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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2月8日。
      晴。
      林荫路99号。
      近半年了,我仍不习惯从这陌生的床榻上醒来。
      装修过后的林荫路99号,已从中式改造成了全然的西式,并且分外的富丽堂皇。
      这不是我的偏好,而是我的新婚妻子高佩芹的手笔。
      妻子。
      我望向书桌,那上边,有我们的结婚照。
      伊穿着华美的白色婚纱,面上牵着端庄而纯真的笑,像一个可人的安琪儿。
      在结婚照的旁边,还摆着好几帧照片,有我和霍桑的、和我姊姊一家合照的、和星社诸友合摄的,还有毕业照。
      我喜欢把这些过去的纪念品放在眼前。
      “先生,十点钟哩!”
      门外,我们的佣人吴妈,爽气地报着时间。
      “晓得了。”
      我从床上起来,临窗做了几个深呼吸,然后不紧不慢地更衣。
      在不久前,我因霍桑的缘故遭到绑票,所幸江南燕冒险卧底,霍桑与警探们又及时赶到,我仅仅受了轻伤,只在大幅动作时仍隐隐作痛罢了。
      西洋镜里的影像逐渐整洁起来。
      中等身量,“小白脸”。
      我自然不像那些真正的“小白脸”一样在意自己的相貌,奈何总有一班朋友爱玩笑,连着霍桑也十分赞成这条批语,简直一反他的常态。
      收拾完毕,我简单地用过早餐,便往大东书局去了,一来是为了我的新书的出版,二来是为了结算去岁的稿酬——很少的一点,若非我的旧友赵容兄一再坚持,我几乎想全部推却了。

      大东书局。
      赵容兄常用的笔名叫做寄桐,乃是藏着风流故事的。他是绍兴人,起先在南洋公学念书,后又留学日本,如今则是文界的著名人物,为人爽朗,平生所嗜唯赌马和酒精,几乎到了狂热的地步。
      我和他互敬了香烟,将新书的事宜商定后,便在他这烟雾缭绕的办公室里,小声地聊起了近来的新闻。
      “你的伤还好么?”
      “不过擦伤,已无大碍了。”
      赵容亲自把稿酬递给我,一面拿起笔蘸蘸墨水,往记录簿上划去一道。
      “朗兄,你近来可有空闲吗?”他问道。
      我用手指弹了弹烟灰,犹疑道:“怎么?空总是有的,说忙也总是忙着。”
      “若是请你把《江南燕》改写成电影剧本,你得功夫吗?”
      我把眉头一皱,道:“可是要拍?主角算是霍桑,还是江南燕?”
      “皆都算。你认得戴桦明吗?他新近接办了联宁影业公司,一心想把原本青阳社的台柱正式推入电影界,故此需要几个小生和花旦的角色。”赵容道,“不过,霍先生和你的演员,仍旧是原来的,尽可放心。”
      “岂止认得,他是沈虞小姐的爱人,这点你也该当知道。我们是很相熟的。”我道。
      沈虞小姐,是我和霍桑共同的朋友,曾在“暗香记”“狂人日记案”里,帮过我们不少的忙。
      连同戴桦明和青阳剧社里的几位,也和文界有着诸多交集,彼此都有数面之缘。
      只是,“江南燕”毕竟是真实存在的,虽然抱着行侠仗义的旨趣,但说到底是个盗贼。
      小说也还罢了,贸贸然地摄成电影,似乎有些冒犯的意思,更有诲盗的可能性,倘若引起少年人效仿这般行径,实在罪莫大焉。
      “那么,你是应下了?”
      “不能拍别的故事吗?《江南燕》,多少有诲盗之嫌。”我委婉地道出我的意思。
      赵容推推我的肩膀:“你说你,好不容易结了婚,还仿佛道学先生一般,怪不得你夫人三天两头要恼你,一个月三十天,十天住在娘家。和你认识的,读到你小说里高夫人的什么温柔贤淑,哪个不笑掉大牙。”
      我有些发闷,这里面自然别有隐情,但不光赵容,就是霍桑也被我和佩芹瞒得严严实实,所以此时,我不得不顺着他的话:“怕老婆有怕老婆的乐趣,你懂什么?伊回娘家,我还落得自在咧。”
      “我是不懂,也不想懂。自在?等霍先生也结了婚,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往哪儿跑,到时候,还不是孤零零一个人消磨。”赵容拿起笔杆子,比划着嘲道。
      “他可不高兴结婚。”我想起霍桑的谈婚色变,只想摇头,“抱定独身主义了。”
      赵容忽道:“朗兄,你何妨做一篇侦探与风月的小说,就是编的,也很得趣哩。”
      我道:“我收到的读者来信里,早有人提过,只是我怕霍桑看到……”
      “你傻么,换个笔名,谁知道?”
      “你才傻哩,他是侦探!”我好笑道。
      “这样,我在文章介绍里,存心写这篇文章的作者是个新晋的,他定以为不过是仿你的。”赵容愉快道。
      我于是沉吟道:“唔,也行。可你要我怎么编?他的身边,除了你认识的沈小姐,和探案时遇见的姑娘家,委实一个女孩子也没有过。”
      “生造一个就是,这有什么。”赵容挥挥手。
      “有了。他这几日,还真的和一位大小姐有几分交谊,只是胡乱编排,多少不好罢。”我想起了他最近的行程,道。
      “有什么,朋友玩笑还不行吗?”赵容道,“不过,你看这剧本——”
      “晓得,放心。”我把稿酬放好,朝他点点头,并和其他编辑别过,“赵兄,让他们直接和我接洽也不妨的。”

      爱文义路77号。
      霍桑脱下大衣,搭到椅背上,擦火烧起壁炉。
      方才一路奔波,倒是不觉得体寒,这会儿回了家静坐下来,手脚反而发冻。
      已近两点钟,施桂和苏妈早已就寝,室里冷寂得很。
      他手头的案子总算了结,本来,他在九点钟的时候就能抽身走人,将余下的工作交待给汪银林,但汪太太连着好几个电话打到局里,请银林早些回去照应生病的闺女,偏生汪银林一时换不过班来,于是他主动请缨,亲自带人去向导社,将凶手缉拿归案。
      反正回家也是枯坐,不如活动活动。
      他坐到书桌前,草草记下破案的过程,并将一张向导社的舞券粘附其上,以兹纪念。
      破案的兴奋像一把小锤子,不住地敲打着他的脑筋,因而他并不觉得困。
      他又翻出过去未曾归档的票据相片,逐个儿粘好。
      最底下,是他和包朗合摄的一帧照,摄于七八年前,他们重回上海的时候。在不久前发生的“险婚姻”案中,有小报记者将照中包朗的影像单独截出,和其未婚妻高佩芹小姐的闺中小影放在一起,恰似结婚照。
      当时他翻出了这帧照,以证明自己对相片术的解释,事后许是忘了放好。
      他把照片藏进了另一本日记册。
      高小姐——堪称良配罢?
      伊的面貌既美,身材又适中,稍稍带着点丰腴,而根据他对包朗的了解,这几乎是正中下怀。
      伊有个在大学做教授的父亲,哥哥几周前赴德,在陆军学校就读,还有一弟一妹,年纪尚幼;伊自己,也是从中西女塾里毕业的才女,自小又随名师习工笔画,所绘仕女图,时常能在刊物上瞧见。
      这样的家庭,谈不上大富大贵,可是前途无量,并且清清爽爽,又用不着倒插门。包朗最烦家务事,如此倒是很合适。
      就是听说那高佩芹有些厉害,大小姐脾气来得很重,不时地就要回娘家。
      不过,包朗既然出身沪上,想是习惯了小意儿奉承的罢?
      换言之,高小姐回了娘家,包朗便能得空来爱文义路住上几日,就是……就是不该有那些念想,能和朋友时常小聚,也是件快事。
      他的脑中纠缠着许多的思绪,一丝睡意也无,干脆又走到书架前,挑起书来。
      书架的底层,有已经出版的《霍桑探案》汇刊,以及刊载有零碎文章的杂志剪报。
      在以前,他很少会去看它们,因为多少有些怪样,而包朗自然也不会总看自己的小说。
      包朗结婚迁居的时候,将这些书留在了此处,并未带走,也算一种纪念品。
      他偶尔会想翻开看看,但是生怕自己沉湎在过去的辰光里,又加重失眠症。
      但现在,他的手指在书脊上碰了一下。
      他从旁边取了一本包朗的译著,坐到壁炉边的沙发上。
      好像能听见那清越的声音,用他熟悉的带有上海口音的国语,抑扬顿挫地念出得意的段落。
      译得很好,他想。
      等什么时候见了面,要记得夸奖几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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