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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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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好梦,醒时时钟和分钟重叠在十点。我躺在床上不动,将目光投向窗外,已然是艳阳高照的时候,白色窗纱被风挑逗得欢畅地飞舞,掀起落下的刹那间瞥见天蓝得出奇。
两天前我还住在城南,与刁钻的房东大吵一架后热血冲上头脑的我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一切行装。站在街角顶着当空照的灼热的太阳挨个给朋友打电话请求帮忙找房子,拨到琴的电话时再也忍不住大吼一声:立刻给我找一间房,否则今晚铺盖打到府上。这一吼果然奏效,琴立刻发动朋友以网络式的人际关系替我找到了这间房。当时在凉爽的冰厅里接到电话,我心里狂喜,并暗喊一声:耶!
当天晚上,子梓他们就帮我把所有家当搬到了新家。
这间房虽离市中心稍远了些,但地理位置颇佳且社区服务完善,冬暖夏凉,早上可观日出黄昏可赏夕照,最美的是它乃琴的朋友的哥哥的同学的姨妈全家移民加拿大而空出的房子,因而房租极其便宜。琴说那位同学说了:看在朱丽靥算是个美女的份上,我吃点亏又何妨?那口气好像这房子他作主似的。
被人评价为美女当然是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想到这我笑了一下,翻个身继续赖在床上并且开始唱歌,从《我爱北京天安门》到《2002年的第一场雪》,我挨个唱,直唱到饥肠辘辘才起床梳洗。
我叫朱丽靥,3年前追随我的男友枫到了这个城市,然而枫在半年前得到公干的机会离开祖国飞往日本实现他的理想,我则继续留了下来。听到我名字的人多半都会有半秒钟的错愕,然后问是英文名吧。我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解释:不是,音同字不同,是笑靥如花的靥。我之所以这样不厌其烦,是因为咱有自知之明。人家朱丽叶出身贵族,穿金戴银,佣人老妈子成群结队,而我家境平庸,生活朴素,朝九晚五赶着公交车到出版社报到。连男朋友都没法比,罗密欧英俊潇洒,深情款款,而枫只能算平头整脸而已,还要为生计奔波远赴本姑娘最为咬牙切齿和嗤之以鼻的国度。
梳洗完毕,我套上牛仔裤带了钥匙钱包手机到楼下超市买便当。
打开楼道铁门正打算迈步的瞬间,一个人影飞奔上来,我收不住脚,重重撞在了他身上。我没好气地说了句走路不长眼,慢点还不行。然后居高临向地望着这人,心里思忖着这家伙长得还不赖,目测至少1.82以上的高大块头,那张脸用武侠小说里的话说满可以算是剑目星眸。
他充满歉意地笑了笑,让到一旁,顺便问:“你刚搬来的? 507? 那家人搬走时我还出了不少力呢。”
我牵了牵嘴角当作回报他的笑,目不斜视地下了楼。
后来我才发现自己胸前的衣服上沾了星星点点的许多奶渍,而且是在路人以各种复杂的、好笑的、同情的目光提醒下发现的,想必剑目星眸冲上来时手中的伊利盒装奶全挤到了我身上,难怪他作贼心虚地拉天扯地。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相随。枫刚离开那阵子确是如此,用总编缉老海的话说我当时是丢魂落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影子也淡了浅了,枫打电话回来我也不再玄然欲泣。在不是自己故乡的城市一个人生活是需要朋友的,可我的朋友不多,大部分是枫的,枫临走时托孤似地把我托付给他的朋友们:好好替我照顾小叶子,她从没离开过家,有点娇气,有时脾气不好。枫是标准的好男人,不抽烟不酗酒有洁庇思想传统包容我对感情想法单一。老海说这样的男人是旷世奇葩,濒临绝种,放他走就等于剑走偏锋,如履薄冰,放羊入虎口,完了完了。他说这话时摇头叹息,不知是为我还是为普天下所有女人亦或是男人,追问他时,他嘿嘿地笑,显得高深莫测、捉摸不透的样子。我本来就不喜欢努力地思考某件事情,于是也就任其故弄玄虚。
老海并不老,称他老海是因为他有一颗略为聪明绝顶的脑袋,还吹嘘说12岁时就用海碗喝酒,因此便得来此雅号。老海长相身高职业不差,money的存储情况也很可观,可就是不走桃花运。据我们编缉部的同事保守统计,其经人介绍的女友大约在17人之多,但最后总不了了之。多次受挫的老海自嘲说文化人多以此来体验人生,他不能免俗而已。
琴是我大学时的老同学,这个城市是生她养她的地方,上学时我们的关系一般,自从我来到这里之后才交往密切。琴是个特别喜欢名牌,追求浪漫的人,对待感情抱着与时俱进的态度,被她淘汰的男生数量与日俱增。她把一位名人的话稍作变动就成了她的格言,大致内容就是如果爱过小河就不会被小溪感动,爱过大江就不会对小河动情,爱上大海的话大江还算得了什么呢?不过依我看来,她的水平还停留在小溪阶段,最多不超过大江。
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自己出版一本书,虽然知道自己文字支离破碎,但还是向往着出书,并且已经开始付诸行动,每日里得闲就坐在电脑前啪啪打字,累了就往网上贴一些貌似凄美实则空洞又倍受追捧的文字。
从阿波罗酒店冷气十足的咖啡厅出来,炎炎烈日晒得我感觉自己像一条正在解冻的带鱼,汗腺迅速发挥功效,我一边往包里塞小录音机一边抹着不断往下淌的汗水。我的职业是负责出版社发行的一本杂志的女性人物专栏,每期都要预先约好这些出色的女人做访问,然后把稿赶出来以供出刊。左前方强烈的镁光闪烁吸引着我的视觉,我立即扭头看,那部相机还来不及将镜头缩回。我满脸堆霜地走到相机面前,它的主人正用尴尬的神情瞧着我,双手紧护他的宝贝。
我抬着头眯着眼看面前这个高大的人,心里思忖着像在哪儿见过似的,然后说:“这个位置不错,省了不少模特费吧。”
“嗯……还能捕捉瞬间的表情。”
我强压心头的怒火,问:“我刚才什么表情?”
“你?”他皱眉想了想,说:“是人们面对炎热时……那种……最为原始的神情……有些焦急,有些迟钝……瞳孔缩小,鼻孔放大,向外透露一种讯息‘天哪,真热’!”他形容完,高兴地耸耸肩。
我顿时火冒三丈,伸出手勒令他把胶卷交出来。
他为难地说:“我没有用胶卷,这是数码的。”
“那就立刻给我删掉!”我怒吼。
他护着相机,目露紧张神情,笑着说:“干嘛呀,照得挺不错,洗出来给你看还不行……”
“立刻!马上!给我删掉!”我杏眼圆睁,尽量显出我最狰狞的面目。
他挠挠头,说:“你不记得我啦,我可记得你呢,你住我楼下,507嘛。”
“我没兴趣认识你!”我记起胸前衣服上星星点点的奶渍。
“我叫赵一鸣,你……”
我再也没有耐性,伸手直取他的相机,他本能地用手挡了一下,我的小录音机在我的惊叫中应声落地。
我迅速拾起录音机检视一番,却发现replay键失灵,我气极,举着相机问他:“你说怎么办?!”
他嚅喏着:“什么怎么办,你如果不来抢……”看到我凶神恶煞的样子,忙改口道:“修好不就得了,如果修不好,我买个新的给你好了。”
我气得张口结舌:“你说……说得好轻松,这……这里面录的东西……我……我晚上要赶出来,你知道吗!”
最后的结局是剑目星眸在我的监视下将我的形象删除。
离去的那一刻,他突然转过身低声说:“你是担心自己照得像丑八怪吧!”
我用最愤怒最恶毒的目光注视他,他吐着舌头扮了个鬼脸溜之大吉。
晚上赶稿时老妈打来电话,质问我为什么这么久不给家里挂电话,嘘寒问暖完毕就问枫何时回国,又说邻居小我一岁的娜娜都要嫁人了。我含糊地应付,说我很想家,爸妈身体要好好的,哥哥还孝顺吧,有没有娶了媳妇忘了娘?一阵风哄过去之后,放下电话才觉心头酸涩着堵得厉害,我是真的很爱他们,家一直占我内心最为温柔的领地,出门在外就想家,回去了又怕父母唠叨。我是一个热爱自由的人,可我的热爱有个限度,那就是自己替自己找个理由约束着,似乎这样才会让自己处于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