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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林亦篇 ...
第19章林亦篇5
林亦篇
1.
我很喜欢他。
喜欢他那双温柔的浅棕色的眼睛,喜欢那被长长的睫毛轻柔的覆盖着的美丽如宝石的瞳仁,喜欢那带着点岁月痕迹的手……尤其,尤其喜欢他的喉结。
我每次抚摸那里的时候他都会发痒,然后抬起头,微红了脸颊,微微愠怒地瞪我一眼。
喜欢欺负他,也喜欢调戏他。
现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迷醉于折磨他。
他难过的样子让我感到一种快意,那双失落而又温顺的眼睛里透出的依赖以及对失去的恐惧,给我一种难以言喻的安全感。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变心,我总莫名地觉得他很容易将我丢下,所以我心心念念不让他得到我,更不准许他靠近我,每当他触碰到我,就是我溜走的时候——只有这样我才能保证他永远来不及变心。
我安逸地坐在这里,看着他为找我疲于奔命,看着他怯怯地站在窗子外面,将那渴望触及的手抵在窗子的玻璃上,我知道他随时可以打破那玻璃进来寻我,然而我也知道,只要我不打开那扇窗子,他就只能永远地困于原地,无处可去。
终于,我将他变成了一个囚徒。
那天我到底为什么要把刀插|进自己的腹中呢?我想不通。
但是我从不后悔那么做,因为我知道自己非这样不可,仿佛我就为了这个而活的,我活着就是为了将一把刀插|进自己腹腔之中,看着鲜血从身体里流出,沾染了他的手。
虽然那一刀令我痛苦地几乎昏厥,但是我看见他失控地去哭、去喊的时候,一种凌虐地快意在我心头蔓延,甚至盖过了那抽搐的痛感。
那天昏迷之后,我陷入一个混乱的梦境之中,梦见他许诺我们会有一场美丽的婚礼,却将我丢在了见不到他的地方,我寂寞地在那里守着,等着,却一直没有等到他。
那一刻我明白了,当我爱上他的时候,我放弃了防守的权力,而如今我有了教训,再也不会轻而易举地爱上他:我会喜欢他,迷恋于捉弄他,沉浸在和他的游戏之中,但是我再也不会爱上他。
我要他一辈子都深深陷在一场追逐游戏里,疲惫地从一个地方追赶到另一个地方,就算是双脚流血也无法停下。
如夸父追日,精疲力尽,失去水分,最终干涸在寻找的路上。
2.
医院禁止他入内了,于是他在我的视线里消失了几天。
果然不出我所料,没过两天,表姐就告诉我他在医院的门口写生,虽然不允许他进来,但是却无论如何赶不走呢。我想象着他穿着白衬衫松开领口,将袖子挽起之后,拿了画笔坐在门口的样子。
他会失落地随便找一个椅子坐上去,然后心不在焉地画着画,柔顺的头发垂落着,宛如幼兽因难过而耷拉下来的耳朵,乖巧而又伤心的模样令人心疼。
又过了几天,表姐告诉我,温锐这人真的很奇怪,他只是坐在那里,就总会有女孩子围上来。
我淡淡地笑了,并不做评价。
这世上的人都是狡猾的,没人会向往轻而易举就得到的东西,所以纵使围在他身边的人再多,他也只会把精力集中在那个他看不见的高墙大院之中。
所有人都喜欢追逐,追逐那个看似触手可及,却始终遥不可及的东西。
他,也是这样。
初春的风会缭乱他的头发,遮住他额上隐约的皱纹,使他的样子看起来宛如少年。
白衬衫的颜色会很纯净,但是一面会落在树叶的阴影里,斑驳错落的影子会变成那件纯白色衬衫上的点缀,仿佛黑色的花瓣落了满肩,就此将那清香气附着在他身上,风吹不散,雨洗不掉了。
我闭上了眼睛。
我想象自己是那落在他肩上的树影,将那纹路经由衣服深深刻入他的肩膀,烙在他浅麦色的皮肤上,遂成伤疤,一生束缚。
总有一天我会在那肩头留下牙印,权当是给多年前的错过盖上一个命定的戳,如同动物在所有的角落标记自己的领域,我要刻上我的痕迹。
3.
父母接我离开医院的时候,已经是春天的尾巴了。
为了不惊动那个每日都呆在医院门口不肯离去的家伙,我们从后门离开。
他仿佛是提前察觉到了什么一般,那一天换了地方,到了后门守着。
车子开出去以后,他跟在后面追,我悠然坐在车里,看着他的身影在后视镜里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子。
他因为剧烈运动而跑得疯狂地喘气,最后撑着腿停下来,弯下腰,尽最大的可能吸取空气。
好可惜,看不见了。
看不见那家伙喘息的样子,也看不见他那副温顺如家犬般的落魄相,我有点失望。
这时候,坐在我旁边的表姐忽然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你记得我们有婚约的吧?”
我茫然看向她:“什么?”
她又将头转开了,看向车窗外面:“没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你今天格外很高兴,这让我很不安。”
我们各自转头看向临近自己的窗子,每人占据外部视野的一角,彼此背对着。
忽然,我再度开口:“那你会嫁给我么?”
她没回头看我:“当然,不会。”
我们同时笑了起来。
4.
丑八怪有了一个喜欢的人。
她每天都恳求我和她一起去见那个人,然而临到出门了她又不敢真的到那里去,被我反复催了好几次之后,她才怯怯地挽着我往外走,将脑袋埋在我肩膀上,小心翼翼地问我她好不好看。
我看着她精致的新裙子,漂亮的高跟鞋,脸上花了三个小时才画好的妆——
“很美。”
她突然抬起头看着我,我看着她那副冲动的样子以为她会说什么感激我的话,谁知道她就那么盯着我看,看了近乎十分钟以后,忽然说:“你觉得口红颜色深一点会不会比现在更好一点?”
我无法回答她在颜色上的疑问,我只能尽可能委婉地告诉她:“如果你喜欢上一个人就极尽卑微,那你几乎就不可能得到对方了。”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来什么,笑话她:“或者你得到一个任性的爱人,一辈子都在折磨你。”
她听了我的话,愕然睁大了眼睛,在原地暗搓搓地犹豫了几分钟后,忽然对我大声道:“我明白了!我不能做得这么明显!我得素颜去!”
然后,我就绝望地看着她奔回屋内,在短短三秒钟之内卸掉了所有的妆。
等她出来以后,我开始求她:“不要再换衣服了,这一身很好,真的。”
丑八怪低头看看自己,又抬头看看我,坚决地说:“不!他是一个寡淡的人,穿得太浓墨重彩他会不喜欢的!”
于是,我就更绝望地看着她再度奔回屋内,在短短一分钟之内换掉了挑了四个小时才挑出来的衣服。
她一边照着镜子,一边问我:“那么问题来了,我要穿什么鞋呢?”
5.
她喜欢上了一个落魄的钢琴教师。
她说那个人其实很有才华,可惜他命不好,早年父母双亡,后来又遇上一个控制欲很强的妻子,两个人离婚过后,直接分掉了他一半的财产。他现在又没什么固定的收入,过得很潦倒。
我怎么听,都觉得这是个不务正业的老大叔,实在是不像她说的什么有才华的男人,更何况年纪一大把没有职业又离婚,实在不是什么令人放得下心的家伙。
然而我到了那栋钢琴教师住的房子前却愣住了——那么华丽且高大的别墅,委实不该是一个穷人住得起的。
等我跟着她走进去之后,这才恍然醒悟破落户的真正意义:一个华丽光鲜的别墅,里面一片空空荡荡,屋子里除了地板便是白墙,除了客厅的落地窗前有一架钢琴,整个一楼连沙发都看不见。
倒是地上那一排酒瓶子,贵的贱的,都可以搭成一个沙发。
男人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衬衫,头发略有些乱,胡子长得有些长了,因而虽然是还算英俊的面容,被这幅邋遢样子一衬就变成了丑大叔。
他盘腿坐在钢琴前面的地上,嘴上叼着一根烟,眯着眼看了一眼我们,用哑了的声音淡淡说:“啊,小宁来了。”
说着,将嘴上的烟取下,在地上按熄了,不再抽烟。
丑八怪很害羞地走了过去,一只手抓着自己的裙摆,小心翼翼地将手里的饭递给他,将头埋得很低:“知道你总是不吃饭,给你带饭来了……”
对方漫不经心地接过,放在地上。
她很小声地说:“你现在身体不好,不要总是只喝酒,不吃饭……”
那大叔点了点头:“啊,知道了。”他说着,转头看向我,皱了眉道:“这是你男朋友?个子有点矮啊。”
林宁慌了一下,连忙扯着我说:“不、不是的,这是我家远房弟弟,我爸妈死了以后,我就寄住在他家,我怎么可能喜欢这个矮子……”
我看着她辩解的样子,觉得她很傻气。
于是,我故意说道:“大叔,我和她可是有婚约的,今天早上忽然被未婚妻揪着来见一个陌生人,这让我很不爽啊。”
我原本以为那家伙好歹会有点吃醋,然而他只是坐在地上,低下头,伸手揉了揉太阳穴。
仿佛是极度想要看清我的样子一样,他皱着眉抬起头,死死盯着我:“小兄弟,咱们是不是在哪儿就见过?”
虽然我十分地确认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然而从那略有点紧张的语气和古怪的神色里,我看出来他在怕我。
林宁走到他身边去,弯腰在他身上嗅了嗅,生气地说道:“你怎么又空腹喝酒呢?这样对胃不好,我和你说过了……”
空气里全是他身上那浓郁的酒气。
这时候,林宁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忽然向屋子的一角跑去:“我还第一次在你家里看见你的结婚照片呢……咦,新娘怎么被撕去了?你生气了吗?”
那人皱眉回头看了她一眼,随口回答道:“啊啊,前两天死了,看着晦气,就给撕了。”
他又回过头来看我——是那种犯人抬头看警察时的怯怯地眼神,他本来只想偷看我一眼,然而却正和我的目光对上,猛地吓了一跳,脸色骤然变得苍白。
他伸手拿了地上的酒瓶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面色难看地对着林宁说道:“我……我去躺会儿,有点难受……”
他说着,仿佛躲我一般,从我身边远远地绕开,几乎是逃一般上了楼。
林宁茫然地看着他走开,有点着急地追了了两步:“可是……可是你还没给我上课……”
她说着,快步跟了上去:“你不舒服?需不需要去医院?我给你打车吧,好不好?”
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我站在那一地酒瓶子和落地窗前那仿佛遗骨一般的巨大钢琴前面。
我闭上眼睛,努力回想那个人的样子。
猛地,那个做了多年的噩梦一瞬间回到我的脑中:
冰冷的黎明,夜晚的冷气缓缓退散以后的惨淡的白,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酒臭气,一个拿着酒瓶子的摇摇晃晃的人。
原本一张还算好看的脸上遍布着胡茬,他醉眼朦胧地看着我,忽然嗤笑起来:“嘛,怎么还在啊,给了你一个晚上的时间让你走,你干嘛还留在这里自取其辱?”
我说:“我在等他。”
醉鬼笑了起来:“真有意思。他不会回来了,我不是说了吗?他要结婚了,结婚对象是著名大学的毕业生,人家可是漂洋过海去英国念的书,你看看你自己这德行,你凭什么觉得温锐要回来找你?”
我重复:“我在等他。”
然而暗夜的伪装褪去之后,那黎明的冰冷更让我害怕。
那家伙当真我的面喝了一口酒:“你这人就是听不明白,现在的人都是现实的。你想想他为什么找你谈恋爱?因为你没本事好丢开啊,我不知道你以前是干什么的,不过看你手腕子上这些疤肯定不是正经人,你总不想一直缠着他,最后被我们送进监狱里去吧?”
黎明的光越来越亮,仿佛光照在我身上如细密的针遍布身体,肌肤表面传来的痛感一直穿进身体深处。
他摇摇晃晃走过来,伸手摸了摸我的头:“看嘛,我就说发烧了,你现在趁早回去看个病,别在这儿一直冻死了嘛。再说了,是人总得有点良心,你说他救过你,那你现在的报答就是在人家老妈葬礼上捣乱?”
我没回答。
半晌,我疲惫地说:“我得等他。”
在黎明那令人发颤的寒冷中,有什么冰凉的液体从我头顶上醍醐灌下来,酒气在头发里蔓延着,让人作呕。
我没有抬头。
廉价的啤酒沿着我的额头流下来,被黎明的晨风一吹,几乎将我整个人冻住。
原本还留着余温的心猛地冻住了。
本可以杀了他的,但是又不能。
我答应过温锐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情了。
嗯,我答应了他的。
可是他骗了我啊。
我知道或许对他来说许诺已经无足轻重了,但是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郑重地答应一个人的请求,所以我想要守信。
现在……他不会回来了。
以前无论我走到哪里,他都会把我找到,可是现在他不要我了,所以我……无处可去了。
我扶着头摇摇晃晃站了起来,腿因为在地上坐得太久已经麻了,我看着那个拎着酒壶走开的背影,最终还是开了口:“喂,送我去火车站。”
他走了,我也该走了。
没关系,我会杀了他的,所以不要这样难过,难过地令自己窒息。
他回过头来,脸上的胡茬仿佛是生长在脸上却又枯萎的草丛。
他笑了:“呀,这才听话嘛。”
“你去哪里?我给你买票好了。”
亲爱的小天使和僵尸粉们,我来说一下这本书的更新情况。
这一本是不入v的,我不挣钱,所以只是写着玩。
我很感激有人喜欢,但是更新频率就不能保证了,尤其是十万字以后。
至于我别的书,只要过了三万字,都是日更的,不过我估计你们也不喜欢那些文,所以看看就好。
以及这篇文不要投雷,重要事情说三遍,不要投雷,不要投雷,不要投雷。当然了这不是因为我多高尚,纯粹是我懒得申请结算。
至于爱好什么的,大家不要太当真,等快完结的时候我会放个群号什么的大家一起玩就是了。
么么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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