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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她的花 洋甘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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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被需要的感觉是这样的,而且这种被需要,不是压力,不是负担,她不需要为此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她只需要存在就够了。
余笙她喜欢这种感觉。
余笙从王奶奶家出来之后,没有直接回家。
她在小区门口的水果摊前停下了脚步,买了一袋火龙果。还是那个嗓门很大的老板娘,看到她的时候又热情地招呼了一声,这次余笙没有吓得想跑,她甚至抬起眼睛看了老板娘一眼,说了句:“这个火龙果甜吗?”
老板娘说:“甜!不甜不要钱!”
余笙买了一袋,拎在手里,沿着那条她每周都要走两趟的路,走到一半的时候,她路过了一家很小的花店。花店开在一栋老居民楼的一楼,门面不大,但门口摆了很多盆栽,五颜六色的,在傍晚的光线里像一片小小的春天。
余笙停了下来。
她看着那些花,看了一会儿,然后走进了花店。
花店老板是一个年轻女孩,正在给一束百合换水,看到有客人进来,抬起头笑了笑:“你好,需要什么?”
余笙站在那里,看着满屋子的花,忽然发现自己连花的品种都叫不出几个。她想说“我随便看看”,她忍住了,因为她今天已经跟自己说好了,要多和别人聊天。
“我想买一束花,”余笙说,“送人的。”
“送给谁呀?大概是什么要祝贺的事?”花店老板问。
余笙想了想,脑子里浮现出王奶奶站在画架前掀开白布时的表情,还有柯斯朗总是帮她找到合适的区域参与活动,还有沈瑶和她搭档,总是会找她聊天。
她不知道这束花要送给谁,她只是想买一束花。
“送给一个……”余笙顿了一下,在找合适的词,“一个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可怕的人。”
老板看了她一眼,目光里带着一种不探究的理解。她没有问那个人是谁,只是点了点头,转身从花架上抽出了几枝花,开始搭配。她的手指很灵活,在花茎之间穿梭着。
几分钟后,老板把一束花递给了余笙。那是一束很温馨的花,白色的洋甘菊和淡粉色的康乃馨,点缀了几枝尤加利叶,整体色调是那种让人一看就会觉得心里软了一下的浅色系。
“洋甘菊的花语是‘逆境中的坚强’,康乃馨不只是送给母亲的,也可以送给那些让你觉得温暖的人,”老板笑着说,“希望收到花的人能感受到你的心意。”
余笙付了款,抱着那束花走出了花店。
六月末的风吹在脸上,花束的包装纸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她低头看着怀里那些白色和粉色的花朵,花瓣上有细细的水珠,在灯光底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这束花可以说是送给他们。
那束花是为了感谢王奶奶愿意给她看她画的那幅画,余笙听到了那句“你是第一个说好看的人”,让她觉得自己的话也有用处。也感谢沈瑶,感谢她每次参加活动都会说“我们一起吧”,从不多问,乐意和她一起。也感谢柯斯朗,他每次活动都会帮她圈住她合适的区域,还有就是......
余瑶瞬间摇了摇头,把快要冒出来的念头甩了出去。
余瑶抱着花走进了小区,抱着花按了电梯,抱着花走到了自己的家门口,回到家里时,她决定这束花送给自己。
余笙认为她自己也值得拥有一束花。她用不着也不需要等到哪一天,也不需要等到她“变好了”“不再害怕了”的时候,才给自己买一束花。
余笙把花插在了餐桌上的玻璃瓶里。
那个玻璃瓶是她搬进来的时候买的,和那些绿植是同一天。买瓶的时候她想的是以后可以在家里插花,三年过去了,这个瓶子里插过的最接近花的东西,是一根她从路边捡回来的树枝。
现在,洋甘菊和康乃馨在瓶子里安安静静地开着,在狭小的空间里散发出一种淡淡的香气。
余笙站在餐桌前,看着那束花,忽然觉得自己好像终于有了一种可以称之为生活的东西,而不是仅仅是活着。
她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余笙拿起来一看,是柯斯朗发来的一张照片。照片拍的是活动中心门口那棵桂花树,但这次的角度跟上次不一样,是从树下往上拍的,透过枝叶的缝隙可以看到天空,天空很蓝,云很白,阳光在叶片的边缘勾勒出一圈金边。
柯斯朗发了信息:“今天路过,看到树上有鸟窝,以前都没发现。”
余笙把照片放大看了看,果然,在树冠的中部,有一个小小的鸟窝,被枝叶遮挡着,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到。
她想了想,回了一条消息:“我下次去的时候,也找找看。”
信息发出去之后,她又拍了桌上那束花的照片,发给了柯斯朗。这是她第一次主动给他发照片,发完之后她的心跳又开始加速了。
“今天买了花。”她说。
柯斯朗的回复来得很快:“白色的是洋甘菊吗?”
余笙回复:“是,洋甘菊和康乃馨。”
“好看,”柯斯朗打了两个字,然后又补了一条,“你去花店买的?”
余笙打字道:“嗯,路过花店,就想着买一束花给自己。”
“那很好啊,买一束花给自己,这是生活里最简单的快乐。”
余笙看着这条消息,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她想起自己以前买东西的逻辑是这个东西我需不需要?需不需要到非要买不可的地步?买回去会不会闲置?闲置了会不会浪费?
余笙已经很久没有做过“想买就买”这种事了。
“你说得对。”余笙回了四个字。
柯斯朗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没有再说话。
余笙把手机放在桌上,在旁边坐了下来,看着那束花。夕阳已经完全落下去了,房间里只剩最后一点微弱的光,但花还在那里,白色和粉色在暮色里变成了一种更柔和的色调。
她想起王奶奶说的那句话“你是第一个跟我说画得好的人。”
余笙心想,也许她也是这样的人。也许她也是那种一直在做一些事情,但从来没有人觉得那些事情值得被看见的人。她写过的那些文案,她翻译过的那些稿件,她在深夜对着空白的文档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那些东西,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这个写得真好”。
以前余笙总认为自己写得不好,现在想来,是她从来没有让人看过,她把自己藏得太好了,好到没有人知道她身上有什么任何值得被看见的东西。
不过现在,好像有一些东西正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
余笙开始让别人看到自己了。她让王奶奶看到了她的安静,让沈瑶看到了她的内向,让柯斯朗看到了她的紧张和退缩。她甚至让他们看到了一些更好的东西,她的耐心,她的细致,她的体贴,她泡茶时稳定的手腕,她整理照片时清晰的思路,她给老人推荐小兔子时那份真诚。
这些东西一直在她身体里,只是以前没有人看到,她就以为它们不存在,现在有人看到了,她才发现,它们一直都在。
第二天是周四,是教老人家使用智能手机的活动。
余笙到活动大厅的时候比平时早了十分钟,她发现活动中心门口那棵桂花树果然有一个鸟窝,就在柯斯朗拍的那个位置,被枝叶半遮半掩着,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她站在树下仰着头看了好一会儿,脖子都酸了,才终于看到了鸟窝里有两只小小的脑袋在动。
她拿出手机,放大几倍,对准鸟窝,拍了一张照片,能看清有两只小鸟,发给了柯斯朗。
“看到了,真的有鸟窝,里面还有小鸟。”
柯斯朗秒回了:“你找到了?我那天拍了之后就没再看到过,飞走了?”
余笙回复:“没有,还在,就是藏得太好了。”
柯斯朗回复:“那你帮我看看是什么鸟?”
余笙又仰起头看了好一会儿,可是鸟窝太远了,她只能看到两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在动,根本分不清是什么品种。
余笙只好回他:“看不出来,太小了。”
柯斯朗:“没关系,下次再看。今天张爷爷说给你带了他做的酱菜,我提前和你说一声。”
余笙愣了一下,还是回复:“给我带的?”
“对,上周四,你不是教了张爷爷怎样用微信嘛,你走了之后他一直在说你教得好,他儿子给他在微信里打语音通话,他都会接了,高兴得不行。他说要感谢你,我替你说不用的,他说不行,非要带。”
余笙不知道该回什么,只是站在原地,仰着头看着那个鸟窝,嘴角慢慢地弯了起来。
她转身往前走,推开了活动中心的玻璃门。
大厅里已经有几个人到了,方宁在调试投影仪,沈瑶还没来,柯斯朗已经到了,他正蹲在地上,跟张爷爷说话。张爷爷今天果然带了一个玻璃瓶,瓶子里装的是深褐色的酱菜,看到余笙进来,张爷爷立刻站了起来,笑呵呵地朝她招手。
“小余!快来,快来!”
余笙走了过去,张爷爷把那个玻璃瓶塞到她手里,那动作之快,像是怕她会拒绝一样。
张爷爷笑呵呵的说:“我自己做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萝卜干,放了一点辣椒,你尝尝,好吃的话下次我再给你带。”
余笙抱着那个玻璃瓶,瓶子是温热的,大概是被张爷爷一路抱过来,手心捂热的。她低头看着瓶子里那些切得整整齐齐的萝卜干,每一块大小都很均匀,辣椒和蒜末点缀其间,看起来就很好吃。
“谢谢张爷爷,”余笙说,“我回去就尝尝。”
张爷爷笑得合不拢嘴,转头对着柯斯朗说:“你看看,我就说她肯定喜欢吧!”
柯斯朗笑着点了点头,不经意地看了余笙一眼。
这一眼看得余笙有些不好意思,她抱着那瓶酱菜,快步走向了上周四用过的那间小活动室。
她知道她的耳朵又红了,还好脸不容易红,不然会被看穿的。
张爷爷跟在她后面,边走边跟她说话:“小余,我跟你说,我昨天终于会用微信发语音了,你上次教的,你教我在‘文件传输助手’那里练习,我练了好几天,昨天终于发给我儿子了,他回了我一个语音,我听到了他的声音……”
张爷爷说了很多,余笙听得很认真,偶尔“嗯”一声,偶尔点一下头。她发现当张爷爷说话的时候,她不需要绞尽脑汁去想自己该说什么,她只需要听,只需要存在,只需要肯定他所说的话。
她知道,这对于张爷爷来说,是重要的。
周四的活动结束后,余笙没有像往常那样急着走。
余笙把小活动室里的椅子叠好,把桌上的资料收齐,把张爷爷落下的老花镜送到了门口,还好张爷爷走了没多远,她追上去的时候跑了几步,把老花镜递过去的时候喘了两下,张爷爷连声说:“谢谢。”
余笙走回活动中心的时候,没想着,活动大厅里又只剩下她和柯斯朗了。
柯斯朗今天在收拾投影仪的幕布,他把幕布卷起来,用一根绳子固定住,然后放进收纳袋里。他的动作还是很认真,也很熟练,每次活动大厅里大大小小,他几乎都包揽。
余笙站在门口,手里还抱着张爷爷给的那瓶酱菜。
“柯斯朗。”她叫住他。
柯斯朗转过身来。
余笙站在门口,阳光从她身后照进来,今天的光带着夏日特有的那种热腾腾的感觉。
“张爷爷的酱菜,我可能吃不完,”余笙说,“你要不要分一点?”
柯斯朗看了她一眼,露出笑容。
“好啊,”他说,“那我也沾沾你的光。”
“我买了饭盒,一起吃吧?”柯斯朗指了指另一边桌上的外卖袋。
“......好。”她也没想到会变成和他一起吃饭。
余笙走过去,把玻璃瓶放在桌上,得到了柯斯朗的允许,她打开了外卖袋,把饭和菜拿出来,掀开饭盒盖放在桌面上,还好外卖袋里刚好有两双筷子,打开玻璃瓶的盖子,用筷子夹了一些萝卜干放在饭盒盖上。她分得很平均,甚至下意识地数了一下萝卜干的块数,确保两个人拿到的一样多。
柯斯朗:“还好我点的菜有点多,商家给了两双筷子,不过你分萝卜干好公平,不多不少。”
余笙的手顿了一下,没有抬头。
“做什么事都认真,这是你的优点。”柯斯朗总是很认真陈述一个他观察到的事实,不带有任何夸张和渲染。
余笙听出了这句话底下的分量,在这个什么都要快、什么都讲效率的时代,“认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品质。他在夸赞她,这点,她内心很开心。
还好上次邻里节有剩些一次性饭盒,柯斯朗去置物室里翻了出来,将一盒米饭,分了一半给余笙。
余笙将饭盒盖上的萝卜干放进米饭上,搅拌,吃了一口。
口感嘛,咸的,辣的,脆的。
她觉得很好吃。
余笙转过头,发现柯斯朗也在吃,他吃得不快不慢,腮帮子鼓鼓的,有些可爱。
余笙低下头,继续吃。
两个人并排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分享一碗酱菜,光影落在他们中间,谁都没有说话,但谁都不觉得尴尬。
这种感觉,余笙不知道叫什么。
她在心里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在一起”。
当然不是爱情的那种在一起,她没有那么厚脸皮。是很简单的那种在一起,像是在这个偌大的世界上,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并排坐着,不用说话也不会觉得不自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