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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一章 静书郡主 ...

  •   又是一年春来早,明朝的京都此刻正沐浴在暖暖的春阳之中。春花青草的自然清香让人微醺,轻风漫托柳絮,飞入皇城紫禁城的院墙之内,将要坠入那一池春水,却又似有生命一般忽然堪堪起舞,旋向湖心小亭,投入一着华服之人怀中。
      “春天又到了,书儿该回来了吧?”那人随手拿起那花瓣放于手中。
      “回太后的话,郡主还在江南,未起程回京。”尖细的声音在那人的身后恭敬地答道。
      太后没有继续问下去,只是默默地看着风景。
      董公公不由得感叹,这静书郡主就是着太后喜欢,这才开春就又想起她了。
      “书儿也已十九了吧,这端王也太疼她了,早过了二八的妙龄,还待字闺中,她自己不急,满不在乎,端王还听之任之,竟毫无催促之意。”太后在片刻沉默后说道。
      董公公已知太后心意,连忙说:“这郡主使天生丽质,天资聪颖,温柔贤淑,是端王的掌上明珠,又深的太后宠爱,这眼界自然是高。而且这普天这下能配得上郡主的没几个,再说这也讲究一个缘字,既然王爷郡主未有幸遇上,那就请太后慧眼为郡主挑一个。”
      “这人选不是没有,只是能不能合上书儿口味的,很难说,哀家又不愿乱点鸳鸯。”太后叹息一声,突然眼中灵光一现,微微一笑,“前几日倒是听皇上提过一人,哀家也见过,长的英俊又不失霸气,气度高雅淡定,而且能文能武,又是将门之后,这端王对他也是赞口有佳。是个合适的人选。”
      董公公瞧见太后面露喜色,知道这事八成是定下了,但嘴上却说:“太后和皇上同时看上的,定是千里挑一的,不过就怕这郡主——”
      太后脸上一暗,信手甩掉手里的花瓣,“真男大当家,女大当嫁,端王的疼爱也是要有限度,难不成想留她一辈子。”语气里多了一份冷漠,“再说这次也由不得她使性子。”特意咬重这句,让人听出她的决心。

      大名府。春,二月末。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静书郡主者,端王嫡长女也,淑龄一十有九,太后为其妙选良家,议将降主于大名府杨家。杨瑾雨者,睿骑将军之子,年少骁勇,随父屡建战功,平定叛乱有功,一介英才,二者乃是天作之合,议于下月初八进京完婚,上特赐府邸一座,布告天下,咸使闻知,钦此。”
      杨瑾雨迟疑了一下,“臣杨瑾雨谢主隆恩。”

      夜凉如水,明月当空。房间里没有灯火,借着皎洁的月光,可以看到室内布置的相当精美雅致,案几上的青花瓷瓶里插了两支桃花,淡红粉白,温润潮湿的空气里隐约有丝丝缕缕的暗香浮动,红棂窗下摆了一把七弦古琴,青黑色的床前垂下半透明的月白色幔帘。
      门被推开,两个小厮抬着一个大木桶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一队提着水的侍女。小厮在屋中放下木桶,那些侍女依次将水倒进桶里,没多久就倒满了大半桶。另有两个小厮抬过一架屏风,半围在朝向门口那一边。
      在人都退出后,一女子跨进浴桶,身体慢慢地在温热的水中浸没。她将头埋进水里,看见水底下自己细嫩的肌肤被水的温热染出玫瑰的色泽,头发,如墨如丝,柔柔的在水里招摇。
      “还是在水里的感觉好,来回的赶路,轻功用不得,骑马骑不得,坐马车也得颠死,哎!”女子埋怨道。
      “小姐,若不是你借口出京,回江南又不安心在家府邸呆着,哪用的着这么麻烦。”一旁的侍女又为她加了一勺热水。
      “阿绣,我是不是太惯你了,说话这么没规矩。”女子转而把头搁在桶边,似是无奈地低吟了一句:“谁会料到指婚的圣旨会下的这么快?”
      “我的好小姐,你又不可能当一辈子的七少。”
      这就是静书郡主,人前呢,她是当今的皇上宠爱的小妹妹,太后最爱的宗室之女,端王爷和王妃的掌上明珠,人后呢,摇身一变就是名动江湖的神扇七公子。
      “小姐,你真的进京完婚?”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次她老人家铁了心要把我嫁出去,下的是圣旨,还布告天下,连父王母妃都出动了,即来之,则安之。”
      “小姐,你真的会安心就这样嫁了?”阿绣迟疑地问。
      “当然会——才怪。”静书挑眉反问,反手转了转香炉,让熏香更浓了,舒适地泡的了一阵,自语道:“杨瑾雨啊,我要你还我人情,你也不用把你这个人给我。”
      “杨瑾雨不是未来的姑爷嘛?小姐认识吗?”
      “非但认识,而且很‘熟’。”
      “那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傻小子一个。”静书不假思索地说,忽而脸上又扬起一道不可察觉的弧度,轻声道:“这下可好玩了。”

      三月。京城。还是凤栖楼。
      “听说了吗?这端王府的大小姐要嫁人了?”
      “是三年前为拒婚不惜抗太后懿旨的,甚至放弃公主称号的那个?”
      “就是她。”
      “嫁的可是大名府扬家,京城四公子之一的少将杨瑾雨。”
      “当年拒绝嫁的也是四公子之一的云墨非,是当年燕王旧部的后人,现在的镇南王世子,同样也是风度翩翩,一表人才,是当朝著名的才子。”
      “就是说,这郡主是爱武胜过爱文?”
      “谁知道?不过听说这次陪嫁物品了得。”
      “端王妃的娘家可是富甲一方的江南杜家,当年她的嫁妆就件件不菲。再者这老爷子对这个外孙女儿是疼爱有佳,这陪嫁品还用的着说吗?”
      “我听说这郡主幼年被敌军捉去威胁当时带兵出征的端王,后来被救下,但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老爷子不惜重金聘神医,还拿出传家的神药霁雪草给她服用,这才保住命,可见对其的疼爱。”
      “可不是。传闻这郡主是长的倾国倾城。”
      “端王妃就是美的不可方物,她的孪生姐姐就是当年武林第一美女,有洛神妃子的美誉,这端王也生的英俊,他们的女儿能不美吗?”
      “那这少将有福了。”
      “我看不一定。静书郡主神秘的很,见过她面容的人事少之又少,且每回出府都是面纱遮面,传说她还有怪癖。”
      “什么怪癖?”
      “每月都要饮血。”
      “嗜血?她又不是吸血鬼?”
      “听端王府的人说这每月满月之时她房里必有血物送进送出,而且——”
      “而且什么?”
      “曾经有人看见她幼年杀人嗜血。”
      “真的假的?”
      “我不是说是传闻了吗?不过也不是没有这可能,当年被敌军捉去指不定就下了什么毒。”
      “有可能,她的伤连洛阳神医墨十一都说是回天乏术,就算是有灵丹妙药,神医相救,怕也是落下了什么病根。”
      “或者是被做成了嗜血的人,药人,活死人——”
      “别瞎猜。”
      “空穴不来风。若真是这样着郡主也够可怜的。”
      “我看若是这样最可怜的当属杨少将,指不定哪天就被咬了。”
      “哎”
      茶客们一下子静了下来,都似是为他俩悲哀。

      还是陆小凤。在听到感兴趣的谈话,满意咽下最后一口点心,又一次不无遗憾的起身。
      “小凤。”又有一个人叫住了他。
      陆小凤回头,来者身材修长适度,明眸玉面修眉丹唇,艳美绝伦,神采飞扬,手中轻摇折扇,脸上带着熟悉的微笑直视他。
      “花满楼,你怎么来了?”
      “来参加婚礼。”
      “来参加婚礼?”陆小凤问,转而又说道:“应该是郡主的婚礼。”
      花满楼笑笑,“我是为参加书儿的婚礼而来,于公,杜家和我花家同为江南富甲世家,自然是有生意上的往来,我是受家父之托来送贺礼;于私,我和书儿从小一块长大,作为哥哥的我岂能不来?”
      “看来我有伴了,我很好奇这郡主的事?”
      花满楼淡淡地笑了,那是如同雪花飘零一般的笑,但那笑容却可以溶入你的心底,让你觉得刹那间的温暖。“别人说的还不如自己感觉。”
      陆小凤随着花满楼的扇子指的方向看去,有一行十几人伴着一辆宽敞的马车和易车货物走在大街上。街上的人仿佛被点了穴一般,都定住了。
      “就是她,静书郡主的马车。”茶客里有一人打破了沉寂。
      陆小凤看那马车得前端挂着一块木牌——端王府。
      那马车大而宽敞,但多看几眼又会觉得很小巧精致,雕花窗棂,窗上不似常用布,她用纱,而且都是素雅的颜色,细看还可看出品质上等,马车四周有四个装扮普通的侍女,跟在车后的十来个身强力壮的大汉。
      这行人就这样在街上有条不乱的走着。
      陆小凤的眼力很好,可是无论怎么看,帘后的人都像被罩在云雾里一般,明明近在眼前轮廓可见,偏偏就是看不清他的长相。
      突然,一枚铜钱飞向马车,速度快的惊人,可就在离窗纱只有一寸距离的时候,顿然回头,刹时一道寒光滑过,那枚铜钱扎扎实实地打在一人虎口上,那人“哎呀”一声的音未落,车夫手里的马鞭迅速飞出,不偏不倚地在那人脸上很抽一鞭子,脸上霎时出现一道红痕,给人一种脸上一分为二的错觉。
      就在大家还为回过神的时候,马车里的一个声音说道:
      “那位仁兄若是想看我家小姐的面容,怕是还不够格,我家小姐又不是卖笑女,不用拿铜钱来挑帘子,而且就这一枚,太不入我家小姐的眼,小姐今天心情好不和你计较,但有下一次,就不是抽一鞭子那么简单了。”
      原来刚才是有一个好事之徒想要看郡主芳容,想用铜钱打碎窗纱,不料落得这个下场。
      这话的语调里虽无狠意,但也不由让人心头一颤,大伙心中再一次的为郡主添上一层是神秘的面纱。
      “我家小姐还说,这鞭子上过药,目的是想让马跑得快一点,但碰到皮肤就不好了,这有瓶药你拿去敷了吧。”
      一瓶药从马车里送出,一个侍女拿去给了那个早已躺在地上的人,那人脸上早已红成一片,而且有些起泡。
      那人哪敢造次,拿起药嘟囔了句“谢谢郡主”转身就跑。
      车里的声音再一次地响起“诸位若是欣赏郡主,想要一睹芳容,我看不如在大婚之时上门讨得一杯喜酒喝,算是对端王府的敬意。”
      马车在一次地行起,留下了一干还未回过神的众人。
      “怎么样?”花满楼笑问,他俩正坐在凤栖楼二楼临街的雅座上,对刚才的一切这个角度看过去正好。
      陆小凤不急于回答,喝上一口好茶,缓缓道:“很有意思。”
      “书儿是个很精彩的女子,打小就是。”花满楼说。
      “我看也是,不知对于杨瑾雨是福还是祸?”
      花满楼笑笑不语。

      说道杨瑾雨,这杨瑾雨还真是焦头烂额,烦闷不堪。
      “郡主生性畏寒,屋里要用特制炉火。”
      “我家小姐爱干净,喜欢泡澡,需要一个合她心意的浴池。”
      “郡主喜好江南之风,所以宅子里要布置地有江南水乡之味。”
      “我家小姐生活上要求颇多,喜用京城福景轩的纱制品布置床上的用品。”
      ………
      这几天杨瑾雨最不愿意听到就是“我家小姐”“郡主”这类的词,像是再听一遍就要火山爆发。
      怎么说他杨瑾雨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虽父亲对他管教甚严,从小呆在兵营,但毕竟是被人捧着长大的,那受过这种气。本是前来打点好婚礼,有皇家特派的人相助,加上端王提携,倒也清闲,但随着未婚妻子归来脚步的临近,就不断有人来指手画脚,说郡主的喜好,到最后干脆就全接下这本是男家的活。
      杨瑾雨有种被人忽视的感觉,心头总有块大石堵着,对于这婚事他能有什么态度,太后指的婚,皇上下的旨,他有什么理由不答应,更何况这本就是贵族联姻,其实他又何尝不知这场婚姻所包含的另一层的意义。
      他父亲手握大明四分之一的兵权,早年随永乐帝征战沙场,为他登上皇位立下汉马功劳,封号睿骑大将军后,又几次率兵征战蒙古,打的都是胜战,可谓是雄举名天下,但杨老将军又是何等聪明之人,知道永乐帝和明太祖一样同是疑心重,好杀有功之臣,怕他们拥兵自重,于是便韬光养晦,深居大名府,对朝政之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保住了大将军之位。直到一年前,汉王知道皇上大限将至,太子继位已成事实,怕再一次错失机会,立马发动兵变,哪料那份名单早已泄露,太子也不是等闲之辈,加上汉王之军早已不如当年,他率兵协助太子,顺利帮助他登基。大名府对于兵家来说已是很高的荣耀,要是再论功行赏,怕是要封藩,可这外藩一直就是他大明的心头大患,这让新皇一时不知如何,但这睿骑将军的睿字不是白封的,他立马上书说因长年征战,年老体弱,恐难担当重职,愿告老还乡,把天地留给年轻的一辈。这无疑是给皇上一个很大的台阶下,立马准奏,保留大名府扬家,暂有杨瑾雨替职。不久便下了这道圣旨,拉拢杨家与皇家有姻亲关系。新皇登基就是要在光复中兴的基础上再创辉煌,自是少不了他们这类人才,鉴于永乐帝和明太祖谬杀功臣所带来的恐慌,新皇对于他们这种名门之后,自是体恤,所以让他垄袭父亲的名号,掌管大军,开创了大明开国后仅以20出头的年纪便可官高至此之举。表面上他杨家风光无限,实际上是巩固他大明江山之举。因为新一任总兵上任难免会有生疏和挑战,更何况早已有人对他年纪轻轻就手握重兵不满,且他父亲不能又不会出面,自是不会拥兵自重,从中不仅可以是对他考察,又是
      安稳江山之举,若是他经不起考验,则大可以驳回称号,根本就是面子里子都不失的事。
      想到这,杨瑾雨不由苦笑,自古道这战场是最能让男子长大看清世间冷暖的地方,可其实这朝廷上的明争暗斗又何尝不是呢?
      不过眼前他的麻烦可不是这个,而是他的未婚妻,从传闻中已对她略知一二,又从近日提出要求对她“敬畏”三分。想不到自己要娶的女子竟是和她相差怎么多。

      他忘不了第一次见到她。
      那是在他一次从鬼门关挣扎着苏醒的时候,那一袭白色锦纱裙,包裹着玲珑幽雅的身段,一头青丝瀑布般泻下,脸上蒙着面纱,更突现她清丽无双。她就这样坐在枝头上小睡。
      “嗯。”嘶哑地,他动了动嘴。
      “你醒了,喝点水吧。”白衣少女从枝头翩然落下,拿起地上水囊递给了他。
      他想伸手去接,却发现自己虚弱无力,少女见状,轻轻的小笑了笑,扶起他,把水囊递到他嘴边,水就这样流入他口中。
      一刹那,他恍惚意识到自己可能邂逅了传奇。
      他渐渐回忆起方才那一仗——为了帮李云峰,他引开那批杀手到竹林,他奋力搏杀,鲜血飞溅竹林,黑衣杀手一批批地倒下,又一批批涌入,他的体力在一点点流失,身上的伤口开始多了起来,到最后竹林黑压压地倒了一片,他也身负重伤,终究忍不住吐出一口鲜血,染得那竹林红的惊心。
      寂静的林中突然响起掌声。“真是虎父无犬子。”
      回头看去,有一人从竹林深处走来,那人一袭暗紫色长袍,里佩暗红里衣,随风飞荡,透出妖异之气。
      他坚持用剑支撑着身体,不让自己倒下,艰难地维持平静的语调问:“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好管闲事,竟帮了弄影(李云峰的原名)那小子,插足其中。你很仗义,但这江湖有仗义就必须付出代价。”那人用戏虐的口吻说道。
      “江湖。”他冷笑一声,“我看这事少不了有政治因素。”
      “不愧是大明第一少将,看问题很透彻,不错,是有政治因素,但那又如何,弄影和舞月,他们以为自己真的可以素手遮天,反抗主公吗?简直是妄想。”那人大笑一声,惊得林中鸟儿都飞走了。
      “咳咳。”他轻咳两声,“我不知道弄影和你们有什么恩怨,但就凭你们令人发指的行为和谋反之心,我也可以——”
      “可以怎么样?”那人轻蔑的反问,“我很佩服你一人抵挡我那么多亲杀,还能撑到现在的精神,年纪轻轻,就这样,难得难得,不过,”他顿了顿,“你好管闲事,我就得杀了你,而且对于我来说,杀了你有很多好处?”
      “好处?什么好处?”他又吐出了一口鲜血,头已经开始晕了起来。
      “首先,你这把出自南圣那老头的玄问我很感兴趣;第二,把你的人头作为贺礼送回给杨老将军,定会让他自乱阵脚,给我们有机可乘;第三,你是你爹的独子,你死后悲痛万分的老将军一定会你报仇,到时把事推到舞月身上,反正他也不缺这一件,你爹不用兵力也罢用了更好,这样一来更给我们时机夺下这地方,再添造反筹码,主公一定会很高兴的。”那人在放肆的奸笑。
      “好卑鄙。”他近乎是咬牙切齿的说道。
      “你们兵家不是常说兵不厌诈,这点算什么,不过可惜了,可惜了一个人才,要怪就怪你好管闲事帮弄影舞月和你那硬脾气老爹不肯助主公,到阴曹地府找他们算账吧。”那人又再笑,笑得是那么的嚣张张狂。
      他纵然是满腔怒火,那么的不甘,但身体已是空虚,即使拼命维持也快撑不住了。
      忽然,一道绿色寒光闪过,,笑声戛然而止,一截竹子已经没入那人的左腕,登时血流如注。
      “谁?是谁?”那人惊恐问。
      “又是一个好管闲事之人。”那声音脆脆的,很好听。“你笑得太难听,吵到我了,我要惩罚你。”
      他心里顿时燃起希望之火,想看看是谁,可早已透支的身体不容许,依稀记得看到一只翩然而至的蝴蝶从林中飞出。

      “是你救了我?”
      面纱后的她笑了笑,“说实话有的时候你很聪明,可有的时候你却很笨,你现在还能活着跟我说话,当然是我救了你,还用问吗?”
      “其实我满佩服你一人抵挡这么多亲杀,只为朋友的一句话,你很讲义气,但在江湖里有的时候讲义气未必是件好事,不过对于弄影这种朋友呢,就值了。”少女那银铃般的笑声伴随着微风穿进了竹林。
      弄影。听到这,他忙开口问。
      “你放心,他现在很好,虽然不如计划的那样,但对他来说未必不是最好的结局。”他好似看穿了他的心事,。
      “你是他朋友?”他有气无力地问。
      “算是吧。他料定那些人会有第二手,特地叫我来助你,不过我的立场也是与那些人为敌的,所以你也不用太过感谢我。”少女歪头看了一眼只剩一口气的他。
      “那姑娘你——”
      “想知道我叫什么?现在我还没想好应该叫什么名号,所以没办法告诉你,暂时你可以叫我一声阿九。”少女说。
      他还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没什么力气再多说一句。
      “你伤的很重,而且也很重,饶是我轻功再好也办法不伤到你伤口的背你出去,怎么办呢?”少女用手撑着头似是苦恼。
      可很快少女忽地从地上跃起,身形伴着微风在林中荡漾,风中带着淡淡的木叶的香气,在枝头借力一点向前飞去,宛如一只翩然而至的蝴蝶。
      他不禁看得痴了,恍惚间听到一句“委屈你了,做个好梦。”就迷迷糊糊地睡去了。
      醒来后他已身在将军府,他没问自己是怎么回来,也没告诉任何人那个令他心动的好似林中精灵的少女,只是将一切深埋于心,半年后当身体痊愈时,听闻江湖上出现两个神秘的人物,一个叫做神扇七公子,另一个则是黑夜兰花夺魂女九姑娘,他们似是杀手似是飞贼,又似是侠客,没人知道他们真正的目的是什么,只知道只要收到小折扇和兰花,他们一定如约而至,即使守卫,也一样可以拿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杀掉要杀得人,四年来从未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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