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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夏九九(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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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很偏僻,只是白天很偏僻,晚上,是城市里最繁闹的地方,因为离那里不远,是岳阳著名的云梦街。
云梦街,取名自古云梦泽,很好听的名字,很污秽的街道。以后的很多年,我的青春就荒废在那里。
那条街上长着很多大榕树,榕树下掩盖着这个城市的晦暗。不喜欢的人说这里是红灯区,而我们,一直叫它云梦街。
人生如浮云,人生如梦幻。
佛曰:生无可恋的人,就不会做梦。
我希望我会做梦,美梦噩梦都可以,可是,从来都没有。
离家不远的巷道,细长,漆黑破旧,石板路上散发着油垢的气息。我一路跑过。黑夜的光无法触及。
巷道的尽头是云梦街,云梦街的尽头是1779,那是个酒吧。
鬼使神差的,我在1779门口停下。这是一个宿命的名字。那里面那个数字“9”种子一样种在我心里。
我站在1779门口,仰头看着它的招牌,圆形的招牌用墨绿色打底,透着股文化沙龙的味道。
不知道里面是些什么人。三教九流,这个词太深奥,一流二流的人很难不理解。我不是一流二流的人,我只是当时还未明白。
一群人从旁边酒吧走过来,看样子准备进1779。我转身就走,他们的打扮很怪异,我不想靠近他们。
他们似乎发现我了,领头的人一使眼色,一个小喽罗把我拦住:“小姑娘,这么晚了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停下,看着他,不说话。
“陪我们老大进去喝两杯吧。”小喽罗笑嘻嘻地把爪子伸向我。
我嫌恶地躲开。
这个动作激怒了那领头的人,他皱了皱眉头,挥了挥手。
那小喽罗一把抓住我的手,准备把我拖走。
“放开我!”我尖叫,扭头,毫不留情地咬下去。
那人怪叫着跳开。
领头的人怒了,冲上来揪住我的头发,一巴掌扇过来。我脸上顿时一个鲜红的印子。夏走红打的巴掌印子还没消褪,我又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莫名其妙地打了一巴掌。
我头昏目眩,无力挣扎。
我知道他们把我拉进酒吧的后果。那里面有一些大大小小的厢房,阴晦得令人想哭。我会死在那里吧,沉默地消失,从此世界上再没有夏九九这个人。
我被拖到1779的台阶上。我已经不愿意再睁开眼睛。云梦街上的酒吧,一个个都灯光眩目,红和黑交融,像血和死亡的阴影。暗花,开放在这些店铺里,散发出腐败的气息。
当年我还很纯洁,不想被污染了眼睛。
我听见一个人说:“松手。”
只有两个字,比地狱还阴森,比地狱还寒冷,像一根冰锥扎在我心口。我不确定我的听力,我以为这是幻觉。一个被拯救的幻觉。
好在不是。
揪住我头发的手在颤抖,在迟疑。
救我的那个人,用很清晰的声音重复道:“松手,吴敛,不要让我再说第三遍。”
手松了,我的头发自由了,我全身都自由了。同时,我失去了揪我起来的力道,于是我‘啪’地摔倒在台阶上,几乎摔碎了这一把年轻的骨头。
我揉了揉酸肿的腰,不知道发什么神经,跳起来冲到救我那个人面前,瞪着他帅呆了的脸,说:“你为什么让他松手,你想摔死我吗?”
当时我还不知道,在这条街上,没有人敢这样跟他说话。
那人怔在那里,打我的那帮人也怔在那里。
叫吴敛的小头目一副教训人的语气,对我说:“这是我们大哥,小丫头别不识抬举。”一边对那人点头哈腰,活像一只哈巴狗。
那人斜了他一眼。吴敛立刻垂下头,站得笔直。
“我是王军,你就叫我王军好了。”那人低头看我,酷酷地笑。
真帅。我盯着他的脸,好半天都没回神。
“军哥,让一个小丫头直呼您的名字,这……”吴敛搓着手,似乎觉得不太妥当。
“怎么?”王军扬了扬眉毛。
“没什么。”吴敛不敢答话。
王军冷冷地把烟摁灭在一旁的墙壁上:“吴老大,在其他地方,你怎么撒泼都行,可是这个丫头,你不准再动。”
他的眼神凶神恶煞。我咽了下口水,吴敛也咽了下口水,扫兴地一挥手,对身后人说:“走。”一帮人转身就走,潮水一样退去。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躲在王军身后,对他们的背影做鬼脸:“吴敛,无脸,吴老大果真不要脸!”我咯咯地笑。王军似乎瞪了我一眼,不过显然没生气,我朝他吐吐舌头。
吴老大那帮人显然也听见了我的嘲笑,脚步一顿,没回头,灰溜溜地走了,去得比来得还快。
我跟在王军身后,乖乖地进1779。
这个人,真的是我见到的最酷的男人。他穿黑色背心和黑色的布裤子,短而精简的发型,看起来很干练。
他的手臂上有烟疤,一边六个,背心边角的地方还留下无法遮掩的刀伤。这些都是年少轻狂的印记,此刻透露出成熟的魅力。
他比我们学校那些小男生要迷人多了,根本是一个天上,一群地上。我的脸红得发烧,有点一见钟情的迹象。
“你叫什么名字?”王军问我。
“夏九九。”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姓夏?那你和夏走红什么关系?”王军又问。
夏走红?他认识夏走红?我抿着嘴唇不愿回答。
“小丫头。”王军笑着把一个空的酒杯推到我面前,说,“别太敏感,只是一天之内认识两个姓夏的女人,有些奇怪罢了。听说,那是个可怜的女人,是个过气色衰的明星。今天她找到我,想进我的酒吧驻唱。”
的确,夏走红是个可怜的女人。我是这个可怜的女人的可怜的女儿。所以,我比她更可怜,更值得同情。
可惜,我不屑被人同情。
“你收留她了吗?”我问他。其实根本不需要问,如果夏走红被收留了,那她肯定不会醉成那样,一进家门就撒泼。
“没有。”王军说,“这边的酒吧都青春活力,她已经过了年龄。”
我没有再说什么。说多了,就等于承认我和那女人有关系。夏走红的确已经很老了,全身上下都被皱纹纠缠,皮肤像树皮一样,日渐干枯。
我挡开王军准备给我倒饮料的手,端起他的酒杯一饮而尽。杯子里是黑方,像毒药一样漆黑的酒。
王军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
我被酒精侵蚀,胃火辣辣地疼。我刻意忽略自己的疼痛,倔强地和王军对视。
王军突然笑了。他抱起我,跳到台上。专心致志的DJ一见是他,咚咚地敲了两声锣,震耳欲聋。
音乐停滞了,旋转的灯光停滞了,1779前所未有的安静,因为所有人,包括老板和客人,都看向这边。
大屏幕上晃动着舞动的身影,王军把我一把举起来。
他说:“她,夏九九,我把1779送给她。”
骚动和欢呼,比锣声还响,整个1779沸腾了。
我仍旧晕晕乎乎的,酒精似乎发生了作用,我一时摸不到北。
我只记得,王军把一枚戒指戴在我的手指上,他说:“九九,我把1779送给你,在这里,没有谁敢动你。只要你愿意,随时随地,你都能来。”
戒指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怎么撞也撞不开的门。
我一直没有想明白,王军突然对我好的原因。
只是因为猎奇?还是一时兴起?或者,他根本就没有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老大,那是什么概念?
喝醉了,我肯定是喝醉了,所以产生了幻视幻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