住民早已搬得所剩无几,这里常年干旱,逐渐便被风沙淹没。奎国二十万大军驻扎在叻峪城与淮越镇交界处的野外,淮越镇的百姓十分爱戴这些军人,因为蔡帅铁一般的纲纪下,军人们从不会给百姓添麻烦,更不会如一些军纪松散的军人,像恶贼般趁火打劫。

      画忆御剑穿行在云层中,可见叻峪城外三十里处驻扎着邻国蠢蠢欲动的兵马,与奎国大军形成对峙之势。邻国将帅惧怕蔡锐,并不敢轻举妄动,而是在等待着自家君主与边众小国家的盟约,怎奈君主昏庸,大军无令又不得还朝。画忆身为仙界至尊之一,各类兵法烂熟于心,在那孤独的一百六十余年中,他已练就了超凡清醒的头脑与运筹帷幄的本事。落入淮越镇郊外时,正是黄昏。

      为了不引起大军的注意,画忆施术隐身在人海中。此时,主帅营帐外围了一大群军人,他们围成环状,正朝着正中呐喊助威。画忆慢步靠近,只见人群中央,两个高大的男子正在坐在小桌两端比试着臂力,其中一个男子模样不到四十,身形魁梧健壮,脸部轮廓十分坚毅,下巴留着一圈络腮短胡须,另一个男子却还是少年的模样,有着非凡英俊的面孔,青丝全部束至发顶,漆黑明亮的瞳孔中闪烁着星辰般的光辉。

      画忆安静的站在原地注视着,两个男子未穿上衣和盔甲,地上掉落着两把剑,可见是刚比划过剑术,他们手腕相交,使着均匀的内力,互不相让,久久僵持不下。四周的军人们脸上挂着和乐的笑容,他们眼中透露着一种齐心协力的刚强与生死与共的淳朴,由此可见,这支军队是万众归心。

      那个留着络腮胡的男子是蔡锐。画忆凝望着另一个男子的健康肤色,是那种在烈日下浮动着蜜色光泽的金黄色皮肤,他手臂和胸前有着清晰且有力的肌肉线条,汗水顺着发根,从耳后流至纤长的脖颈。这个与念劫长着同一副面孔的男子便是千漾,军人独有的钢铁般的气质与芒初有着鲜明的不同,若说念劫是个旷世的美男子,芒初是个美丽的尤物,那么只能将千漾形容做一个英俊的男人,即便他们同样的高大而明亮。

      画忆想到了那一年,他和念劫到蜀国军营外生活的岁月,那时候,画忆刚学会骑射,终日驾在马背上四处行猎。那一日,也是这样的黄昏,画忆骑着一匹红马猎了两只野兔,兴高采烈的回到那个属于他们二人的帐篷,他穿着纯白的袍子,雪的颜色却已穿成了灰白色,念劫穿着深蓝色的素袍,已在帐篷外生好了一堆篝火。画忆轻捷的跃下马背,手中拎着两只兔子,一路跑一路喊着:“念劫哥哥!劫哥哥!我肚子饿啦!”

      那是他们第二次成亲之后,画忆被封印了原来的记忆,忘却了所有痛苦的过往,脑中只留着孩童的纯真与亮烈的快乐,他将两只兔子丢到篝火旁,疾步扑进念劫怀中,揉着脸上脏乱的汗渍。念劫对他的宠溺是超越一切的付出,是艳阳般永恒的温暖与爱意,他用手指捋顺着画忆后脑的一大把马尾,看着地上两只兔子的尸体,又一次责怪道:“小忆儿,我不是跟你说过,莫杀生,你为何总是不听?早知如此,便不教你骑射了。”

      画忆皱着眉噘着嘴,不悦道:“劫哥哥,我肚子饿,我好久没吃肉了,我都饿瘦了!我要吃肉!”说罢,他拉着念劫的手蹲在篝火旁,又拎着一只兔子的耳朵抖落了几下:“快快,念劫哥哥,你快点烤肉。”

      念劫微叹一声,不再言语,起身往夕阳落山之处走去。画忆看着深蓝色渐行渐远的背影,再瞥眼看着两只死了的兔子,当即躺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眼见念劫不理不睬的继续走远,画忆翻跳起身追了上去,拽着念劫的手央求道:“好哥哥,我错了我错了,你别不理我,我以后再也不杀兔子啦!”话罢,看着念劫在夕阳余晖中绝世的面容,画忆用脏兮兮的手在念劫脸上摸了一把,笑道:“劫哥哥,我们回去,做有意思的事,好不好?”

      念劫斜眼睨着眼前这个纯真的流氓,又听他腹中发出了饥肠辘辘的咕噜声,遂单手搂住他的腰背,温声道:“小忆儿,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在此之前,我们先将那两只兔子埋了。”

      “好,那我要吃烤鸡和蹄髈,还要吃虾仁儿混沌和大肉包子!”画忆脸上绽开了明灿灿的笑颜,歪着脑袋闭上双眼,嘟起嘴:“劫哥哥,亲亲我。”

      漫天的云霞像是燃烧的烈火,暗淡的光线一束束打在身上。直到如今,画忆仍然记得念劫的手指触摸在他皮肤上的那种触感,记得念劫柔软的唇舌中馨香的味道,记得那种似要将他搅碎的雄伟的力量和深刻的,如春水一般的温柔……

      “大帅好厉害!”

      画忆被一声惊呼拉回了飘远的思绪,回神时,在人群中央比试着臂力的两个男子已起身拾起了一旁的衣衫,正在穿戴着。蔡锐单掌拍了拍千漾的肩膀,发出了浑厚又带着些许沙哑的声音:“徐诺,我知道你是故意让我,没想到你的臂力已经如此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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