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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墨城 ...

  •   好久没上路了,今天又是一个人,我拎了拎随身的挎包,不重不轻,一个罐装的啤酒,一个指北针,虽然快坏了,但是总能指一个方向,够了。我决定启程,一直这么呆下去也不是办法。虽然躺着不用耗损心力,但是毕竟我还活着,一直躺着,别人把我埋了怎么办。我看了看陪了我一个星期的长石板,摸了摸它,吃睡了一周,我竟然有感情了。唉,太可怕了,我笑着打了下自己的嘴巴,竟也学会多愁善感了。
      这不是我该做的事,不然,我现在也不会在这里,我会好好读书,怀着爱自然爱学习的心态,走一条正确的路,有一个美好的前程,或许,还能遇到一个爱我的人,就这么幸福地活下去......
      算了,不想了。阳光越来越刺眼,我拿着我仅有的挎包,捡了根棍子,戳了戳地,还算结实,我心满意足地收下它做我的拐棍,这货看着还挺顺眼。
      出了前面这条街,往左拐,会有一个小木门,黄色加红色,“无比风骚的门儿,你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老绿的原话,可是给我报信的小少年不是这么说的,他一脸严肃,于是我忍住不笑。
      “你就是这次派给我们的守门人吗?”他一脸狐疑,似乎是很嫌弃我那个脏兮兮的挎包。我用手紧了紧我的包,也用很严肃的表情回他的话:“如果前天不下雨,我会说不是。但是下雨了,所以,是。”
      “这没有逻辑。”
      “为什么没有逻辑?如果前天不下雨,你今天会看到一个非常帅气的哥哥,他会成为一位很了不起的守门人。他会一直活下去,可能再有一千年,你才会来接下一位守门人,当然,你也不会记得。”我装作很悲哀地看了他一眼。可是小少年仍然是一脸平静,似乎在不屑于我幼稚的挑衅。
      我自讨没趣,接着说:“但是前天下雨了,路上坑坑洼洼的,他来的路上摔死了。所以,我来了。”我露出一个自以为最好看的笑脸,很久没这么努力笑过,脸一动,竟然有点儿发疼。这张脸僵了许多年了,我已经懒得去数了。
      小少年竟然放我走了,我知道他肯定不会相信我的鬼话,他也知道我肯定不会说真话。我们朝两个方向走,谁都没有回头。乌云密布,好像又要下雨了,本该来这里的守门人,他一定是非常爱这片土地的吧,他也一定很想看到此时此刻,雨下的墨城,迷雾蒙上了这座城市,却有一种妖冶的美丽。可惜,他确实是看不到了,我没有骗那个少年,他确实是死在前天,大雨倾盆的那天,死的很惨,他一脸血的样子在我面前逐渐放大,他嘶吼着问我为什么,我满面同情地看着他,可是我心里一片荒芜,于是我轻轻地回答他:“别怕,我会替你。我相信,我会是一个称职的守门人。”我起身整了整衣服,努力让衣服的边角不用太整齐,那不是我的穿衣风格。终于,把它弄皱成我喜欢的线条,然后我淡淡地转身离去。带着我的斜挎包,在雨中一边跳一边唱。老绿没骗我,今天果然是个好日子,一出门就又温习了死亡。雨越下越大,埋葬了很多东西,。路边刚出生的嫩芽被打得七零八落,看上去又将深埋土底,我望着它笑:“你终归还是会回来的,就像我一样,即使代价,是死去。”雨水汇成条状,冲走了杠杠的鲜血,不过反正也无人在意。
      我拄着我刚刚建的拐杖,一步一坑地往前走,很平稳,好似我并不在意终点。
      停步,抬头,眼前是一个破旧的小木门,隐藏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一只乌鸦一边叫着一边飞过,在路过这扇门的时候突然就七零八落,四散成灰。
      有人轻笑:“莫见怪,这门的脾气一向如此。”
      我循声望去,一身锦衣华服的翩翩少年郎似透明般闯过那扇小木门,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雨滴落在他身上,穿过,然后重重地砸在地上。
      我拱手,好歹也曾是一级大员之子,还是要给点面子的:“李少爷,别来无恙。”
      “无恙,无恙,倒是你,看上去有点儿不一样了。”
      “哦。”我轻笑,“你眼瞎了。”
      “哈哈哈......到底还是莫离府最强的府主,欢迎欢迎。”这人儿永远这样儿,对谁都客气。
      我也跟着他笑了笑,走了进去。
      墨城,我回来了。
      墨城的历史很悠久了。它像一座蛰伏的兽,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存在着。这里的人们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只为了追寻自己心中的真理。他们中,有些是医生、老师,有些是侦探、魔法师,他们抛弃了曾有的一切,只为了墨城的传说,真理的传说。传说中,墨城是一座被上古之神下了咒印的城,它有着无数的秘密,在它的黑暗处,存在着分门别类不同的暗府。每个暗府都是一个较有规模的组织,都有独属于自己的器法。而优秀的暗府主则有可能成为墨城的守门人,这是最无上的荣耀。成为守门人,你就能接触到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来自宇宙中的信息。你能不生不死不老不伤。而那宇宙中存在着人人仰望的城主,城中一切由他而定包括,选出优秀的府主作为守门人。那片笼罩墨城的大手,一直一直,在天空中盘旋,成为人们无比畏惧又无比渴望的存在。
      我轻轻地推开门,木门后面,只有一张躺椅、几本书籍,还有,一只黑猫。
      “别猜了,以后这里就是你的驻地。”他上一秒笑着的脸下一秒就变得肃然:“梦鬼,接令!”
      我扔掉拐杖,双膝跪地。
      “墨城之地,妖魔鬼怪,踏血而生,明争暗斗,血漫暗地。而你,梦鬼,第四十四任守门人,你负责看护墨城一千年的安危,至死不休。若败,你死。若成,你将获得一个见到墨城城主的机会。也就是,你可以,去往另一个世界,俗称,天堂。”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缓缓地递给我一块牌子,上面有“守门人”三个字。“这块牌子已与你的生命连在一起,它象征你的身份,也象征墨城的尊严。梦鬼,从今往后,千里万里,牌在人在,牌碎人死。”
      我垂了垂眼帘:“遵命。”
      再抬头时,眼前已没有人,只有一只黑猫静悄悄地看着我,它好像能看出我背后无数肮脏的鲜血,那是我一路走到这里掠夺的灵魂。我装作视而不见,在心里安慰自己道:“一千年,不过也就一场梦的时间,很快的。”
      墨城一向不会有太大的风浪,这里有这里的生存逻辑,游离正常世界之外,一般来讲,守门人什么也不用干,睡上一千年,也就能进天堂了。于是我甚是放心,抱着黑猫静静地晒太阳。我看着那里阳光射出的地方,那也是我心之所向,为它我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所以,我暗暗缩了缩瞳孔,不管以后有什么在等着我,我决不允许自己,输......

      日出日落,我对时间的流逝没有任何,转眼间,我已来此一个多月了。今天,洞府内的镜子突然发起绿光,我心中一惊,往镜中看去....
      城中一棵老树下,一个小男孩儿正望着天空发呆。安礼今年已经十岁了,很难得的,他谁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小孩,不仅如此,成绩也是最好的。照这么下去,他很有可能被墨城暗府的招生机构看中,成为其培训的一员,也就算是进了墨城的核心机构,前途不可限量。人们都说安妈的福气真好,有这么棒的儿子。安妈一边切着菜一边听人们絮叨,她脑海里浮现出安礼执拗不羁的模样,想到这里,安妈无奈地笑了笑。
      烟雾缭绕里,我的摇椅晃来晃去,我看着镜子里平凡的微笑着的人们,觉得满心的悲哀。下一秒,场景变换,遍布水波的房间里,孩子的哭喊声此起彼伏,渐渐地,水迹变成了血迹,弥漫在镜子里的每个角落......
      我捋了捋黑猫的毛发,一炷香还没燃尽,故事已快到了结局。
      “为什么呢?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理由,已经死了几个人了。”我呆呆地面对黑猫说着,“难不成......”
      “呦呦呦,眉头皱成这个样子,看上去老了快一千岁了。”一副戏谑的腔调在我的耳边响起,未灵这鬼又来了,从第一次来到这里以后,他时不时会来看我,这让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被同情的流浪狗,我白了他一眼,嬉皮笑脸,加上花言巧语,我表示对这样的花花公子接受无能。
      “梦鬼,我有时候真想进你的梦看看,像你这样活了几千年的老太婆,还有什么能让你的心泛起波澜?”
      我斜睨了他一眼,这货,永远没正形儿。
      “莫气莫气,你要去事发现场看看吗?我给你做护花使者,可好?”我惊讶于他的消息如此灵通,却也不动声色地掩过,道:
      “随你。要紧关头,我可护不住你。”
      “瞧你说的,莫非把我当作那些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儿。我可是很厉害的。”
      “是吗?那上个星期墨河发水是谁被吓得跟流浪狗似的,跑我这儿避难?!”
      “哎哎哎,不带这么揭人伤口的,我不是不会游泳吗?”
      “不能下水,你可以上天啊!”
      “上天?”这货一副眉头紧缩的样子,不会真想上天吧?也是没谁了。我嗤笑一声,带着指北针,往前路走去。
      未灵在我背后低声自言自语着:“倒是想上,只怕,我再也回不去了......”
      可惜我当时均未细想,多年后忆起方知,原来一切都是有预兆的....
      来到那片空地时已没什么人了。住得近的也都已搬走,原来热闹的地方现在好似变成一片荒漠,无人踏足。
      我踩着落叶前行,秋天的凉风袭得人有些冷,未灵跟在我身后,东瞧瞧细看看,也不知道在找什么。
      “梦鬼,你快过来看,这是什么?”
      听着他的一惊一乍,我很想说,被你发现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不过他没给我毒舌的机会,而是屁颠屁颠捧来了一束草。
      是的,是一束草,没有花朵的镶嵌,单纯的,就是一束草,没有任何奇特之处。
      “你这是何意?”我板着脸说。
      “你......你没看出有什么不同?那......你再仔细看看。”
      再仔细看看:“......你玩儿我呢!”
      “好吧,这束草上沾染了洛明之气。我以为,你能看得出来呢!”
      “等一下!”我双目发红,一把夺过:“你刚刚说......什么之气?”
      “洛明之气,遇之者死。你没听过啊?”未灵把头凑到我的耳边说道,这一瞬间,我觉得他有些诡异。
      这么看来,如果他所说为实,我的猜想便是对的了。那个人,回来了!
      洛明,他原本是墨城最年轻有为的城主之一,他法力高强,杀人无形,最开始他不过是最最平凡的诸多想要报考墨城七府的普通少年之一,但是由于他过人的天赋和极端凌厉的杀人手段,被七府之二的洛府相中,收入麾下,经勤学苦练,终成府主。
      不过一日,他性格大变,杀光洛府所有贤能之辈,使得洛府就此没落,连宇宙中的那位都为之震撼,最终不得不派出六府之首共同镇压,灭其双眼,毁其灵根将其永久逐出墨城,从此作为叛逆之人永不得再入墨城......
      洛明之气是他发明的杀人绝学,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
      我的拐杖有点儿抖,但却不是因为天气变冷,我知道,该来的还是要来了。但是,该做的还是要做。
      我用术法趁未灵不备使其昏倒,然后盘腿坐下。
      人们待过的地方必定会有其存在的痕迹,这痕迹或多或少,但与之相联系的灵力总会存在,虽然它会随着时间消散,但是,无论如何,它终将会显现,以可行之术,不变之法。而我,梦鬼,就是利用术法将虚幻变为真实之人。
      虽不想在这一千年中  耗费过多的灵气,但是我想了想那镜中人们悲惨的脸,咬了咬牙,舍出一滴心血,往大地看去......
      一个寂寥而熟悉的身影,就这么又让我湿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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