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各位大大们,周三准时!
我本来以为这是一个案中案,后来发现是一个案中案中案,宝宝真的被自己当初选题的脑洞打败了。
所以,这个案子我会写的,比较串。希望最后的结果大家能够理解吧,这种角色多,线索多的案子,也是我的一次挑战呐。
因为这个案子的难度和宝宝的脑力有限,很可能会出现bug哦,如果有,请大家一定一定要告诉我。
不想修好案子的侦探不是好作家!呦吼。
另外:上文存在一个常识性错误的,就是□□的麻醉效果。
但是因为大多数的小说都不会注意,宝宝问做医生的麻麻又说根本没有我想的那种药,所以我这里还是运用乙|醚啦。
其实乙|醚作为一种药物想要凭倒在帕子上捂一捂就让人昏迷起码要捂三分钟啦
有那个时间,被捂的受害者早就还手了呢,所以这个点各位大大就不用提醒我啦。
希望看的开心,欢迎意见,欢迎意见,欢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