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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碎聆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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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红光悠然滑过地面,晃过所有人的眼。建筑顶上巨大的广告牌变幻着光线,将空阔的广场切割成不同大小的鲜艳色块。暮色四合,华灯已上,行人步履匆忙,各赴西东。林同站在广场上,看了看时间。
还有七分钟。
打发区区七分钟是很容易的,两首歌,随便刷一刷微博和朋友圈,翻看一下相册,甚至,仔细盯一盯广告上闪过的内容,就足够了。
那个人约自己见面,林同自然不会拒绝。毕了业刚吃完散伙饭没几天,还不至于就疏远了。事实上,他还隐隐希望,能再多见见那个人。毕竟是自己暗恋了两年的人么。
在过去两年来,林同真的认真考虑过,是不是自己名字带了个同字就注定是个同?不然,怎么会喜欢上个男人?那家伙是隔壁班的同学,因为两个班有不少课和活动都在一起,兄弟班的交情一向不错,自己和那个人的关系也算是……还可以。
嗯,还可以吧。林同只能这样概括。
还有六分钟。
他也说不上那人哪里特别好了,但他清清楚楚记得自己是在哪一刻怦然心动的。那是一节一点都不重要的课,离上课还有十分钟的样子,那人穿着一件什么图案都没有的卫衣,施施然第从前门走进教室,整个人显得干净又利落。林同随随便便看了他一眼,就再也没能挪开。他注视着那人走过数排桌椅,自顾自地坐到自己斜前面的座位上。
不知道戳中了自己哪儿,一刹那着了魔放了火,心脏被烧到什么都不剩。那一刻,他特别想搬着自己桌上的全部家当,挪到那人身边去坐上一节课。特别的想。
还有五分钟。
但是没有。直到最後下课也没有凑过去。林同那节课就死死压着目光,再也没有看那人,低着头和自己的心念专心搏斗。只那最初一眼,他想,自己能记上一辈子。
所谓的一辈子就是,哪怕失忆了,老到连那家伙的名字都记不住了,也还要记得,自己心脏为了那人剧烈跳动的感觉。
所以这是一个锁进心底的不宣之秘。
还有,四分钟。
所以,那家伙今天约了自己,是为了什么呢?
两天前的晚上,林同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那天是兄弟班的散伙饭,毕竟不是同班,林同他们定的是第二天晚上。对面那个声音听上去有点飘,也许喝了酒吧,他想。
“林同,两天後的七点,圣诞树广场,不见不散。你有时间吗?”
哑然失笑。都说了不见不散还问有时间没?有逻辑没有的?
三分钟。
“嗯,没问题阿。喂,你不是要诳我吧?比如……无聊的游戏什么的。”不过一般大冒险什么的讲究一个时效性,要当场生效的那种,没听说约个两天後再涮人玩的……
“哪能呢,散伙饭都吃完了。”
“我希望你明天还能记得这件事。”
“……我就那么不靠谱吗?”
“哦好,那我真是期待呢。到时见。”挂断电话,林同忍不住想,期待,真是个好词。只要听一听,就好像有了希望一样。他觉得自己正在对着一枚精致漂亮的水中月,那么遥不可及的东西终于近在手边了,却只能笑一笑看着,一碰就碎。
能伸手吗?敢伸手吗?
两分钟。
林同将手机抓得紧了一点,整颗心都安静下来。
还能得到什么呢?还能失去什么呢?面对这场未知的约会,他足够坦然。索性就什么都不想了。
最後一分钟。
至少该是迟到了。刚这样想着,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林同看了眼,是那人的来电。他随手接通。
“喂,林同?你现在到广场了吗?”
“嗯,到了。”林同无声地笑了笑。如果他突然说今天来晚点甚至于不会来了之类的,自己都不会感到太奇怪。因为自己多少怀疑那天他喝多了,就算他彻底忘了这茬,自己也不会说什么的
——有什么必要跟个醉鬼置气呢。
“是这样的。”对面那人的语气似乎有点急切起来,“你,你现在看一眼帝景大厦上面的广告屏。”
林同捏着手机,望向那块灯光璀璨的显示屏。下一秒,他睁大了眼睛。
强烈的色彩衬托着屏幕中间醒目的一行大字:“林同,I LOVE U!——方肖宇”
那颜色和那文字都太过强烈,充满了某些难以置信的东西。
林同就愣愣地看着这行字在屏幕上一遍遍滚动。脑子里唯一的一个念头竟然是,如果这是那什么该死的真心话大冒险,方肖宇你真的赢了,但如果是真的,那大概,整个广场,整座城市都疯了。
“林同。”那人的声音从手机,同时也从自己的身後传来。
林同慢慢转过身,眼中映出方肖宇带着点忐忑的神情。
“我喜欢你。”方肖宇笑笑,“要不是那天吃饭被那帮混蛋点醒,我可能到现在都不会说出来。如果你那天不答应,我也会自己过来看一看,就当是纪念一场。”该说的已经说了,当一切都摊开了摆明了,当秘密不再是秘密,对方会怎样,就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事情了……
“我,我很高兴。”林同感到心脏兴奋地跳动着,简直快要爆炸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应当说些什么,“我……我……肖宇……”他努力吸了一口气,鼻子顿时就有点酸,眼眶也泛热,好像就要流出眼泪了。
不仅仅是喜欢,而是喜欢了整整两年,没有少掉一分一秒。这是一句藏了两年的话,原本以为一辈子都要无望地沉在心底,不见天光的。
在林同抬起头的凝神注视中,方肖宇明显一愣。下一秒,他猛地伸手将林同抱住,紧紧搂在胸口,仿佛想将他掰开了揉碎了般,紧紧抱住。如果不说出口,就永远错过了。如果差上一点,就没有然後了。万幸的是,自己有勇气踏出了这一步。
“林同。”自己的名字,从方肖宇口中念出来,就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林同被锁在那个怀抱里,激动得整个人都忍不住微微颤抖。
“方肖宇。”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两个三百六十五天。七百三十天。一万七千五百二十小时。一百零五万一千二百分钟。六千三百零七万两千秒。一秒都不差地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 F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