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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是个哑巴 这家伙比我 ...

  •   早上起来突然没有了人和我抢厕所,也没有了和我抢牙膏的人。再没有人掀开我被子往我的床上泼冷水叫我起床。白天的酒吧里突然就变得冷清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就像我梦里一段奇怪的旅行。
      曾经我做过一个梦。梦里我,伟哥,安仔,吴沉水,余胖子还有余太太,还有我们爱着的所有人。我们开着车,行驶在中国最美的公路上,去到那个佛家圣地。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却发现怎么也开不到目的地。最后,车子消失了,他们也消失了。每个人都对我挥着手说着再见。不管我怎么喊他们都听不见。最后,渐行渐远渐无书。
      现在的情况,何尝不就是那段旅行。伟哥去了北京,吴沉水里离开了这个城市,用他所有的积蓄环游世界,寻找着他的长颈鹿。余胖子结了婚以后,开始拼命的工作。因为他还没有给余太太一个浪漫的蜜月。安仔开始准备竞选法院院长,也很少来酒吧。
      渐渐的我发现,只有我没有目标,没有追求。又或者可以说,只有我还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我不知道我怕什么,是怕梧桐不原谅我还是我不原谅我自己。我从来没有去那个地方看过梧桐。我也不知道她在那个地方过的怎么样。我无法去面对她,更没有办法坐下来和她说,对不起,梧桐,是我害了你。
      我为什么要开酒吧。因为我是孤独的。酒吧里燥热的音乐开到最大,看着七彩斑斓的灯光打在每一个陌生人的脸上和身上,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我觉得我还是被需要的。至少我能给这些陌生人一个安慰,在我的酒吧,没有烦恼,他们可以不醉不归。醉了,隔壁小宾馆刘姐房间一大堆。
      酒吧在白天是最无聊的时候,夜生活还没有开始,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在为着一张红纸拼命的工作。重复着不同的事情,枯燥乏味,却还要保持最初的热情。白天,他们在人际关系中防备着每一个,夜晚,他们在顾苏平的酒吧敞开心扉。不得不说,这个世界是有病的。
      白天大部分时间我会看看书写写文章,可能你们很难想象一个作家的写作环境是在酒吧里。大部分人觉得一个文字工作者,他的工作环境应该是一盏带有复古气息的煤油灯,一杯不加糖的苦咖啡,在蝉鸣中,品着咖啡,写着最美的文字。
      但实际情况可能是,元旦把我刚刚写的纸稿又给吃了,我追着元旦在酒吧里跑,拉着嗓子喊,元旦,你再跑劳资把你剁了做成狗肉火锅。我奢望我的威胁可以救回我的命根子。但往往是徒劳的,然后就听着元旦很得意的叫着。有时候我真的想,你这狗仔子,劳资哪天不爽了就把你炖了。可是也就说说,我毕竟也是爱狗人士。有可能你们看的这些文字还带着元旦的口水。
      白天,我给元旦喂吃的。这家伙比我挑食,从不吃超市里买的狗粮,只吃新鲜的排骨。每天早上我都得去菜市场给他买最新鲜的排骨。每次,菜市场都大妈都会说,小伙子,吃的不错嘛每天都炖汤呢。我就呵呵。
      给元旦喂排骨的时候,酒吧门口来了一个哑巴,站在门口,用手指着他挂在脖子上的纸牌。
      他长得并不像是一个乞讨的。他穿的很讲究,西装革履,却带着一个面具。面具十分的狰狞,是来自地狱的恶魔面具。恶魔的背后是恶魔还是天使,谁都不知道。
      如果不是他脖子挂着一个纸牌,我想,我一定不会认为他是个乞讨者。
      纸牌上写着:我是一个哑巴,希望你能用100元来帮助我。做为回报,我将会给你看我的样子。
      100元?换一个陌生人的模样。
      要是往常,我可能会不去理会。但是我今天却对这个面具背后的脸有了兴趣。是什么样的人会穿着西装去乞讨呢。而且是每次100元。那他到底是不是哑巴呢。人的好奇心就和欲望一样是无止境的。更何况是现在的我,孤单单的我。
      “阿财,拿100块钱过来。”我让阿财拿了100块钱给我。
      我把这一百块钱递给这个哑巴。笑着说,“生姜,100块钱拿去买啤酒,你觉得怎么样?”
      生姜接过100块钱的手悬在空中,随后摘下面具,漏出了他清秀的五官。给了我一个大大放拥抱。
      生姜问我,“你怎么知道是我的。”
      我指着我的脖子告诉他,“你的喉结是独一无二的。”
      生姜笑了,“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聪明。”
      生姜回来,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情。人的一生就是不断的更替和循环。伟哥他们走了,生姜回来了。有人走,自然会有人来。你永远不会是一个人,为什么?因为这个世界,偷偷爱着你。它不愿让你一个人。而到最后,所有的人都会回来,回到顾苏平的酒吧,接着吃他们的霸王餐。我一直这样坚信着。我们的门前会走过许许多多的人,凡走过的路,遇见的人都会留下印记。
      愿伟哥可以放的下南风,愿吴沉水可以找到他的长颈鹿,愿余胖子赶紧存钱给余太太一个难忘的蜜月。愿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可以变得更好。愿我遇到的每一个人都爱这个世界。
      生姜,的确是一个哑巴。但却不是天生的。大学的时候,一场意外,生姜的喉结被尖锐的东西刺穿,好在及时抢救了过来,不然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但是在病床醒来的时候,他已经无法再说话了。
      生姜很爱弹吉他,在学校不知道迷死多少女生,更会唱歌。在最后一次说话前,他被一家音乐公司挖掘,公司已经决定签约下这个年轻的还在上大学的他。可是,一场意外,他什么都没了,失去了一切。
      可生姜却说了一句话,他说一个人所能发的最大的脾气,就是如同哑巴不开口说话。然后他是最能发脾气的人。我知道,这是生姜的自我安慰也是在给我一个解脱。
      今天晚上我和生姜,从相识聊到相知,从10年前聊到现在。喝起了大学时候经常喝的啤酒,没有喝酒吧里的那些洋酒。果然啤酒是最有味道的。
      生姜问我,“你和梧桐见过面吗?”
      端着酒杯的我,就像定住了一样。已经有多久没有听过这个熟悉的名字了。平常在酒吧,安仔他们从来不会说起梧桐。因为梧桐于我来说,是一个心病。曾经有所为,有所爱,有所期待。现在,甘愿蜗居在这个小小的酒吧里。
      “没有。”
      很久之后,我憋出了这两个字。
      “也好!”
      谁都没有多说什么,那段记忆就让它尘封在每个人的心里。无论是我,还是生姜。忘记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我现在的感觉很迷茫,最糟糕的感觉就是去怀疑之前深信不疑的事情。生姜的出现让我开始怀疑,现在的我真的是我吗?现在的生活又真的是我喜欢的吗?而我又是不是真的忘记了梧桐。
      晚上给生姜安排住的地方,生姜就住在酒吧,以前伟哥住的地方。就是有点脏,伟哥单身多年也情有可原。我和生姜收拾着房间。他塞给我一张纸条。对我比着手势,“晚上回家再看。”
      上面写着:过去了就要忘记,今后不管用什么方式活着,我们的目的都是,不违心,以及不后悔。别让以后的自己对现在的你说三道四。去做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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