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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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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悦十七年的人生,拥有过锦衣玉食万千宠爱,也经历过痛失至亲孤苦无依。
所幸,还有一个程朝。
理查德突然有些理解曼悦和程朝之间微妙的相处模式。
“曼悦,你爱程朝吗?”理查德问道。
“当然。”曼悦回答的十分干脆。
她就是如此直白。
儿时眼见那个倒在路边奄奄一息的男孩子,对方明明已经垂死,可看向自己时,眼神却又如此倔强不屈,里面亮着极度渴望生命的光。
于是,她跳下马车,将自己所有的食物都递给了对方。
当寒冷的河水濡湿了红色的小唐装,习惯了温暖的身躯不住地僵硬打颤……自己第一次面临死亡的威胁,完全的不知所措。
然后,程朝就来了。
他跳入水中游向自己,用单薄的臂膀扛着自己,瘦细的胳膊像是铁打的一般,无论如何都不松手。
那刺骨的冷水像是一柄收割体温的寒刃,曼悦觉得,坠河的那一瞬间,自己的生命其实已经终结了。
是程朝将他一半的生命透过臂膀传给自己,自己才能支持下去。
那一刻起,曼悦就坚定地认为,那个眼眸中有光的少年,与自己共享着一份生命。
“我想,程朝也是爱你的。”理查德道。
“嗯,你是这么认为的?”曼悦倏然欣喜不已,却又垂下肩膀,神色低迷“可我觉得,他好像,并不是那么爱着我。”
“我知道殷田荣新娶了一个三姨太,有胸有屁股,平日会用你们洋人的口红,她一笑,周围的男人都要盯着他走不动路的。”说着,曼悦又看了看自己,手指捏了捏那骨骼均亭却略显瘦弱的胳膊,叹息“一般男人不都喜欢那种样子的吗?”
“这是谁告诉你的……”理查德无比尴尬。
“小马他们,他们在城里游荡,什么都知道。”曼悦一本正经。
理查德揉了揉太阳穴,虽然以他的审美,那种丰满成熟的女人确实颇具风韵……但男人爱谁不是单看这些的。
“曼悦,我确定,程朝是爱你的。”
因为那日,他见到了在曼悦的卧房里发生的一切。
小小的木屋里,曼悦睡得香甜,高大冷峻的程朝单膝跪在那,宛若最忠心不二的骑士,热切又极度小心的,颤抖地亲吻着深爱公主的手背。
何其卑微,何其虔诚。
于是,理查德道:“曼悦,你也很美,不必羡慕别人。况且,男人喜欢谁也不是单看容貌的。在我的国家,千百人都喜欢一个叫梦露的女演员,连总统都欣赏她,可她却经历了婚姻破裂,黯然神伤。”
“再美的容颜也支持不过十余载,维系爱情的,是双方对于彼此的忠诚和信赖,无论贫穷富有,历经艰难,也要守护对方,能做到此,便不枉此生了。”
曼悦笑了。
理查德第一次见她笑的这般腼腆欣慰。
“我知道了,”曼悦道“无论贫穷富有,艰难险阻,我都爱程朝。”
看着少女美的近乎虚幻的面庞,理查德突然十分羡慕程朝。
生命中能遇到一个这样爱着自己的人,该是何其的幸运?
理查德的肯定似乎给了曼悦很大的鼓舞,一直到晚上,她的眼睛都亮晶晶的,浑身上下充满活力,小麻雀似得在屋子里转悠。
她麻利地熬了粥,洗了菜,时不时往门边张望一下,看看人回来了没有。
光叔倒是先回来了,他还抱回来一个女婴。
“林子边上捡到的,可能是城里哪户人家,生了女儿,见养不起了,就抛弃了。”光叔这么解释的。
“养不起为什么要生出来呢?多可怜这孩子。”理查德解开襁褓想确认这孩子身上没有伤,却发现对方肢体健全,皮肤皱巴巴的,肚子上的脐带还十分新鲜,显然是今天刚出世的。
“因为想要儿子。”光叔说。
“为什么想要儿子,女儿有什么问题吗?”理查德困惑,这几日和曼悦中文英文交错着聊天,他的中文突飞猛进,虽是不会写,但对话起来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了。
光叔也十分困惑:“我也奇怪,女儿怎么了,都是自己的孩子。”
小女婴似乎饿了,不断吮着手指,蹬着肉呼呼的小腿把襁褓给踹开了,嘴里“唔啊唔啊”地哼哼着,染着哭腔。
光叔见她皱着小脸,顿时坐不下去了,招呼理查德和曼悦一块出去给婴儿弄食物。
大山里有什么食物是能给婴儿吃的?
理查德抱着女婴跟上光叔,身后,曼悦捡了个箩筐,迅速入队。
光叔把他们带到一颗树下,把箩筐递给理查德,又让曼悦抱着小婴儿站的稍远些看着。
然后,中年的男人用纱布裹了脸和双手,从树背后扯出一根麻绳,顺着它蹭蹭蹭就爬了上去。
树的枝丫下藏着一个小盒子,光叔掏出干草点了,用烟熏盒子,很快就赶走了一堆蜂子,他显然是个老手,一边熏烤,一边丢下麻绳让理查德把箩筐捆上,自己又提溜了上去。
蜂箱里凝着大块的蜂巢蜂蜜,光叔揭了许多下来,全装进箩筐里,这又把蜂箱安置好,顺着麻绳滑了下来。
新鲜的椴树蜜浓稠甜美色泽金黄,若是吃多了,还会“醉”人的
光叔笑呵呵地用手指沾了些,送到哪婴儿嘴边,小娃娃嗅到了甜味,张嘴就开始吮吸,“呜啊呜啊”开心的很。
理查德抱着箩筐,突然想起什么,便问曼悦:“我第一次见你你就是在树上,是在偷蜂蜜吃吗?”
小姑娘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瞪了理查德一眼,嗔道:“嘿!你知道的太多了!”
待他们回家时,程朝也回来了。
还是带了很多好东西回来,新鲜的水果、面粉、牛奶……
他借着光叔的蜂蜜,很快做了蜜渍烤苹果,蜂蜜姜撞奶和桂花糕。
曼悦很主动地上去帮忙,碰碰这个,动动那个,然后照例被程朝嫌弃,往外头轰。
她却满不在意,伸出胳膊从背后抱住程朝,小脸贴着那宽阔结实的背脊,温顺服帖地倚在那。
今天她太主动了,程朝似乎意识到什么,他难得地配合着,低下头,便能看到曼悦白净的小手叠在自己胸口,像是百合花一般好看。
厨房里煮粥的锅子冒着热气,两个人静静依偎一起,曼悦脸上浮着微醺的红色,不用看,她能猜到程朝现在的模样——脸上不动声色的,耳朵却红了。
啊,这样静谧的时刻,她和程朝独处的于一方世界。
程朝沉默、冷静、从不越界,自律地宛若僧侣,一直以来,无法适从反而是曼悦自己。
“当年,你放弃学业,回到这个没落的城市,回到我身边时,我就再也离不开你了。”曼悦在心里想着,然后,她呢喃着:“程朝……”
花瓣一般娇嫩的手指划过程朝的背脊,停留在微凸的蝴蝶骨附近。
那里有块很深的伤口,曼悦年幼时闯进程朝房间,曾看到过男人少年时单薄的身子以及各种骇人的伤痕。
被狗咬过留下的,挨揍留下的,还有背上那道凹陷的疤,是为了救自己,在冰河里被利石划出的口子。
那是一道“勋章”,是程朝成为自己大英雄的见证,曼悦记着它,就记着了程朝对自己的好。
十六岁那场惨案之后,程朝义无反顾地放弃了一切,回到了自己身边。
那时,她便有了个十分自私的念头:这个人只能是她的。
曼悦垂着眼眸,隔着薄薄的衬衫,亲吻那块伤痕。
“程朝,你是我的。”曼悦凑近那发红的耳朵,细声道,然后,心满意足地抬起头,想看看对方变得局促又羞涩的模样。
程朝猛然转身,狠狠地拥抱了曼悦。
他那么用劲,曼悦觉得,自己的骨骼被勒的发痛,身子仿佛要被揉进对方的心口。
这一刻她太欢喜了,她想,程朝该是爱自己的。
“殷田荣让我回去复职,明天我要走了。”
程朝突然道。
曼悦没有反应。
可程朝又发话了:“今天,我见到苏文青了,他说,婚约有效,时间合适的话,他会来提亲,带你去北平。”
“什么意思?”曼悦声音冷了下来。
“北平那边确实不错,你与苏文青青梅竹马,他在那有家业住房,去了也比在这强……”
“程朝!”曼悦打断他。
她眼睛瞪地很大,面色发青,整个人仿佛被丢进了冰窟窿,在急剧变化的事态里,周身发寒,脑海里一片空白。
可程朝完全不以为意,接上道:“嗯,我是同意的。”
理查德听到厨房里有点闹腾。
一抬眼,他看到程朝被猛地推了出来,差点翻了跟头,随即曼悦“砰”地关上了门,险些夹到程朝的脚跟。
“怎么了?”理查德一脸茫然。
“没什么,我出去抽根烟。”说着,程朝卷起袖子,大步走出门去。
光叔烤着火,一下一下点着头,就这么坐在椅子上睡着了,被抱来的小女婴躺在箩筐改造的吊床里,睡得安安稳稳,地上,大黄狗拿下巴垫着前肢,也就这么闭上了眼睛。
理查德担心曼悦,就凑在厨房门前,侧耳听着里面的动静。
忽的,门又从里面拉开,理查德脚下不稳,差点一头栽进去。
一抬眼,只见曼悦直挺挺地站在眼前,眼框周围那圈薄薄的皮肤有些发红。
“哎,大个子。”曼悦对理查德道“美利坚那些枪支榴弹,你会用吗?”
理查德吓了一跳,以为小姑娘要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
结果,曼悦却说:“我拜你为师,你教我吧,你课本教的那么好,这些应该也很熟练吧。”
那晚,理查德和曼悦说了很多不要“舞枪弄炮”的话,未果。
程朝在外头抽了半个晚上的烟,第二天,他就拿着东西不声不响地走了。
众人起床时已经找不到程朝的影子,曼悦走进厨房,看过那些精致的食盒,默默摞起来收进橱柜,然后,把那锅冷掉的卤子又给从新热上。
她做着早饭,轻轻哼着一段民谣:
什么鸟儿穿青又穿白?
什么鸟儿身披着豆绿衫?
什么鸟,催人把田种,
什么鸟雌雄就不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