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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第一章

      月黑风高,寂静无声。
      偶有鸦影,在几根破木头架撑起来的高台上空盘旋,等待着即将到来的美味佳肴。
      高台上,白日被上了大刑的奴隶,吊着手脚,呈弓字形状,血水早已浸透了草绳,沿着草绳滴落在地。微弱的气息,因喉中毒发而发不出一丝□□之声,唯有那呲裂双眸,狠狠瞪着前方灯火光亮。
      “江大哥,明天狩猎,该轮到我们奴圈子出人了,”草屋一角,潮生收回望向高台的眸光。他掰着手中硬的像石块的烧饼,沾了清水,一口咽下,有些忐忑,“要是能活过明天,我就再给泥菩萨姐姐磕一百个头,不,一千个。”

      他旁坐的公子,年岁稍长,正用手指打理发上的虱子。虽奴隶装扮,却掩不住那出温雅高贵气质,与周遭二十好几邋遢奴隶挤着睡的破屋气氛格格不入。半晌,他用草绳重新系住乌发,瞧着碗中清水照的出他憔悴清隽的脸,似是答话,又似是自言自语,“能活。”
      少年目光炯炯,心里的担忧顿时减了一大半儿,“没错,能活,我最近运气很好的,今儿跟小林子他们赌钱,连着赢了三局,有这般运气,明天一定选不到我。”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司徒侯府奴圈高墙之外,是奉城最繁华的花灯酒市,富贵人家的少年郎君享乐蹉跎其间,不识愁滋味,而院内草屋里蜷缩的奴隶们,却只盼着能有一顿吃饱喝足,能多看一眼日出日落。
      潮生吃半饱,使命儿的喝水,等水把火烧泡大了,就感觉不到饿。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但每日的吃食,除了地瓜,也只多有一个烧饼,还是沾了江大哥的好处,小林子他们那些只能啃地瓜的狐朋狗友都羡慕的紧。

      江大哥与司徒侯府的其他奴隶都不一样,被送来的那天浑身是血,命薄的就像是窗户纸一样一戳就能破,银盔甲卫兵给他手脚上了锁链,就丢在奴隶住的草屋,再没管过。好在他命硬,硬生生撑回了一口气,等伤口结痂,换了衣衫,擦了血迹,谁还认识?肤白水嫩,潇洒风流,简直比侯府生养的贵公子还贵气。
      哪里的凤凰被折去羽翼,胸口烙上了一辈子去不掉的奴隶印。

      一次,有个姓王的管事来求,求江大哥看一本账册,江大哥翻了翻,几句提点,似是帮了大忙。之后王管事但凡有求,隔三差五夹带几个烧饼,在奴圈,这已经是主人对奴隶最大的施舍。潮生与江大哥同住一个草屋,不足半年,自认为亲近,瞧见王管事来,定是要蹭吃一顿。
      小林子常骂他不要脸,人家江大哥自己都舍不得不吃,全都省着给你吃了。他却不以为然,有本事你也要,要到是本事。
      人要活着,脸算个屁。

      潮生喝足了水,满肚子咣当咣当的又圆又鼓。江大哥还在收拾他的头发,天知道这位曾几何时的贵公子,都已经沦落至此了,还特别在意仪容仪表,每日上工回来,都不忘打理一番周正。
      几十个人挤在一个屋,吃喝拉撒恶臭熏天。上工累的半死,多是倒头就睡。今天却都像潮生一样,翻来覆去睡不着。明天司徒侯府又要挑新的奴隶去猎场,活人狩猎,是大殷朝富贵人家最喜欢的消遣,十有八九,有去无回。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们奴隶的命,卑贱若萋萋荒草,亦有荒草怎么烧也能重新长出来的坚韧与顽强。偶尔有逃跑的,反抗的,被抓回来打个半死,喂上毒药,挂在高台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如此,每年依旧有奴隶在深夜偷偷爬府院围墙,妄图佛祖显灵。

      佛祖从没显灵过,但草席上的木簪子,倒是挺好看的。
      “这木簪真漂亮,”潮生挨着江大哥睡,挪着身子靠过去,拾起枯草地铺上的木簪,对着月光细看,“上面还有字,那么多笔画,是什么字啊?”
      他仅认识的两个字,是江大哥教他写的自己的名字。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江琛缓缓念出,心中一暖,忆起往昔故人,面庞不由自主挂上温和的浅笑。

      “嘿嘿,心上人送的?是江大哥的家室吗?江大哥生的这般好看,江大哥的妻子,定也是天仙一般的美人。我睡不着,江大哥能给我讲讲你妻子的事儿吗?”潮生来了兴致,少年好奇心性,暂时取代了恐惧。这簪子是江大哥被送来奴圈时,就别在发上的,之后取下来,一直带在身边,经常拿出来摸来摸去,似乎是很珍贵的东西。
      “我们未成亲,算不得家室,”江琛眼色稍许暗淡,取过木簪,收入怀中,瞧着少年求知若渴的眼睛,叹了口气,“我与他自幼相识,竹马青梅,互许真心。这簪子,是他送我的定情之物。只是……我们终究,不被世俗所容。”

      潮生命途多舛,被卖到司徒侯府之前,被转卖过许多次,曾经的主人家小姐,喜欢请评书先生来府上讲故事,他做工时,跟着听了不少,对号入座,“我知道了,江大哥的心上人,是很高贵的人,因为江大哥被罚做奴隶,跟她的家门不配了,所以她的家人不同意你们在一起,是不是?”
      江琛一愣,小小的娃娃,脑瓜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乌七八糟的。
      “还是说,她也因为你是奴隶,就不再喜欢你了?”潮生追问,忽然意识到这是揭人伤疤,戳人伤处。江大哥睹物思人,定是爱惨了送簪子的那位姑娘。他忙捂住嘴,一翻身,“当我没问。”
      “他从不在乎身份地位,皇族,官宦,平民,奴隶,在他眼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别。他是这天底下,最有情有义之人。”江琛闭上眼睛,靠上湿冷的砖墙,瑟瑟冷风渗骨,窗外月辉清澈。海角天涯,无论是极北雪原,还是西疆大漠,是南海诸岛,还是东都春江,世间之人所望,都是同一个月亮。

      天下之心,无论高低贵贱,都凝在一处。
      “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他亦愿意守我护我一生一世,”江琛对自己说的,也是对月亮说的,月寄相思意,那个人,一定也是这般念想的。
      潮生不明白,要是那姑娘真的家门显赫,对江大哥同样的专情不二,为何不给江大哥赎身?司徒侯府虽是皇亲,权贵通天,但奴隶赎身的事儿,也不是没有过,从前有大世家的贵公子看上了个年轻女奴,就按着卖身契,给了奴圈管事银子,把人带走了。
      但他不好再问,江大哥极少说自己的过去,这次算破天荒说的多。

      “我为何与你说这些……”江琛无奈摇头,到底是离着皇城久了,已经这般不做防备的与不算熟悉的人说心里话。
      他喜欢跟潮生亲近,这孩子天生一颗坚韧之心,再苦的日子也能寻得乐处,从不抱怨天命不公,只想好好的活下去。
      想他十三岁的时候,哪里有这般坚韧心性,锦衣华裘当前,玉盘珍馐在侧,先生戒尺一起,还没等落,委屈的眼泪早早挂上了脸颊。

      这里,鞭子是家常便饭,对奴隶,从没有道理可讲。
      许久,潮生半睡半醒,喃喃嘟囔,“江大哥,我们能一直活着吗?”
      江琛抚上少年的后膀,感受到微微的轻颤,这孩子经事儿早,聪明且敏锐,多少知道猎场奴隶挑选去就是送死。
      世人多高谈阔论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然能坦然面对死亡的人少之又少,潮生怕的睡不着,总想反复跟他确认,想听他说几句安慰话。
      他稍许用力拍了拍,“潮生,别怕,江大哥不会让你死的。”

      去猎场的奴隶,每年会挑选一两次。之前的奴隶都死绝了,便再挑些新的送过去补上。上一次挑选时,江琛还未到侯府奴圈,可依着他对这奴圈主人司徒愉的了解,多半会选像潮生这般十三四岁,身强力健,跑得快跳得远,未谙世事,愿意相信只要跑出猎场就放他们自由的鬼话的少年。
      满怀希望的奔跑,再将希望打碎,赋予无底深渊的绝望,便是百姓赋税供养的大殷贵族们的乐趣所在。
      潮生的气息渐渐平缓,不久传来细弱的鼾声。
      梦里,潮生跟着江大哥,离开了司徒侯府,去哪儿他不知道。细雨朦胧,来接江大哥的马车上下来个姑娘,穿着红裙,打着青竹伞。江大哥的心上人,果真美的像天仙一样。仙女还送给他一大筐烧饼,他吃的津津有味,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吃这么饱过。吃着吃着,有什么东西咬了他的胳膊,疼得他眼冒金星,忽的就醒了。

      “起了,起了,所有人,去院子跪好,”两个奴圈管事,一人一排,顺着草屋为数不多能下脚的空地,扬着鞭子,边走边抽。
      还没到平日起床作工的时间,奴隶们大都没醒。被抽醒的奴隶伏低着腰身,连爬带滚出了屋子,杂乱无章的锁链,刷拉刷拉碰撞作响。
      潮生揉揉胳膊,落眼,一道鞭痕从胳膊肘到手腕,滚烫通红,又是一鞭落下,给他结痂的老疤上画了个叉。他翻了个滚爬起来,抖了抖粘在粗布衫上枯草,拖着沉重的锁链跑出门。
      转眼,屋子里的奴隶已经全部在院中,跪的端正。

      潮生吹了吹胳膊上的血痕,好在不深,管事没用力气打,大概是怕打的不好看,送去猎场被主人责骂。快入冬了,伤口出血,很容易受寒上冻,奴隶最怕冻伤,冻伤了不能干活,司徒侯府不养闲人,不能干活的奴隶只有一条路,拖出去活埋。
      他左顾右看,怎不见江大哥的影子。
      “今儿都给我规矩点儿,闹事儿的一律重罚,”柳管事是奴隶圈管事里,资历最老的一个,也是奴隶们平日最怕的,满脸横肉,口沫飞溅,指着高台上的活死人,“听好了,谁碍了大总管的眼,惹了大总管的嫌,下场就跟他一样。”

      奴隶们听足了训斥,被驱赶往奴圈中央的大仓库聚集。
      “怎少了个?”负责这草屋奴隶活计的管事,跟着点数,少了一个,回头找,屋里也没有。
      奴隶逃走,他身为管事却毫无察觉,这可是天大的麻烦事。
      却听柳管事冷冷道,“你家那个小白脸,一大早儿被二爷手底下的王管事带走了。”
      “带走了?”管事大惊,他知道王管事跟那小白脸有往来,时不时的送吃食,同为管事,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妨他的事,何必得罪二爷手底下的人,谁知这次竟直接带走,连知会一声都省了,“柳管事,你怎就让他带走了?今儿猎场选奴,大总管的奴隶册子数对不上,我可怎么交代?”

      “王管事拿着二爷的令牌,二爷要奴隶,咱们敢不给?”柳管事道,“若大总管过问,我们实话实说,你当大总管他敢得罪二爷吗?他敢多问一句,二爷抽不死他。”
      管事们的对话,潮生听的清楚。
      他走在队伍最后,隐隐有些担心。奉城只有一个二爷,连他们消息闭塞的奴圈,人人也都听说过司徒二爷的赫赫大名。二爷脾气不好出了名,打死过不少奴圈的奴隶。又想,以江大哥聪明才智,定能逢凶化吉。他左思右思,脑子急乱,连自己或被选中,去猎场送死的害怕,也忘记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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