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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到波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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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走了啥狗屎运,我来到了法国,而且是那纸醉金迷、奢华得无以复加的波旁王朝时期,比起那些动不动就穿越到清朝,篡改历史、惹事生非的前辈,实在是太幸福了。
但是语言不通怎么办?我只懂笨猪、打狗和傻驴,搞不好这里用的都是古法语,跟文言文似的。
我张嘴,但只有啊啊声。侍女跑过来,若无其事地端上一个锡制的盛着清水的高脚杯,那味道绝不止”农夫山泉有点甜“那么简单。脸盆是骨瓷做的,天鹅绒的毛巾上绣着蓝底金百合,仿佛在宣告自己高贵的出身。
饰以白色缎带的mule,踩在雪白的羊毛地毯上,这本就是享受。
还没来得及换下身上的déshabillé négligé,我急不可待地跑到镜子前,看看关键问题。平日阅美无数的我此时也只有一个字:美。这长相,酷似罗密·施耐德,深褐色长发、浅棕色眼眸,典型的奥地利人种,小巧的鼻粱、白皙的皮肤,都恰到好处。唯一不够柔美的是嘴,抿得那样紧,仿佛前线的军官,一丝不苟、严阵以待。但整体又那样和谐,有种不怒自威的压迫感,像极了GRACE KELLY,女王般的感觉,BINGO。
差不多165公分,不胖,有着纤细的腰肢、挺翘的臀和扁平的胸部,这可能是“她”最大的悲哀,特别是身处欧洲。
总的来说,我对自己的新形象很满意。
早餐吃了什么记不太清了,牛奶里有新鲜的奶腥味,我甚至能幻想宫仆挤奶的场景。
换上那紧得要命的胸衣,吸气收腹,我感觉自己快要窒息,A CUP硬生生拗成了C奶。巨大的鲸鱼骨衬裙重得我想杀人。没有人对我的无声感到奇怪,我终于明白,在这个世界,我的话语权被剥夺了。
我去花园里闲逛,在这里,我终于确定,我来到了凡尔赛宫。那金色的池塘、开阔得无以复加的草坪,还有那美术课上常被老师奉为经典的名家大作,图比?吉拉尔东?还是柯塞沃克?所有见过它的人都曾惊叹它的壮观,但是,几百年前的它,无法用任何语言描述,以我一个现代人的眼光,只能说这是比金字塔更伟大的人类杰作。
据说法王路易十四经常召集4000名亲信在这里开PARTY,腐败的法国人,不知道同时期的康熙老头怎样。
午餐时间,在内侍的搀扶下我优雅地走到长长的象牙餐桌前,2/3的屁股坐在镶金的桃木椅上,骨瓷的杯盘、银制的刀叉、丝质的蕾丝桌布,还未上菜,已是一场视觉盛宴。菜肴量不多,但一道一道地累加,热量着实也不少。看到鹅掌,突然想起某位法国皇帝命人将活鹅放在烤炉上,图其新鲜可口,有点反胃。红酒,果然是法国人的最爱,晶莹剔透的水晶杯,缓缓注入红色的液体,醇香的酒味扑鼻而来,管它Lafite、Latour、Margaux、Mouton还是Haut-Brion,我已经醉了。
下午,有几位和我年龄相仿的贵族在母亲的陪同下来见我。几位年长的宫女见了她们立马屈膝,可见地位非同一般。但一见面,却向我行吻手礼,当下,有些不知所措。在某本书上看过,这样的宫廷礼仪是为皇后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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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合,其实就是鸢尾花,最早出现于路易六世在位时(1108-1137)皇室铸币厂铸造的银币上;路易八世时代(1223-1226),玉玺、王袍上已大量使用;腓力四世时代(1285-1314)开始由国王个人象征物演变成家族性徽章,是拥有皇室血统的证明;查理八世时代(1483-1498)明确规定其为皇家纹章。
15世纪后期,蓝底三朵金百合纹章就成了法王专有标志。
笨猪、打狗和傻驴:笨猪bonjour(见面时用);打狗d’accord(点头时用);杀驴salut(再见时用)。
déshabillé négligé:性感的新款睡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