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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第 20 章 ...

  •   八
      我原籍北京,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一出生,看到的就是北京冬天的雪;云一样白,糖点心一样细的雪下黑瓦红墙的城楼;斑驳的暗戳戳的砖墙之下,北京灰色的街巷和院子,我就是在那片院子里长大的。
      小时候的事记不太清了,只知道饿,冷,还有就是灰蒙蒙的天。那个时候,大家普遍的都穷,穿着破破烂烂的补丁打了一个又一个衣服,三四年没得换的衣服,破破烂烂的春天过去,就是破破烂烂的冬天。
      我的父亲是个教书的,母亲也是个文化人家的小姐,总的来说,家里也不算穷得揭不开锅,所以总算是没有饿死,新中国成立之后,运气好了一点,还有学上,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新的国家比我要小一些,算是我的小兄弟,就是太小了,我俩,晓不得什么事情,都是以后听别人说的。
      人一穷,事情就多。听说那时候的大事多的数不胜数,常常开会,常常慷慨激昂,常常大踏步向前走。我是不觉得,胡同里的人对我都挺不错,大家都很有自信,都笑口常开的叽叽喳喳着。就是街上的伸手要饭的人,总是一时兴一时衰,让还是小毛孩的我觉得他们可怜。
      怎么不可怜?那些人,不是没手,不是没脚,是老天要他们出来要饭,穿着脏的和抹布片一样的布条,什么都卖,也什么都愿意干。
      但也就是看看,看看,我一个小孩子,想的了那么多?没有的,都是往后的回忆,自己加进去的,哝,就像这碗番薯粥,这番薯,就是我加的。
      再更何况,也实在是做不了什么,这一点,即使那时候还是小孩子的我,也是知道的。
      后来,后来还不是一个样,和普通的人家的孩子一样,慢慢的长啊长,长到够大了,可以体味人生的味道的时候,命就找上我了。
      在我被下放之前,我的生命是由北京清晨的遛鸟的声音,早上的重口味小吃,中午依附在墙上托在地上的阳光,晚上回家的叮铃铃的自行车的脆响组成的.
      那是在我下放之前,我记得的零零散散的全部了。
      但我至今还记得我是怎么离开那儿的。怎么忘得了呢。
      就是有一天,村委突然把邻里的知识分子都召集在了一起,开了个会。在会上,村委说,你们知识分子都要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这是上面的决定,我现在给你们报你们要去的地方,好好听着,回去准备一下,过几天就出发,立刻执行!
      然后他就开始报了,某某某,你去哪儿那儿哪儿,你,去这个地方。。。。。。
      轮到我的时候,村委,一个黑瘦的粗犷的中年汉子,用他指甲缝里还残留着泥土的手指,指着我说:李某某,你去这个地方。
      我在那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那个这个地方,就是我的下半辈子。
      几天后,我们就坐上停在胡同口的军用卡车,走了。
      在和从光着屁股就呆在一起的朋友拍拍肩告别之后,我坐在车上越驶越远,熟悉的土地,熟悉的树,熟悉的人,熟悉的时光,悉数倒流在我的身边,仿佛被剥夺了一样。有那么一瞬间,我在那儿想,这或许是我一生的转折点了。但这样一个重要的,影响了我一生的决定,竟然就这样轻率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决定了。
      或许回不来了。这样想着,伤感霎时涌了上来,扼住了喉咙。
      但很快,又觉得生活时有希望的,很快就能回来了,这样的,因为太累了,于是昏天黑地得睡了过去,一觉醒来,故乡,就是杨柳依依的样子了。
      我刚到这儿的时候,南山还光秃秃的,树被砍光,吃光,扒光了。我们的任务就是种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种树。很多在此之前没有怎么握过铲子的手在刚开始的几天里就被磨得伤痕累累的,血流不止;粉红色的肉,被粗糙的树干历练,逐渐发黄,变硬,成了茧;牛棚的味道又实在是过于让人难以入眠,又或是说,和当地没有文化,粗鲁的村民的无法沟通让我们举步维艰,总之,那儿不仅是是天,有时候半夜猛然醒来,回想早上的种种,觉得仿佛照耀在身上的太阳都是灰色的。
      刚来的时候,大家都还挺有干劲,时不时的就会听到有人说:可得卖力干,说不定这一会去,就能拿个一官半爵的呢!于是大家都一起呵呵笑了起来,嘲笑这个傻傻的人的傻气;回去做你的小老百姓吧!娶个老婆,不也挺好?伴随着又是一阵的是掌声和哄笑声,说话的那个羞红了脸,围着的人拍红了掌心。
      那个时候都是这样的,不像现在,和人说话隔层纸。
      但是再坚硬的石头受不住流水,更何况我们是泥巴,现实是铁锤。劳动劳动,永无止境的劳动,书成了奢侈品,回乡的消息和土里的小树苗一样遥遥无期。很多人开始问,问真的会来吗,我们真的回的去吗,若是回去了,
      还能像以前一样吗?
      没有人能作答,沉默,搓手,这是两种回答。
      这样无趣的,难熬的,漫长的煎熬里,我的很多朋友都因为受不了折磨而发疯,或者死了,坚持下来的,大致都是两种,一些认了命,开始逐渐有了当地人的习气,变得和他们越来越像;还有的一些,屈了膝,但是不服气,抱怨归抱怨,活着归活着。
      这两种人,毫无例外的,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于回去,对于本来的那个过去和未来,都是已经不抱希望的抛弃了得,不论说不说,于心里,都是明了的。
      回不去了。
      我算是前者,断了回去的念头,在当地一些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我的妻。我的妻,她,她是个很好的女人,人长得美,又勤快,嫁给我,是可惜了。
      但是谁都知道,我也心里清楚,就算是这样,我也是看不起她的,在心里隐隐约约的藏着,自己也不一定清楚,更不会说出了,只是偶尔会流露出来一点点,就和黄山的佛光一样。但是就算是这样,我的妻,她还是感觉到了,女人在这方面很厉害。她感觉到了,记住了,就小心翼翼的迁就着我,这一记,就记到了她离我而去的那一天。
      她躺在医院的床上很平静的闭着眼睛,呼吸越来越慢的时候,我有点后悔,后悔自己没来得及啊把想说的说给她听,那些话装了一个麻袋那么多了。我那时候握着妻的手,她的手很粗糙。妻她,她像是明白了我的心思,突然回光返照一样的挣开眼睛,话也能说一点了。
      “老头,还有什么要说得不?”
      我脑子一白,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没,没什么吧。”
      “那。。。。。。”妻她又要闭上了眼睛。
      “我对不起你,老太婆。”我终于还是开口了。
      “哪有的事,我是很幸福的了。”她望了望我,“我去了之后。。。。。。再娶一个?”
      我摇摇头:“算了,我的妻,你一个就够了。”
      妻她笑了笑,手就没了力气。
      所以我现在是一个人,孩子们,他们不随我一起。小孩在在落地的时候,就已经是和父母分开的个体,他们有他们的命,我们过我们的日子。
      在我的妻还没走,孩子们还笑得时候,1977年的夏天,我记得清楚的,我到这儿的第十个年头,也是村里的支书,到我的家里,告诉了我一声:
      上头说,你们可以回去啦!
      他说完就走了。
      着让我恍惚之间想起了十年前,也是这样,马马虎虎,突然就来到的消息把我流放到了这里,现在又要把我拉回去。
      我和妻同时停下了手上的工作,我望向她,他没有看我,就是低着头。
      孩子们不知情的天真笑声穿了过来,落到了妻的身边。
      “妈!什么时候吃饭,饿啦!”
      “乖,等会,等会妈就给你煮去。。。。。。”妻哄开孩子,拂过耳畔的头发。
      “我不会回去的。”我凝视着她,说:“我也回不去了。”
      我重又低头,但我感到妻的目光扫过了我的侧脸。她站了起来,朝着门外喊道:“煮饭啦!快过来,打个下手!”
      啊,油烟的味道混着妻的味道,紧紧的缠住了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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