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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夏九九(1) ...

  •   “她一生只哭过两次。
      一次在她出生的时候。这个世界的光照在她脸上,她闭着眼睛,母亲躺在那里,温柔的目光。一个新生的哭泣,她不知道,她母亲知道。
      一次在她母亲死去的时候。生命的余晖从女人脸上消退,女人闭着眼睛,她站在她身旁,疼痛的目光。一个诀别的哭泣,她知道,母亲却不再会知道。”

      我坐在左侧靠窗的位置,听林蓓读优秀作文。那个花枝招展的女孩子站在讲台上,声情并茂,眼神时不时得意地扫视下面听众。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忧伤的散文从她嘴里蹦出来居然会像讲故事一样有声有色。
      林蓓,这个自视为公主的女生,一大喜好就是揭穿别人的隐私,让秘密人尽皆知。
      好的文字人人喜欢,和大家一起分享也无可厚非。不过,我们的班主任王富贵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此时,他正在通过揭露一个女孩的秘密伤害另一个女孩子。
      作文是许七七写的,实际上是七七的日记。分班后的第一天,王富贵就以为了赶超重点班为由让我们每周交三篇日记。
      无可否认,王富贵是那种一眼看去就能知根知底的老实人,但是老实人也多多少少有些小毛病。王富贵喜欢看别人的日记,尤其是女生的,他会很用心地批改,把优秀的挑出来,在第二周朗读。
      日记公之于众,秘密不再成为秘密。
      我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
      我不会写日记,也不知道该怎么玩弄文字,所以我只配让王富贵在每周的总结中恶狠狠地把日记本摔到地上,践踏,像践踏我的尊严。
      他指着我骂:“夏九九,你这个痞子,这周的日记都重写!”
      他骂我,所有同学都看向我。坐在第三排的许七七眼睛晶亮晶亮的,疼痛,隐藏在眸子的深处。
      我把看向窗外的头拧回来,慢慢站起身走到王富贵面前,捡起日记本。我看了他一眼。只一眼,我就知道他在怕什么,但我什么都没说。我把日记本捏在手里,转身回座位。
      王军是岳阳□□老大,我是王军的女人。在岳阳市,知道这一点的人没有谁敢把我不放在眼里。这是我为什么会以全校倒数的成绩进入这个班级。从此我,成为王富贵的噩梦。
      王富贵是个明白人,但是老师的尊严也不容践踏,他终于忍无可忍地把怒气发泄在我的日记本上。
      我不想和他计较,我和王军不一样,他喜欢惹事生非,我却只是他的女人。
      女人,在王军面前,也许只是傀儡。我是其中特殊的一个。我是有灵魂的傀儡,不会因他迷失自我。
      许七七和我更不相同,如果没有罗结,我们只会成为形同陌路的两个人。
      许七七成绩优异,是班长。当初分班的时候,以她年级里数一数二的成绩,铁定能进重点班,但是她没有。她交了份很糟糕的卷子,于是流落到这里,和我同班。
      原因来自1779,那是我们共同的秘密。
      许七七这件事情做得很隐秘,别人不知道。她以为我也不知道,其实我比谁心里都清楚。我只是不愿意表露出来。有些东西,戳破了那层纸,两个人都尴尬。
      许七七的文字真好,每个字都让人心里生疼。她现在一周写六篇日记,三篇写给自己,三篇帮我交作业。
      我猜想王富贵实际上是很明白的,只是表面在装糊涂,七七努力模仿的字迹一看就知道不是我写的。但他不揭穿。毕竟,我愿意交作业已经很难得。
      关于日记,是我和许七七的一个交换,那个丫头,居然不会写检讨书。看她抓耳挠腮的样子,着实可爱。于是走到跟前,抢了她的本子,看到上面那可笑的自我检讨,我一下子就可以联想到王富贵气得七窍生烟的模样,这哪是什么检讨书,根本就是讨伐书。
      原因还是起于许七七跟林蓓之间的矛盾在昨天终于爆发,许七七打了林蓓一耳光,然后逃了一下午的课,这对于一个优等生来说是很异于常态的事情,于是王富贵罚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做检讨。
      我替许七七写了检讨书,自读书来,这是我写得最多的东西,所以很能清除老师们想要的检讨书是什么样子的。此后,许七七帮我写日记。
      那个被王富贵践踏的日记本已经被我撕碎了丢在窗外,蝴蝶一样飞啊飞的。我没再交作业,可王富贵拿着个素净的小本子在班级里说:“同学们,你们都要向夏九九同学学习,知错就改。”
      他翻开本子挑了篇日记让林蓓读。本子的封面开满紫罗兰,里面的文字一句一句却都像我心里想的,有人钻进去把它们扯出来,记在本子上,那么熟稔,那么灰败,那么美丽,那么心痛。
      许七七专门替我写的日记。
      林蓓读着日记,许七七读着我,我哀伤疼痛。
      我没看她,眼睛盯着课本。每次她看我的时候我都会很努力地看课本,表现出我的冷淡疏离和漠不关心。我喜欢这样感受她的目光,惊讶的,柔和的,疼痛的,渴盼的,这是我们的交流方式。
      在这个教室里,我们从来没有眼神交汇,也没有交谈。
      我们都不属于这间教室,不属于这个校园,我们是这个群体以外的生物,像一些固执地用两只脚走路的鱼。
      对,用两只脚走路的鱼,这是我最喜欢用的比喻。脱离了自己的群体,生存在一个无法生存的空间里。
      可是,我们有时候又不像鱼,因为我们还没有那么决绝,还不到时候如此决绝。
      我们都坐在这个房间里,大而明亮的窗户,课桌,黑板,一群熙熙攘攘的人。我们,可以说,像个学生,貌似神离的学生。
      许七七是那种很纯洁的女孩子,无论是背影还是面容,让人看了心里酸酸涩涩的,有一种想拥在怀里保护的欲望。
      她有严重的胃病,一眼就能看出来,有胃病的人都那么消瘦,有意无意地会把手按在胸口。她的脸色总是惨白惨白的,很不自然。嘴唇干燥,补不够水分。
      苍白而倔强的女孩子。
      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感觉。大抵这就是我当日在学校门口出手相助的原因吧,也是之后在1779,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一次又一次地邂逅且帮助她的原因。
      她那么干净,那么澄澈,无论在启明高中还是在1779,她的气质无法改变,永远都好像置身事外,却让人一眼看去,心口就恶狠狠地疼。
      疼痛,锥心刺骨,似乎血脉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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