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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三十:短兵相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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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收获了西征的第一个胜利,我收获了一个对我至关重要的真实。
这是个□□,狮面人从此不复存在。
这说明什么?
一个人一旦愿意以真正的自己来面对另一个人,说明至少对那另一个人是怀有信任,并且有深入交往的意愿不是吗?
我很开心,非常开心……
那一瞬间我想到的不是“爱情”,而是“改变”。
“为什么摘下面具?”霍去病走后,我故作冷静,实则心喜地问他。
列疆淡淡地说:“不及避走,只好出此下策。”
我抿着嘴笑,问道:“你不怕我把你的真实身份告诉霍去病?”
“你会么?”虽然是疑问句,但神态语气都充满了自信。不知怎么,这股自信让我有些不满。
我想了想说:“今晚不会,不保证明天不会……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是个好的开始。来,按照我家乡的礼节,我们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洛樱。”
我向他伸出手去……
他望着我伸出的手,脸色有些变了,迟疑一下,伸右手握住说:“我叫列疆。”
我的脸色也有些变了,因为这握手礼他做起来太自然了些,最令我惊讶的是,他握住我的手居然摇了摇,任何一个古代人都不会这么做。
我看看握在一起的两只手,又看看他,觉得喉咙有些发干,张了半天嘴才说出话来:“你……懂得握手礼?”
列疆茫然地:“握手礼?”
随即恍然:“这便是握手礼?你家乡礼节真可谓稀奇。”
放开他手,我满腹狐疑。
到底是我疑心太大,还是其中另有跷蹊?
遫濮部虽遭痛击,但遫濮王却带着少数亲信逃脱,就是说汉军不宣而战的消息很快会传到河西匈奴五国。
天未亮,军队就吃过早饭开拔,以急行军的方式向西行进,渡过狐奴河直插匈奴腹地,首当其冲就是浑邪王部。
没有高池深城,没有坚固系统的防御是匈奴人的弱点,反过来看又恰恰是他们的优点,机动灵活的迁移性使这个民族在战争年代变得让人难以捉摸。小鹰指出几个可能的地点,霍去病并没有采纳,反而将军迅速直奔浑邪王老巢。
“舅父曾言,浑邪王此人向来狂妄自大,自诩为大漠英雄。既然如此强敌来犯,他岂会避之不战?想必早已布置一切,单等我们前来了。”霍去病在地图前说这番话时,神情笃定,似乎敌人心理尽在掌握。
有将领质疑,既然人家早有布置以逸待劳,我们有没有必要这个时候前去就其锋芒,或者等几天待敌人因久候不至精神松懈之时再战,更符合兵法。
李敢的这个提议更被大多数将领认同,但最终还是被霍去病否决。他甚至没有说明原因,军令一下,大军立刻行动。
在狐奴河边休息时,列疆问我:“霍将军此举太过逞血气之勇,只恐出师不利锐气受挫反而不美,你为何不劝阻于他?”
我有些怔愣,这话似乎不该由他说。至少,晏七行不会这么说。我曾跟他在匈奴打过仗,他的战术跟霍去病简直大同小异。
列疆见我神情异样,不解其故。
我扯嘴角笑了笑,心里有些茫然。
晏七行曾多次出使匈奴,对匈奴的情况十分熟悉。而列疆应该是第一次踏足塞外,难怪有些事会看不清……列疆跟晏七行毕竟是不同的。
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这个问题。
“你放心,不会受挫。”不知怎么心里有些发闷。“草原作战不比内陆,最重要是目标明确,之后拼的就是一个快字,至于谁胜谁负,那就看战斗力和士气。只要方法得当,有时候以逸待劳与以劳待逸所消耗的精力或者所提升的能力是一样的。当然,有时候遇到的情况不同,采取的战术也就不同,不是一概而论。”
“看来,你跟霍将军一样,对此战甚有信心。”列疆如是说。
“我是对霍少有信心。”我更正他的说法。“一个杰出的统帅是战争胜利的重要因素。”
“洛姑娘说得好。”旁边忽然插进一嘴,是赵破奴,这家伙是霍少的铁杆粉丝。“我们霍将军是天生帅才,跟着他一定打胜仗。”
列疆笑了笑,没吭声,他当然不明白我对霍去病盲目的信心是从何而来。
第三天,我们进入五国辖区。
蓝天,白云,碧野,微风,是个极好的天气,有着极美的景致。很适合一家人出来BBQ的色彩里,蜿蜒奔驰着一支铜铁色的军队,千军万马势如雷霆,寒气和杀气在日光下遮盖了春天的颜色,吐露着冷意。
天上有秃鹫在盘旋,忽然扭头飞向东北方向,接着不知打哪儿又冒出几只来,也向同一方向而去。
我定睛看着,寻思说:秃鹫聚集之处,一定有腐尸……
正想着,前头的先锋部队突然停住,万骑军团顿时凝固于碧野一隅,形如一条长蛇。
“将军传令,原地休憩待命!”
这是敏感地区,不便用号角传达命令,由传令兵从前至后一路通告。
我、列疆、赵破奴身在中军,不知道前头发生了什么事,策马出列飞驰向军队前面,看到霍去病正带着十几名亲随向东北方向。
“一定出事了,跟上去看看。”
我们三个紧随而去……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腐尸。
跟眼前所看到的相比,第一次在沙漠里看到的十几具干尸基本上就美丽得象幅画儿了。
我不知道该有什么样的话语来描述这最少千余具的腐尸,因为看见第一具的时候,我已经一口吐了出来。
那是个最多五六岁的孩子的尸体,看不清脸也看不出胖瘦,脸被秃鹫啄得只剩两个黑洞,腹部整个被掏空了,一只秃鹫正在啄食被拖在外面的内脏。自他而左而右而后,纵横交错着、重叠着……有的手中还握着生锈的刀剑、匕首、甚至菜刀,男人,女人,老人,儿童,面目全非的身体或躺或卧,象一个巨阵,死亡的巨阵,一直延伸开去直到无垠。腐烂的臭味吸引着许多秃鹫来啄食,这个地方,转眼变成了屠杀后的天然清洁场。
这些不知是什么时候被掳掠过来的汉人,一定是在试图反抗时,全体被杀!
我翻江倒海般地呕吐着,顾不得去管别人。
一双手伸过来扶住我,是列疆。
我抬头看,在他脸上看到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
有人去驱赶秃鹫,它们在空中盘旋片刻,又直冲下来,食物的诱惑让它们忘记了危险。“嗖……”连着数箭,秃鹫们扑棱棱地掉下来,鸟为食亡。
射箭者是脸色铁青的霍去病。
“叫他们来看,统统都来。”他沉声吩咐道。
于是四天低垂,风也沉默,阳光,草原,战马,都沉默着。
战士们沉默着,看着自己同胞的尸骸,看着风烛残年的老人,风华正茂的年青人,还有可爱活泼的稚子,如今全都变成令人作呕的腐尸……一种悲壮的气氛在兵团中酝酿。
庞大的新坟堆了起来,简陋的木桩上写着四个简单的大字,朱红色写的,看起来象血。
誓报此仇!
霍去病站在坟头,年青的脸庞冷峻刚毅,面对沉默如山的汉家男儿,一字一顿地高声说道:“这里,埋葬着我辈的父兄、姐妹、儿女,他们本可以耕耘纺织,安居家园,本可以含饴弄孙,得享天年,但如今,却惨死于异族土地,死后不得还乡,在天之灵亦不得安息……”
他的声音里透着悲怆,带着杀气,越扬越高,越来越凌厉:“自古尔今,地有其界,国有其疆。胡人屡犯大汉,杀我百姓!淫我姐妹!掠我财物!毁我家园!天子为安国抚民,休养生息故,对其恶行,一忍再忍,忍无可忍!”
他握紧了剑柄,手背上青筋暴起。
“汉家男儿,天之骄子,腰间剑,匣中箭,岂是佩饰?岂供埃蠹?此刻葬埋父老,下一刻,便教匈奴人知道……”
“呛啷”的一声亮剑出鞘,寒光如闪电凌空划破,高亢激越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犯我大汉者,虽强必诛!虽远必诛!”
“犯我大汉者,虽强必诛!虽远必诛!”
无数寒光闪过长空,雄浑的吼叫声穿透了层云,直达天际,千万人热血沸腾,千万人仰天长啸,悲愤填膺,浩气霄汉!
我赞叹霍去病,谁说他不懂兵法?孙子兵法上说:故杀敌者,怒也。他懂得如何调动军心,如何激励军心。他并非一介武夫,这仗还没打已经胜了一半。
我暗笑浑邪王,他真是个一点运气也没有的家伙,不但遇上了千年难得一遇的名将,还偏偏在这个关键的时刻,于不经意间燃起“哀兵”之火。
哀兵必胜!
两个小时后,以逸待劳的浑邪部与以劳待逸的骠骑军团遭遇。
距离还远,看不清对方有多少人,红白黄蓝黑五色旗飘着,无数精干凶悍的身影,无数寒芒四射的弯刀。
霍去病振臂挥剑,大声道:“李敢听令,带三千人马取左翼,破红旗;赵破奴,带三千人马取右翼,破黄旗;尔等要入其阵营突袭往来,盯死两翼!其它人随我正面攻击,破浑邪王白旗。今日要向胡狗讨还血债,教他们知道我大汉天威难犯!冲!!!”(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战术是六韬中犬韬里的战骑十胜法)
冲锋的命令一下达,一通鼓敲响,霍去病挥动长剑身先士卒,千军万骑兵威浩荡,挟带着滚滚烟尘,分三路杀向敌阵。
胡人原本精于骑射与游击,一阵箭雨一阵冲锋然后掉头就走,汉军于匈奴地形不熟,追也无从追起,就算是追到了,因为是孤军深入,被全体消灭的系数更高。军臣单于在世时,匈奴基本都是这种打法。
伊稚斜上台后,对汉作战的方法改变了。更倾向于汉军的平原作战方法,两军对阵,以硬碰硬。他认为匈奴的马匹,战士的体魄,战场的经验远胜于汉军,应该集结起来以最大的优势来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
这种方法在双方实力持平状态时还能应付,但在汉朝实力急遽提升乃至超越匈奴时,无疑是雪上加霜了。偏偏浑邪王好传统没有发扬,却完全秉承了匈奴王伊稚斜的战术,更加注定了他的失败。
辽阔的草原上,两支军队如同滚滚浪潮从相对的方向汹涌而来。万马奔腾声如雷震,千万羽箭齐发,耳边不断地听到有人堕马的声音,被箭矢射中时发出的痛呼声,但这些丝毫不能影响前进的速度。很快,两军相交,弯刀利剑彼此相向。
战士们领了命令,要最大程度地扰乱敌阵,便对方军心涣散。故此所有汉军冲入敌营时,并不急于捉对厮杀,而是制造声势。碰到敌人便借着马的张力迎头一剑,砍中就算砍不中也驰掠而过,在敌人营中倏忽来去,左冲右突,来而又往,从东杀到西,从南杀到北,如此再过一个来回。片时之后,敌人果然开始晕头转向,而两翼的夹击更令他们阵脚大乱。
我不知道自己杀了几个人,乱军之中驱马竭力向白旗靠拢。从前随晏七行草原作战时,发现旗帜的作用太重要了,只要端掉对方的旗子,整个通讯系统就得瘫痪。(内陆作战想这么干还真不容易,所以说任何事都是有弊有利。)这一点上,我跟小霍还真是有志一同。
“小心!”
刚刚看到左前方的白旗,一声惊呼在身后传来,我敏捷地扭身,本来要射在左胸的箭支一下在胸前的护心镜上,叮然落地,吓出我一身冷汗。
出声提醒我的正是列疆,看来受惊不小,策马与我并行怒叫道:“刀剑无眼,你看什么?”
来不及回话,一个手舞弯刀的敌兵恶狠狠地迎面扑来,可惜刀还未落下,胸前已被我一剑刺了个透明窟窿。
“夺旗!”我冲列疆叫一声,纵马掠过几个迎面而来的敌兵,向着白旗而去,我甚至已经看到旗旁一身贵族打扮的敌军骑士,正指手划脚不知在嚷着什么,那一定是浑邪王。
突然,小霍从斜刺里冲了出来,斫了几名骑兵,红马闪电般冲向浑邪王。我绷紧了神经,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都张开了,一边警觉地注意身边的状况,应付随时杀过来的敌人,一边盯着他的方向。又有匹白马出现在视线内,是列疆,两人双骑很快汇合,如同两支绝世利剑,直插中枢。
眼目一瞥间,赫然回头,只见一匹已死去的战马后,有两个摔下战马的匈奴士兵,正手挽强弓,扣弦搭箭,正向不远处的霍去病列疆二人瞄准。
我大惊失色,距离这么远说什么都来不及,危急之下拔出手枪“砰砰”甩手就是两枪,在这充斥着金属声音的战场上,这两下声响极其刺耳。在我身周围战群的人,不论敌我,视线全都向我这边一转。
就在这时,我看见,原本策马奔驰的列疆忽地从马上跃身而起,手中寒光闪闪的利剑象冰冷的虹霓,在日光下幻变出耀目的光彩,直劈————霍去病!
“不要!!!”我惊恐地高叫,不假思索地举起手中枪。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