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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壹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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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白与歌便早早推开了“锦簇”的门,这么个文邹邹的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他手。还记得那时为了这家花店的名字,他和林轩可没少争吵。最后好不容易敲定一个名字,哪想人家司韵一点也不领情,还质疑了一下两个大老爷们的品味。最后一挥袖子,“锦簇,就叫锦簇。”现在想来,白与歌还是忍不住吐槽一下,女人就是麻烦!不过转念一想,他与司韵都不是人,这样称呼好像不大恰当。
算一算,他与司韵相识足有几千年了。说来好笑,他与司韵本都是最为普通的青蛇,一种连感情都不准拥有的生物。本来嘛,他们的人生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那么简单,运气好也能撑个十几年不是。谁能想到两人在一次捕猎时发现了一枚果子,好死不死还是一枚聚集了灵气的灵果。当时也就是一时嘴馋,结果第二天才发现有了灵识,一张蛇嘴也能吐出人话了。蛇不是群居动物,两人结伴而行还是因为白与歌的纠缠,你走东我就走东,想赶跑我,你打不过啊!看来这般不要脸的性格也是在蛇形时便有了的。既然有了灵识,也不能再在这种小树林里呆着了,理应去那些灵气浓郁的地方好好修炼,指不定哪一日便能修成正果。修成正果,这四个字,是很多妖毕生的追求,但也仅限于那个时代罢了。两蛇商量了数日,终于敲定去天山。这在天山一住,就是整整一千年。一千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也足以两人化为人形。漫长的时光让本应不该有任何感情的蛇也明白了什么叫寂寞。终于有一天,司韵提出了想去人间的请求。说是请求,但白与歌知道这只是一个通知,也是那时,他知道他们与修成正果是彻底无缘了。
司韵一向很执着,但这种执着在白与歌看来用一个字就足以形容,蠢。但这话白与歌也只能背地和林轩念叨,给他一百个胆也不敢当着司韵的面说,毕竟司韵的臭脾气可不是吹出来的。
慵懒的靠在椅子上,想起以前的事白与歌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而司韵此时也收拾妥当从里间缓步走出,“笑什么呢?一大早就犯病。”
“笑你啊。”白与歌耸耸肩,“想你以前在天山的时候,还挺可爱的。”
司韵冷哼一声,淡淡扫了他一眼,“磨蹭什么,走了。”
“等等,你就穿这身啊?”白与歌嘴角抽了抽,“漂亮是漂亮,但你这么出去,太引人注目了。”
“有什么的,我不习惯穿现代人的衣服。”司韵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对自己这身鹅黄留仙长裙相当满意。
白与歌无语的扶额,不知从哪掏出了一个袋子,“里面的衣服,换上。”
接过袋子,司韵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件相当可爱的毛绒上衣还有一条米色的短裤。没有丝毫犹豫,司韵把袋子丢了回去,“不要。”
“有些事你必须要习惯,司韵。你这样引人注目不说很容易被那些游历的天师发现,你... ...身体里已经存在煞气了,一旦被发现结果你自己知道,不是所有的天师都像林轩一样对妖怪友好。”白与歌神情是前所未有的认真,他站起来走到司韵面前,重新把袋子塞回司韵手中。
“这不能成为你甘心做他宠物的理由。”司韵这般说着,却没有再反对。她深深看了白与歌一眼,转身回到了里间。
白与歌一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摊在椅子上,司韵肯这么听话还真是难得,要知道,他已经有要挨一巴掌的准备了。同时也要对自己的上司表达一下歉意,每天都要被司韵嫌弃,也是不容易啊。显然,他已经忘了这一切的罪魁祸手是谁了。
好不容易等到司韵出来,已经临近中午了。白与歌忍住想一把把司韵抱在怀里的冲动,故作冷静道:“收拾好了就走吧,一会要晚了。”
“不奇怪吗?”司韵不自在的揪着衣摆,触手的柔软让她忍不住又摸了一下。
白与歌不怀好意的笑了一下,端着下巴像模像样的打量了一番,“不奇怪。”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很可爱。”
后果嘛... ...就是白与歌只能顶着肿了一边的脸出门了。
苏州本就是很繁华的城市,人流来往也多,出租车肯定是打不上了。索性林轩约定的星巴克离锦簇并不远,走着也就十多分钟的距离。一路上司韵都没有再说话,眼睛一直盯着正前方,不知再想些什么。白与歌也识趣的没有去讨嫌。这种沉默,一直维持到目的地。
“就是这里?”司韵嫌弃道,“很容易被听到。”
“我们去二楼,人少。”白与歌一副一切有我的样子,自然的拉过司韵的手,触手一阵冰凉,这种凉,比同是蛇妖的白与歌更甚,如果非要形容的话,那大概是,死人的温度。
司韵任他牵着进了星巴克,二楼真如白与歌所说人特别少,只有两个。而两人中的其中一个,白与歌显然相当熟悉:“林轩!”
叫做林轩的男子应声站起,他穿着一件纯黑的西服,领结一丝不苟,一看就是个成功人士,走上人生巅峰的那种。而他的对面,是一位很年轻的女性,长得非常美,但这种美与司韵却截然相反。如果说司韵是妖艳却身含剧毒的夹竹桃,那这个女人就是无根错生的一捧莲花。
“司韵也来啦,坐吧。”林轩友好的冲司韵点点头,奈何司韵的目光从一开始就一直停在女人身上,半分也未分给他。
白与歌见气氛有些尴尬,忙拉着司韵落座,讪笑道:“不好意思,小姐你别见怪,她一直这样。”
女人摇了摇头,正欲说话,司韵却先一步开了口,“常乐,你是常乐。”
白与歌这边脸色一下子变得比苦瓜难看,眼看四周都快冷的飘起雪花了,忙打圆场道:“瞎说什么呢,前几天不才刚见过常乐么。”语罢又转向女人,“她好久没出门了,脑子有些不清楚。”
司韵皱了皱眉,却也没反驳,老实闭嘴不说话了。
见状,林轩笑着对女人说,“莺枫小姐,这两位是我的朋友,也是一流的天师,想来能帮到一二。”
莺枫感激的点点头,开始了叙述:“我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师,平常假期喜欢去各地旅游。前些日子和朋友游玩,不知不觉就走进了一个庙里,至于名字,我现在有点想不起来了。只记得稀里糊涂就烧了几柱香,然后那里的住持赠了我一块玉佩,我不太懂这个,但也知道是好玉,只是上面划痕多了些。这实在太为贵重了些,我便谢绝了。但那住持却说这玉佩与我有缘,无论如何都让我拿着。”说着,她从皮包里取出了一个锦囊,小心地从里面取出来一块玉佩。果真与她所说,是相当珍贵的和田玉,但上面交错的划痕着实让人觉得可惜。
“我实在拒绝不了,便只好收下。起初并没有发生什么事,但这几天,我开始频繁做同一个梦。”说到这,莺枫显得有些无助,“我从不信什么鬼怪神魔,但是这样持续了一个星期,我实在有些受不了了。后来听朋友们介绍,才找到了林轩先生。”
白与歌思索了一阵,开口问道:“我能冒昧问一下,是怎样的梦吗?”
“其实也不是什么噩梦,梦里,我总能看到一个穿着纯白色长裙的女子撑着把伞站在白玉桥上。她好像在叫一个人的名字,不是我的名字,但我却总感觉她在叫我。每当我想开口问她是谁的时候,都会醒来。”
“每次都是?”
“每次都是。”
一直沉默的司韵突然开口,:“那你的意思,是怀疑这玉佩里有鬼魂喽?”
莺枫点了点头,“所以我才想让林先生帮我看一下,如果能除掉,那就再好不过了。”
“除掉?”司韵一愣,继而笑了起来,只有离她很近的白与歌看到,她的眼眶红了 。“除掉多可惜,不如你给我吧。不光不会再做梦,也省了很多功夫。两全其美,你看如何?”
“这... ...”莺枫有些犹豫。
司韵挑眉,“不然,我用钱买也可以,你出个价。”
莺枫慌忙摆手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小姐若是喜欢拿走就是,它本就不是我的东西。只是这玉佩着实有古怪,小姐你一定要多小心些。”
“不要紧,你现在还好好活着,证明这里面并不是什么凶煞。如今到了我手里,指不定它和我,也有缘呢。”司韵语罢,捧起那块玉佩,在兜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个绣着梨花的锦囊来,无论是样式还是布料,都比莺枫那个高出了不知多少个档次,“只有这样的锦囊,才配得上它。”说着,她小心的把玉佩装了进去,也不打一声招呼,自顾自得离开了。
莺枫有些尴尬道:“您这位朋友,还真是有个性呢。”
白与歌翻了个白眼,见司韵确实走了,毫不客气道:“都是惯的,大小姐脾气,骄矜的很,让莺小姐见笑了。”
“无妨,那事情既然解决了,我就先走一步,学校那边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改天请你们吃饭。”莺枫把手举到耳边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迈着轻快的步子也离开了。
此时若大的二楼只剩下两个人,林轩瞥了一眼四周,见没有异样才道:“最近,我感受到了一种很不平常的气息在这座城市,是她的。”
白与歌自然知道林轩说的是司韵,头一歪道:“不平常的气息,难道是她的骨... ...”话未说完,林轩一把捂住了白与歌的嘴。
“这件事,千万不能让她知道。我这有一枚香囊,你要做的就是把它戴在司韵身上,这样可以隔绝那东西的气味。”林轩手里凭空出现一枚淡紫色的香囊,里面散发出一股很好闻的香气。
白与歌一脸生无可恋的接过香囊,“你总是给我一些危险数极大的任务。”
“但你还是会去做,不是吗?”林轩眯起眼睛,笑得就像一只老狐狸。
“是啊,谁让我摊上这么个冤家呢。”白与歌弹了个响指,自认为很帅的一撩头发,“有我在,绝对不会让她遇到一点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