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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二十四章师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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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珩与差不离分道扬镳的极痛快,痛快得让师宴有种错觉:炎帝蜃珠其实并不是很重要。
“他就那么有信心炎帝蜃珠在他取的蜃珠里?”师宴很是纳闷。
阿珩道:“对半开。”
“那若是不在他手里,他能接受?”师宴总觉得差不离不是那么豁达的人。
阿珩理所当然道:“若不在他手里,再从我手里夺便是。”
“那若在他手里呢?”
“那便轮到我去找他抢夺。”
师宴:“......你们真不愧是同门。”
“我权且当你是在夸赞我。”
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阿珩高高兴兴的与师宴告别。
“下回有事还找你。”
师宴顿觉胃疼。“莫再是帝陵了。”
阿珩安慰道:“帝陵也不是那么好寻的,最多是王陵。”
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的师宴:“......”
阿珩在条邑置办了很多东西,主要是皮草,雪山苦寒,没有裘衣,很难挨。不是每个人都是苍凛,天寒地冻的坐在冰雪中面不改色。
虽然牧云原也能买到皮草,可都是寻常的羊皮兔皮,旁的也有,可曾经享受过王族奢华生活的阿珩总觉得不够好。虽然自己无所谓穿什么皮草,可对于自己的孩子与弟子,阿珩想给他们最好的。而考虑到穿的是孩子,阿珩非常用心的挑了最保暖的貂皮与狐皮,并且非常难得的考虑到了美观,买的皮草都是毛色纯净的上品货。
那么好的皮草自然不能带墓里去,墓里阴气重,进了墓再给孩子用,阿珩总觉得不太好。因此下墓前将东西保存在了附近的村子里。本来是想找个荒废的屋舍的,这个乱世中,最不缺的就是荒废的屋舍,甚至城邑。不过条原是王畿,情况比别的地方好些,大部分村落都是有人居住的,阿珩只得寄存给村民。
寻来时阿珩错愕的发现,这里竟然有一队精锐骑兵,被列国军队追杀出经验的阿珩对列国的军队颇为熟悉,眼前这队是非常明显的齐军。在中原,只有齐国的骑兵才会乘骑来自北荒的骏马。
北荒的马种比中原好,这也是齐武王会第四次北伐的关键原因,北荒那地方荒凉苦寒归荒凉苦寒,但非常适合培育良马。靠着北荒草原培养的战马,胡人险些打回山海平原,夺回失地。
阿珩在雁鸣雄关生活过,也在胡人那里做过羊奴,对于北荒的骏马非常熟悉,北荒的马比中原的马高出足足一个头。虽然不齿齐武王的品行,但清生前曾说过,齐武王是个枭雄,面对那般强悍的胡人,仍能取得胜利,没有过硬的军事实力做不到。
看到这样彪悍的战马,阿珩第一反应就是掉头走,她可没忘了六年前胡人的大汗是怎么暴毙的,胡人若有个黑名单,她定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思及此,阿珩忍不住佩服自己,从华族到胡人,她全得罪了,假以时日,很有望成为苍凛第二——人族公敌。
“阿珩,是我,不是胡人。”
听到熟悉的声音,阿珩顿时松了口气。“载你没事吓我做什么?”
齐载亦无语:“这么多年了,你怎还对胡人如此敏感?”
阿珩回以白眼:“六年前让胡人大汗自尽的是我,被满草原追杀的也是我,不是你。”
齐载想想六年前的事,也不由无言。“我要回封地了,你随我一同吧。”
“你的身体已经调理好了,我得回谷了,这么久了,我儿子也不知道还认不认得我。”阿珩道。
齐载震惊:“你有儿子了?谁的?”
阿珩道:“白虎的。”
齐载微怔:“你骗我?”
“我骗你做甚?三七的确是白虎的儿子。”
“白虎比你大了足足二十八岁,且是个卑微的外族商贾。”齐载瞪着眼道,阿珩这得什么品位才能瞧上那么个男人?
阿珩闻言不由皱眉:“把卑微这个字给我去了,白虎是外族之子,我也非华族。”
华族重视血统,与外族通婚所出的孩子都低人一等,贵族更是森严,便是娶异族女子为妻,孩子也很难记入族谱。跟无忧上族谱的难度有的一拼,不,或许容易点,赤帝当年贵为帝君都没能做到,而异族女子所出的孩子,若立有战功受到君王重用,也是能上族谱的。唯有无忧,完全不予考虑,着实丢不起那个脸,她的存在本身就是赤帝的污点,虽然当事人从来都没那个感觉。
不过阿珩素来厌恶这种判断,且不说她身上那不知道算哪个民族的羲和氏血统,便是不算自个,她身上也有好几个民族的血统,东夷、蜀族、华族,着实丰富。
齐载也反应过来自己踩过了线,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白虎他真不适合你。”
“可我就是喜欢他啊。”阿珩叹道,她只是喜欢上了一个叫白虎的男子,尽管那个男人的年纪大了点,且有妻室,可那跟她喜欢他有什么关系?她的喜欢又没妨碍和伤害到任何人。
“他已有妻室,你莫不是要做妾?清翁泉下有知,会被你气得再死一次。”
阿珩默然抿唇,须臾,不耐的问:“我与白虎之间的事干你甚事?”
齐载也不悦:“我是你未婚夫。”
“谢谢关心,咱俩已经退婚了。”
齐载恨铁不成钢:“你一定要这么作践自己?”
“我的私事与你无关。”
“便是婚约解除,我也是你的世交,你让我怎么看着你作践自己。”
世交倒是真的,可......阿珩轻笑:“我没作践自己,你就别管了。”
齐载决定直奔主题:“他在哪?”
“谁?”
“白虎。”
“三年前亡故了。”
齐载:“......”
阿珩问:“你可还有什么要说的?”
“你这几年一直孤儿寡母的生活?”
“孤儿寡母也生活得很好,我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你可还有事,没事我就走了,我已许久未见儿子,想得紧。”
看着阿珩急切回谷的模样,齐载所有的言语皆吐不出了,这世上没有人会永远留在原地等你,或许,三年前他便错过了,一步错,步步错,再也无法挽不回。
不,还是挽得回的,白虎不在,一切还有机会。
“我随你去药王谷。”
阿珩微讶:“你去药王谷做什么?”
“求医。”
“可你的身体已经好了。”
“齐王希望我的身体一直好不了,我如他所愿。”
阿珩了然,公子高登基已成定局,就等着已经定下谥号为威的齐威王入陵,好跟着办登基典礼,势头正盛。
先君入殡,做为王族子弟,齐载必须参加,可他要去了条邑,也别想活着离开了。病重得无法前去条邑是最合理的借口,令人无法反驳,不是快死了,没谁愿意去药王谷求医,阿珩的名声着实......不忍睹闻。
齐载问:“你可愿帮我这个忙?”
“可以。”阿珩随口道,看在公子旦的面子上,她不介意帮齐载一些小忙。
药王谷位于摩云雪山与即翼雪山交汇的地方,地理位置太偏,尽管断云雪山绵延万里,但要进药王谷,必须走牧云原这里,最近也最方便。自然,这个所谓最近与最方便只是相对,实际上,一点都不好走。
阿珩学艺时为了增长经验,每个月都会在摩云雪山脚下一块山石处义诊,久而久之,来寻医的人都会来此。而阿珩若不在,也会在山石处挂一块木牍表示自己远行了,有病人请等着,等她回来了,人还没死她自会为其治疗。
多年下来,山石周围也形成了一个小聚落,最早时是有人在此修建屋舍为求医的人提供食宿,后来便发展成了聚落。
齐载随着阿珩来到药王聚时,这里正忙着宰杀羊群,阿珩见了,随口问:“怎没有牛了?”
屠夫回道:“辰人大宗的买进健牛,也不许我们再杀牛,来年还要买。”
阿珩哦了声,辰律中杀牛犯法,看来以后吃不了牛肉了。
齐载不解:“他们宰杀如此多的羊,吃得完?”被流放过北荒数年,齐载亦非不识人间疾苦之人,还是瞧得出这杀的羊群数量不对。
“不是自己吃的,是卖给我的,谷里养了一些宠物,无肉不欢。”她儿子也是。
宠物?齐载很讶异,阿珩喜种植花花草草,尤其是毒花毒草,可宠物......不是他说,阿珩那一身被毒熏过的味,根本没有小动物敢靠近她。
事实证明阿珩也是能养宠物的,只是不是小猫小狗,而是......雪豹,且非一只,而是一群。
处理好的羊肉用巨大的网兜盛好,再交给聚落外头等候的几十头雪豹,由雪豹驮入茫茫雪山送进药王谷,阿珩带着齐载也坐上了一头雪豹的背。
“接下来会有些颠簸,忍着点,很快就到了。”阿珩对齐载道。
齐载僵硬着身子,无言,坐在比健牛还高大的雪豹背上,但凡正常人都淡定不了,阿珩例外,不过阿珩也压根谈不上正常人。
雪豹在雪山间健步如飞,阿珩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仿佛在飞,很愉快,除了冷了点。
齐载没阿珩的愉悦感,摩云雪山雪山绵延,不是一般的冷,雪豹终于在一座悬崖边停下时齐载的不祥之感到达顶点。
齐载道:“没路了。”
阿珩从雪豹背上跳了下来。“有。”
阿珩从雪里扒拉了一根绳子出来,再串了一块肉丢下了悬崖。“等一会就有路了。”
齐载奇道:“路还能自己跳出来?”
“能啊。”
唳!
齐载错愕的瞧着从谷底飞出的大雕,真正意义上的大雕,雪白的翎羽美丽得耀眼,翅膀展开超过了一丈。
阿珩跳上了雕背,对齐载道:“上来。”
齐载瞧瞧千丈悬崖,又瞧瞧大雕,好一会才跟着跳上去。
大雕带着两个人,一点都不气喘的往下落,随着距离的拉近,齐载也瞧清了悬崖下的谷底。
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山谷。
谷中赫然四季长存且同存,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将谷中分成了四块,每一块区域都是一个季节。
春季的那一块,桃花灼灼;夏季那一块,枣林芬芳;秋季那一块,点缀着片片菊花;冬季那一块,樱花洁白绚烂。
虽有桃红菊黄樱白,但谷中的更多的还是各种不知名的奇花异草。
虽不识得,但以齐载对阿珩的了解,谷中所有植物绝没一个是正常的花草,在落雁关时这家伙也养过花草,结果......全是毒花毒草。
大雕落下的那一刻,一个雪白的球挂到了阿珩的腿上,撕心裂肺的嚎道:“阿母你没死啊。”
阿珩的额头顿时冒出了两根青筋欢实的跳起双人舞。“儿子,咱俩有必要聊聊。”
团子闻言愣了下。“公、公说你死外头了。”
阿珩想要弑师的冲动顿时愈发强烈,将团子抱起来亲了一口,大半年没见,真是想得紧。“你怎么这么傻啊,师公的鬼话你也信。”
团子疑惑的看着阿珩:“啊?”
在团子的世界里,阿珩与苍凛都是最主要的存在,压根想不到这世上会有人随口乱说,并且以看别人难过痛苦为乐。
阿珩也无法解释苍凛那比自己还严重的心理问题,这世间每个人都有心理问题,只是都不严重,不影响生活,但她与苍凛的问题......简直是不治之症,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生活。可正如她永远都不可能真正的睡一个好觉一样,苍凛也永远无法纠正性格与观念: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以及坚定的认为自己不是人族。
正因为理解,所以此时此刻,阿珩无法对孩子说苍凛的坏话。
“罢了,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阿珩只得如此道。
团子闻言哦了声,瞧向齐载,不认识的人。“阿母,他是谁?”
“他是阿母的朋友,叫载,你叫他载叔叔就好。”
团子礼貌的打招呼:“载叔叔好。”
瞧着团子胖乎乎的脸蛋,以及琥珀色的漂亮眸子,齐载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他是白虎的儿子?”
阿珩点头:“嗯。”
“我怎么瞧着他更像云洛的儿子?”齐载道。
肉团子虽然肥得不像话,但对云洛熟悉的人仔细看团子那张脸就会发现,若是瘦个几圈,这只团子根本就是小版的云洛。
“你怎么会这么想?就算我和云洛比较熟,可也没熟到上......”顿了顿,阿珩想起自己拿云洛当过抱枕的事,立马改口:“做男女之事的程度。”
齐载很想冷笑,这孩子和云洛十足十的肖,说这孩子不是云洛的,鬼都不信。虽然阿珩极少撒谎,但齐载还真不敢完全笃定阿珩说的是真的,这女子撒谎时跟真的似的,鬼都分辨不出来。
阿珩没理会齐载的反应,而是瞧了瞧肉团子的模样,什么都看不出来,这张脸太肥了,肥得连五官都瞧不出来,何谈比较他与云洛的长相?除了那双同样琥珀色的眸子,在阿珩看来,这两位就没半点相似的地方。可就算是那双琥珀眸,虽稀罕了些,可阿珩也没觉得有什么,这种眸子是西域戎人一支的特征,非云氏一家独有。
四季区域每个区域都有一座院落,阿珩将齐载安置在了秋季区域的海棠阁,自己抱着团子去找苍凛,有些事真的很有必要跟苍凛谈谈。
苍凛住在夏季的芙蕖院,苍凛的身体问题比阿珩还严重,早年受了重伤,又在冰池里泡了三天,爬上来后虽然没死,却寒气入髓,死活治不了,直接后果便是......阿珩还能勉强走走,他却是站都站不起来,直到近两年才好一点,可以稍微站一会儿了。
阿珩来的时候苍凛正在院子里散步,凭心而论,单看精气神,苍凛根本不像百岁的老妖怪,一百多岁了,腰背挺直,站着的时候身长足有六尺。面色......瞧不出红润不红润,满头银发披着,脸上也满是雪白的胡子,胡子有一尺长,垂到胸口,浓密而杂乱,活似万年古森林里树木杂乱生长的气根。
男子留胡子很正常,可别人都留三缕非常飘逸的胡子,仙风道骨,苍凛这般的胡子,若非每一根都洁白如雪,因而给人以和蔼的感觉,只会令人觉得可怖。不过就算如今须发皆白,配上那双亮得惊人的眸子,和蔼度也打了折扣。
“有事?”
“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
“他又没死。”不过是试了几回药,他很有分寸,死不了。
阿珩深呼吸,可算理解自己那些病人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