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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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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第三天的傍晚到达了另一座城,都饿得前胸贴后背。
在镇上兜转了好久,我们在一家小酒楼门前停下来。客人都已经散去,掌柜在昏黄的灯光下噼啪地拨弄着算盘。空气中还有着饭菜的味道,混着尘封的酒香。
我们站了好久,掌柜抬头看见我们,说很晚了,小孩子赶紧回家去。
狮子在这时候开口:“老板,我们是孤儿,没有家了。您这里缺人吗,可不可以收留我们在这里打杂换吃住。我妹妹好久没有吃东西,真的走不动了。”
掌柜想了想,说行啊,我们进去,将老板娘端来的饭菜吃了个精光。
马厩旁有个小屋,以前的店伙计住在这里,从他走了之后这里一直空着,现在就给了我们。老板娘又抱来一床被子,于是这里有了个家的样子。我第一次睡在床上,开心的抱着被子打滚儿,狮子有些无奈的嫌弃我没出息,但是我知道他也是很开心的。
他没有跟我讨论那天发生的事情,好像过去了就过去了,就像过去的无数件事情一样没什么可以值得再说的,但是这件事情对我来说有点不一样。就像我知道怎么说话怎么写字一样,没有人教我,我知道怎么杀人,这是上一世的我留下的记忆。我现在知道了我为什么想要五寸的单刃匕首,因为我习惯于划开别人的脖子,而不是一般人首先想到的捅刺。我的动作带有极强的目的性,砸断那个人的脖子之后我就停了下来,没有像惊慌失措的人一样失去理智直到力气耗尽而将那人砸的稀烂。也许我上一世是个杀手。
满是血迹和横尸的屋子让我感到熟悉,我保持着那个姿势在那里站了好久,试着看能不能回忆起来什么,但是除了我应该再高一点之外,我没有其他的想法了。
很快狮子就开始像一个地道的小二哥了。换了朴实的粗衣服,肩上搭着随时拿来擦桌子的抹布,见人就热情的迎上去,说话的方式地道,笑容颇有些市井油滑。因为个子的原因他不用点头哈腰,我私心地觉得狮子还是英气的。我学着狮子的样子端着盘子在酒楼中来回穿梭,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天真傻气,但可能由于我长得不够可爱又不常笑,人们还是注意狮子多一点。
下午到日落前的时间店里是不忙的,我会在店里规规矩矩的把桌椅板凳都擦一遍,狮子就会出去大街上闲逛,他去说书人的摊前或者一切人流密集消息流溢的地方,跟人家谈天说地,神采奕奕。他总要呆在喧闹的场合里,在我无所适从的时候早早的适应了环境,在人群中闪耀。我不理解,问起的时候,他说这叫江湖。
老板欺负我们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两个人的工钱加起来不及别家小二的一半。日子比之前拮据了很多,衣服穿完要洗,东西也不能随便的扔了。不过在这里有吃有住,钱不钱的其实也没什么。
我享受这种什么都不用想的日子。
马厩里是掌柜家的老母马,颜色花白,天天呆在这里几乎不出去。它总是低着头,不嘶鸣也不踏蹄,连嚼草都几乎不发出声音。还有几个位置留给来住店客人的马,隔三差五会出现不同品种不同花色不同年龄的马匹,通常待不到一个晚上就走了。
冬天的末尾,那匹老母马死了。掌柜新买了一匹年轻的枣红马,我喜欢枣红色的马,因为感觉这个颜色的马都很有灵性。从此这个马厩多了些生机,我和狮子也多了每天轮流去遛马的活计,多半是我来,所以它很喜欢我。
掌柜的儿子是个年轻人,他常年在外打拼,这次回来带来一头黑色的大马,高大威猛,仰头鼻息带着雄浑的力气。有识者说这马价值千金,极难驯服,而一旦心意相通,便可日行千里。狮子说看它不过三岁,不知道何等的本事才能让它如此年轻就有了这样的名声在外。那人的表情越发得意。
我不喜欢掌柜的儿子,他表面跟掌柜一样朴实随和,而实际上掌柜狡诈贪利,他则阴骛难测。狮子常跟在他旁边跑前跑后,两个人看起来很是投缘,我有点忧心,偷偷跟狮子说那人手上可能也是沾过血的。狮子笑了,说掌柜一家不是大富大贵之人如何能买来这么名贵的马,明显不是偷就是抢,应该就是某个山头的土匪,作了大案回乡避风头。我有点愣,原来他都是看的透彻的,所以有些事情,我不提他也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