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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血光灾 捡了个宝 ...

  •   吃过午饭后,李法拉又带着秦文修采访了几个住户,才连同叶锦明一起回了报社。

      李法拉和秦文修的办公桌相邻,李法拉整理采访资料,秦文修就坐在旁边认真地听她讲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李法拉的目光往空杯子上一瞥,秦文修麻溜地拿了水杯就去茶水间给她倒水,李法拉对着采访本写稿,秦文修见她看完最后一行就立马给她翻面。李法拉瞅着他笑了笑,然后站起身。

      秦文修跟着起身,道:“师父你要干什么?我去吧。”

      李法拉回过头,憋着笑:“水喝多了,上个厕所。”

      众人闻言一阵乐,直道李法拉捡了个宝。

      笑笑闹闹地一下午就过去了,等李法拉删删改改地写完稿子,差不多就已经到下班的时间。

      李法拉见办公室的人三三两两地结伴离开,便招呼着一旁的秦文修道,“文修,你先回去吧。记得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啊,有什么突发情况随叫随到,睡觉的时候把手机和钥匙都放在你床头。”交代完了转过头,继续专注地检查着电脑上的稿件。

      秦文修应着“好”,突然又见李法拉转头问道:“诶,你有裸睡的习惯吗?”

      秦文修见李法拉突然扫射过来的眼神一愣,然后一脸乖宝宝样地摇摇头道:“没有。”

      “那就好,不然有什么紧急事件,你可连穿衣服的时间都没有。”李法拉笑了笑,又道,“行了,你走吧。一定谨记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啊,不然报社不给报销话费的。”

      周围的人抬头看过来,心想照今早老吴对秦文修那殷勤劲儿,他肯定也不惜的那百来块钱的通讯费。便又对着李法拉调侃:“人家可是老吴上边空降的,法拉你用人也得悠着点啊,别真把人当实习生使唤了。”

      “李法拉个丧心病狂的,你还指望她对人有多仁慈?”叶锦明听着忍不住吐槽,“当初我脑子一热和她一组,这三年天天跑新闻跑得我简直体虚。”

      “诶诶诶,别怪我啊,你本来就肾虚。”李法拉挑了挑眼角,“还有啊,你哪儿来的脑子一热啊?你不压根就没脑子么?”

      旁边人哄得笑作一堂,叶锦明也早习惯了和李法拉的互损,笑骂了一句又转头对着秦文修道:“你师父工作起来就魔障,今天你选了她,以后有得你哭了。”

      “不会啊,师父人很好,我觉得和她在一起肯定能学到很多东西。”秦文修的表情认真而诚恳,倒是让李法拉莫名其妙的就觉着无地自容了。

      这种道貌岸然的无良小姐姐欺骗天真无邪的单纯小弟弟的感觉到底从何而来?!

      厚颜如李法拉,竟是生平第一次有了不好意思的情感体验,尤其是见着叶锦明朝她投过来的不怀好意的笑时。

      李法拉回瞪了一眼叶锦明,掩饰性地拿起一旁的杯子喝了口水,才对着秦文修道:“那个文修啊,今晚你就安心睡吧,这几天调整一下状态,慢慢适应。”

      秦文修几不可闻地扬了扬嘴角,听话地答了一声“好,有事记得叫我”,就抬脚离开了报社。

      而当李法拉把写好的稿子发给老吴后,毫无意外地被要求不准报道。

      正如她之前所猜测的那样,那家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和市里的各个新闻单位都有点牵扯。具体的说法是,物业经理的表叔是新闻业界的元老级人物,大家也就不想为了这么个小报道去得罪他。

      但这次写稿的人偏偏是李法拉,等到报社里人都差不多回去了,稀稀拉拉地就剩下叶锦明和两名清洁工时,她还拿着手机和老吴杠。

      等好不容易挂了电话,脸色却是又臭又硬。

      “老吴不给你排版?”叶锦明干完自己的事,搬了个凳子坐到李法拉旁边,仰靠在桌子上侧头看着她。

      见她点头,便又道:“要不咱去找找秦文修?他看起来应该是个有背景的,又是你徒弟,看看老吴是怕得罪他还是怕得罪那个元老。”

      “不行,你想想他早上对老吴的态度。”李法拉摇了摇头,“就算是我名义上的徒弟,怕也不见得会听我的。”

      “不会啊,我看那孩子挺会来事的,今天不把你伺候得跟老佛爷似的,厕所都恨不得替你上了。”叶锦明看着李法拉直笑。

      “去你的。”李法拉斜了他一眼,“有点前辈的自觉好么?我能指望个实习生吗?他没来的时候我们那些‘抗旨不遵’的还干少了?实在不行发自媒体呗。还有啊,你说话当心点,也不怕别人听了跑老吴那儿告你。”

      “我怕什么,不是有你这个年轻有为的国家新闻奖得主罩着我吗?”叶锦明说着又叹道,“想当初咱俩研究生毕业刚进报社那会儿,好不容易挖个猛料,老吴又总是怕这怕那的不敢报,你稍微强硬一点吧,老吴就把辞退挂嘴边。得亏是老天有眼让你拿了个大奖,老吴如今哪怕是再看不惯咱俩也没辙。诶,每次我看你把老吴气得吃瘪那样,哎呦喂,简直比找着个称心如意的小男孩还要酸爽。”

      李法拉斜睨着他:“你之前不是说找着定下来的那个人了吗?”

      叶锦明眼神放空地叹了口气:“唉,他嫌我工作又忙又危险。也是,每次看电影看到一半,接了个电话就要跑去赶新闻,陪他逛逛街吧,逛到最后也只剩他一个人。上次和你一起去查非法屠宰,我虽然伤得没你重,但是手上那一刀也差点断了筋脉,他当时看到就懵了。不怪他,搁我我也受不了。”

      李法拉拍了拍他的肩膀,手指划过他上次在西站被余辉砍伤的那地儿,没说话。

      早在她念大学的时候,就有一个教授新闻学概论的讲师老跟他们说:一线的新闻工作者从来都不像别人眼中的那样光鲜,支撑他们走下去的往往只是心里的那份情怀,但是劲头过了,很少有人能一条道走到黑。

      说这话时带了点诙谐,当时班上的同学呵呵一乐也没谁真当回事。但是三年下来,李法拉看着前辈们一个个从一线退下,以前的同学也大多“金盆洗手”转了别的行业,自己心里不是没有过茫然。

      每次拼了命地去采写一篇报道,心里想的都是“写完这篇老子就不干了”,但真当满腔心血化作一篇报道发出去,看着黑幕被自己揭露,看着那些关乎社会民生的事经由自己的手对外发布,那种自豪感和满足感便又化成了一剂鸡血打到她的身体里,让她投入到新一轮的轮回中。

      就是这样啊。

      一个合格的记者,他们必须时时刻刻奋斗在第一线。

      就像面临一幢失火的大楼前的消防员,别人往外面跑,他们却要往里面冲。

      在人们耳目不及的地方,他们就是社会的眼睛与喉舌。

      就像一只执意要消灭老虎的蚊子,力量薄弱,不堪一击。但是为了还社会一片清明,哪怕粉身碎骨,他们也必须在所不惜。

      无冕之王,当之无愧。

      想到这儿,李法拉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抻了抻胳膊道:“要不咱去找找那个元老,好歹也是同行里的佼佼者,没点品格也做不到这个地位。听说前任市长因为贪污腐败下马,他的报道也是大推手,我就不信这样一个人会不辨是非。”

      结果竟是出乎意料的顺利。

      元老原来压根就不知道自己那侄子,也就是物业经理干的混账事。如今得知侄子不仅赚着昧良心的钱,还一直拿他扯大旗当挡箭牌,当即火冒三丈。想来他从业二三十年,行的端坐的正,哪里忍得了被这样辱没名声?!

      “小丫头啊,你就告诉你领导,说是我让报的,你该怎么写还怎么写,一点儿都不用顾忌我。”说完还感叹道,“我之前一直以为你们这一代的记者,就知道写那些个娱乐明星情情爱爱的东西,做不了正事,上不了正席。但是你让我改变了这种观念,好好干,别辜负党和国家对你的栽培!”

      李法拉一一应下老前辈的期许,随即又给之前爆料的房主刘晴去了个电话。

      刘晴笑着谢了李法拉的报道,感叹着当初把李法拉介绍给她的那个邻家大侄子没看错人。

      “行啊,老佛爷,群众认可度这么高了?”叶锦明在旁边听着,有忍不住跟她耍嘴皮子。

      李法拉呼了他一脑门,把稿子再次寄给老吴,刚好赶着晚报排版缺了一块,于是直接安在上面一起发了。

      可怜秦文修这边吃饭都不忘看手机,可等来等去就是没等到某人的求助电话。直到他晚上看到李法拉发出的报道后,心里的感觉顿时复杂难明。

      说实话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他爷爷看重李法拉,他顺带着帮个忙也没什么。现在他把事儿放心上了,人家倒好,直接略过他把事儿办成了。也不怪他矫情,从小到大被人跪舔多了,哪儿碰到过李法拉这种有资源却不知道利用的二货。

      要说李法拉应该已经看出了他的身份不简单吧?难道她没听懂自己的那句“有事记得叫我”?这人到底是傻还是自视甚高?

      还没等他琢磨出个味儿来,手机就“嗡嗡嗡”地推送出一条新消息:余辉二代再出,女记者徒手夺刀!

      打开路人拍摄的照片,他可以肯定了,这人是真的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血光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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