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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小姐!”在门边待命的佣人打开了门。

      我脱下外套丢到佣人的手上,我说,“太太呢?”

      我没有等她回答,因为我知道她一定关自己在房里,然后等老爸回来对他发酒疯。布满红丝的双眼用冰冷甚至怨恨的目光凝视我,这个绝望仿如人偶的女人就是我的母亲。

      现在她面容憔悴,妒恨占据她的内心,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高贵美丽的女人。

      一个怨恨丈夫不忠的女人,我想她一定渴望回到从前平实朴素但温馨的日子。但不可能了,当她变成了人人欣羡的赵太太时,就注定了这个下场。

      * * *

      现在什么都讲高科技,只不过是机缘巧合,老爸也去搞什么科技股,然后就富了。把原来的小公司扩大,转型,由小老板变大老板,也因此常以公事繁忙为由,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其实不用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通常女人富了就会挥霍,而男人富了则花心,我老爸就是其中一个。

      自从那次在某高级饭店撞破老爸与另一个女人幽会后,老爸就对我言听计从,无论我要多么昂贵的首饰礼物也好,从不会抱怨一句,钱用在我身上大方得像倒水,他说哄女儿开心是天公地道的事。我知道他花在情妇身上的钱肯定不会比我的少,他妥协一定不是为了亲情,只是想用钱堵住我的口,让我不去母亲面前告密。

      女人对婚姻中的第三者的味道是很敏感的,更何况是我那多疑神经质的母亲,她心里肯定老爸他有外遇。明查暗访,小的从衣服有没有其他女人的香水味、头发之类,大的到找私家侦探去跟踪,监视老爸的一举一动,为的是证明她感到的一切并不是臆想。老爸也自有一套应付方法,回家前让衣服熏得满是香烟味或索性换掉衣服才回来;发现母亲雇佣的私家侦探就反过来收买他,让他去报告一切正常。

      就算母亲怀疑苦无证据也无可奈何,当然还因为有我这个共犯,每当母亲问起的时候,我说不知道。

      他们之间的问题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从老爸事业搞起来的时候,裂缝已渐横断在彼此心里。有人会问我为什么不帮我的母亲,通常状况下我应该做好女儿去安慰她,当初我是为了至少在表面上维持一个家才默不作声,但直到那时我改变了心意。

      老爸的情妇找上门来,一切秘密自然揭盅。狐狸精都有上千年的道行,我那个纤细的母亲怎会是敌手,她在第三者面前只能扮演可怜无助的糟糠之妻,气愤又无可奈何。我说,她只适合做一个平凡人的妻子,她太软弱太无心计了,作为一个富裕事业有成的人的妻子,母亲太失败了。她不能驾驭她的丈夫留住他的心,面对外来气焰嚣张的入侵者,她甚至不敢赏给她一个巴掌。

      每逢老爸回家,母亲定要吵闹一番,一个被背叛的女人已经不知什么叫竭斯底里,我爸那时就会骂她,疯妇!

      我告诉母亲说,我一早知道老爸有外遇。结果是火辣辣的感觉刺痛我的脸,母亲毫不留情甩了我一个耳光。这是她第一次打我。她怨恨的目光令人生寒,仿佛站在她面前的不是她的亲生女儿,而是破坏她幸福家庭的狐狸精。

      我哭笑不得,当初如果她肯拿出这份气势狠狠赶跑狐狸精,她就不会落得做“怨妇”的下场。但她打的是我,她的女儿,那时的母亲很陌生,已经不是会笑着和我行街吃饭的母亲了。

      本来我以为她不知道会更幸福,被戳穿的谎言,连唯一暂时的幻影也消失了。母亲她哭,哭得声嘶力竭,把自己放在可怜的弱者位置,她要别人去同情她的不幸。可是,我已经不会再去同情她。

      文学知识贫乏的我那时唯一想起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要做强者,不论是生活还是爱情,我有财有貌,为什么要屈居他人之下,庆幸我遗传自父亲的性格。与其被石块绊倒,还不如先一步,狠狠将它踢开,免得摔得满身伤痕。

      我不相信爱情吗?不,只是那些男人不值得我去相信罢了。

      我躺在床上,靠着这个宽厚的肩膀,听着不明白但高贵的歌剧CD,就连摆设都是我喜爱的欧陆式设计。

      Alex,一个公司的小职员,他是个会讨我欢心的男人。被我皮相的美色引诱,他肯为我换掉一整套简约式的意大利真皮沙发,被我赵氏企业千金的身份引诱,他肯为我换掉已交往4年的女友,但是只有那毫无特色的全白大床他不肯换掉,就是这个莫明的坚持,使我还没有换掉他。

      他使我好奇。

      我会为了一张床而甩掉一个男人,也会为了他在睡觉时打鼾而甩掉一个男人。但我乐于见到他们的缺点,因为他们本应如此,再完美的外表下总有掩盖不了的缺点,无论他们表现得多么正直,在名利的诱惑下也会露出真正丑恶的一面。

      没有童话世界里真正的王子,色欲物欲令他们统统降服在我脚下,我是女王,在爱情里我要主宰一切。

      可是,Alex不肯换掉他的全白大床。

      “我要更大更豪华更舒适的大床。”当他正在我身上享受极至的快乐时,我说。女人就要善于利用自身的优势。

      若是以往我任何一个男人都会说是,但不然,他只说,其实这样也不错。

      我的自尊不容许他对我说NO,所以这次我决定要换掉他。我强迫他抽离我的身上,我以最快的速度穿上那套今季刚出限量发售的Chanel深粉红色套装,甩着hit item之作的Prada手袋走出着个令我不愉快的空间。

      他蓄着怒气不明所以的问我,到底我又在发什么小姐脾气。

      我告诉他,我们之间完了,分手吧。他不可置信的表情在说,我竟然为了一张床而和他分手。当然他不可能捉摸到我的思绪,我要在爱情中占绝对地位,说一不二,于是为了这个不成理由的理由我甩了Alex。

      走出门口时,不但他的身体不会再让我感兴趣,连他的全白大床也不能。我满意的笑了,每当我找到借口跟男人分手时,我就会心满意足的笑了。

      夜路漫漫,细雨打湿了我的头发和衣服,这套衣服是没了,但明天自然有人愿意送我一套裁缝合适全新的名贵衣裳。

      每经过一个街灯处,我回头看一次公寓的灯光。我在意的不是那个会甩掉交往4年的女友的男人,不是那个不肯顺从我的男人,我在意那个会为我和前女友分手但却不肯为我换掉大床的男人。

      落地玻璃窗前的人影在踱步,而后出现了第二个人影,是个长发身形窈窕的人影。

      在原以为赢了他所有的时候,我发现他只输掉了桌面上那部分的筹码,不甘心油然而生。你问我为什么落泪,是雨吗?还是泪水?完全没有投放感情的爱情戏里我是不应该觉得伤心的。没错,其实我是高兴,高兴甩掉他是一个十分明智的选择。当然我也愤怒,我不容许背叛,就算已经结束,我也不容许在他爱我的时候拥有第三者。

      爱?或许他也根本不爱我,他只爱一个面容身材姣好的女人,一个有钱能对他事业有帮助的企业董事千金,但不是一个会仅仅为了一张床而讲分手的女人。我不顾泥水是否会弄脏脚上价值不菲的LV纯白细跟鞋,我只是疯狂地横冲过马路,那个亮着灯光映照出两个人影的公寓才是我的目的地。

      耀眼的灯光从我右面照射过来,白炽的光线刺激得眼睛快要睁不开,雨声夹杂了刺耳的汽车急剧刹车滑过路面的尖锐声,然后,眼里唯一的光点慢慢在融合在收缩,我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的时候,黑暗已然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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